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腾讯读书 > 连载书库 > 人文社科 > 人文其它 > “红学”新解:否定群雄解红楼 > 正文

第85节:宝玉路谒北静王和得趣馒头庵(1)



 宝玉路谒北静王和得趣馒头庵


  凤姐“协理宁国府”不是写一家一户理家之事,故脂批处处以“家”与“国家”等量齐观而论凤姐“理事”:所谓“家道之规范,亦天下之规范也”,“如法整理,岂独家庭,国家天下治之不难”。第十四回末脂批:“写秦死之盛,贾珍之奢,实是却写得一个凤姐:大抵事之不理,‘法’之不行,多因偏于爱恶,优柔不断。请看凤姐无私,犹能整齐丧事。况大夫辈受职于庙堂之上,倘(若)能奉公守法,一毫不苟,承上率下,何事不行?”“庙堂”:指朝廷。古代遇大事,告于宗庙,议于明堂,故以“庙堂”指朝廷。


  一、北静王何人


  王蒙先生说:“说宝玉顽劣古怪也好,狂痴不肖也好,富有叛逆精神也好,看来也只是‘窝里横’!无非是倚仗着娇纵的地位与贾母的庇护,造贾府的反罢了!一见北静王,宝玉的腿也软了,人也规矩了,接到北静王赏赐的礼物:‘圣上所赐藿苓香念珠一串’自是喜不自胜,……还是黛玉是真高洁,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宝玉‘也是一副高攀邀宠至少是愿讨好的样子。’”(《红楼启示录》)


  从爱情论直观上去看、去解,王先生的结论可说是一种必然中透着直爽。但从“两赋论”和作品的总体关系上分析,宝玉不是“窝里横”,不是看重北静王的“有威风、体面、有绅士风度、高攀邀宠”。待到四十三回“闲取乐偶攒金庆寿,不了情暂撮土为香”一节,读者就会明白,所谓“北静王”指的不是别的,而是指历史上着名法家思想代表人物曹操父子。据考证: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在自家自编自演的有关曹操的小剧中,把舞台上的曹操粉面白脸,改成素脸以示尊崇。宝玉在梦游秦之太虚刚入境时的《警幻仙姑赋》,才华横溢的曹雪芹就亦步亦趋地仿曹植的《洛神赋》而赋之。在敦诚《寄怀曹》诗中,渗透着敦诚对曹雪芹崇拜曹操的理解之情:“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敦诚说:雪芹君莫非又是曹霸将军的后裔吗?此处的联想与推想,是指曹雪芹在着书时思想上和曹操代表的思想之间的密切关系。


  北静王:“近闻宁国公冢孙妇告殂,因想当日彼此祖父相与之情,同难同荣,未以异姓相视……不以王位自居……水溶(世荣)……仍以世交称呼接待。”


  【解】


  1.秦氏,秦之邦业的“女儿”,秦法的合理内核;北静王,曹操父子代表的法治思想。这二者之间,在思想形式上存在着共同之处。秦氏代表了历史上韩非、申不害等人,从黄老哲学发展而来秦法中合理内核;曹操父子的法治思想,跳出秦汉以来“严刑峻法”、“轻罪重判”的思想,对刑法持审慎态度,曹对法治主张“明乎赏罚之道,则治不难”;“赏罚不明,治乱不分,则灭国丧身。”故曹法杂采儒、法、道各家主张,成为汉魏的法治基础。此处托名“北静王”代表曹家父子的法家思想,目的是写曹氏与秦氏之间的关系,并说成二者有“相与之情,同难同荣”,不以“异姓相视、不以王位自居”。对“秦氏”、“鸣锣张伞”而“祭”之。此处写北静王祭秦氏之情,即喻“曹法”和“秦法”之情也!



上一页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