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姚宽书
右战国策,隋经籍志:三十四卷,刘向录;高诱注,止二十卷;汉京兆尹延笃论一卷。唐艺文志,刘向录已阙二卷,高诱注乃增十一卷,延笃论时尚存。今所传三十三卷。崇文总目高诱注八篇,印本存者有十篇。武安君事在中山卷末,不详所谓。延笃论今亡矣。其未曾经曾南丰校定者,舛误尤不可读。其浙、建原小字刊行者,皆南丰所校本也。括苍耿氏所刊〔一〕,卤莽尤甚。宣和间,得馆中孙固、孙觉、钱藻、曾巩、刘敞、苏颂、集贤院共七本〔二〕,晚得晁以道本,并校之,所得十二焉。如用「埊」、「坔」字,皆武后字,恐唐人相承如此。诸公校书,改用此字,殊不可解。窦苹作唐书,释武后用「埊」字,云古字,字见战国策。不知何所据而云然?「坔」乃古地字。又「埊」字,见亢仓子、鶡冠子,或有自来;至於「坔」字,幽州僧行均作切韵训诂,以此二字云古文,岂别有所见耶?太史公所采九十三事,内不同者五〔三〕。韩非子十五事,说苑六事,新序九事,吕氏春秋一事,韩诗外传一事,皇甫谧高士传三事,越绝书记李园一事,甚异。如正文遗逸引战国策者,司马贞隐五事〔四〕,广韵七事〔五〕,玉篇一事〔六〕,太平御览二事〔七〕,元和姓纂一事,〔八〕春秋後语二事〔九〕,後汉地理志一事〔一0〕,後汉第八赞一事〔一一〕,艺文类聚一事〔一二〕,北堂书钞一事〔一三〕,徐广注史记一事〔一四〕,张守节正义一事〔一五〕,旧战国策一事,〔一六〕李善注文选一事〔一七〕,皆今本所无也。至如「张仪说惠王」乃韩非子初见秦书,「厉怜王」引诗乃韩诗外传,既无古书可以考证,第叹息而已。某以所闻见,以为集注,补高诱之亡云。上章执徐仲冬朔日,会稽姚宽书。
〔一〕 札记丕烈案:绍兴四年十月,耿延禧百顺刻吴本,附其序,今不列。
〔二〕 札记丕烈案:此有互异,今不可考。
〔三〕 札记丕烈案:以下所列事数,今数之,多不合者,未详姚意何云也。
〔四〕 札记自注云:「豫让击襄子之衣,衣尽血」;「吕不韦言周凡三十七王」;「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还拔中山」;「马犯谓周君」;「马犯谓梁王,云王病愈(作「癒」字)」。
〔五〕 札记自注云:「晋有大夫芬质(音抚文切)、芈千者,着书显名」;「安陵丑」;「雍门」;「周中大夫蓝诸」;「晋有亥唐」;「赵有大夫〈广聿〉贾(音肇,训门也)」;「齐威王时,有左执法公旗番」。
〔六〕 札记自注云:「骥仰而喷,鼓鼻也」。
〔七〕 札记自注云:「涸若耶以取铜,破{一忠}山而出锡」;「廊庙之椽,非一木之枝;先王之法,非一士之智」。
〔八〕 札记自注云:引风俗通云,「晋大夫芸贤」。
〔九〕 札记自注云:「赵武灵王游大陵,梦处女鼓瑟」;「平原君躄者(注云,躄,挛跛之名)」。
〔一0〕札记自注云:「东城九门(注云,碣石山在县界)」。
〔一一〕札记自注云:「廉颇为人勇鸷而好士」。
〔一二〕札记自注云:「苏秦为楚合从,元戎以铁为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
〔一三〕札记自注云:「楚人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
〔一四〕札记自注云:「韩兵入西周,令成君辨说秦求救」。
〔一五〕札记自注云:「碣石九门,本有宫室以居」。
〔一六〕札记自注云:「罗尚见秦王曰,秦四塞之险,利於守,不利於战」。
〔一七〕札记自注云:「苏秦说孟尝君曰,秦四塞之国(高诱注云,四面有山关之固,故曰四塞之国也)」。
右此序题姚宽撰,有手写附于姚注本者,文皆与宏序同。特疏列逸文加详。考其岁月则在後,乃知姚氏兄弟皆尝用意此书。宽所注者,今未之见,不知视宏又何如也?因全录着之左方,以俟博考者。吴师道识。〔一〕
〔一〕 札记丕烈案:两序大同小异,此即伯声所撰,而令威曾书之耳。当是有人见其本而写附也。未详两藁孰为先后?要非令威撰,末题姚宽书,而吴氏遽云题姚宽撰,是其误。又云,乃知姚氏兄弟皆尝用意此书云云,亦不然。假使令威自有注,不容此序中不及伯声校一字也。所录逸文虽加详,然不及刻本之谨严,往往有非策文而沿他书之误者,亦有在今策文中而失检者,或其初藁与!今仍全录,并吴氏跋语而辨之,庶有考焉。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