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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三 元丰元年(戊午,1078)
起神宗元丰元年十月尽其月
冬十月壬寅朔,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王安石言:「江东转运判官何琬奏江宁府禁勘臣所送本家使臣俞逊侵盗钱物事已经年,吕嘉问到任,根治累月,案始具。今深恨俞逊躀异,故加以论诉,不干己罪。如琬所言,则是嘉问为臣治逊狱事有奸,臣与嘉问亲厚交利而已,窃恐陛下哀怜旧臣,不忍暴其污行,故不别推究,如此则臣与嘉问常负疑谤,不能绝琬等交斗诬罔,望特指挥以江宁府奏劾俞逊事,下别路差官重鞫。」诏送枢密院下两浙转运司鞫之。陈瓘尊尧余言载瓘上封事言:熙丰大美,今日之所当述,臣下蒙蔽而不言者,有二事焉:其一逐邓绾;其二知江宁府吕嘉问与江东运判何琬互论公事。王安石在闲居中讼琬而党嘉问,神考怒嘉问而沮安石,是非明白,天下欣耸,威福在上,人莫敢干,熙丰大美,此其二也。及封事别奏云:臣闻元丰元年,知江宁府吕嘉问,与本路转运判官何琬互论公事,王安石闲居中,入劄子救嘉问,神考不以安石为是也,批送安石劄子付琬,琬因而奏辩不已。神考於是直琬所奏,而嘉问夺官谪知临江军。安石饯送嘉问,赋诗以赠之,琬又尽录其诗而奏之曰「讽刺交作」,神考不以何琬为过也。嘉问乃蹇序辰之妻父,此二人者,皆蔡卞之腹心,而邓洵武之密友也。何琬之事,孰敢为陛下言之乎!臣故曰蒙蔽熙丰之大美者,由卞等也。
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乞与转运司同状奏举朝臣一员,充兴元府通判,如资序未合入者带「权」字。从之。此据中书时政记。
岳州言,贼詹遇与其党入金场,纵火杀人,劫掠财物,已遣捕盗官募敢勇士同力掩杀。诏:「专委转运使孙颀督捕,所用兵卒,令於团结内选募;有不用命,听行军法,品官械系听旨。仍三日一具已获人数以闻。」
命知定州韩绦提举营置保甲等处经制水塘。初,有旨借定州封桩钱万缗,委同提点制置屯田阎士良,置保州东杨等村淤下地,种稻作塘陂,扼西山路,令安抚使司通管。後士良罢,诏知保州张利一管勾,薛向提举,至是向被召,故以命绦。
癸卯,判大名府文彦博言,编录九军库经等,其在京桩管应副名件,及见造阙数,乞下军器监照会。从之。
以神卫賸员王举为翰林医官,赐紫及绢三百。以治太皇太后疾有着效也。司马记闻云:太皇太后得水疾,御医不能愈。会新知邠州薛昌期【一】久病水疾,得老兵士王麻胡疗之,数日而愈。上闻之,遣中使召麻胡入禁中,疗太后病亦愈。上喜,即除麻胡翰林医官,赐金紫,仍赐金帛,直数千缗。
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司言,贼詹遇已转入洪州。诏孙颀速依前降指挥,不以本路别路,并监督官兵袭逐;仍具立告捕赏格,关牒诸处,会合捕杀。
甲辰,诏大理寺丞、知绵州彰明县宋大章差替。先是,提举茶场司行劄子督本县茶场买茶,大章缴奏,以为中书、枢密院奉行圣旨乃有此式。中书批送茶场司具析,而茶场司言:「本司置局在凤翔府,依本路转运、提举司,於诸军州行牒,诸县行帖,本辖场务行劄子,皆用久例。兼在外官司,若经略总管安抚司、经制司、羣牧司,皆行劄子,非转运、提举司独敢僭越。今大章卖直钓奇,得本司劄子,若得异货,即具闻奏,用此排击官长,於理未顺。况茶场兼监官本非奏事官司,其意盖谓本司茶法憸人不便,与敌者众,皆有致螫之意,因此指摘,必欲中伤以取媚奸党,望特赐弹压。」故有是命。
司农寺请自今年八月降朝旨後,诸路因行役法,实用军人请受,比较所代役人雇食等钱,岁终具数申寺拨还。从之。
命参知政事元绦,参定传法院新编法宝录。先是,译经僧日成死,同译僧慧询等皆不能继,乞罢译场。乃诏令在院习学,续修宝元以後法宝录,候有通达义理梵僧,依旧翻译,而绦因有是命。
