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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九十七 元丰二年(己未,1079)
起神宗元丰元年十月尽其月
三月庚午朔,董氊遣景青宜党令支等来贡方物,上问所以来之意,对曰:「董氊蒙恩许贡,故遣使来谢。」上慰抚之,皆欢呼舞拜。
权监察御史里行舒亶为集贤校理。以上批「亶优于辞学,详于吏治,自丞属宪府,能以先後左右朝廷政事为己职责」故也。
诏钱藻且权开封府。以许将连太学狱事,而御史台鞫治多用开封府吏也。八月丙辰,许将责。
权御史中丞蔡确言:「畿内及诸路阙雨,宿种未长,重虞疾疫,陛下赈恤穷乏,诏书数下,仁民之虑,可谓至矣。臣愚窃谓四方犴狱,宜更澄察,决滞理冤,足召协气。乞诏畿内提举司、诸路转运或提举司委官,与提点诸县镇及提点刑狱官巡按阙雨州县,督治未结绝公事,有涉枉滥或无故淹延者,并申理决遣,劾官吏以闻。」知谏院李定言:「京东、河北饥,青、齐、沧、棣尤甚,陛下已敕有司赈救贫乏,租税欠负,例皆展阁,减价出粟,支借种钱,籍录饥羸,给以口食,尚闻民不安居,渐有流散。乞戒监司检察州县,若赈救不如法,致有逃死,以户口多少等第黜罚。」知谏院黄履亦言:「知青州龚鼎臣、知沧州张问,性虽厚重,而短于应务,不足以赈乏纾急,乞别选能者,易鼎臣、问以他郡。」皆不行。朱本削此三事。
诏:「两浙路灾伤民负户绝田产价钱者【一】,展限半年输官。」初本路乞展限一年,而司农寺以为太宽也。
赐辰州捕猺贼兵丁特支钱。
辛未,诏:「河东定夺吉伯沟【二】地界,毋得张皇,或致生事,候究治得实,具奏听旨。」以管勾缘边安抚司王崇拯言:「差官定夺,滋长狡计,宜但戒地分巡检,毋得侵越耕种而已。」上以其言为然,故有是诏。
又诏:「开封府界僧寺旅寄棺柩,贫不能葬,岁久暴露。其令逐县度官不毛地三五顷,听人安葬,无主者,官为瘗之。民愿得钱者,官出钱贷之,每丧毋过二千,勿收息。」诏提举常平等事陈向主其事,以向建言故也。後向言:「在京四禅院均定地分葬遗骸,天禧中有敕书给左藏库钱,後因臣僚奏请裁减,事遂不行。今乞以户绝动用钱给瘗埋之费。」至六月,向又乞选募僧守护,量立恩例,并从之。葬及三千人以上,度僧一人,三年与紫衣,有紫衣与师号,更令管勾三年,愿再住者准此。向,桐庐人也。张舜民云云可考。新、旧纪并书:「诏畿内贫民不能葬者给地,贷以钱,无主者瘗之。」
癸酉,赐梓州路转运司度僧牒百,修遂、戎、泸州城。
丁丑,上批:「前内侍省高班梁坚,坐监嵩庆陵自盗赃,贷死编管襄州,该恩已放逐便,今贫窭无所归,内臣执事两省,更无他所安排,可与一内侍省把门内品。」遂为後苑散内品。
环庆路经略司俞充言:「蕃部昌宁为西界守领使诈归投来剌边事,续来理索,并熟户蕃部苏尼亦入汉界刺事,若依法处置昌宁,恐生其疑,乞牒还西界,苏尼乞刺配近里州军。」上批:「苏尼有死罪二,一犯十恶,法当缘坐,今幸败获,所宜明正典刑,不知有何情理可矜,特为末减。昌宁虽本西人,自是入中国刺事,理亦不可牒还,纵令遣回,未知于夏人疑我之心如何可解,显亦全无意谓,可令依法施行。其捕获蕃官,速依条酬奨。节略苏尼等情欵,牒鄜延路令转牒宥州取问首领擅遣人入中国刺事人罪,严加诫断。」遂斩苏尼,而昌宁处死。
