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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卷七  秦五

 

  谓秦王

  谓秦王〔一〕曰:「臣窃惑王之轻齐易楚,而卑畜韩也。臣闻,王兵胜而不骄〔二〕,伯主约而不忿〔三〕。胜而不骄,故能服世;约而不忿,故能从邻〔四〕。今王广〔五〕德魏、赵,而轻失齐,骄也;战胜宜阳,不恤楚交,忿也〔六〕。骄忿非伯主〔七〕之业也。〔八〕臣窃为大王虑之而不取也。

  〔一〕 姚本秦始皇也。

  〔二〕 姚本骄,骄慢。

  〔三〕 姚本忿,怨也。伯主约俭劳谦,故不有所忿怨。 鲍本主天下之要约。正曰:敛约也。

  〔四〕 姚本王者德大不骄逸,故能服邻国(一本作「服世从邻」)。服,慊也。 鲍本使邻国服从。

  〔五〕 姚本曾一作「得」。刘一作「失」。 鲍本大施恩惠。

  〔六〕 姚本恤,顾。 鲍本言不以交楚为意。

  〔七〕 鲍本「主」作「王」。○

  〔八〕 姚本业,事。


  「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一〕。』故先王之所重者,唯始与终〔二〕。何以知其然?昔智伯瑶残范、中行,围逼晋阳,卒为三家笑〔三〕;吴王夫差栖越於会稽〔四〕,胜齐於艾陵〔五〕,为黄池〔六〕之遇,无礼於宋〔七〕,遂与〔八〕勾践禽,死於干隧;〔九〕梁君伐楚胜齐,制赵、韩〔一0〕之兵,驱十二诸侯以朝天子於孟津〔一一〕,後子〔一二〕死,身布冠〔一三〕而拘於秦〔一四〕。三者非无功也,能始而不能终也〔一五〕。

  〔一〕 鲍本大雅荡诗。

  〔二〕 姚本先王,圣王也。敬始慎终,故曰「唯始与终」也。 鲍本「始」、「终」互易,「然」下有「也」字。○ 补曰:一本「唯始与终,何以知其然。」

  〔三〕 姚本智伯,智襄子也。残,灭也。范,范吉射,昭子也。中行,中行寅,文子也。二子之後,以苛为察,以克下为功,於晋六卿中,薄德前衰。智伯灭而兼之,志意骄盛,求地於赵襄子,襄子不与,故率韩围晋阳,以伐赵氏。赵氏与韩、魏通谋,韩、魏为反间,令赵氏囗得杀智伯,故曰「三家笑」也。 鲍本无「逼」字。○ 范吉射、中行寅,晋两卿。赵、魏、韩三家也。事见韩策。晋出公十七年。晋阳属太原,故许唐国。补曰:大事记,晋阳,汉太原郡所治,龙山在西北,晋水所出。北齐分晋阳,置龙山县,隋改龙山曰晋阳,而以晋阳为太原县。正曰:大事记,晋出公十七年,晋荀瑶与赵、韩、魏氏分范、中行之地,反攻,出公奔齐,道死。晋哀公四年,赵约韩、魏攻荀瑶,灭之。

  〔四〕 鲍本故越国,扬州郡,亦山名。事见哀元年。

  〔五〕 鲍本杜注,齐地。哀十一年。补曰:正义云,艾山在兖州博县南。

  〔六〕 鲍本陈留外黄注,县有黄沟。又魏内黄注,吴会诸侯于黄池。今黄沟是。哀十三年。正曰:哀十三年杜注,陈留封丘县南有黄亭,近济水。按,外黄、小黄、封丘皆属陈留。外黄有黄沟,故指为黄池;而内黄隶相者,亦有黄沟。水经注所谓河水决通濮、济、黄沟者也。相与封丘殊远,当以杜注为正。路史同杜注。

  〔七〕 鲍本并哀十三年。吴欲伐宋,杀其大夫,囚其妇人。

  〔八〕 鲍本「与」作「为」。○ 补曰:当作「为」。

  〔九〕 姚本「隧」,一作「队」。吴王夫差伐越,胜之。勾践奔走,栖於会稽山之上。遂北伐齐,胜长求平。勾践起兵伐其国,遽救之,越人杀之干隧。干隧,邑名。 鲍本无「於干隧」三字。○ 补曰:一本「死于干遂」。勾践禽死,二十二年。

  〔一0〕鲍本「赵韩」作「韩赵」。○

  〔一一〕姚本梁君,梁惠王也。伐楚、齐,胜之,制御赵、韩之兵,驱使十二诸侯鲁、卫、曹、宋、郑、陈、许之君,朝天子于孟津。 鲍本在河内河阳县南。魏记,惠王二年,败韩于马陵,败赵于怀。十五年,鲁、卫、宋、郑君来朝。二十八年,中山君为相。不见齐、楚及朝天子事。正曰:年表,二十九年。

  〔一二〕鲍本太子申也。三十年齐败魏马陵,虏申。

  〔一三〕鲍本以丧礼自居也。

  〔一四〕姚本後东伐齐,败于马陵,太子见杀,故「布冠」而拘执于秦也。 鲍本拘,犹制。

  〔一五〕姚本终,终难也。


  「今王破宜阳,残三川〔一〕,而使天下之士不敢言〔二〕;雍〔三〕天下之国,徙两周之疆〔四〕,而世主不敢交〔五〕阳侯之塞〔六〕;取黄棘〔七〕,而韩、楚之兵不敢进。王若能为此尾〔八〕,则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九〕。王若不能为此尾,而有後患,〔一0〕则臣恐诸侯之君,河、济〔一一〕之士,以王为吴、智之事也〔一二〕。

  〔一〕 姚本初秦昭王灭东、西周,置宜阳及三川郡,故曰「破宜阳,残三川」也。

  〔二〕 姚本言,议。

  〔三〕 姚本雍,有也。 鲍本「雍」,「拥」同,言据有之。

  〔四〕 姚本两周,东、西周也。杆宜阳界而东之,故曰「徒两周之疆」也。 鲍本侵逼之。

  〔五〕 姚本世主,谓诸侯也。 鲍本「交」作「窥」。○

  〔六〕 姚本诸侯慑怖畏秦,不敢交会。阳侯,诸侯(一下有「之」字)。塞,隘处也。 鲍本河东阳注,阳侯国。

  〔七〕 鲍本秦纪、楚记,怀王与昭王盟于黄棘,皆不地。正曰:正义云,盖在房、襄二州。

  〔八〕 姚本尾,後也。 鲍本言善其後。正曰:尾,终也。即上文能终之说。

  〔九〕 姚本言王为策讨之,始得之矣。如能终卒没,则王伯之道立也。故曰「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