乙巳,诏兵部以贡举敕式内武举敕条,再於诸处索文字,删类成武举敕式以闻。
两浙路转运副使、殿中丞苏澥改国子博士,以应副奉使高丽行李办济故也。
以左侍禁贾裕为合门祗候,追毁其已转官宣命。裕,逵案原本误作达,今依宋史改正。次子也。先是,逵以经画鄜延边事,其长子佑得合门祗候,後逵除殿前副指挥使,以例乞除裕合职,而诏止迁一官。至是,逵再乞。上批:「向佑所与合职,乃以遣逵经画鄜延边事,特推与之,非恩例。今逵所乞,乃除殿帅恩例,可依所奏。」故有是命。佑【二】除合职在治平四年十月。
诏江南东路转运、提举司鞫吕嘉问事,其提点刑狱王安上不许回避,令依前降指挥
都提举市易司言,乞以见钱於河北出丝蚕州县,俟三司和、豫买绸绢足日,如民愿请价钱,委令佐续行支给,【三】其收敛并依和买条施行。从之。
丁未,重修都城毕工,诏知制诰、直学士院孙洙撰记刻石南薰门上。城周五十里百六十步,高四丈,广五丈九尺,外距隍空十五步,内空十步。自熙宁八年九月癸酉兴工,以内侍宋用臣董其事,役羡卒万人,创机轮以发土,财力皆不出於民。初,度功五百七十九万有奇,至是,所省者十之三。後洙卒,改命知制诰李清臣撰记。新记书:丁未毕修都城,凡周五十里。
戊申,都水监言,自来前冬至三十日闭汴口,今岁闰月,较之常年已是深冬,虑大河凌牌为患,乞先期闭口。诏限冬至前半月。
己酉,诏兖州常以省钱修葺宣圣祠庙。
上批:「泸州军前兵士,皆自远遣,委韩永武候讨贼还日,赐禁军等特支钱。」
庚戌,诏司农寺令诸路提举司,应常平金帛、丝绵,促令依条变转,如市价贱,即以本州逐色元价,以贵贱滚同纽计,所亏不及一分,并许出卖,不得抑配。如出卖不售,即具如何经画申寺相度,或兑充上供钱数,其余物准此。
诏:「在京校试诸军武艺:马步军弓弩以加斗石为三等,步射弓、马射骤马直射背射、步军弩射以箭中多少为三等,牀子弩、癔以中多少为三等,赏银椀楪有差;枪刀、摽排手以胜人多少为三等,赏银楪有差;不合格者降等赏,无等可降者不赏,累中等者听累赏。」兵志:十月,诏立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四】,马步军弓加本军上等二斗以及四斗【五】,弩加六斗以及一石三斗,第为上中下三等。马步军步射,六发而三中为第一等,二中为第二等,一中为第三等;马射,五发,骤马向堋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数第等如步射法。步军弩射,自六中至二中,牀子弩及癔自三中至一中,及等。凡及等赐银有差。枪刀并摽排手角胜负,计所胜第赏。其弓弩坠落,或纵矢不及堋斗,挽弓破体,或局而不张,或矢不满,或弩跖不上牙,或擭不发,或身倒足落,并为不合格。即射以中者赏,余箭不合格者降一等,无可降者罢之。合用本志,旧录太简,朱本特繁。
诏赐侍禁仵全赙赠如死事例,录其弟宣为三班借职,以全无子故也。全本隶荆湖南路钤辖何次公下,捕盗为先锋,至袁州万载县精进寺前,与贼詹遇等斗,死之。及是,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彭汝砺言:「近缘巡历至全死所,其寺僧及居民称:『全勇敢入敌,贼初为之退却,以无救援遂死。』臣观自詹遇作过,其奋不顾身为国讨贼,惟全一人,窃谓当蒙襃赠。」上批:「全虽失於寡谋败事,然贼势因全杀伤,亦为小沮,其忠勇身先,深可矜恻,宜比死事使臣优赐录其家。」汝砺又言:「全所部兵退避不赴援者,请正其罪。」从之。
诏:「孙颀以逐处已获贼徒量轻重,依今分定三等刑名,断讫奏闻。其持仗助贼同劫略,不以有无赃,并斩;初见逼胁,因而与贼为用,手伤事主及捕盗人等【六】,或迎接贼势、掠取财物、借助兵仗、窝藏之类,并决脊杖,量情刺配,本罪重者自从重;或为贼驱迫,齎持人口、财物,受贼赃不以告官之类,并决,情重者送五百里编管。」
