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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汉政治
东汉统一后,所面对的形势是:豪族强宗的势力已遍布全国。上自朝廷,下至郡县,公卿守长绝大多数出自这个阶级。农民是国家安定的支柱,农民生活过得去国家就安定,农民生活穷困起为盗贼,社会就要乱。东汉是在取得这两大阶级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它还得作好对这两个阶级的安抚,才能使政权稳定和维持下去。
还有一个当前的问题,众多的将军都为取天下出了汗马功劳,都是功臣。他们手中都有兵权,或为一地区之长。如何作好功臣的安抚工作,又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处理好这些问题,是东汉朝廷面对的大问题,也是长治久安的大问题。
刘秀子孙三代,处理这些问题的大计,大体说来是成功的。
《后汉书·马武传》:“帝虽制御功臣,而每能回容,宥其小失。远方贡珍,必先遍赐列侯,而太官无余。有功辄增邑赏,不任以吏职。故皆保其福录,终无诛谴者。”
《后汉书·贾复传》:“朱佑等荐复宜为宰相。帝方以吏事责三公,故功臣并不用。”
《东观记》:“上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士,不以吏职为过,故皆以列侯就第也。”(《后汉书·贾复传》注引)。
《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年春正月……庚辰,封功臣;皆为列侯,大国四县,余各有差。下诏曰:人情得足,苦于放纵,快须臾之志,忘慎罚之义。惟诸将业远功大,诚欲传于无穷。宜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博士丁恭议曰:古帝王封诸侯,不过百里,故利以建侯,取法于雷。强干弱枝,所以为治也。今封诸侯四县,不合法制。帝曰:古之亡国,皆以无道,未尝闻功臣地多而灭亡者。乃遗谒者,即授印绶。策曰: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敬之戒之。传尔子孙,长为汉藩。”
这几条材料,大体上概括了刘秀对待功臣所取的办法。多给封邑,优礼有加,不任以吏职。使他们保其福禄,终无诛谴。
光武时期,功劳大地位高的有二十八人。二十八人中除早死者外,都是调回京师解除兵权,以特进或奉朝请居京养尊处优。如:
《后汉书·邓禹传》:“以特进奉朝请。禹内文明,笃行淳备,事母至孝。天下既定,常欲远名势,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艺,修整闺门,教养子孙。皆可以为后世法。资用国邑,不修产利,帝益重之。”盖邓禹知刘秀意,亦以退自保。
《后汉书·贾复传》:“复知帝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拥众京师,乃与高密侯邓禹并剽甲兵敦儒学。帝深然之,遂罢左右将军。(时邓禹为右将军,贾复为左将军)。复以列侯就第,加位特进。……复为人刚毅、方直,多大节,既还私第,阖门养威重。……是时列侯唯高密(邓禹)、固始(李通)、胶东(贾复)三侯与公卿参议国家大事,恩遇甚厚。”
《后汉书·陈俊传》:“乃徙俊为琅邪太守,领将军(行大将军事)如故。……(建武)十四年,增邑定封祝阿侯。明年,征奉朝请。”
《后汉书·臧宫传》:“(建武)十五年,征还京师,以列侯奉朝请,定封朗陵侯。”
《厉汉书·耿弇传》:“(建武)十三年,增弇户邑,上大将军印绶,罢,以列侯奉朝请。每有四方异议,辄召入内筹策。”
《后汉书·任光传》:“(建武)五年,征诣京师,奉朝请。”
《后汉书·朱佑传》:“(建武)十五年,朝京师,上大将军印绶,因留奉朝请。”
《后汉书·刘隆传》:“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隆奉法自守,视事八岁,上将军印绶,罢,赐养牛上樽酒十斛,以列侯奉朝请。”
刘秀对待功臣的作法,大概是从刘邦杀戮功臣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韩信、彭越、英布都为刘邦立下若大功劳,到头却不免族诛。刘秀找到了一条好办法。范晔在《后汉书》卷二十三《论》中,就曾拿刘秀和刘邦比。他说:“议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职,至使英姿茂绩委而勿用,然原夫深图远算,固特有以焉尔。”他说:“秦汉世资战力,至于扶翼王运皆武人屈起,亦有鬻缯屠狗轻猾之徒。或崇以连城之赏,或任以阿衡之地。故势疑则隙生,力侔则乱起。萧、樊且犹缧绁,信、越终见葅戮,不其然乎?”不仅此也,他接着指出:“自兹以降,迄于孝武,宰辅五世,莫非公侯,遂使缙绅道塞,贤能蔽壅,朝有世及之私,下多抱关之怨。其怀道无闻,委身草莽者,亦何可胜言。”他这样指出西汉之敝,接着就推崇刘秀说:“故光武鉴前事之违,存矫枉之志。虽寇、邓之高勋,耿、贾之鸿烈,分土不过大县数四,所加特进朝请而已。……故高秩厚礼,允答元功,峻文深宪,责成吏职。建武之世,侯者百余。若夫数公者(指邓禹、贾复、李通),则与参国议,分均休咎。其余并优以宽科,完其封录,莫不终以功名,延庆于后。”