  〔一0〕姚本有灭亡之患也。

  〔一一〕鲍本济水在温西北,此言中国尔。正曰:济水出绦州垣曲县王屋山,伏流至孟州济源县,出二源,合流,至温县入河,出河南溢而为荥,自郑以东贯滑、曹、郓、济、齐、青入于海。

  〔一二〕姚本吴,吴王夫差。智,智伯也。事,灭亡之事。


  「诗云:『行百里者半於九十。』此言末路之难〔一〕。今大王皆有骄色,以臣之心观之,天下之事,依〔二〕世主之心〔三〕,非楚受兵,必秦也〔四〕。何以知其然也?秦人援魏以拒楚,楚人援韩以拒秦〔五〕,四国之兵敌〔六〕,而未能复战也〔七〕。齐、宋在绳墨之外以为权〔八〕,故曰先得齐、宋者伐秦〔九〕。秦先得齐、宋,则韩氏铄〔一0〕;韩氏铄,则楚孤而受兵也〔一一〕。楚先得齐〔一二〕,则魏氏铄;魏氏铄,则秦孤而受兵矣〔一三〕。若随此计而行之,则两国〔一四〕者必为天下笑矣。」〔一五〕

  〔一〕 姚本逸诗言之。百里者,已行九十里,适为行百里之半耳。譬若强弩至牙上,甫为上弩之半耳。终之尤难,故曰「末路之难」也。

  〔二〕 鲍本依,犹据。

  〔三〕 姚本心,骄约之心也。

  〔四〕 姚本言不伐楚,则伐秦也。秦、楚之骄侈故也。 鲍本皆骄强故。

  〔五〕 姚本援,助。 鲍本「秦」下有「王」字。○

  〔六〕 鲍本秦、楚、韩、魏也。韩、魏虽弱,以得援,故与之敌。

  〔七〕 姚本敌,强弱等也。未,无也。 鲍本敌,故不敢轻战。

  〔八〕 姚本权,援助之势也。 鲍本外,言四国不以为意。权,言能轻重四国。

  〔九〕 鲍本此言魏、韩得之。正曰:下文楚先得齐可见。

  〔一0〕姚本铄,消铄也。言其弱。 鲍本以销金喻。

  〔一一〕姚本韩弱而楚失援,故孤而受兵。

  〔一二〕鲍本「齐」作「之」。○

  〔一三〕姚本魏为秦与国。魏弱,故秦失援而孤,受诸侯兵也。

  〔一四〕姚本两国,秦、楚也。

  〔一五〕鲍本彪谓:此策,孟轲之徒也,惜其不名。正曰: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五伯者三王之罪人。今策云伯王之业,五伯不足六,孟子而有是言欤?骄者必败,亦论之常。其言先得齐、宋与失之,揣量事势,计较强弱,不过以力服人而已!岂可与孟子同日语哉?补曰:「为大」之「为」去声。


  秦王与中期争论

  秦王与中期〔一〕争论,不胜。秦王大怒,中期徐行而去。或为〔二〕中期说秦王曰:「悍人〔三〕也。中期适遇明君故也,向者遇桀、纣,必杀之矣〔四〕。」秦王因不罪〔五〕。

  〔一〕 姚本中期,秦辨士也。

  〔二〕 鲍本「为」作「与」。○

  〔三〕 鲍本悍,勇也。勇者多迕。补曰:当曰「中期悍人也」,有错文。 札记丕烈案:中期下属为句,吴说未是。

  〔四〕 姚本有人为中期说,言遭遇明君,不罪胜己臣,故不见诛也。若其遇桀、纣,则必(一下有「诛」字)杀也。

  〔五〕 姚本言桀杀逄蒙,纣杀比干,恶其胜己也。秦王耻袭桀、纣之阙,故不罪。


  献则谓公孙消

  献则〔一〕谓公孙消〔二〕曰:「公,大臣之尊者也,数伐有功〔三〕。所以不为相者,太后〔四〕不善公也〔五〕。辛戎〔六〕者,太后之所亲也〔七〕。今亡於楚,在东周〔八〕。公何不以秦、楚之重,资而相之於周乎〔九〕?楚必便之矣〔一0〕。是辛戎有秦、楚之重,太后必悦公,公相必矣〔一一〕。」

  〔一〕 鲍本楚人,为芈戎游说者。

  〔二〕 姚本皆公孙消。 鲍本秦人。

  〔三〕 姚本公,谓公孙消也。尊,重也。数行战伐有功劳也。 鲍本伐,战伐。

  〔四〕 鲍本宣太后。

  〔五〕 姚本不为秦相者,不为芈太后不善者也。

  〔六〕 姚本辛戎,楚人,自楚亡在东周。 鲍本「辛」作「芈」。○ 补曰:当作「芈」,下同。 札记丕烈案:此形近之讹。韩策,「谓芈戎曰,废公叔」,不误。

  〔七〕 姚本太后,楚女,孝文皇后,庄襄王母也,号华阳夫人者也。 鲍本穰侯传,后同父弟芈戎为华阳君。凡芈皆楚人。

  〔八〕 姚本东周,洛阳成周也。

  〔九〕 姚本使辛戎为周相也。

  〔一0〕鲍本戎虽以罪去楚,楚既与秦共资之,必为楚用,故楚利之。

  〔一一〕姚本言必见用为秦相也。


  楼梧约秦魏〔校一〕

  〔校一〕此篇鲍本列在《魏策》。

  楼啎〔一〕约秦、魏,魏太子为质〔二〕,纷强欲败之〔三〕。谓太后曰:「国与还者也〔四〕,败秦而利魏,魏必负之〔五〕,负秦之日,太子为粪矣〔六〕。」太后坐王而泣〔七〕。王因疑於太子〔八〕,令之留〔九〕於酸枣。楼子患之。昭衍为周之梁,楼子告之〔一0〕。昭衍见梁王,梁王曰:「何闻?」曰:「闻秦且伐魏〔一一〕。」王曰:「为期〔一二〕与我约矣〔一三〕。」曰:「秦疑於王之约,以太子之留酸枣而不之秦。秦王〔一四〕之计曰:『魏不与我约,必攻我;我与其处而待之见攻,不如先伐之。』以秦强折节而下与国〔一五〕,臣恐其害於东周〔一六〕。」