辛亥,韩存宝破泸夷後城等十三囤新纪於十月辛亥书此,旧记在十月甲申,盖甲申奏到也,今两存之。
壬子,御史中丞蔡确言:「窃闻江东转运判官何琬言,京师有以琬所列事密报知江宁府吕嘉问者。审如此,则不可不痛绳,以杜交通漏泄之奸。乞令有司穷治,如有实,乞重施行。」诏除王安石书外,余并送御史台根究。
都提举市易、兵部郎中王居卿言:「应赊市易钱货,许以金帛等物为抵当,收息毋过一分二厘;其不及年者,月计之;如愿全请钱,或欲以物货兼给者,并听。」从之。明年正月八日壬子【七】,又此年十二月二日壬寅,当考。
诏:「奉使高丽回,都辖西头供奉官、合门看班祗候宋球迁一资,充合门祗候,更减磨勘二年;书状官前襄州谷城县令丰稷、前衢州开化县令郑曦韩各循两资;其余第赏有差。」
命权同判刑部员外郎吕孝廉,司勳员外郎、权大理少卿韩晋卿,於同文馆置司,劾相国寺设粥院僧宗梵等事【八】,令勾当御药院窦仕宣监之。以上批:「宗梵缘其主僧行亲擅用官给常住粥钱,推其费钱之状,乃出前知祥符县孙纯借钱文字,案法,貣贷之人各合有罪,而主司以纯联近臣之亲,特为停抑其辞,仍累使人谕纯,止令私偿所负,可送无干碍官司根究。」先是,纯罢祥符县,得梓州路提举常平官,而行亲者,旧为纯主治田产,纯欲之新任,从行亲督钱【九】,行亲自借常住钱百千给纯,而宗梵告行亲辄持百千出,疑有奸。权发遣开封府苏颂曰:「宗梵告非干己事,不当治。钱隶常住,非官给,无貣贷法。」然纯闻事觉,即以钱偿行亲矣,宗梵坐决杖。或言纯乃颂女婿堂妹之子,颂故出纯罪,为皇城卒所告。上以为辇毂之下,近臣敢以情势挠法,审如此,则不可不治,故有是命。
诏韩村埽巡河、左班殿直武继宁追一官勒停,余官冲替、罚铜有差。坐大河以风雨溢岸,失於备预故也。
甲寅,敍复勒停人张谔,敍为太子中允、监江宁府商税。谔寻卒。
御史中丞、判司农寺蔡确言:「常平旧敕多已冲改,免役等法素未编定,今除令删修为敕外,所定约束小者为令,其名数、式样之类为式,乞以元丰司农敕令式为目。」从之。
诏三司、司农寺各同罪举升朝官五人,充诸路提举官,限十日以名闻。
诏诸州县修造系从来於公人圆融,虽无文案照据者,自今并保明支系省及免役头子钱各一半。
详定礼文所言:「今定十月丙辰朝谒天兴殿,依南郊前景灵宫荐享之礼,皇帝褥位当设於殿东陛上,洗当东溜。南北以堂深,东西直东溜,皇帝立洗南,北向盥。」诏礼院且依旧仪。朱本削去,今复存之。按:郊庙礼文载,景灵宫、太庙御罍洗不当东溜,乞改正。元丰元年九月十七日已得旨,依所定,又三年八月四日,又八月二十一日并称依奏【一○】,此当考。
乙卯,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提举崇福宫司马光,乞子康充编修资治通监所检阅文字。从之。
司农寺言,进士李复、王谌踏视府界官荒地,募诱闽、蜀民种稻有劳,乞推恩。诏李复、王谌并与广南路摄官。李复、王谌初遣时,当熙宁六年十月丁丑。
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乞以本司回易库抚养士卒等本钱别置库,不得杂公使钱,从经略司变易,止充抚养士卒及赏觇事人,如小事止支省钱。诸路并乞依此。从之。
诏:「昨岳州平江县民户,为詹遇等焚庐舍。令孙颀牒所属,随区数等第给钱。」
大理寺言:「散员都虞候、万州刺史全信,乞取卫旦等钱物,当追刺史,罚铜六十斤,降配。」诏依断,降充湖南本城都头。先是,上批:「全信乞取本班长行卫旦钱物,已奏案可速进呈裁断,庶军中有以警励。」至是,枢密院奏断也。
戊午,录左班殿直宋密子为三班借差。以使高丽,密为管勾舟船巡检,而死於高丽故也。
赠皇城使、嘉州防御使曹佺为同州观察使。佺,驸马都尉诗之父,以上批特赠。
己未,以宣徽北院使、检校太傅、中太一宫使王拱辰为检校太尉、宣徽南院使、西太一宫使,许居京师。旧纪书此。
左藏库使、昌州刺史曹志提点万寿观,其先差提点万寿观、皇城使,嘉州团练使刘永寿改醴泉观。以志太皇太后之侄故也。
