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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官

 

  官,这个不依血缘关系而依靠才能取得政治地位、取得财富的新兴阶级,是战国时代出现的。

  春秋战国之际,世袭旧贵族走向没落,靠才能起家的人活跃起来。这些人中,主要有两种人,士人和商人。士人作政治活动,取得官位,官位又给他们财富。商人经商,在交换经济洪流里发家致富。士人和商人,是战国时代成长起来的新兴阶级,他们都成为富人。

  士人作了官,有俸禄,有土地。商鞅变法规定,有军功的可以“名田宅、臣妾。”名田,就是占有土地,颜师古说:“名田,占田也”。(《汉书·食货志》“限民名田”句注)

  他们也可以买土地。长平战前,赵括就把赵王所赐金帛,归藏于家,而日视美田宅可买者买之。”

  他们除买土地外,也可以从国君得到土地。王翦将六十万军队击楚,“始皇自送至灞上。王翦行请美田宅园池甚众,……曰;……及时以请园宅为子孙业耳。始皇大笑。王翦既至关,使使还请美田者五辈。”(《史记·白起王翦列传》)王翦这样作,是怕始皇疑心他,为子孙请田宅使始皇认为他无大志,不会反叛。汉初萧何曾效法王翦的作法,买田宅以自污(《史记·萧相国世家》)。不同处,萧何是买,王翦是请。

  土地买卖,是地主兼并农民土地的重要手段。董仲舒说: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上》)这里兼并土地的有商人,当然也有官僚。利用政治地位,利用经济手段,战国时代的官成为新兴起的富有阶级,特别成为大土地所有者。

  秦汉之际,是政治上一大变局时代。刘邦起泗上亭长,灭秦而建立新帝国。但他也只是打倒旧人,换上一批新人,制度并没有变化。

  刘邦起事时是泗上亭长,跟随起事的,多半是小商、小贩、小吏、小手工业者。

  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条说:“汉初诸臣,惟张良出身最贵,韩相之子也;其次则张苍,秦御史;叔孙通,秦待诏博士;次则萧何,沛主吏掾;曹参,狱掾;任敖,狱吏;周苛,泗水卒史;傅宽,魏骑将;申屠嘉,材官;其余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皆白徒;樊哙则屠狗者,周勃则织薄曲、吹萧给丧事者,灌婴则贩缯者,娄敬则挽车者。一时人才皆出其中。致身将相,前此所未有也。”

  刘邦是很注意对他手下人以报尝的。作了皇帝以后,一再下诏令让各地政府给从军将士以土地。《汉书·高帝纪》:“(五年)五月,兵皆罢归家。诏曰: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已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甚亡谓也。……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迂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这次给土地令食邑的,多是七大夫以上的中级爵位者,大约不包括列侯。依《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刘邦十二年,“天下乃平,始论功而定封,讫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昔日卖狗肉、贩缯、吹萧,今日皆庙堂将相公卿。不管当年他们出身多么贫贱,取得权力,作了大官,不久就个个发家致富,成为百万、千万、万万的富翁。

  陈平,只有三十亩薄田。从项羽处投奔刘邦时,穷的只有一身袴褂,别无长物。作了丞相,陆贾为他划策结好太尉周勃以抗诸吕的时候,为了酬谢陆贾,他一次就送陆贾“奴婢百人,车马五十乘,钱五百万”(《史记·陆贾列传》)。如果陈平是拿财产的十分之一送陆贾,他就有奴隶千人,钱五千万。即使陈平慷慨,是拿财产的五分之一或一半送陆贾,陈平的财产也应有权隶二百人到五百人,钱一千万到二千五百万。也不是小数了。

  吕后、惠帝时期,社会经济恢复,官僚们的财富发展膨胀起来。刘邦封功臣时,“时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逮文景四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如曹参始封时,(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有一万六百户,后嗣免侯时(武帝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有二万三千户。陈平,始封时(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有五千户。到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嗣侯陈何坐略人妻弃世,有一万六千户。

  列侯封时以户计,实则都有一定的区域。如《汉书·匡衡传》载:“初衡封僮之乐安乡,乡本田提封三千一百顷,南以闽佰为界。郡图误以闽佰为平陵佰,积十余岁衡封,临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为界,多四百顷。”封地既有已定区域,以后这个区域内的流民归还和户口繁息,都为封主所有。