  〔一〕 姚本续:啎,管子七臣七主篇云,「事无常而法令申,不啎则国失势」。注,「啎」,古「伍」字,谓偶合也。言虽申布法令,於事不合。他字书无之。 鲍本「啎」作「牾」。○ 魏人。後又作「梧」。补曰:一本作「啎」,姚同。愚按,玉篇无「啎」字,有「牾」字,五故反,触也,逆也。策後作「梧」。韵书,牾、忤;梧、午。荀子,「午其军蘁」。庄子,「悟」。燕策,「韩于迕」。前汉,走逜、{四逆}梧、牾、捂、梧、枝梧,凡十一字,典籍往往通借,上、去声。 札记丕烈案:此「啎」,「梧」同字,吴补详之矣。

  〔二〕 姚本质于秦也。 鲍本此十一年朝秦。正曰:世家,襄王十二年,太子朝于秦,秦来拔我皮氏,未拔而解。此策云太子为质,既而留於酸枣,昭衍说後,不云复遣,当缺。

  〔三〕 姚本纷强,魏臣也。败,害也。

  〔四〕 姚本还,周旋於利也。 鲍本还,犹反也。两国相与好恶,循环不定。

  〔五〕 姚本负,昔也。 鲍本负,言魏得利而强,将不事秦,所谓还反。

  〔六〕 鲍本即所谓粪之。正曰:粪,弃除也。

  〔七〕 鲍本使王坐而泣於前。 札记今本「王而」误「而王」。

  〔八〕 姚本疑,不欲令太子质秦。 鲍本不决遣。

  〔九〕 姚本留,止。

  〔一0〕姚本告昭衍魏太子止酸枣意。

  〔一一〕姚本梁,魏都也。故将伐魏。

  〔一二〕姚本「期」,曾作「其」。

  〔一三〕鲍本言期以太子结约而不遣,为此故伐邪?正曰:言与我结约矣,何为而伐?

  〔一四〕鲍本昭。正曰:无考。

  〔一五〕鲍本与与国共伐魏。

  〔一六〕姚本昭衍不欲正言害魏也,故诡言恐害东周也。秦来伐,必径东周故也。 鲍本不欲正言魏受伐。魏与周邻,言周,则魏可知。元在秦策。正曰:交载秦、魏事,从旧可。补曰:「为周」之「为」,去声。


  濮阳人吕不韦贾於邯郸

  濮阳〔一〕人吕不韦贾於邯郸,见秦质子异人〔二〕,归而谓父〔三〕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四〕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五〕。」曰:「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余〔六〕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七〕。愿往事之〔八〕。」

  〔一〕 鲍本属东郡。

  〔二〕 姚本异人,秦庄襄王之孙,孝文之子,昭王时质於赵,时不韦贾邯郸而见也。 鲍本子楚初名,孝文王子。

  〔三〕 姚本曾本有「母」。

  〔四〕 姚本赢,利。

  〔五〕 姚本多不可数也。

  〔六〕 姚本余,饶。

  〔七〕 姚本世,後世也。 鲍本遗,犹贻。世,後世。

  〔八〕 鲍本事,犹为。补曰:不韦鄙耕田珠玉之小赢,而图建国立君之大利,自以为计得矣!徙蜀饮酖之时,能无悔乎?


  秦子异人质於赵,处於聊城〔一〕。故往说之曰:「子傒〔二〕有承国之业,又有母在中〔三〕。今子无母於中,外托於不可知之国〔四〕,一日倍约,身为粪土〔五〕。今子听吾计事〔六〕,求归,可以有秦国。吾为子使秦,必来请子〔七〕。」

  〔一〕 姚本聊城,赵邑。 鲍本赵地,缺。 补曰:字书无「{户夘}」字。龙龛手监云,音脚。 札记丕烈案:史记吕不韦传正义引此作「聊」。

  〔二〕 姚本子傒,秦太子也,异人之异母兄弟。 鲍本异人异母兄。 札记今本「傒」误「徯」。

  〔三〕 姚本中,犹内也。 鲍本异人母曰夏姬,无宠,如无母然。

  〔四〕 姚本谓秦托子於赵,安危吉凶不可知也。 鲍本史言赵不礼之,故祸福未可知也。

  〔五〕 鲍本弃死且贱也。

  〔六〕 姚本事,治。 鲍本以求归为事。正曰:刘辰翁云,计事,犹谋事。求归,别句。

  〔七〕 姚本子,异人也。言必使秦来请子於赵。


  乃说秦王后〔一〕弟阳泉君曰:「君之罪至死,君知之乎〔二〕?君之门下无不居高尊位,太子〔三〕门下无贵者。君之府藏珍珠宝玉,君之骏马盈外厩,美女充後庭。王之春秋高〔四〕,一日山陵崩,太子用事〔五〕,君危於累卵,而不寿於朝生〔六〕。说有可以一切〔七〕而使君富贵千万岁,其〔八〕宁於太山四维〔九〕,必无危亡之患矣〔一0〕。」阳泉君避席〔一一〕,请闻其说。不韦曰:「王年高矣,王后无子,子傒有承国之业,士仓又辅〔一二〕之。王一日山陵崩,子傒立,士仓用事,王后之门,必生蓬蒿。子〔一三〕异人贤材也,弃在於赵,无母於内,引领西望,而愿一得归。王后〔一四〕诚请而立之,是子异人无国而有国,王后无子而有子也。」阳泉君曰:「然。」入说王后,王后乃请赵而归之。

  〔一〕 姚本秦王后,孝文皇帝华阳夫人也,时昭王时也,或言后耳。

  〔二〕 姚本不韦云,君有不远图之罪,知不?

  〔三〕 姚本太子,子傒。

  〔四〕 姚本言昭王年老也。 鲍本春秋,举成岁。此言其年高。

  〔五〕 姚本一日,犹一旦也。山陵,喻尊高也。崩,死也。用事,即位治国事。 鲍本山陵,喻高且固。崩,喻死。

  〔六〕 姚本君,谓阳泉君也。累卵,至危也。朝生,木堇也,朝荣夕落。真为短命不寿也,命将不至终日也。 鲍本木槿也,朝荣夕死。令又不如。

  〔七〕 鲍本权宜也。

  〔八〕 鲍本衍「其」字。

  〔九〕 姚本四维,持之也。 鲍本四方之隅,不可移也。正曰:以太山为四维。

  〔一0〕姚本患,忧。

  〔一一〕鲍本离席前请。

  〔一二〕姚本辅,犹助也。

  〔一三〕姚本子,异人名。

  〔一四〕姚本王后,华阳夫人耳。 札记今本「西」误「四」。


  赵未之遣,不韦说赵曰:「子异人,秦之宠子也,无母於中,王后欲取而子之〔一〕。使秦而欲屠赵,不顾一子以留计〔二〕,是抱空质也〔三〕。若使子异人归而得立,赵厚送遣之,是不敢倍德〔四〕畔施,是自为德讲〔五〕。秦王老矣,一日晏驾〔六〕,虽有子异人,不足以结〔七〕秦。」赵乃遣之〔八〕。