刘秀的作法,既不伤害功臣又把兵权收归中央,比刘邦高明多了。比起后代如朱元璋者残酷杀戮功臣,也人道多了。
作好对功臣的安排,是比较简单的。如何对待豪族强宗的问题,则比较复杂。战时,为了争取他们的支持,可以多方拉拢,以宽纵对待。政权已经建立,国家已经统一,则对家族强宗之放纵不法,又不能不从维护社会安定和国家统治而予以抑制和打击。豪族强宗权势之大,又已遍布全国,尤不能不小心对待。
针对这种情况,刘秀对待豪族强宗,要求有宽严两手。宽,安抚他们,给他们利益,保护他们的利益;严,抑制甚至打击他们危害社会治安、作奸犯法的行为。尊重他们的利益,给他们荣誉,惩治他们的不法、越轨行动。其实,历代皇帝对待豪强势力都是这两手,只是侧重面轻重各有不同而已。东汉重轻掌握的比较平衡。东汉前期,皇权和豪族强宗势力,基本上是相互尊重,互不过分干扰,两种势力相安无事平行发展。
《后汉书·第五伦传》载:章帝时第五伦上疏云:“光武承王莽之余,颇以严猛为政,后代因之,遂成风化。”
《续汉志·刑法志》:“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而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
说建武、永平间,“政在抑强扶弱”,还勉强可以,刘秀父子确有这方面的政策。要说“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就有点溢美了。光武出身豪家,又由豪族强宗的支持而取得天下,而且从西汉后期起,豪族势力已大发展,王莽末年各地豪强多拥兵自守,豪族强宗已遍布国中,要说“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是有的。他们在继续兼并农民,武断乡曲。《后汉书·刘隆传》:“是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十五年,诏下州郡检核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帝怒。时显宗为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访问吏,吏乃实首服如显宗对。于是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
为了打击地方官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的情况,刘秀曾实行度田。《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十五年六月,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又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十六年九月,河南尹张汲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
度田引出一些社会问题。在上面这段记载后,注引《东观记》说:“刺史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里落,聚人遮道啼呼。”
度田对豪富家族是不利的。豪强趁势起来反对。《后汉书·光武帝纪》接着记载:“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所在,害杀长吏。”度田也就不了了之。