上批:「大理寺长、贰、丞、主簿家属既不在治所,如遇休假,宜止各轮一员在寺,余归休沐,庶制可经久,人无惮倦。其着为令。」
三司言:「会计河北东路熙宁十年收支实阙钱帛等,比转运副使陈知俭、判官汪辅之元奏之数少七十三万余缗,知俭等诚不职,乞降黜以诫诸路。」诏提举司劾罪奏之。辅之坐杖七十,知俭杖六十,各该去官。诏各特罚铜二十斤。
知都水监丞范子渊言:「修黄河南岸治水堤,乞给人兵物料缗钱。」诏发卒三千人,给官庄司、熟药所钱共三万缗,仍特赐公用钱二百缗。
提举河北籴便粮草王子渊言:「籴缘边军储,皆商人入中,岁小不登,必邀厚价,故设内地州县寄籴之法,以权重轻。自内地用御河船运至缘边,且以熙宁八年言之,纲船三百,用兵工几二千人,所运不及八万石。计纲船兵工约一斗,已费钱七十矣,若僦私船,百里之地,斗才一钱三分至五分,率以千里之远计之,犹可省纲船所费之半,宜雇客船便。」下三司议,三司请留纲船二百二十艘,应副船运不足,即如子渊议。从之。令岁终具和雇私船所省钱数以闻。
戊寅,录北界人程诠、程岊为三班借职,程景三班差使,李弼送襄州,赐地二顷,月支钱千、米一石三年。诠等尝为边人刺北事,又尝告获奸细,事觉来归,定州安抚使乞推恩故也。
庚辰,御集英殿策礼部进士。旧纪具载策题。
礼宾使、嘉州刺史高公绘为羣牧都监,文思副使高遵路管勾景灵宫。公绘以皇太后从子,遵路以从叔也。
辛巳,诏:「今岁特奏名明法改应新科明法人,试大义三道。」
又诏:「京朝官、选人、班行所试经书、律令大义、断案,上等三人,循一资;中等三十四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七十人,注官。」
壬午,策特奏名进士,又策武举进士。
刑部言:「秘书省正字王巩,坐尝借赵居兵书,当杖八十,追两官勒停,已敍秘书省正字,今又及三朞,当敍太常寺太祝。」上批:「王巩所犯交结巨恶,情理极重,缘当日元勘不尽,故案法,得罪至轻,可更展三期与敍元官。」
诏发壮役兵二千,京东厢军一千,滨、棣州修城拣中崇胜兵五指挥,并赴洛口工役。
癸未,御集英殿试诸科、新科明法。
龙图阁直学士、知渭州蔡延庆权知开封府。延庆初得安南九军法【三】读之,谓诸将曰:「汉蕃兵马未整,幸今无事,可依此团结,以备调发。」乃以正兵弓箭手人马团为九将,合百队,分四部为左右前後,而队有驻战、拓战之别【四】,步骑器械,每将皆同。又以蕃兵人马为别队【五】,各随所近分隶诸将,每将之数,不及正兵之半,所以制之也。处老弱於城砦,使汉蕃不相杂,所以防其变也。为书上之。会鄜延路亦分画兵将,朝廷以两路所奏遣徐禧议定,禧奏宜依鄜延奏从事,乃下诸路,有不同者,具析以闻。延庆条鄜延所奏未便者具上,且言不敢附下,以孤委任。上是延庆,以禧为不然,乃召延庆。神宗初以延庆分画兵将为是,後乃有诏褒奨徐禧,且命禧代延庆,则似禧为是也。延庆传云:「上以禧为不然。」当考。褒奨禧诏在此月丙戌,御集四月十八日、元年七月辛卯更详之。
龙图阁待制、知秦州吕大防知审刑院。御史舒亶言:「大防果於立异,足动流俗,使在朝廷,於圣政有损无益,乞与一在外差遣。」不听。
诏:「闻鄜延路缘边蕃部有积年借贷钱谷,主事催督迫急,贫下户艰于送纳,甚有自尽及亡出外界者,可更展限半年。环庆路准此。」