  〔一〕 姚本欲为己子。

  〔二〕 鲍本留,不决也。

  〔三〕 姚本抱,持。 鲍本此质本以交好,今不能然,故曰「空」。

  〔四〕 姚本德,恩。

  〔五〕 姚本讲,诚。曾本作「诚讲」。 鲍本必以恩德讲好于赵。正曰:讲,即「媾」字。

  〔六〕 姚本晏,晚也。日暮而驾归大阴也,谓死亡也。 鲍本天文志,天子当早作,而方崩陨,臣子之心犹谓宫车晚出。

  〔七〕 姚本结,固。

  〔八〕 鲍本不韦传,秦围邯郸,赵欲杀子楚,子楚脱亡归,与此驳。 札记丕烈案:此策文与史记多不同,详在小司马索隐也。


  异人至,不韦使楚服〔一〕而见。王后悦其状〔二〕,高其知,〔三〕曰:「吾楚人也。」而自子之〔四〕,乃变其名曰楚。王使子诵〔五〕,子曰:「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所教学,不习〔六〕於诵。」王罢之,乃留止〔七〕。间〔八〕曰:「陛下尝轫车於赵矣〔九〕,赵之豪桀,得知名者不少〔一0〕。今大王反国,皆西面〔一一〕而望。大王无一介之使以存〔一二〕之,臣恐其皆有怨心。使边境早闭晚开〔一三〕。」王以为然,奇其计。王后劝立之。王乃召相,令之曰:「寡人子莫若楚。」立以为太子。

  〔一〕 姚本楚服,盛服。鲍本以王后楚人,故服楚制以说之。

  〔二〕 姚本状,儿。

  〔三〕 姚本高,大。

  〔四〕 姚本夫人,楚女也,故曰「吾楚人」。而自子之,以异人为己子。

  〔五〕 姚本诵经。 鲍本诵所习书。

  〔六〕 姚本习,晓。 鲍本补曰:大事记,不习於诵,此焚书之兆也。愚按,昭王问荀卿,儒无益於人之国,其来久矣。

  〔七〕 姚本止,曾作「请」。 鲍本止宫中。

  〔八〕 姚本间,须臾也。 鲍本间政事之隙。

  〔九〕 姚本陛下,谓孝文王也。昔尝质赵。轫车,止仕也。不欲言其质,故住车,故止於赵敢国。 鲍本高纪五年注「陛者」云云。轫,碾车木。

  〔一0〕鲍本以名见知於王。

  〔一一〕姚本面,向。

  〔一二〕姚本存,劳问也。 鲍本昭二十八年注,一介,单使也。存,问也,问其存亡。

  〔一三〕鲍本有警则然。


  子楚立〔一〕,以不韦为相,号曰文信侯,食蓝田十二县〔二〕。王后为华阳太后,诸侯皆致秦邑〔三〕。

  〔一〕 鲍本是为庄襄王。

  〔二〕 姚本官禄。

  〔三〕 鲍本致邑,为太后养地也。按,此是子楚以孝文王立後,不韦说使归之。不韦传则言孝文为安国君时归,与此驳。彪谓:不韦,贾人也,彼安能知义?欲图赢而夺嫡立庶,秦国之不乱败者幸也!以是得赢,而饮酖於蜀,於是知有天道矣!凡不韦所立,於时皆丧身灭国之事。周衰,士之阴险倾邪,无辈於不韦者。不足筭也,不足筭也!子楚之计平平耳,孝文称为奇而立之,非老悖乎?


  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

  文信侯欲攻赵以广河间,使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一〕质於秦。文信侯因请张唐〔二〕相燕〔三〕,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四〕。张唐辞曰:「燕者必径〔五〕於赵,赵人得唐者,受百里之地。」文信侯去而不快〔六〕。少庶子甘罗〔七〕曰:「君侯何不快甚也?」文信侯曰:「吾令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已入质矣。今吾自请张卿〔八〕相燕,而不肯行。」甘罗曰:「臣行之〔九〕。」文信君叱去〔一0〕曰:「我自行之而不肯,汝安能行之也?」甘罗曰:「夫项櫜〔一一〕生七岁而为孔子师,今臣生十二岁於兹矣!君其试臣,奚以遽言叱也〔一二〕?」

  〔一〕 姚本太子,燕僖王之子子丹也。

  〔二〕 鲍本秦人。

  〔三〕 姚本曾作「往相燕」。

  〔四〕 鲍本无「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十二字。○ 札记丕烈案:无者是也。策文在首,史记取之而移於此。有者,乃依史记添入而误复耳。

  〔五〕 鲍本径者,道所出也。

  〔六〕 姚本快,乐。

  〔七〕 姚本少庶子,官名。甘罗,文相家臣也。 鲍本礼,庶子,掌诸侯卿大夫之庶子。罗,茂之孙。正曰:索隐引策甘罗事吕不韦为庶子,即指此也。注以周制言秦官,误。庶子说,又见後。

  〔八〕 姚本张卿,即唐。

  〔九〕 姚本一本「臣」下有「请」字。

  〔一0〕姚本曾作「曰去」,刘作「去曰」。 鲍本「君」作「侯」。○ 正曰:以罗所事言,故称君。 札记丕烈案:史记作「文信侯叱曰去」。

  〔一一〕姚本续:史记作大项橐,司马贞音「托」。尊其道德,故曰「大」。 鲍本「櫜」作「橐」。○ 列子有问日出者,岂其人乎?正曰:无稽。 札记丕烈案:「橐」字是也。史记作「橐」。

  〔一二〕姚本奚,何。叱,呵。


  甘罗见张唐曰:「卿之功,孰与武安君〔一〕?」唐曰:「武安君战胜攻取,不知其数;攻城堕邑,不知其数〔二〕。臣之功不如武安君也。」甘罗曰:「卿明知功之不如武安君欤?」曰:「知之。」「应侯之用秦也〔三〕,孰与文信侯专〔四〕?」曰:「应侯不如文信侯专。」曰:「卿明知为不如文信侯专欤?」曰:「知之。」甘罗曰:「应侯欲伐赵,武安君难之,去咸阳七里,绞而杀之〔五〕。今文信侯自请卿相燕,而卿不肯行,臣不知卿所死之处矣〔六〕!」唐曰:「请因孺子而行〔七〕!」令库具车,厩具马,府具币〔八〕,行有日矣。甘罗谓文信侯曰:「借臣车五乘,请为张唐先报〔九〕赵。」

