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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亲亲”:孝为德之本(3)



  无独有偶。报载,某地一小学,出现了“比爸爸”的现象。那些稚气未脱的孩子,互相攀比起谁的爸爸官大,谁的爸爸钱多。结果,那些爸爸当大官的,是大富翁的孩子,一个个趾高气扬,喜形于色,以爸爸为荣;那些爸爸是工薪阶层的,下岗的孩子,一个个垂头丧气,满脸沮丧,以爸爸为耻。

  这些孩子,这么小就形成了这样的观念,他们现在完全靠父母供应,一切都未独立,就开始看不起父母,长大了还会孝敬父母吗?

  贫穷者如此,富贵者一旦不再富贵,不也如此吗?

  不孝,那就应该受到遣责和惩罚。

  孟子列举的不孝行为有五种:“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离娄章句下)放浪形骸,沾染上懒惰、玩乐、贪财、纵欲、好斗等恶习,不奉养父母,皆为不孝。

  而最大的不孝是“无后”!

  孟子以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离娄章句上)据《孟子》赵岐注:“于礼有不孝事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也。”不能传宗接代,断绝祖传血脉,当然罪莫大也。所以,这一点几千年一直是中国人矢志要做到的人生大事。

  “要知父母恩,怀中抱儿孙。”一个人,只有在自己也为人父母之后,才能真真切切地体验到什么是养育之恩!

  当把自己呱呱坠地的孩子,百般爱抚时,自然会想到自己也曾是这样被父母所爱;当为自己的孩子唱摇篮曲时,自然会想到自己也曾是这样听着父母的歌谣生长;当为自己不谙世事的孩子进行启蒙教育时,自然会想到自己也曾是这样接受父母的教养。以子比己,以心比心,怎能不知父母之恩呢?

  当自己一次又一次为孩子洗尿布时,应该想到父母也是这样为自己不辞劳苦的;当自己一口又一口为孩子喂饭时,应该想到父母也是这样为自己全方位服务的;当自己一步又一步,扶着孩子学步时,应该想到父母也是这样为自己铺好道路的……由呀呀学语到背上书包上学,由走上工作岗位到成家立业,多少岁月,多少期望,多少心血,怎一个孝字了得?

  “无后”就能由孩子的今日推及自己的昨日,由父母的今日推及自己的明日,对父母无论怎样行孝,都是应该的。

  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孝道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在男耕女织,家国同构的时代,一个人要能忠孝两全,那就做到了仁。在孟子等圣贤及当时和以后的当权者看来,能够孝敬父母的人,一定会忠于君王,故而极力强调以孝治国。把对父母的孝类同于对君主的忠,因而把孝道引向了极端,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在不绝于史书的孝子中,有割肉为药为父母治病的;有弃妻而奉养父母的;有舍身为父母殉葬的;有在父母墓庐守丧三年的……《宋史·孝文传》载:有吕升者,“父权失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有刘孝忠者,“母病经三年,孝忠割股肉,断左乳以食母;母病心痛剧,孝忠燃火掌中,代母受痛……”《明实录》载:青州府日照县:“县民江伯儿以母病割肋肉食之必愈。用祷于岱岳祠,誓云:母病愈杀子以祀神。竟而母病愈。竟杀其三岁子以祭。”

  孝道之所以被引向如此残暴、愚昧、荒唐的岐途,全在于当权者的倡导。汉武帝曾下令各地“举孝廉”为官,历代沿续不变;唐太宗曾赐孝义之家粟;清自雍正帝始,各地举孝廉方正,授以六品顶戴……孝道竟演变成了一条为官之道。在成千上万的读圣贤书的仕子踏断科举为官的独木桥的时代,“举孝廉”不失为一条便捷的做官之路。无论如何克己尽孝,总比学子的十年寒窗九载熬油要容易得多。

  为了功名利禄,不孝得惊世骇俗,不会引人注意,更难以惊动地方“父母官”推荐“举孝廉”,所以,就把孝道这种人伦美德,异化为一种投机行为。在汉代就有“举孝谦,父别居”的民谣流传,历代披露的假孝廉更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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