赐董氊进奉马四百六十三匹价钱一万一千二百缗,银彩各千,对衣、金带、银器、衣着等,补进奉大首领景青宜党令支珍州刺史,刘勇丹结古扶州刺史,余有官者迁一资,未命者补职名有差。岁增大首领大彩十七匹,小首领五匹,散茶各十斤。以经制熙河边防财用李宪言景青宜党令支敍述和断之劳故也。回赐马价,用密院时政记增入,密记却不书银彩,当考。
合门言:「同天节臣僚罢散道场赐御筵,乞依燕式赐花。」从之。
太常博士周直儒等言:「国信一路郡县驿亭陈设什物,以致乐器等故敝,乞新之。」诏自京令国信所缘路委监司一员先事点检完治。
秦凤路经略使吕大防言:「阶州汉蕃户献纳并根括田五百二十顷,可募弓箭手。」诏依缘边法人给地两顷【六】。
丙戌,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刘庠进一官,知秦州。
太子中允、集贤校理、知谏院徐禧为右正言、直龙图阁、权发遣渭州,赐绯章服,其计议措置边防事如故。计议措置如故,据禧本传。初,陕西缘边兵马蕃弓箭手与汉兵各自为军,每战多以蕃部为前锋,而汉兵守城,伺便利後出,不分战守,每一路以数将通领之。吕惠卿帅鄜延,以为调发不能速集,始变旧法,杂汉蕃兵团结,分战守,每五千人随屯置将,具条约以上【七】。边人及议者多言其不便。上颇采惠卿议,欲推其法于诸路,故遣禧往计议。禧先具环庆法上之,遣官措置泾原,而泾原帅蔡延庆以为不可,朝廷亦是之,并难禧环庆法。禧历疏泾原法疏略参错,图其状,别为法以奏,且言环庆法不可改。上与惠卿诏曰:「徐禧论措置析将事恻怛慷慨,谋国不顾,已令代延庆帅泾原,卿宜勉终之,异日为一代良臣矣。」元年六月丙寅,初遣禧计议。七月辛卯,有诏付禧及诸路。是年三月癸未,蔡延庆云云可考。
太原府路走马承受全惟几言:「马递铺兵转送朝廷边机递角,檐擎使命行李,并诸般纲运军器材料、衣赐绢布之类,略无休息,雇赁脚乘,倍费钱数,穷困冻馁,乞加宽恤。」上批:「久闻铺兵艰勤之状,深可伤恻。今因惟几到阙,面审其实,具道逐人衣不庇体,食不充口,家人则以不任寒冻,多埋覆于温灰之中,以苟活生命。穷极如此,亟宜拯恤,可委陈安石速具措置以闻。」後安石言:「欲乞应军器及材料并衣赐,凡纲运并差厢军搬运,日支口食,如阙即和雇。又军器材料,其间有不适用及粗重,枉破脚乘,欲乞并委所属专差官相验堪好,方得起发。应合变造成朴,并令要用去处先造样一二件,关送起发州军依样计置应副,如此减得脚乘兼便于津般。」诏军器监相度以闻。本监言如此诚便。并从之。
河北缘边安抚司言:「雄州两输户避北界差夫及科栣木修涿州城,各携家属来近本州并关城居止。」上批:「两输户避役逃移,不免失所,其给口食赈恤,候北界科役少息,谕令复业。」
戊子,管勾广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言:「邕州官舍民居,悉以茅覆,兼兵火之後,边城楼橹未备,乞集陶匠烧瓦,运宜州木板,置溪洞竹,盖公私屋宇,庶绝火患。」从之。诏谊经画施行,转运司协力应副。
上批:「河东路见运物材就缘边造军器,显为迂费张皇,可令军器监速罢之。」
广西经略司言:「延众镇右千牛卫将军张智常诱致九道白衣富、雅州李聚明等内附。」诏迁智常右监门卫将军。