  〔一〕 姚本武安君,秦将白起。

  〔二〕 姚本言众多不可数知也。

  〔三〕 鲍本见用于秦。

  〔四〕 姚本专,权重也。

  〔五〕 姚本难应侯,二万众还归於郿阳(曾作「二万众解於郿阳」),赐死于杜邮也。 鲍本起传言赐剑。

  〔六〕 姚本言白起死于杜邮,但未知卿死何处(「处」一作「所」)。

  〔七〕 姚本请,听也。言行(「行」一作「因」)之燕也。 鲍本因之请於文信。离娄注,孺子,童子。

  〔八〕 姚本币,货财也。

  〔九〕 姚本报口也,往为张唐先说赵王也。


  见赵王〔一〕,赵王郊迎。谓赵王曰:「闻燕太子丹之入秦与?」曰:「闻之。」「闻张唐之相燕与?」曰:「闻之。」「燕太子入秦者,燕不欺秦也。张唐相燕者,秦不欺燕也。秦、燕不相欺,则伐赵,危矣。燕、秦所以不相欺者,无异故〔二〕,欲攻赵而广河间也。今王齎臣五城以广河间,请归燕太子,与强赵攻弱燕。」赵王立割五城以广河间,归燕太子。赵〔三〕攻燕,得上谷〔四〕三十六县,与秦什一〔五〕。

  〔一〕 鲍本悼襄。

  〔二〕 姚本异,怪。

  〔三〕 鲍本「赵」上补「与」字。○ 札记丕烈案:史记无,鲍补误。

  〔四〕 鲍本幽州郡。

  〔五〕 姚本续:史记,得上谷三十城,令秦有十一。後语,三十余城,令秦有其十二。 鲍本以十之一与秦也,罗传有。补曰:史云,得上谷二十城,令秦有十一。索隐云,谓以十一城予秦也。二说未知孰是?


  文信侯出走〔校一〕

  〔校一〕此篇鲍本列在《赵策》。

  文信侯出走〔一〕,与司空马〔二〕之赵,赵以为守相〔三〕。秦下甲而攻赵〔四〕。

  〔一〕 鲍本始皇十年免相就国,十二年徙蜀,饮酖死。

  〔二〕 鲍本不韦吏也。补曰:「与」字疑衍。 札记吴氏补曰「与」字疑衍,是也。

  〔三〕 姚本守相,假也。 鲍本守,假官也,马为之。

  〔四〕 姚本甲,兵。


  司空马说赵王曰:「文信侯相秦,臣事之,为尚书〔一〕,习秦事。今大王使守〔二〕小官,习赵事。请为大王设秦、赵之战〔三〕,而亲观其孰胜。赵孰与秦大?」曰:「不如。」「民孰与之众?」曰:「不如。」「金钱粟孰与之富?」曰:「弗如。」「国孰与之治?」曰:「不如。」「相孰与之贤?」曰:「不如。」「将孰与之武?」曰:「不如。」「律令孰与之明?」曰:「不如。」司空马曰:「然则大王之国,百举而无及秦者,大王之国亡。」赵王曰:「卿不远赵,而悉教〔四〕以国事,愿於因计〔五〕。」司空马曰:「大王裂赵之半以赂秦,秦不接刃而得赵之半,秦必悦。内恶赵之守〔六〕,外恐诸侯之救,秦必受之〔七〕。秦受地而郄〔八〕兵,赵守半国以自存。秦衔赂以自强,山东必恐;亡赵自危〔九〕,诸侯必惧。惧而相救,则从事可成〔一0〕。臣请大王约〔一一〕从。从事成,则是大王名亡赵之半,实得山东以敌秦,秦不足亡〔一二〕。」赵王曰:「前日秦下甲攻赵,赵赂以河间十二县,地削兵弱,卒不免秦患。今又割赵之半以强秦,力不能自存,因以亡矣。愿卿之更计〔一三〕。」司空马曰:「臣少为秦刀笔〔一四〕,以官长而守小官〔一五〕,未尝为兵〔一六〕首〔一七〕,请为大王悉赵兵以遇〔一八〕。」赵王不能将〔一九〕。司空马曰:「臣效愚计,大王不用,是臣无以事大王,愿自请〔二0〕。」

  〔一〕 鲍本秦官,属少府。

  〔二〕 姚本「守」,一作「臣」。

  〔三〕 鲍本设者,无其事,施陈为之。

  〔四〕 鲍本「悉」作「惠」。○ 札记今本「教」误「敌」。

  〔五〕 姚本因,犹受也。 鲍本因,非正为之,犹秦王谓陈轸「以其余为寡人计」也。

  〔六〕 鲍本秦虽说於得地,赵犹有守之者,秦所患也。

  〔七〕 姚本「之」,一作「地」。 鲍本患於有守有救,则其受之,不得不急。

  〔八〕 姚本「郄」,一作「却」。 鲍本「郄」作「却」。○ 补曰:此书「郤」,通。姚本作「郄」,同。

  〔九〕 姚本亡,失。 鲍本赵亡,则五国有唇亡之忧。

  〔一0〕姚本山东六国相亲从,(一上有「则」字)事可成。 鲍本「可」作「有」。○

  〔一一〕姚本约,结。 鲍本「请」下有「为」字。○

  〔一二〕姚本言轻之也(一「言」上有「不足」二字)。

  〔一三〕鲍本「卿」下无「之」字。○ 更,犹易。补曰:王之言是,马之计非。「更」,如字可。

  〔一四〕姚本一本作「奉笔」。 鲍本谓为尚书也。笔以书札;刀,削其不当者。

  〔一五〕鲍本「官」作「吏」。○ 其官之长任之属吏。

  〔一六〕鲍本为,犹治也。马谦言。

  〔一七〕鲍本「首」作「百」,又改为「臣」。○ 补曰:姚本作「首」,当属上文。 札记吴氏补曰「当属上文」,是也。

  〔一八〕姚本遇秦敌也。 鲍本与秦接战。

  〔一九〕姚本赵不(一本「赵」下有「王」字)能用司马(一作司空马)为将。 鲍本不用马为将。

  〔二0〕姚本自请而去。 鲍本犹乞骸骨。


  司空马去赵,渡平原。平原津令〔一〕郭遗劳而问:「秦兵下赵,上客〔二〕从赵来,赵事何如?」司空马言其为赵王计而弗用〔三〕,赵必亡。平原令曰:「以上客料〔四〕之,赵何时亡?」司空马曰:「赵将武安君,期年而亡〔五〕;若杀武安君,不过半年。赵王之臣有韩仓者,以曲〔六〕合於赵王,其交甚亲,其为人疾贤妒功臣。今国危亡,王必用其言,武安君必死〔七〕。」