  依照司马迁的估计,“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户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史记·货殖列传》)。千户之封君,封入大约等于百万之家。万户之封,等于家产千万之富豪了。

  官僚有封邑的食租税,没有封邑的靠俸禄。大官的俸禄,也是足以使其养尊处优的。以贡禹为例。贡禹是个好宫,也是个穷官。他家有田一百三十亩,却是“妻子穅豆不赡,裋褐不完。”元帝叫他去作官,卖了一百亩田作制装和车马费。“拜为光录大夫,秩二千石,奉钱月万二千。录赐愈多,家日以益富,身日以益尊”(《汉书·贡禹传》)。光禄大夫,官不算大,收入不算最多,但已将等于一个一年有二十万收入的富人了。

  更重要的是官僚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勾结商人并互相勾结,欺压黎民发财致富。董仲舒说:“身崇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录,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睃,寝以大穷”(《汉书·董仲舒传》)。官僚用他们手中的富贵资力和小民竞争,小民是争他不过的。结果他们日富,小民日穷。所以尽管刘邦和他的手下人,在创业时期都是些布衣,但在他们取得将相以后不久,都富起来。高惠文景时期开始,一个据有雄厚财富、众多奴隶、大量土地的豪富官僚阶级,便在社会上出现。

  官僚们的财产积累,主要有钱、奴隶、土地。奴隶、土地也可以用货币表现出来,折合货币来计算。

  “文帝赏赐(邓)通巨万以十数。……赐邓通蜀严道铜山,得自铸钱。邓氏钱布天下,其富如此。……景帝立,邓通免,家居。居无何,人有告邓通盗出徼外铸钱。下吏验问,颇有之。遂竟案尽没入邓通家,尚负责数巨万”(《史记·佞幸列传·邓通传》)。

  “武帝即位,徙(宁成)为内史。外戚多毁成之短,抵罪、髡钳。是时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而成极刑。自以为不复收,于是解脱,诈刻传出关归家。称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乃贳贷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数年,会赦,致产数千金。为任侠,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于郡守”(《史记·酷吏列传·宁成传》)。

  假贫民,假大约是租佃给贫民。把土地租佃给贫民,役使数千家。宁成的农业,是为了更富。他的粮食生产是商品生产。他的目的是致产千万,他的手段是“贾”。致产数千金,超额完成了他的指标。邓通铸了钱也不是都藏在家里。他要藏一部分,大部分要用出去。用出去就要购回物品。土地也定是重要的一项。邓通钱布天下,也必然使邓通财产遍天下。

  “杜周,初徵为廷史,有一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孙尊官,家訾累数巨万矣!”(同上《杜周传》)

  巨万,意为万万;数巨万,数万万。数千万的产业,在西汉已是大富,杜周家财到数万万,可见他富的程度。他这分家财,单靠作三公的俸禄是积累不起来的。杜周必然是靠经营商业、放高利贷,或购土地。不然就靠贪污行贿。《酷吏列传》后的太史公曰:“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似酷烈为声。“……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十人传中,于宁成指出其贪,“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后来宁成“致产数千金”。于张汤则指出其廉,“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他业。”王温舒死,“家直累千金”。尹齐死,“家直不满五十金。”而于杜周,则指出“初徵为廷中,有一马且不全”,而久任官以后,“家訾累数巨万矣”!从文字中,可见出他的资财来路不明。

  武帝前期最显赫的两位大官僚就是窦婴和田蚡,还有一个灌夫,都是贪得无厌占有广大土地的大官。

  田蚡“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而市买郡县器物相属于道。前堂罗钟鼓,立曲旃,后堂妇女以百数。诸侯奉金玉狗马玩好,不可胜数”(《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田蚡兼并土地,甚至兼并到另一大官贵族魏其侯窦婴的头上。

  窦婴是文帝窦皇后的从兄之子。七国反时立过功,封为魏其侯。田蚡为丞相时,窦婴正不太得意。田蚡“尝使籍福请魏其城南田,魏其大望曰:老仆虽弃,将军虽贵,宁可以势夺乎?不许。灌夫闻,怒骂籍福。籍福恶两人有郄,乃谩自好谢丞相曰:魏其老且死,易(宜?)忍目待之。已而,武安闻魏其、灌夫实怒不予田,亦怒曰:魏其子尝杀人,蚡活之,蚡事魏其无所不可,何忧数顷田?且灌夫何与也!吾不敢复求田。”(同上)。