庚寅,诏入内东头供奉官宋用臣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前差卢秉罢勿遣。
初,去年五月,西头供奉官张从惠言:「汴河口岁岁闭塞,又修堤防劳费,一岁通漕才二百余日。往时数有人建议引洛水入汴,患黄河啮广武山,须凿山岭十五丈至十丈以通汴渠,功大不可为。自去年七月,黄河暴涨异于常年,水落而河稍北去,距广武山麓有七里远者,退滩高阔,可凿为渠,引水入汴,为万世之利。」知孟州河阴县郑佶亦以为言。时范子渊知都水监丞,画十利以献:岁省开塞汴口工费,一也;黄河不注京城,省防河劳费,二也;汴堤无冲决之虞,三也;舟无激射覆溺之忧,四也;人命无非横损失,五也;四时通漕,六也;京、洛与东南百货交通,七也;岁免河水不应,妨阻漕运,八也;江、淮漕船免为舟卒镌凿沉溺以盗取官物,又可减泝流牵挽人夫,九也;沿汴巡河使臣、兵卒、薪楗皆可裁省,十也。又言:「汜水出王仙山【八】,索水出嵩渚山,亦可引以入汴,合三水积其广深,得二千一百三十六尺,视今汴流尚赢九百七十四尺,以河、洛湍缓不同,得其赢余,可以相补,惧不足,则旁堤为塘,渗取河水,每百里置木鰯一【九】,以限水势,堤两旁沟湖陂泺,皆可引以为助,禁伊、洛上源私取水者。大约汴舟重载,入水不过四尺,今深五尺,可济漕运。起巩县神尾山至士家堤【一○】,筑大堤四十七里,以扞大河。起沙谷至河阴县十里店,穿渠五十二里,引洛水属于汴渠,总计用工三百五十七万有奇。」疏奏,上重其事。
是年冬,遣左谏议大夫、直学士院安焘,入内都知张茂则行视。正月,焘等还奏:「索水在汴口下四十里,不可引;洛、汜二水,积其广深才得二百六十余尺,不足用。渗水塘引凿大河,缓则填淤,急则冲决。洛水惟西京分引入城,下流还归洛河,禁之无益。置鰯恐地势高下不齐,不能限节水势。黄河距广武山有才一二里者,又方向着南岸,退滩坚土不及二分,沙居十之八,若於其间凿河筑堤,至夏洛水内溢,大河外涨,有腹背之患。新堤一决,新河势必填淤,则三百余万工皆为无用。又子渊建此,本欲省汴口岁岁劳费,今置堤埽水澾之类,岁计恐不啻一汴口之费,而又有不可保之虑。虽然,财力在人,犹可为之,惟是水源不足,则人力不可强致。盖伊、洛山河,盛夏虽患有余,过此常若不足。疑谋勿成,惟陛下裁之。」上以子渊计画有未善者,乃命用臣经度,以杨珪往。
至是,用臣还,奏可为:「请自任村沙谷口至汴口,开河五十里,引伊、洛水入汴,每二十里置束水一,以刍楗为之,以节湍急之势。取水深一丈,以通漕运。引古索河为源,注房家、黄家、孟王陂及三十六陂高仰处,瀦水为塘,以备洛水不足则决以入河。又自汜水关北开河五百步,属于黄河,上下置鰯,启闭以通黄、汴二河船筏。即洛河旧口置水澾,通黄河,以泄伊、洛暴涨之水。古索河等暴涨,即以魏楼、荥泽、孔固三斗门泄之。计用工九十万七千有余。」又乞责子渊修护黄河南堤埽以防侵夺新河。诏如用臣策,故有是命。始营清汴,主议者以为不假河水而足用,後岁旱,洛水不足,遂于汜水斗门以通木筏为名,阴取河水益之,朝廷不知也。朱本云:「其後清汴成,率如其说,波流平缓,两堤平直,泝行者道里兼倍,官舟既无激射之虞,江、淮扁舟,四时上下,昼夜不绝,至今公私便之。非上意明断,不惑于凡浅之论,千载之患,未易除也。」此朱本所云,新本已削去,上用墨本也。新纪于四月二十六日甲子书起役导洛通汴。旧纪于六月十七日甲寅毕工乃书之。