  〔一〕 鲍本列女传有赵津吏,盖此官也。

  〔二〕 姚本上客,尊客。

  〔三〕 鲍本「弗」作「勿」,又改为「不」。○ 补曰:一本作「弗胜」。

  〔四〕 姚本料,数。

  〔五〕 姚本武安君,李牧也。赵若用之为将,可期而亡。

  〔六〕 姚本曲,邪。 鲍本曲,不正也。

  〔七〕 姚本韩仓必谗杀武安君也。


  韩仓果恶之〔一〕,王使人代〔二〕。武安君至,使韩仓数之〔三〕曰:「将军战胜,王觞将军〔四〕。将军为寿於前〔五〕而扞匕首〔六〕,当死。」武安君曰:「繓〔七〕病钩〔八〕,身大臂短,不能及地,起居不敬〔九〕,恐惧死罪於前〔一0〕,故使工人为木材以接手〔一一〕。上若不信,繓请以出示。」出之袖中,以示韩仓,状如振梱〔一二〕,缠之以布。「愿公入明之。」韩仓曰:「受命於王,赐将军死,不赦。臣不敢言〔一三〕。」武安君北面再拜赐死〔一四〕,缩剑将自诛〔一五〕,乃曰:「人臣不得自杀宫中。」遇司空马门〔一六〕,趣甚疾〔一七〕,出諔〔一八〕门也。右举剑将自诛〔一九〕,臂短不能及,衔剑徵之於柱以自刺〔二0〕。武安君死。五月赵亡〔二一〕。

  〔一〕 鲍本恶牧。

  〔二〕 姚本人代武安君为将也。 鲍本「使」作「令」。○ 使赵葱、颜聚代牧。

  〔三〕 姚本数,让。 鲍本数列其罪。

  〔四〕 姚本觞,酒爵也。

  〔五〕 鲍本上赵王寿。

  〔六〕 姚本「扞」,刘一作「捭」。 鲍本匕首,刃名,盖其首如匕。汉盐铁论,「荆轲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扞,卫也。诬其以匕首自卫,如欲刺王然。 补曰:姚本注,扞,刘一作「捭」。按,李善注文选引此。说文,捭,两手击也,希买反。匕,短剑也,补履反。扞,扞卫匕首也。 札记丕烈案:此谢灵运之郡初发都诗注。李,希买反。「捭」字是也。作「扞」者,形近之讹耳。

  〔七〕 姚本繓,李牧名。 鲍本牧名。补曰:此因高注。繓,子活反。说文,结也。

  〔八〕 鲍本短伛如钩。正曰:病钩,即所谓臂短也。

  〔九〕 鲍本起居,问王起居也。不及地为不敬。

  〔一0〕鲍本不敬者其罪死,故以死惧。

  〔一一〕姚本接,续。

  〔一二〕姚本「捆」,曾作「棡」。 鲍本「捆」作「梱」。○梱就也。盖为木接手,可以就地,因以举身也。集韵,梱,门橛也,又〈木圂〉柎也,与「楎」同,音衮,犁辕也。疑此木类此,故名。正曰:一本作「梱」。集韵以「因」为「梱」。今鲍本作「梱」,而说乃作「梱」,恐刊本误。「梱」乃木名,鲍先据「梱」字,以就地因举身,为说迂曲;又以为「梱」,苦本反,门橛也,此字颇近而通。既又引「梱」「楎」为言,则汨矣。「楎」,呼归反;「〈木圂〉」,自为胡本反也。盖牧右臂短,故为木材接之,如振动梱橛也。匕首挟以刺人,牧为寿王前,不敢出,其振梱有若扞匕首,故以挟匕首罪。 札记丕烈案:吴说亦非也。此「〈扌因〉」字乃「捆」字形近之讹,读当以「捆缠之以布」为句。「状如振」,「振」,乃状木材所如之物者,其字亦有讹,当阙。

  〔一三〕姚本言不敢明将军。

  〔一四〕鲍本拜赐死之命。

  〔一五〕姚本缩,取。 鲍本「缩」,当作「摍」。 集韵,引也,抽也。

  〔一六〕姚本刘,一作「过司马门」。 鲍本「遇」作「过」,衍「空」字。○ 门,宫门。

  〔一七〕鲍本「趣」作「趋」。○ 此言牧之知礼也。而史言牧不受命,捕得斩之。不知迁舍此何所闻而云乎?补曰:大事记,牧之恭如此,传乃谓牧不受命,赵使人徵捕得斩之,非也。使不受命,韩仓安得不数之。岂非因廉颇不受代事而误载乎?愚按,下章亦明。

  〔一八〕鲍本「諔」作「〈言升〉」,又改为「誃」。○ 誃,别也。补曰:未详。 札记今本「諔」作「誃」,乃误涉鲍也。「諔」,鲍本作「〈言升〉」,鲍改「〈言升〉」为「誃」。吴氏补曰「未详」,是也。

  〔一九〕姚本「诛」,一作「杀」。

  〔二0〕鲍本徵,犹验也。口衔剑,不自知其可死,即柱以为验也。正曰:衔剑於口,因柱以自刺,验其手之不能及也。

  〔二一〕姚本亡,灭也。上所谓「不过半年」,秦将王翦破赵为郡也。 鲍本此七年诛牧,八年邯郸为秦。补曰:终上文之旨。


  平原令见诸公,必为言之曰〔一〕:「嗟〈口兹〉〔二〕乎,司空马!」又以为司空马逐於秦,非不知也〔三〕;去赵,非不肖也。赵去司空马而国亡〔四〕。国亡者,非无贤人,不能用也。〔五〕