权发遣兴州罗观乞颁义仓法於川峡【一一】四路。从之。志有。
诏:「潭州浏阳县永兴场采银铜矿所集坑丁,皆四方浮浪之民,若不联以什伍,重隐奸连坐之科,则恶少藏伏其闲,不易几察,万一窃发,患及数路,如近者詹遇是也。可立法选官推行。」寻诏举京朝官一员监场,管勾本场烟火公事,许断杖以下罪。又诏:「坑户限一月首纳所藏兵器,限满不首,依私有法。其保内有犯强盗杀人、放火、居停强盗,及逃军私藏兵器、甲弩,知而不告,各减犯人二等,并押出场界;情重者邻州编管;不知情,又减二等。有该说不尽事,令提点坑冶铸钱司立法。其本场地分排保虑未如法,令朱初平依条编排。」癸亥置监官,十一月甲戌禁私藏兵器、编排保甲,今并书。
庚申,判司农寺蔡确言:「诸路提举常平司旧兼领於转运司,极有擅移用司农钱物。自分局以来,河北东路提举司申转运司所移用钱二十余万缗,江东提举司申转运司所移用钱谷十二余万贯、硕。盖转运司兼领则不能免侵费之弊。今川、广等路未有提举官在假,故并转运司承例兼权。欲乞提举司阙官处,止令提点刑狱兼权;如廨舍稍远,即量留吏人照管官物等,委知州或管勾官就便提辖;其提举官时暂在假,亦委知州或管勾官权本司文字。」又言:「自今提举官称职者,乞令久任,候有成效,与迁提点刑狱及以上差遣。」皆从之。
诏广南西路转运司劾邕州不救火官吏,其都监、寨官并械送狱。以上批「邕、廉州永平、太平寨,相继遭火焚,失钱粮、器仗。州寨皆边要,水陆巇嶮,艰於运致,一旦以吏懈弛,所失动计数十万。其失火之人,难绳以常法,宜速根究,主名斩讫以闻,其当职官不救护,亦可枷勘」故也。
辛酉,诏:「荆湖北路转运使孙颀,候会合诸处甲兵,选募敢死之兵六百人,择材武使臣五六员,厚供给犒设【一二】,令分两项,贾勇而前,余并遣回元差处。如贼党结集寖多,会合官兵力不能制,即相度量,可存三二百人,或增一二头项讫奏。其彭孙令部领元带兵甲,除选募合留使用外,余并令归荆南本将。」
壬戌,诏应造簿路分,如秋料灾伤,税额放及七分以上处,权免造,并候次年。
军器监言:「昨赞善大夫吕温卿言:『五路州军近年增置壮城兵,虽有教阅指挥,而所习武艺全无实用。如大名府城围四十余里,癔手止有四人,其他挂搭、施放火药、全火等人亦皆阙。盖旧无教阅格,又无专点检之官。今欲令诸州壮城兵,除修葺城橹外,并轮上下两番,教习守御,以十分为率,内留癔手三分,余并习挂搭,施用拒守器械。仍籍所习匠名,每季委本州比试升降。』尝下五路安抚司,而五路相度异同。本监今参酌,欲乞五路州军壮城兵,遇无修城池楼橹功料,即令安抚司以十分为率,三分令习癔,余并习挂搭、拒守器械。其广备十一作工匠,并均付五路准备差使及指教施用,每三年一替。自来所习禁书作艺,更不许传习。熙河路州军亦依此。」从之。
又言:「温卿谓『朝廷差官制造澶州浮梁火叉,其为防患不为不预。然恐万一寇至,以火筏、火船随流而下,风顺火炽,桥上容人不多,难以守御,不若别置战舰以攻其後。乞造战船二十艘,仍於澶州置黄河巡检一员,择河清兵五百,以捕黄河贼盗为名,习水战以备不虞。』下大名府路安抚司相度。本司言:『澶州界黄河旧无巡检,当北使路若增创战船,窃虑张皇。欲止选河清兵百人,为桥道水军,令习熟船水,可使缓急御扞上流舟筏及装驾战舰。』本监欲依安抚司所陈。」从之。
癸亥,于阗贡方物。两纪附年末。
诏遣翰林医官邢慥、邵化及秦玠【一三】医高丽国王王徽,内殿承制王舜封管押。以徽婴风痹,因安焘等使还上表乞医故也。又诏舜封如徽病不能躬承诏命,宜授其世子勳。授徽世子勳诏命,乃十一月甲戌,今并书。
丙寅,三司请牓在京诸色人,纳私小钱入官毁弃。从之。时以在市交易,多以外方盗铸滥恶小钱,而商贩颇以为患故也。本志系此事於熙宁十年,误也,当从实录。
诏孝惠皇后从孙贺安竦与班行。先是,安竦敍叔祖继宣尝以先朝后家恩与奉职,未受而亡,乞回授故也。
诏开封府界诸县知县自今差合入亲民京朝官。
丁卯,御史中丞蔡确言,根究吕嘉问等事,依条轮差三院御史或推直官承勘,虑不专一,乞专委御史黄廉、舒亶根究。诏止差黄廉同根究。
