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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公称桓公之封管仲益晏子邑辞不受第二十四〔一〕
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谷,其县十七,着之于帛〔二〕,申之以策,通之诸侯〔三〕,以为其子孙赏邑。寡人不足以辱而先君〔四〕,今为夫子赏邑,通之子孙。」晏子辞曰:「昔圣王论功而赏贤,贤者得之,不肖者失之,御德修礼,无有荒怠。今事君而免于罪者,其子孙奚宜与焉?若为齐国大夫者必有赏邑,则齐君何以共其社稷与诸侯币帛〔五〕?婴请辞。」遂不受。
〔一〕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景公致千金而晏子固不受、使田无宇致封邑晏子辞章旨悉同,而辞少异,故着于此篇。』」
〔二〕 则虞案:活字本误「干」。
〔三〕 则虞案:「通」与左成七年传「通吴与晋」之「通」义同。
〔四〕 卢文弨云:「三字疑。」◎则虞案:凡封邑皆以遗之子孙,非身受也。故杂下第十九晏子辞曰:「恶有不肖父为不肖子为封邑以败其君之政者乎?」今言「不足以辱而先君」者,景公谦言不足以封汝之父,以荫汝之身。「而」「汝」通,「先君」指晏子之先人也。
〔五〕 苏时学云:「『共』与『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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