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国学老子校释 朱谦之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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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严可均曰:河上无「者」字。「不祥之器」,大典无「之器」二字。

  谦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饰」,史记仓公传引作「美好者不祥之器」,皆为望文生义。宋翔凤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佳兵』当是『作兵』。大戴礼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蚩尤作兵与?」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兵』之证。或以『佳』为『隹』,古字通『惟』。篆文『佳』与『作』相近,与『隹』远,不当作『隹』。」谦之案:「作兵」义亦不明,作「隹」是也。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佳」字正作「隹」,可证(见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又「之器」二字,吴澄本、吴勉学本均无。

  王念孙曰:释文「佳,善也」,河上云:「饰也。」念孙按「善」「饰」二训,皆於义未安。古所谓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若自用兵者言之,则但可谓之不祥,而不可谓之「不祥之器」矣。今按「佳」当作「隹」,字之误也。「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又或作「维」)。唯兵为不祥之器,故有道者不处。上言「夫唯」,下言「故」,文义正相承也。八章曰:「夫唯不争,故无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又云:「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古锺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声韵载道德经「唯」字作「隹」。据此,则今本作「唯」者,皆後人所改,此「隹」字若不误为「佳」,则後人亦必改为「唯」矣。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为「隹」(同惟)之讹。老子「夫惟」二字相连为辞者甚多,若以为「佳」,则当云「不祥之事」,不当云「器」(经传释词序)。

  物或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字,大典「处」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者」字。  谦之案:陈象古道德真经解无此二句。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中井履轩曰:古人皆贵右,故下降曰左迁,殊无贵左之证,至汉犹然。及其後官贵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则贵左,其俗云(老子雕题)。

  谦之案:此说非也。左传桓八年「楚人尚左」,与老子「君子居则贵左」、「吉事尚左」之俗相合。又遂州本作「贵佐」,乃「左」字之误。又傅、范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町本同。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王道曰:此章自「兵者不祥之器」以下,似古义疏语,而传习之久,混入於经者也,详其文义可见。

  纪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似有注语杂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经文,今仍之。

  刘师培曰:案此节王本无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之器」释上「不祥之器」也。本文当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

  马叙伦曰:纪、刘之说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释慧皎高僧传八义解论曰:「兵者不祥之器,不获已而用之。」盖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两句,系二十四章错简;「君子」两句,乃下文而错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释「不祥之器」也。

  恬惔为上,

  严可均曰:御注作「恬淡」,河上作「恬恢」,一作「恬然」,王弼作「恬澹」。

  罗振玉曰:「恬」,释文:「本或作『栝』。」「澹」,今王本作「淡」,与御注本、广明本同。河上本作「恢」,简文及景龙、敦煌本均作「惔」。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惔」,傅本作「憺」。释文出「澹」,云:「『澹』,本亦作『惔』。」毕沅曰:「说文:『憺,安也,从心,詹声。』『惔,忧也,从心,炎声。』诗曰:『忧心如惔。』据之则作『惔』者非。」

  故不美,若美之,是乐〈煞,中“灬改心”〉人。

  严可均曰:「故不美,若美之」,御注、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而美之者」,大典无「而」字。「是乐〈煞,中“灬改心”〉人」,各本作「杀人」,大典「人」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胜而不美」,景龙本、敦煌本均作「故不美」。「而美之者」,景龙本作「若美之」,敦煌本作「若美必乐之」。「是乐杀人」,景福本「人」下有「也」字。

  谦之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范本「若美」下有「之」字,余同。室町本作:「胜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乐杀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煞,中“灬改心”〉」字同傅本作「杀」,敦本作「〈煞,中“灬改心”〉」。案「〈煞,中“灬改心”〉」,此石俗字也。广韵曰:「『〈煞,中“灬改心”〉』,俗『杀』字。此字见於白虎通。」又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有「胜」字义优。李道纯曰:「『胜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非。」又中都四子本「胜而不美」下,无下二句。

  夫乐〈煞,中“灬改心”〉者,不可得意於天下。

  严可均曰:「不可得意於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则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大典无「则」字。

  罗振玉曰:王本「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人」字。与御注三本均无「则」字、「以」字。又与英伦诸本均无「矣」字。「得志」,景龙、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谦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乐之者,不可得意於天下」,傅本作「夫乐人杀人者,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范本同傅本,唯无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严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无「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处左」,下「居右」亦作「处右」。

  魏稼孙曰:「是以偏将军」,御注无「是以」二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凶」,敦煌本作「丧」。「尚右」下,景龙、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无「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范「居」并作「处」。

  〈煞,中“灬改心”〉人众多,以悲哀泣之;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杀人之众」。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丧礼处之」六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与大典皆无。

  易顺鼎曰:王弼本独此章无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为非老子之言。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与下篇「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为此谬论也?惟此章语颇冗复,疑有古注误入正文,「言以丧礼处之」,观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语。

  谭献曰:昔人云:「大兵之後,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误入。予以为「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三句亦注文。「言以丧礼处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览引皆无。

  严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据订正。

  又「泣」,一说当作「莅」。罗运贤曰:按「泣」当为「莅」之讹。说文无「莅」字,盖即「〈立隶〉」(本书三十二章及周官、左传、庄子并有「莅」字,说文盖遗而未收,「莅」「〈立隶〉」古同。淮南俶真训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莅」正作「〈立隶〉」)。说文:「〈立隶〉,临也。」「莅之」与下句「处之」一律。申鉴政体「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走向〉之」,与「以哀悲莅之」,文法正通。

  战胜,以哀礼处之。

  严可均曰:「哀礼」,各本作「丧礼」。

  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独无注。河上本於「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诸句,均加注释,所见之本同,而见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谓河上注之後於王注也。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试删其冗复,订定经文如次:

  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胜而不美,若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者,不可得意於天下。)战胜,以哀礼处之。(言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

  谦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丧礼处之」,「言」下有「居上势则」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势」作「世」,疑为古注,今据补。

  【音韵】此章旧说以文多错乱,故不言其韵。实则此章以者、器、恶、处为韵(鱼部),右、之、之为韵(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多相协,只中间所插入注语可删。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本题「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题「三十一章」,范本题「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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