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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官一卷
清孙星衍辑
太傅,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二十二人。
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诏书,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司徒掾属三十人。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司徒掾属」四字从续汉志补,以小字别之,下凡仿此。
司空掾属二十四人。〔一〕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太常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
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案:唐六典十引「太史属员有理历六人」,因避唐讳改。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二人。案:各本引此条俱作「汉官仪」。
太史灵台待诏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锺律。一人舍人。案:唐六典十引汉官「灵台员吏十三人,灵台待诏四十六人」。
太祝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二〕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三〕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太予乐令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四〕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五〕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高庙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世祖庙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六〕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
光禄勳员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二人佐,六人骑吏,八人学事,十三人守学事,一人官医。卫士八十一人。
长,墨绶铜印。
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监官属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奉车都尉三人。
驸马都尉五人。
骑都尉一十人。
光禄大夫三人。
太中大夫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谏议大夫三十人。
议郎五十人,无常员。
谒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
卫尉员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三人学事,〔八〕一人官医。卫士六十人。
南宫卫士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宫卫士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二人。〔九〕
右都侯员吏二十二人,卫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侯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案:「侯」皆当作「候」。〔一0〕
南宫南屯司马员吏九人,卫士百二人。
(北)宫门苍龙司马〔一一〕员吏六人,卫士四十人。
玄武司马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北屯司马员吏二人,卫士三十八人。
北宫朱爵司马员吏四人,卫士百二十四人。
东明司马员吏十三人,卫士百八十人。
朔平司马员吏五人,卫士百一十七人。
员吏皆队长佐。案:谓南屯司马以下。
太常、光禄勳、卫尉。右三卿,太尉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太仆员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骑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学事,一人官医。
考工员吏百九人。
车府员吏二十四人。
未央厩员吏七十人,卒驺二十人。
长乐厩员吏十五人,卒驺二十人,苜蓿苑官田所一人守之。
廷尉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大鸿胪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事,五人官医。
大行员吏四十人。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
太仆、廷尉、大鸿胪。右三官,司徒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宗正员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骑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学事,〔一二〕一人官医。
诸公主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一三〕从官三人。〔一四〕
大司农员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学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学事,〔一五〕一人官医。
太仓员吏九十九人。
平准员吏百九十人。
导官员吏百一十二人。
廪牺丞一人,三百石。员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学事,五人守学事,皆河南属县给吏者。
雒阳市市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补。员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啬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檝櫂丞,三百石,别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马市东,有员吏六人。
少府员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骑吏,十三人学事,一人官医。
太医员医二百九十三人,员吏十九人。
太官员吏六十九人,卫士三十八人。
守宫员吏六十九人。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员吏五十八人。
黄门员吏十八人。〔一六〕
掖庭吏从官百六十七人,待诏五人,员吏十人。
永巷员吏六人,吏从官三十四人。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御府员吏七人,吏从官三十人。右丞一人。
祠祀从官吏八人,驺仆射一人,家巫八人。
钩盾吏从官四十人,员吏四十八人。又有署一人,胡熟监一人。
中藏府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内者从官禄士一人,〔一七〕员吏十九人。
尚方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
符节当得明法律郎。
宗正、大司农、少府。右三卿,司空所部。案:此条引作「汉官目录」。
执金吾员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学事,注缇骑。执金吾缇骑二百人,五百二十人。〔一八〕
太子少傅员吏十三人。〔一九〕
太子舍人十三人,选良家子孙。
太子门大夫门大夫二人,选四府掾属。
太子洗马选郎中补也。
北军中候员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鸿胪一人,斗食。
屯骑校尉员吏百二十八人,领士七百人。
越骑校尉员吏百二十七人,领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员吏七十三人,领士七百人。
长水校尉员吏百五十七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
射声校尉员吏百二十九人,领士七百人。
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修行二百三十人,〔二0〕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雒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修行二百六十人。
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沛国谯,刺史治。去雒阳千二十里。
常山国高邑,刺史治。去雒阳一千里。
武陵郡汉寿,刺史治。去雒阳三千里。案:此条引作「汉官仪」,误。
九江郡寿春刺史治,去雒阳千三百里。
汉阳郡陇(州),〔二一〕刺史治。去雒阳一千一百里。
太原郡晋阳,刺史治。南有梗阳城,中行献子见巫皋。
广阳郡蓟,刺史治。雒阳东北二千里。
苍梧郡广信刺史治,去雒阳九千里。案:以上俱见续汉志补注
校勘记
〔一〕「二十四人」原作「三十四人」,中华书局点校本(以下简称点校本)、汲古阁本(以下简称汲本)武英殿本(以下简称殿本)、王先谦後汉书集解本(以下简称集解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作「
二十四人」,据改。
〔二〕「九人有秩」原作「四人有秩」据诸本改。
〔三〕「二十三人佐」原作「二十二人佐」,据诸本改。
〔四〕「一人斗食」,汲本、集解本同,点校本、殿本作「二人斗食」。
〔五〕「守学事」原作「守乐事」,据诸本改。
〔六〕「监丞一人」原作「监丞五人」,据诸本改。
〔七〕「二人斗食」点校本作「一人斗食」。
〔八〕「十三人学事」点校本作「十二人学事」。
〔九〕「卫士四百七十二人」点校本作「卫士四百七十一人」。
〔一0〕诸本「侯」均作「候」,孙辑作「侯」,当系自误。
〔一一〕据黄山後汉书集解校补删「北」字。又汲本续汉百官志亦无「北」字。
〔一二〕「学事」原作「学士」,据诸本改。
〔一三〕「直吏」原作「直隶」,据诸本改。
〔一四〕「从官三人」,汲本、集解本同,点校本、殿本作「从官二人」。
〔一五〕「学事」原作「学士」,据诸本改。
〔一六〕「十八人」原作「十九人」,据诸本改。
〔一七〕「从官禄士」,点校本作「从官禄事」,当是。
〔一八〕「五百」即伍伯,其上点校本据北堂书钞(以下简称书钞)卷五四引应劭汉官仪补「持戟」二字。
〔一九〕诸本中唯点校本作「员吏十二人」。
〔二0〕「修行」原作「循行」,据点校本续汉百官志五校勘记改。下引同。
〔二一〕惠栋後汉书补注卷二三曰:「『州』字衍。或曰当作『西』。」按汉书地理志作「陇」,师古曰:「今呼陇城县者也。」据此则「州」字系衍文无疑,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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