  魏其曾为丞相,且是外威。魏其的田,田蚡都想取为己有,可知他的极膏腴的田园是以势强夺的。

  灌夫是七国反时汉朝名将灌婴舍人张孟的儿子,冒姓灌。灌“夫不喜文学,好任使,已然诺,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杰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颍川儿乃歌之曰: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同上)。

  灌夫家累数千万,不知是怎样来的;但他的陂池田园,一定是“横”来的,所以颍川人才咒骂他“灌氏族”。

  像田蚡样强夺贵戚窦婴的土地,在官僚广占土地的洪流中只能说是少数或例外,官僚的大土地占有主要靠兼并农民。灌夫家族,“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这大概是官僚广占土地的正常途径。汉武帝征和二年,制诏御史:“故丞相(公孙)贺依旧故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不顾元元”。(《汉书·刘屈氂传》)。不顾元元,就是兼并农民了。像霍去病那样,为他父亲霍“中孺买田宅奴婢而去”(《汉书·霍光传》),怕是大宫中少有的了。

  卫、霍两家,是西汉中叶两家显赫家族。武帝英明,大权独断。在武帝殿下为臣,上自丞相、将军无不战战竞竞。卫青、霍去病,贵为大将军、骠骑将军,都是安分守己规规矩矩的。司马迁说:“苏建语余曰:吾尝责大将军至尊重而天下之贤士大夫毋称焉。愿将军观古名将所招选择贤者勉之哉!大将军谢曰: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彼亲附士大夫、招贤绌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骠骑亦放此意。其为将如此。”(《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太史公曰)。

  霍去病的同父异母弟霍光,小心谨慎侍武帝二十余年。武帝死又辅佐少帝昭帝。“政事一决于光”。(《汉书·霍光传》)。霍光外孙女为昭帝皇后。昭帝死,立昌邑王,昌邑废,又立宣帝。宣帝益封光万七千户,与故所食凡二万户。赏赐前后黄金七千斤,钱六千万,杂缯三万疋,奴婶百七十人,马二千匹,甲第一区。霍光的儿子禹和他的侄孙云都作中郎将,云弟山任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党与亲戚,连体盘根,布满朝廷,朝中事无大小,皆先关白霍光,然后再奏上皇帝。

  西汉后期,官僚豪富之家财富积累更超过前期。他们作官又兼货殖,蚕食小民,无限的扩大他们的土地占有,利用政治势力,广积财货。

  宣帝时,张安世“尊为公侯,食邑万户,然身衣弋绨,夫人自纺绩,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能殖其货,富于大将军光。”(《汉书·张汤传附子安世传》)。

  杜延年,“为人安和,备于诸事,久典朝族,上(宣)帝任信之,出即奉驾,入给事中。居九卿位十余年,赏赐赂遗,訾数千万”(《汉书·杜周传附子延年传》)。

  张禹“天子数加赏赐,前后数千万。禹为人谨厚,内殖贷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它财物称是。”(《汉书·张禹传》)。

  成帝时,王商为丞相,与大将军王凤不和,王凤使人上告商说:“商宗族权势,合赀巨万计,私奴以千数。”(《汉书·王商传》)。

  成帝时的宠臣淳于长“封为定陵侯,大见信用,贵倾公卿,外交诸侯牧守,赂遗赏赐,亦累巨万。”(《汉书·侯幸传·淳于长传》)。

  西汉官僚积财最多最富有的当推董贤。董贤年少,美姿容,得哀帝宠爱,“赏赐累巨万。……赏赐昭仪(贤女弟)及贤妻亦各千万数。”(《汉书·佞幸传·董贤传》)。赏赐董贤土地,一次就是两千顷。大臣王嘉上奏说:“陛下(哀帝)又为贤治大第,开门向北阙,引王渠灌园池。……诏书罢苑,而以赐贤二千余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汉书·王嘉传》)。有的学者,以此证汉代仍行均田制,至此始坏。当否,先不去管它。二千顷田,确是西汉私有土地的最高数字了。哀帝死,王莽上台。董贤本无大才,惶恐自杀。死后,“县官斥卖董氏财,凡四十三万万云。”(《汉书·董贤传》)。西汉豪富之家,一般少者百万、千万,多者数千万、巨万(万万),少有过数万万者。董贤家赀,竟至四十三万万。惊人!