辛卯,诏权发遣羣牧判官、太子中允王钦臣罚铜十斤。坐违法擅移所部官也。
赐登州度僧牒百修城。
上批:「西驿交市,旧法除卖于官库外【一一】,余悉听与牙侩市人交易。提举市易司近奏并令市易上界管认一切,禁其私市,闻戎人甚不乐。昨正旦使所须物,本务又不能尽有,不免责买于市肆,今会其赢数亦不多,宜令仍旧。」
御试编排官李承之等言:「熙宁九年,御试新科明法,正奏名三十九号,止以粗通资次编排,今一百四十六号,比前数倍,欲以二通为合格,分两等。」从之。
命枢密院编类文字、大理评事蔡硕等编类将官敕令,承旨司修定。以都承旨韩缜等言,自降将敕後,陈请不一,虑冲改不明,诸将或未谕,恐误施行故也。
壬辰,诏:「近已差宋用臣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可令范子渊修黄河南岸毕,留卒二千,给用臣工役,仍令转运副使李南公专应副河南府都巡检一人往洛口编拦。用臣支赐,依所寄诸司使给之。」
知延州吕惠卿乞招敢勇,每十人为一甲。从之。
河东路经略司言:「麟州有西人先放箭及虏兵士吕重等,欲牒宥州诫约。」诏:「人马已索到,箭数不多,更不移牒。」
诏:「败折场务买扑等钱,保人当填纳者,委提举司具拖欠年限、岁丰凶及保人家力,当给日限,申司农寺详度指挥。」从本寺请也。
癸巳,集英殿赐进士、明经诸科开封时彦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同学究出身总六百二人。旧录邓绾传云:「绾知熙宁六年贡举,请进士第五甲依旧赐本科出身,无以同学究耻之。不从。後元丰二年再言之,卒从其请。」新录辨曰:「熙宁六年有请不从,元丰二年赐进士及第、出身、同出身,亦有同学究出身者,卒从绾请,妄也。」今削去。旧纪书进士、明经诸科赐及第授官者千三百八十人,新纪同,盖并癸巳日所赐人数也。
客省言:「车驾游幸射弓,故事每御箭射中,宰臣、亲王以下进马,欲自今初射中羣臣进马及赐羣臣马如旧,续射中并免进奉。」从之。
诏审刑院、刑部,自今留滞公案及二百道,官吏勒停。
甲午,御集英殿,赐特奏名进士、明经诸科同学究出身试将作监主簿、国子四门助教、长史、文学、助教总七百七十八人。新、旧纪并入癸巳。
雄州言:「北界民户,以差配骚扰,并有惊移,涿州乃移文言南界县官以兵马遮约,不令应役,请速遣回。」诏雄州具创生侵越骚扰因依报之,及戒两县巡防,候北界差科稍息,即谕惊移人户归业【一二】。既而缘边安抚司言:「逃移人多客户,自言若北界未肯罢夫,欲往他处营田作力,以为岁计。」枢密院请诏雄州晓谕民户田蚕及时,不可远弃家产,候北界差科稍息,有人招呼,各归复业。上批:「两输户逃移四方,雄州深以为不便者,不过恐元佃之地,全为北人拘占,今逃者既多客户,则浮寓之民,纵使散之他所,亦无深害,可止令出榜安慰还业。」新、旧纪并书:「诏雄州两输户南徙者,谕令复业。」
丙申,合门通事舍人、河北缘边安抚副使刘琯乞两输人已于近南居者,不得复于两输地来往。诏雄州已发遣归业民户,责邻保觉察。
丁酉,诏新进士依旧式赐钱五百千为宴集费外,特赐千缗,诸科三百千。
诏大理寺月具见禁及已决罪人数申中书。
赐特奏名进士孙宝养真处士。以宝犯不考式恩补摄助教不就,自言有修链术,乞一名号归山故也。孙宝何许人?