刘秀和明帝,对外戚和诸王的不法,也采取抑制的政策。《后汉书·樊宏传》附子《鯈传》:“建武中,禁网尚阔,诸王既长,各招引宾客,以鯈外成,争遣致之,而鯈清静自保,无所交接。及沛王辅事发,贵戚子弟多见收捕。鯈以不豫得免。”《后汉书·冯衍传》:“卫尉殷兴,新阳侯殷就,以外戚贵显,深敬重衍,衍遂与之交结。由是为诸王所聘请。寻为司隶从事。帝(刘秀)惩西京外威宾客,故皆以法绳之,大者抵死徙,其余至贬黜。衍由此得罪。”注引衍与殷就书有云:“前送妻子还淄县,遭雨逢暑,以七月还。至阳武,闻诏捕诸王宾客,惶怖诣阙,冀先事自归。”《后汉书·虞延传》:“(建武二十四年)迁洛阳令。是时阴氏有客马成者,常为奸盗,延收考之。阴氏屡请,获一书辄加榜二百。信阳侯殷就乃诉帝,谮延多所冤枉。帝乃临御道之馆,亲录囚徒。延陈其狱状可论者在东,无理者居西。成乃回欲趋东。延前执之,谓曰:尔,人之巨蠹,久依城社,不畏熏烧。今考实未竞,宜当尽法。成大呼称枉。陛戟郎以戟刺延,叱使置之。帝知延不私,谓成曰:汝犯王法,身自取之。呵使速去。后数日伏法。于是外戚敛手,莫敢犯法。”按:光武在直臣执法制裁外戚诸王大臣宾客犯法时,往往依违两端,有时袒外戚,有时袒直臣,但又私恩难割。对于虞延,这是袒直臣例。
但皇帝有时又不能按王法办事,遇强有力的贵戚作梗或求情的,就又律可以枉了。《后汉书·赵熹传》:“拜怀令。大姓李子春,先为琅邪相,豪猾并兼,为人所患。熹下车,闻其二孙杀人事未发觉,即穷诘其奸,收考子春,二孙自杀。京师为请者数十,终不听。时赵王良疾病将终,车驾亲临王,问所欲言。王曰:素与李子春厚,今犯罪,怀令赵熹欲杀之,愿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王无复言。既薨,帝追感赵王,乃贳出子春。”这是袒宗亲豪强的例。
豪族强宗有个关系网。李子春,怀之六姓也,犯罪后,京师为请者数十。赵王刘良临死尚为之请命。刘秀虽云“律不可枉也”,但最后仍是枉法出之。治豪强,难。马成,阴氏一客耳。故可以“汝犯王法”杀之;李子春,大姓也,京师为请者数十,刘良临死还为之求情,“律不可枉”而终枉之。治豪强难,皇帝依违其间,亦有难言者。
明帝察察,对王侯、外戚都是很严的。章帝长者,就宽的多了。
《后汉书·第五伦传》:“肃宗初立,擢自远郡(蜀郡),代牟融为司空。帝以明德太后故,尊崇舅氏马廖,兄弟并居职任。廖等倾身交结,冠盖之士争赴趣之。伦以后族过盛,欲令朝廷抑损其权,上疏曰:……近代光烈皇后,虽友爱天至,而卒使阴就归国,徙废阴兴宾客。其后梁、窦之家,互有非法,明帝即位,竟多诛之。自是洛中无复权戚,书记请托一皆断绝。……而今之议者,复以马氏为言。窃闻卫尉廖以布三千匹,城门校尉防以钱三百万,私赡三辅衣冠,知与不知,莫不毕给。又闻腊日亦遗其在洛中者钱各五千。越骑校尉光,腊用羊三百头,米四百斛,肉五千斤。巨愚以为不应经义,惶恐不敢不以闻。……及马防为车骑将军,当出征西羌,伦又上疏曰:……并不见省用。”
在拉拢豪族强宗方面,东汉皇家采取的最突出的办法是和豪族强宗联姻。东汉的皇后,大都出自豪强大家。《后汉书·皇后纪》有传者十七人,有十人出自郭、阴、邓、马、梁五家。五家女作贵人者有数人。东汉皇帝以联姻的形式,巩固皇家和豪族强宗的关系。
刘秀不以吏事任功臣,但朝廷三公九卿仍多出身豪族强宗。为了巩固皇权,政治上采取集权制,大权集中在皇帝手中。东汉学人仲长统说:“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之而已。”(《昌言·法诫篇》,见《后汉书·仲长统传》)。
夺三公权,可看《后汉书·朱浮传》。传云:“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任位者,事皆发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帝时用明察,不复委任三府,而权归刺举之吏。浮复上疏曰:……窃见陛下疾往者上威不行,下专国命,即位以来,不用旧典,信刺举之官,黜鼎辅之任,至于有所劾奏,便加免退,覆案不关三府,罪谴不蒙澄察。陛下以使者为腹心,而使者以从事为耳目,是为尚书之平,决于百石之故吏。群下苛刻,各自为能。”又《后汉书·陈宠传附子忠传》:“时三府任轻,机事专委尚书,而灾责变咎,辄切免公台。忠以为非国旧体,上疏谏曰:……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
尚书是皇帝近臣,权势虽然很重要,但品级并不高,多从低级官中选拔。《后汉书·韦彪传》:“彪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后,多以苛刻为能,又职官选职,不必以才,……上疏谏曰:……天下枢要,在于尚书,尚书之选,岂不重?而闻者多从郎官超升此位,虽晓习文法,长于应对,然察察小慧,类无大能。”韦彪不懂得,尚书的品级越低,越不敢和皇帝对抗,皇帝越指挥自如。正如《后汉书·申屠刚传》所说:“时内外群官,多帝自选举,加以法理严察,职事过苦,尚书近臣,至乃捶扑牵曳于前,群臣莫敢正言。”
由上所述,可以看到:东汉前期政治上是皇权和豪族强宗两种力量平行发展的时代。皇帝尊重豪族强宗,但不给他们实权,大权直接掌握在皇帝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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