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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宝玉新释(4)



  这段批语,不能只当作一般文字看。这位批注者是很了解曹雪芹的思想实质的。帮助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曹雪芹真正的思想到底是些什么样儿。

  批语有几层意思:

  第一,批注认为《庄子》是腐言糟粕之文。这不但是发前人之所未发,而且不仅是批注者的意思,也是代表曹雪芹的本意的。这样一来,便使王国维的论点整个给掀翻了。

  第二,批注认为,宝玉有生以来,此身此心,为诸女儿应接不暇。除闺阁之外,并无一事是宝玉立意想作的。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以及吟篇琢句,皆是随分触情,偶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若当作有心,谬矣!毫无疑问,他替宝玉说出了心里话。这和茗烟说宝玉愿下世托生一个女儿一样说到点子上了。

  第三,大观园题咏,总算得上是宝玉平生得意之事心但今后未闻再吟一句,再题一事,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后来从庄周到皇妃,全不在曹雪芹眼中心里。

  第四,续庄文是随手拈来,如果恰巧看的是鼓词,便会续几句鼓词儿的,并非立意一定要续什么《南华经》。如果那天碰巧是在看《山门》一折,一定会有超凡人圣的语录续了出来。

  通过上面几点,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批注者是对曹雪芹深深了解的!因为只有他才能排除"市徒"的眼目,看到宝玉为女儿粉身碎骨,应酬不暇,才真正是宝玉平生的正经大事。除这个之外,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全不在宝玉眼中意中。这"天地阴阳"四字,其实也包括皇帝老子在内,因为只有皇帝这份"大",才能衬出功名荣枯这份"小"呢!

  从以上各条都可证明宝玉根本没有焚花散麝之想。

  那么,现在让我们也从"欲"来说起。我很同意王国维把"玉"解释成为"生活之欲"的代表。但是,王国维所作的《红楼梦》的"欲"的解释,和曹雪芹所阐明的"欲"的原意,完全反了个个儿。在哲学上对"人欲"的看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是"欲""理"合一论,这是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一种是"去欲存理"、"理在事上",这是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观点。这里是不容混淆的。

  终曹雪芹一生,正是这两种思潮展开决战的阶段。用文艺形式来体现这场思想斗争,是曹雪芹。也正是他供献给人类面前的艺术作品《红楼梦》,成为反映着这两种思想斗争的最壮美的记录。

  在这个贯穿一个历史时代的思想斗争中,曹雪芹是站在程朱对立面的伟大的文学家。与此同时,戴震是站在程朱对立面的伟大的哲学家。

  至于戴震思想是否和曹雪芹有什么交流,或者二人是否有什么过往,这都不在我们谈论的范围之内。我们想说的,是因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生产发展水平,以及他们在生存空间所触动的矛盾,使他们取得某种"共感"、"共然"的地方。因此,曹雪芹这个伟大的文学家和戴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在同时代中取得共同的认识。

  我们先看戴震对于"人欲"是怎么说的。

  戴震主张"理存乎欲中"。他对程朱的"去欲存理"的观点,给予迎头痛击。他指出官僚统治者,可以利用他们的主张,以理杀人。可以安心恣意地坐在"理"这个堂而皇之宝座上,任意宰割百姓。

  为了战胜理学,戴震对《孟子字义疏证》作了新的解释,他一方面借用孟子在统治阶级心目中的地位来掩护自己的政治立场,一方面把自己的思想,借对《孟子》疏证的形式,把孟子的某些观点,加上新的内容,放出新的光彩。这工作的本身,就早已远远超出字义"疏证"的范围了。

  戴震认识到"欲"是自然现象,和"性"、"知"一样,它们都"感而接于物"。这三者都不是先验的。恰恰相反,是人们对于外界事物接触而发的。通过感觉,得到认识,它有感于物才产生的。戴震举出人之所同感、心之所同然的例证,来说明这个问题。他说:"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则名之曰人欲"。这个人欲平凡得很,并没有什么可恶可怕的地方。在这里,人欲绝不是什么原罪,更不是什么罪恶之源。与此同时,戴震说:"凡事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为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有欲才有为,有为,也就是实践。经过实践,认为是站得住的,我们就叫它作"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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