邢州乞权住散本州市易司绢钱以宽民力。诏都提举市易司案民户逋负数多州县,毋得给钱。
降东上合门使、果州刺史、秦凤路副总管夏元几为都钤辖。坐前知镇戎军失入人死罪也。五月己巳又责。
岐王颢之夫人,冯侍中拯之曾孙也,失爱于王,屏居後阁者数年。是春,岐王宫遗火,寻扑灭,夫人闻有火,遣二婢往视之。王见之,诘其所以来。二婢曰:「夫人令视大王耳。」王乳母素憎夫人,与二嬖人共谮之曰:「火殆夫人所为也。」王怒,命内知客鞫其事,二婢不胜考掠,自诬云:「夫人使之纵火。」王杖二婢,且泣诉于太后曰:「新妇所为如是,臣不可与同处。」太后怒谓上必斩之,上素知其不睦,必为左右所陷,徐对曰:「彼公卿家子,岂可遽尔!俟按验得实,然後议之。」乃召二婢,命中使与侍讲郑穆同鞫於皇城司,数日狱具,无实。又命翊善冯浩录问。上乃以具狱白太后,因召夫人入禁中。夫人大惧,欲自杀。上遣中使慰谕曰:「汝无罪,勿恐。」且命径诣太皇太后宫,太皇太后慰存之。太后与上继至,诘以火事,夫人泣拜谢罪,乃曰:「纵火则无之,然妾小家女福薄,诚不足以当岐王伉俪,幸赦其死,乞削发出外为尼。」太后曰:「闻诅詈岐王,有诸?」对曰:「妾乘忿或有之。」上乃罪乳母及二嬖人,命中使送夫人于瑶华宫,不披戴,旧俸月钱五十缗,更增倍之,厚加资给,曰:「俟王意解,当复迎之。」此据记闻,附于月末。
复置熙州狄道县。旧纪仍不书此。
夏四月庚子,内藏库使张若讷代种谔知岷州,礼宾副使康识代杨万知通远军。以上批:「谔、万与经制边防财利司数论辨公事,因而生隙,势难安处。」故易之。以谔知泾州【一三】。
陕西都转运使、度支郎中皮公弼降一官,展磨勘二年。公弼尝举汝州俞士龙,坐自盗赃,法寺当公弼徒二年,勒停。诏以公弼经制盐事有劳,免勒停。
辛丑,幸金明池观水嬉,燕射琼林苑,上射中的,羣臣皆贺,磤命羣臣射,又特命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射,酒罢,御苑门观军士射柳枝。上自即位至是,始再幸池苑,後不复至矣。新、旧纪并书幸池苑。
癸卯,太皇太后、皇太后幸金明池,上扶太皇太后登辇,又豫为百宝酒船,於是驰以上寿。
权发遣盐铁判官、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国子博士李稷言:「自熙宁十年冬推行茶法,至元丰元年秋,凡一年,通计课利及旧界息税并已支、见在钱七十六万七千六十六缗。」上批:「蜀茶变法,又前後奉行使者失指,议论纷纭,恐动羣听。稷能推原法意,日就事功,宜速迁擢,以劝在位。」遂落权发遣。
诏编茶场一司敕。
甲辰,辽主遣琳雅怀化军节度使萧晟、左谏议大夫知制诰张襄来贺同天节。
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宋敏求卒。
乙巳,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李稷言:「经制司擅榷买熙河岷州、通远军商人货。」诏经制司具析以闻。後李宪言:「自置司以来,除蕃商水银及盐川寨、盐官镇两场依法禁私贩外,市易卖买,并取情愿交易,未尝拘拦。臣以浅疏,终恐难逃吏议,乞独坐臣罪。」乃诏宪赴阙,令转运使蒋之奇根治,劾有罪之人。又诏之奇宜以朝廷所降事目推治虚实,无令支蔓。诏之奇事在七月辛未。及狱成,宪与马甲、赵济、霍翔坐奏事不实,徒二年。诏宪等所坐缘公,宜依德音释之。狱成,据朱本在六月戊戌朔,今并入此。御集在十一月二十六日。是年九月十八日、十月十五日皆有德音。九月十八日止及颍州,当是十月十五日。朱本必误,当从御集。
诏昨安南从军士卒,因病寄留,後不知存亡者,除籍给赙。从广西经略司所请也。
庚戌,诏新赐进士及第自第四甲以上,依熙宁九年推恩,诸科正及第、明经出身依熙宁六年推恩,命御史中丞蔡确同判流内铨官注拟。
又诏司农寺出坊场钱十万缗,赐导洛通汴司增给吏兵食钱,内以二万缗给范子渊为固护黄河南岸薪刍之费。
上批:「闻兖、郓、徐、济等州久无雨,谷麦失望,人情不安,虽已遣内臣往东岳建道场,可更遣礼官祈祷。」
又批:「广西春旱特甚,其令安抚、转运司访名山灵祠祈祷。」