  〔一〕 鲍本「言之」作「之言」。○ 补曰:一本「言之」。

  〔二〕 姚本刘,一无「〈口兹〉」。 鲍本〈口兹〉,亦嗟也。 札记今本「〈口兹〉」误「兹」。

  〔三〕 鲍本「为」作「谓」,「知」作「智」。○

  〔四〕 鲍本「国亡」作「亡国」。○补曰:一本「而国亡」。

  〔五〕 鲍本彪谓:从横之说,皆有所偏,而从人欲合六弱,以攻一强,其势若可为也,患诸侯之不一耳!使诸侯而明於事变,不惑小利,不修小怨,并力合虑而西,虽不可以大有为,其於蹙秦有余。惜乎当时不知此也!自苏秦死,从终不坚,秦兵四出,诸侯挫於走北,其气夺矣。司空马欲以此时割赵之半说秦,而反其兵,因以复合天下之从,岂不谬哉!夫以全赵犹惴惴不自保,安能守半赵以自存乎?秦有并吞天下之心,虽得半赵,不尽不止,而何以说之?诸侯势去,自春申不能从以难秦,司空马独能之乎?故赵幽之亡,罪在用韩仓而杀李牧,无与司空马。平原令非笃论也。补曰:秦策,秦王资顿弱以金,北游燕、赵,而杀李牧。史称,秦多与赵王宠臣郭开金,为反间,而杀牧。而廉颇传称,颇之仇郭开与使者金,使毁颇。及张释之传云,赵用李牧几霸,会赵王迁立,其母倡也,迁用郭开谗,卒诛李牧。列女传云,赵悼后者,邯郸倡女,前嫁,乱一宗族。既寡,悼襄王以其美而娶之,李牧谏云云,不听。後生子迁,立为幽闵王。后通於春平君,多受秦赂,而使王诛其良将李牧。赵亡後,大夫怨倡后之谮太子喜杀李牧,乃杀倡后,灭其家。诸说皆可互考。但史因廉颇不受代事而误以为牧,恐郭开、韩仓亦有差互耳。 三「请为」、「其为」、「必为」之「为」,去声。


  四国为一将以攻秦

  四国〔一〕为一,将以攻秦。秦王召群臣宾客六十人而问焉,曰:「四国为一,将以图秦,寡人屈於内〔二〕,而百姓靡〔三〕於外,为之奈何?」群臣莫对。姚贾〔四〕对曰〔五〕:「贾愿出使四国,必绝〔六〕其谋,而安〔七〕其兵。」乃资车百乘,金千斤,衣以其衣〔八〕,冠舞以其剑〔九〕。姚贾辞行,绝其谋,止其兵,与之为交以报秦。秦王大悦。贾封〔一0〕千户,以为上卿。

  〔一〕 姚本四国,燕、赵、吴、楚也。史记无此篇。後引史记注,别见。 鲍本荆、齐、燕、代,见下文。

  〔二〕 姚本屈,客。 鲍本财力困也。

  〔三〕 姚本靡,尽。

  〔四〕 姚本「姚」,刘、曾本皆作「桃」。 鲍本魏安。

  〔五〕 姚本姚贾,讥周公诛管、蔡不仁不知者,在孟子之篇也。

  〔六〕 姚本绝,断。

  〔七〕 姚本安,止。 鲍本「安」作「案」。○。 札记正曰:息也。丕烈案:鲍改误也,高注即其证也。

  〔八〕 鲍本以王衣衣之,宠之也。

  〔九〕 姚本「舞」,刘本作「带」。 鲍本无「冠」字。○ 古者饮则以剑舞,今以王剑赐之,使为舞时用。 札记丕烈案:齐策有「冠舞其剑」,正同。「舞」者,「带」字俗作「{带}」而讹也。

  〔一0〕姚本刘一作「封贾」。


  韩非知之〔一〕,曰:「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二〕,北使燕、代之间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而珍珠重宝尽於内。是贾以王之权,国之宝〔三〕,外自交於诸侯,愿王察之。且梁监门子〔四〕,尝盗於梁,臣於赵而逐〔五〕。取世监门子〔六〕,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与同知社稷之计,非所以厉群臣也〔七〕。」

  〔一〕 姚本「知」,一作「短」。韩非,韩公子也,着刑名之书十余万言。是时在秦,故知之也(「知」一作「短」)。终死于谮姚贾也。续云:史记注引战国策曰,姚贾,韩非短之。 鲍本韩之诸公子,秦王见其书,恨不及见之。攻韩,韩遣之使秦,秦王说之。贾与李斯毁之死。

  〔二〕 鲍本「吴」作「齐」。○ 此章无吴事。此四国,後亡者也。三晋灭久矣。正曰:无考,当从旧。札记丕烈案:韩诗外传云,昔吴、楚、燕、代为一,举而欲伐秦。姚贾,监门之子也,为秦往使之。是策文本如此。

  〔三〕 鲍本无「国之宝」三字。○ 补曰:一本此下有「国之宝」三字。

  〔四〕 鲍本监门卒也。贾其子。

  〔五〕 姚本尝盗窃於大梁,为赵臣而见逐者。

  〔六〕 姚本父死子继,曰世。言世世监门卒子耳。

  〔七〕 鲍本厉,砺同,〈石靡〉也。


  王召姚贾而问曰:「吾闻子以寡人财交於诸侯,有诸?」对曰:「有〔一〕。」王曰:「有何面目复见寡人?」对曰:「曾参孝其亲,天下愿以为子;子胥忠於君,天下愿以为臣;贞女工巧〔二〕,天下愿以为妃〔三〕。今贾忠王而王不知也。贾不归四国,尚焉之?使贾不忠於君,四国之王尚焉用贾之身?桀听谗而诛其良将〔四〕,纣闻〔五〕谗而杀其忠臣〔六〕,至身死国亡〔七〕。今王听谗,则无忠臣矣。」

  〔一〕 姚本刘作「有之」。

  〔二〕 鲍本有妇功也。

  〔三〕 鲍本妃,匹也。补曰:妃,当音配。「曾参」止「之身」云云,即陈轸之说。

  〔四〕 姚本杀关龙逢也。

  〔五〕 鲍本「闻」作「听」。○

  〔六〕 姚本剖比干之心。

  〔七〕 姚本亡,失天下。


  王曰:「子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一〕。」姚贾曰:「太公望,齐之逐夫〔二〕,朝歌之废屠〔三〕,子良之逐臣〔四〕,棘津之雠不庸〔五〕,文王用之而王〔六〕。管仲,其鄙人之贾人也〔七〕,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八〕,桓公用之而伯。百里奚,虞之乞人,传卖以五羊之皮,穆公相之而朝西戎〔九〕。文公用中山盗,而胜於城濮〔一0〕。此四士者,皆有诟丑〔一一〕,大诽天下,〔一二〕明主用之,知其可与立功〔一三〕。使若卞随、务光、申屠狄,人主岂得其用哉〔一四〕!故明主不取其污,不听其非,察其为己用〔一五〕。故可以存社稷者,虽有外诽者不听;虽有高世之名,无咫〔一六〕尺之功者不赏。是以群臣莫敢以虚愿望於上〔一七〕。」