  官僚家族财富的积累有几条道路:一条是依靠皇家的赏赐。这是很主要的一条,从上面征引的例子也可以看出。不大的中级官如贡禹,由于皇帝的赏赐便由穷人变成富人。得到赏赐钱千万、数千万的大官宠臣是很多的,董贤能得到赏赐累巨万,土地两千顷。但这条财富来路,有时并不稳固。安分守己,循规蹈矩的还好。赏赐太多而又招人忌恨的,往往不能保有他的产业。像邓通,能即山铸铜,钱物遍天下。文帝一死,景帝即位,没收了他的财产,最终不免饿死。董贤赏赐累巨万,哀帝一死,被迫自杀,财产没收。

  二是靠强取豪夺。田蚡就强取豪夺到窦婴的头上。灌夫在颍川强取豪夺到老百姓诅咒他族诛。公孙贺兴美田利子弟不顾元元。官家强夺百姓的土地,恐怕自战国秦时期开始已经是常事了。前面说萧何强买民田以自污。其实,萧何还不是一个贪官,对于治产业有一套想法,不失为有眼光的人。《史记·萧相国世家》说:“何置田宅,必居穷处,为家不治垣屋,曰: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毋为势家所夺。”势家的土地,多是膏腴好地。田蚡的“田园极膏腴”,张禹的土地,“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萧何买田,买在穷乡,为势家所不争处。萧何置田宅于“穷处”,说明势家夺人田业是社会上常常发生的事了。

  三是靠货殖、经营。这是一条正常的道路了。宁成有土地数千顷,租给贫人耕种,“役使数千家”,富致数千金。张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业,是以能殖其货。张禹,内殖货财,多买田四百顷。杨恽免官以后,遂“家居治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过着“身率妻子,勠力耕桑灌园”的农家生活,同时却又“籴贱贩贵,逐什一之利”,作“贾竖之事”(《汉书,杨敞传附子杨恽传》)。他们也放高利贷。孟尝君就在薛地放高利贷。一次就可收利息十万(《史记·孟尝君列传》)。官们还用公家的钱放高利贷。韩延寿“在东郡时,放散官钱千余万”、萧望之“在冯翊时,廪牺官钱放散百余万”(《汉书·韩延寿传》)。用公钱为自己放债,是非法的。秦法就有规定:“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罪。”(文物出版社:《睡虎地秦墓竹简》165页。萧望之和韩延寿也是因为用公钱放贷而互相纠揭。但非法归非法,事实归事实。官人用公钱放债收息,发家致富,却是事实。犯法者多,发家者多,受罚治罪者少。

  晋南北朝盛行的“送故”习俗——主官去职或死亡要送钱送役使,西汉已出现。《汉书·游侠传·原涉传》:“涉父,哀帝时为南阳太守。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死官,赋敛送葬皆千万以上,妻子共通受之,以定产业。时又少行三年丧者。及涉父死,让还南阳赙送,行丧冢庐三年。繇是显名京师。”通过这条渠道,官僚家族也可以成为豪富。

  官僚家族在西汉豪富家族中是强大的,有势力的。手中有权,经济有基础,社会上有影响。手中有权,最能为所欲为。

  官僚的财富,一般集中在土地。“用穷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但守住财产,则靠土地。所谓“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是也(《史记·货殖列传》)。《汉书·疏广传》的一段记载,可以看出汉代一般人是把土地看作最稳妥最保险的财产的。“广既归乡里,日令家共具设酒食,请族人故旧宾客与相娱乐。……居岁余,广子孙窃谓其昆弟老人广所爱信者曰:子孙几及君时颇立产业基址。今日饮食费且尽,宜从大人所劝说君买田宅。老人即以闲暇时为广言此计。广曰:吾岂誖不念子孙哉!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与凡人齐。今复增益之以为赢余,但教子孙怠惰耳。”

  买田宅,是最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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