又诏河北东路提举常平仓司所散滨、棣、沧州饥民食,至五月止。
封濮安懿王第十一女梁铸妻仁寿县主为同安郡主,第十八女夏大醇妻崇德县主为永嘉郡主,不俟大礼给俸。旧制再经大礼方给故也。
命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彭汝砺、提举两浙路常平等事【一四】范峋,就润州推鞫吕嘉问事。诏嘉问权罢润州。嘉问以前知江宁责临江军,事在明年正月壬午,江东监司奏乞罢嘉问润州,事在去年十二月癸卯。
环庆路都钤辖、皇城使、带御器械梁从吉领昌州刺史。从吉在环庆历四任,故特迁之。
辛亥,以新科明法及第王壬为试衔知县、律学教授。
壬子,辽使辞,置酒紫宸殿,不作乐。以乙卯有司荐飨太庙,是日斋故也。
乙卯,广南西路经略司言:「宾州瘴疠,加以兵火之後,难得官愿就,乞差殿中丞吴潜知宾州。」从之。
司勳员外郎韩晋卿知寿州。晋卿自大理出知同州,上批:「晋卿非次替罢,可特与一见阙。」故从之。
诏导洛通汴用是月甲子兴工,遣礼官祭告,如河道侵冢墓,量给钱令迁避,无主者官为瘗之。
赐固护黄河南岸卒特支钱。
丙辰,广南西路经略司言:「顺安州、贡峒等旧隶邕州,昨宣抚司因收复广源,分隶顺州,乞还旧隶。」从之。
丁巳,镇江节度使、同平章事、秀国公陈升之【一五】致仕,直学士院安焘草辞,有云:「尹躬一德,共嘉同体之和,说命三篇,独先注意之任,卒有成绩,基于始谋。」御史舒亶指此六句,以为悖礼失实。诏焘改之。乃尽去六句,止云:「早从士论,擢与冢司。」贴麻行下。後二日,升之卒,赠太保、中书令,辍视朝二日,成服于苑中,谥成肃。升之深狡多数,善傅会以取富贵,丹阳居第,壮大踰制,南方人惊诧,以为未识,其它豪侈类此。旧纪并书致仕,新纪但书卒。
上批:「闻知鄜州尹宝臣有子三班奉职拚【一六】,妙知为弓,能辨六材,令乘驿赴阙。」
诏西上合门使、嘉州团练使、知保州张利一及三年与代定州路都钤辖,再任。从安抚使韩绦奏也。
己未,广南西路经略司【一七】言蛮寇顺州,乞济师。上批:「可发潭州团结兵全将往桂州权戍,庶可以镇安二广人心,不致怯惧,候边事息追还。」
知谏院李定言:「秀州嘉兴、崇德两县,初定役法时,以僧舍什物估直敷钱,恐非法意,下司农寺请下本路改正,他路有类此者,令提举司依此施行。」从之。
庚申,上批:「河北东路提举官李孝纯乞勾收诸路官司先借兑出本司钱谷,可选差精敏有风力文臣一员,兼委以拘催都水监借京东等路提举司雇夫钱。」磤遣都官员外郎潘良器催促发还。
以龙卫废营地赐卫国公主,地与主第相直也。主後以其地建法云寺。
京西第五将言:「昨奉诏遣教头二人教习马军,各已精熟。」诏:「京西第五将,提点刑狱司那官一员,依案阅将兵马军格案试,具合格人以闻。」既而上批:「勾当军头司、内侍押班石得一往南路管勾葬事,可因便委令阅视,庶谙知次第,不为将副所绐,朝廷诛赏所加,发必无妄。」遂改用得一。
辛酉,盐铁判官、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国子博士李稷权陕西转运使,兼制置解盐使、都大提举茶场。稷在长安州军县镇创增侵街钱,一路骚然,与李察皆苛暴,时人为之语曰:「宁逢黑杀,莫逢稷、察。」
赐故陕西都转运使、屯田郎中、直昭文馆皮光弼家绢三百匹,後复录其子彦仲为将作监主簿,壻试将作监主簿不理选限赵仲邈许出官。以转运使范子奇等言光弼因出巡致疾,乞优恤其家故也。录子、壻在七月二十日丁亥,今并书。
广西路经略司言,得归明人户三千三百七十五。
壬戌,诏:「大理寺劾陈世儒,留系多日,继又推治初勘官不公及因缘请求,迁延久未结正,可遣御史黄颜监勘。」乙丑日可并。
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请:「自今岁课茶息税钱,已定十五万缗,岁以五万缗给转运司,余以待诏用。」从之。
癸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元会受朝贺,执镇圭,非是,伏请不执。上寿准此。」又言:「元会行礼于朝,而天子服祭服,羣臣服朝服,亦非是。请服通天冠、绦纱袍。」又言:「御殿当设旗帜,仍辟大庆殿门,皇帝即御座,礼官等引中书门下、亲王、使相押诸司三品、尚书省四品及宗室将军以上班,分东西入,正安之乐作,至位,乐止。羣臣不服剑,不脱屦舄。」并从之。此但举其要,而削其繁辞。