提辖修完京城所上修城都辖部役使臣等三十一人管勾年月。诏:「管勾及四月而合以年磨勘者,与减一年;内十年、十二年磨勘者,依条比折。其提辖官入内东头供奉官宋用臣迁礼宾使、遥郡刺史,依旧寄资,给寄资请受。」
诏罢开封府界提点司勾当公事官二员,并专充提举司管勾官;其提点司管勾文字官,遇河防、保甲事,许差出。先是,提举司言:「本司专领二十二县常平等,事目至繁,今提点司已罢兼领,而管勾官二员尚仍旧兼提点司事,恐职事不专一,无由办集。」司农寺以闻,故有是命。
经制泸州蛮贼韩存宝言:「梅始吉、胡斗但十村首领斗个撒等降,已打誓。」诏:「贼人逃匿山林,委存宝更多设方略讨荡,仍呼召斧望个恕、晏子等,或遣人说谕;令分布手下得力人,及罢勇【一四】等囤生熟户,逼逐讨捕蛮贼,每一名、一级支绢二十疋,如首级数多,当议优转职名;并照会七月甲戌诏,除老小妇女外,依今此指挥施行。」甲戌,七月二日。
戊辰,诏罢左藏库副使霍舜举、西京左藏库副使王鉴提举剥机黄、汴等河榆柳,止令逐地分使臣兼管,及委都大官提举。先是,程昉立法差官主剥机,自熙宁四年为始,及是八年,都水监言事已就绪,故有是诏。元差二人事,在熙宁六年五月十九日辛酉。
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言,四州军依朝旨标拨官庄田外,乞於近城各更择沃土上腴地二十顷为营田,专差使臣等管勾。从之。五月九日、六月十四日、七月一日。
录遂州青石县令李进卿子为郊社斋郎。以进卿部粮草为夷贼所掩【一五】,投之於江,後韩存宝求得其屍以闻故也。
诏应詹遇惊劫及经历地分,捕盗官不画时捕杀,令逐路提点刑狱司速劾罪,不以赦降去官原免。
己巳,录三班差使张简子院喜为三班差使,赐名忠,并赐其家钱二万、绢二十疋。以河北路转运司言「简本保丁,呈试授官为回河镇巡检下指使,因夜巡逻,望见劫盗张善等五人,即先路驰马遂贼【一六】,战死」,故有是命。
荆湖南路转运司言:「湖北都监彭孙与詹遇等书,意欲招降。已招牒何次公等,须得翦灭。乞更赐指挥。」诏孙颀密切体量,如是实,即候彭孙到任,令具析准何指挥招呼贼党以闻。
诏开封府判官徐大方、推官许彦先并先冲替。大方等坐密谕孙纯私以钱偿僧宗梵故也。
复华州渭南镇为县。
注 释
【一】薛昌期「期」,阁本及活字本作「朝」。
【二】佑原作「裕」,据正文改。
【三】委令佐续行支给「行」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三八之三补。
【四】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技」原作「校」,据宋史卷一九五兵志改。
【五】马步军弓加本军上等二斗以及四斗「加」原作「如」,据阁本改。
【六】手伤事主及捕盗人等「事」原作「变」,据阁本改。
【七】八日壬子「日」原作「月」,据阁本及活字本改。
【八】劾相国寺设粥院僧宗梵等事「设」原作「说」,据阁本改。
【九】从行亲督钱「钱」原作「前」,据阁本改。
【一○】又八月二十一日并称依奏原文舛为「又八月称依二十一日并奏」,据阁本及活字本乙正。
【一一】川峡四路「峡」原作「陕」,据阁本改。
【一二】厚供给犒设「厚」原作「原」,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一二之七改。
【一三】秦玠「玠」原作「介」,据阁本及活字本改。
【一四】罢勇「罢」,宋会要番夷五之二六作「罗」。
【一五】以进卿部粮草为夷贼所掩「以」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六】即先路驰马遂贼「遂」原作「巡」,据阁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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