  〔一〕 姚本言韩非谮。

  〔二〕 姚本太公吕尚望,为老妇之逐。 鲍本妇逐之也,不经见。

  〔三〕 姚本卖肉於朝歌,肉上生臭不售,故曰废屠。 鲍本朝歌属河内。贾肉不售,故曰「废」。补曰:楚辞,「师望在肆昌何识,鼓刀扬声后何喜」。集注云,「吕望鼓刀在列肆,文王亲往问之,望曰,『下屠屠牛,上屠屠国』。文王喜,载与俱归」。此与猎渭滨而得之说不同,盖当时好事者之言,犹伊尹、百里奚自鬻之比。惜乎孟子时无问者,不得并掊击之也。

  〔四〕 姚本子良不用,而斥逐也。 鲍本未闻。

  〔五〕 姚本钓鱼於棘津,鱼不食饵;卖庸作,又不能自售也。 鲍本後志,琅邪西海,太公所出,又钓于棘津,今存。雠,售同。盖尝求售与人为庸,不见用也。

  〔六〕 姚本王有天下也。

  〔七〕 姚本「贾人」,一无「人」字。为巿卖侩,求其小利於其鄙人。鄙人,邑名。鲍本五酇为鄙,盖酇鄙之人为贾者。仲尝与鲍叔贾。补曰:「鄙」下「人」字疑衍。 札记丕烈案:吴说非也。高注即其证矣。

  〔八〕 姚本弊,隐也。幽,潜。不见升用,贫贱于南阳,故曰「南阳之弊幽」。於公子纠不死其难,为鲁所束缚而归齐,故曰「鲁之免囚」也。 鲍本修武,南阳也。仲,颖上人,尝以贫困隐此。敝,困。幽,隐也。见庄九年。

  〔九〕 姚本百里奚,虞臣。虞君不用,传之门,自鬻於秦,号五羊大夫。於穆公,伯西方,戎来朝也。传曰,五羖用而秦霸。此之谓也。 鲍本奚,虞臣也,不见用,自鬻於秦养牲者,以五羖羊皮鬻之。补曰:说见上。说苑,邹子说梁王曰,管仲故成阴之狗盗也,天下之庸夫也;太公望故老妇之出夫也,朝歌之屠佐也,棘津迎客之舍人也,云云。亦此类。

  〔一0〕姚本传曰,晋文公用咎犯之谋,破楚成王於城濮。此云中山之盗,则未闻也。 鲍本僖二十八年,晋文公用咎犯之谋,破楚成王于城濮,与此不同。杜注城濮及史注,止云卫地。正曰:文公用中山盗而胜于城濮,与上句穆公相之而朝西戎,文意同。此但言用人不问其出於贱恶,而卒有如是之功耳。按,文公有寺人披斩祛、竖头须窃藏二事。邹阳书,「文公亲其雠而强伯诸侯」,注以为寺人勃鞮。新序,文公用其盗,以为里凫须,即竖头须也。二事皆可通。

  〔一一〕姚本诟,辱。丑,耻。

  〔一二〕姚本曾作「於天下」。

  〔一三〕姚本立,成功也。 鲍本「功」下有「也」字。○

  〔一四〕姚本卞随、务光,汤时隐士。汤伐桀以天下让之,二人曰,「尔为不义,欲以慢我也」,自沉於清冷之渊。申屠不忍见纣之无道,抱石自沉於涧水。故曰「人主岂得用哉」! 鲍本卞随、务光,并汤时人,辞汤之聘;申屠狄,纣时人,自沉于渊。并见庄子。

  〔一五〕鲍本污者、非者,虽不取不听,知其为用,则或听取。察,言听取之。

  〔一六〕鲍本八尺曰咫。

  〔一七〕姚本明主为明君,赏有功,不赏有高名虚空无功用於国者。不敢望赏於君者也。 鲍本无功而愿赏,虚愿也。补曰:魏无知之论陈平曰,今有尾生、孝己之行,而无益胜负之数,王何暇用之乎!即姚贾之说也。燕策苏秦、苏代之说,亦此类。


  秦王曰:「然。」乃可〔一〕复使姚贾而诛〔二〕韩非。〔三〕

  〔一〕 姚本刘无「可」字。 鲍本衍「可」字。补曰:一本无。

  〔二〕 姚本诛,杀也。赏功不赏名者也(一无「者也」二字)。

  〔三〕 鲍本高诱,妄人也。注此书,谬妄非一处。如此策以姚贾为陈贾,齐策以伐燕为齐宣王,初不考其岁月。贾乃与李斯同时,安得见於孟子之书?宣、闵皆尝伐燕,而之、哙之役,实闵王也。诱之率意如此,愚天下後世甚矣。彪之校注,盖为此发愤,故其所称皆必有依据,惧获罪於後人也。正曰:鲍注是书,谓高氏以姚贾为孟子书陈贾,以伐燕为齐宣王,为是愤发,凡策之书宣者,悉据史记改从闵,大诋高氏,而以此为称首。夫学者考订於千载之上,义理事徵而已。岁月名字之差互者,当博取徵验,而折以事理之是非,信其可徵者。或彼此有据,则并存之可也。择焉不精,凭私臆决,妄诋前人,辄改旧文,何鲍氏之果哉?考之赵策,赵使姚贾约韩、魏,时虽不可考,其云赵使,则赵臣也。魏策,周最入齐,秦王怒,令姚贾让魏王。秦武、魏襄时也。其云秦令,则秦臣也。此策姚贾,梁监门子,则魏人。仕秦,并始皇、李斯时者,殆非一姚贾矣。姚以舜姓得为陈,高不为无据。使诚孟子书所称,当与秦武、魏襄相及,并始皇、李斯者,则非。然未知的为一人?而高辄以此姚贾为孟子书讥周公不仁不智者,固非矣。唯之、哙之役,则有可言者。史记年表,齐宣王立十九年,卒,湣王立。燕哙七年,当湣王十年,书哙、子之皆死,惟孟子以为宣王,而策之文与之合。此通监所据也。通监,宣王二十九年伐燕,视史记下移十年。宣王伐燕,即薨。次年,湣王立。宣、闵之年,或乱而失次。通监必有所据。而大事记亦从之。伐燕之事,莫详於孟子,莫着於国策。史记年表无明文,齐世家不书,特燕世家剟取国策而易宣以湣耳。安得据史记之略,而废孟子、国策之详且明哉?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宣王伐燕,孟子所见也,史记所传闻者也,安得据所传闻而废所见者哉?或谓荀卿尝事宣王,为之讳也。孟子之书,幸有国策明徵,不然,则非孟之徒,得以肆其说矣。策文书宣,非出高氏,岂为率意缪妄?鲍之诋高氏,乃所以自谓也。高注吕氏春秋阴康氏,据汉书改为陶唐氏,昔人讥其不视古今人表,妄改本文。鲍之失正,类此。学者之所以慎於传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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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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