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乞留铜钱百万缗为本。从之。
甲子,知审刑院安焘言:「天下奏案,视十年前增倍以上,审刑院刑部详议、详断官,视旧员数颇减,乞复置详议官一员。又详议官遍签刑部断案,职事不专,乞分议官六员,每案二员连签,若情状可疑,未丽于法,即议官通签。如此则疑难之狱得尽,众议明白,罪案不致留积。」诏增审刑院详议、详断官各一员,罢刑部检法官一员,余如焘请。
诏权判南京国子监、驾部郎中郑宗砺罚铜十斤,致仕。坐前知眉州失入人死罪,会赦,而宗砺年七十余故也。新纪于二十六日甲子日书导洛通汴,盖起役之日也,六月十七日甲寅毕工,三月二十一日庚寅可考。
乙丑,诏知大理少卿蹇周辅,丞叶武、贾种民同黄颜鞫陈世儒事。从颜请也。手诏:「大理寺勘陈世儒恶逆事,虽续根究世儒妻母因缘请求,致军巡元勘官改易情节,变移首从,故出入本罪,世儒夫妇无紧切照证,自可结正以闻。」可并壬戌及五月庚辰。明年正月庚寅,武罢丞。
丙寅,盐铁副使、工部郎中李复圭为集贤殿修撰、知沧州,候二年与谏议大夫。寻改知邓州。改邓州,御集在六月九日,当考其故,或并削去。
提举成都府茶场李稷言:「洋州西乡县茶,旧与熙河、秦凤路蕃汉为市,而商人私贩,南入巴、达州,东北入金州,永兴军、凤翔府官未置场以前,于州界仙游、少府、鸡雄、归仁、洋口等镇铺差牙校编拦抄发,指州县输税。熙宁十年废罢四场牙校,止留洋口一处,州县慢令,私贩公行,西乡茶岁比旧减少。乞鸡雄等场令州县督责买扑人编拦,归仁铺乞依旧轮差税务牙校编阅抄发。园户中官茶数,岁以三十万斤为额,增及万斤,赏钱一千,如亏少,量事决罚。」从之。
司天监太卜令魏成象请宗室祔葬,三品以上用輴车如礼文,四品以下用〈车骨〉辘车如旧例,可减雇夫钱布。礼院请如成象议。从之。初七日事,今附月末。
注 释
【一】两浙路灾伤民负户绝田产价钱者「负」原作「贫」,据阁本及宋会要食货六八之一一三改。
【二】吉伯沟续通监卷七四元丰二年三月辛未条作「解板沟」。
【三】安南九军法「九」,宋史卷二八六蔡延庆传作「行」,疑是。
【四】队有驻战拓战之别下「战」字原作「骑」,据同上书改。
【五】又以蕃兵人马为别队「别」原作「引」,据同上书改。
【六】诏依缘边法人给地两顷「依」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兵四之九补。
【七】具条约以上「具」原作「且」,据阁本及宋史卷四七一吕惠卿传改。
【八】王仙山「王」,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一一、宋史卷九四河渠志皆作「玉」。
【九】每百里置木鰯一「木」原作「水」,据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一○】士家堤「士」,上引宋会要作「任」。
【一一】旧法除卖于官库外「卖」原作「买」,据宋会要食货三八之三三改。
【一二】即谕惊移人户归业「移」原作「疑」,据上文及宋会要兵二八之二○改。
【一三】泾州「州」原作「川」,据宋史卷三三五种谔传改。
【一四】提举两浙路常平等事「事」字原脱。按:熙宁以後,两浙路有提举常平广惠仓等事官,见宋会要职官四三之三,此处显脱「事」字,故补。
【一五】秀国公陈升之「公陈」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六】尹宝臣有子三班奉职拚「拚」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兵二六之三三补。
【一七】广南西路经略司「司」原作「使」,据阁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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