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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卷十五  楚二

 

  魏相翟强死

  魏相翟强死。为甘茂谓楚王曰:「魏之几相者〔一〕,公子劲也〔二〕。劲〔三〕也相魏,魏、秦之交必善〔四〕。秦、魏之交完,则楚轻矣。故王不如与齐约,相甘茂於魏。齐王〔五〕好高人以名,今为其行人〔六〕请魏之相,齐必喜。魏氏不听,交恶於齐;齐、魏之交恶,必争事楚。魏氏听,甘茂与樗里疾,贸首〔七〕之雠也;而魏、秦之交必恶〔八〕,又交重楚也。」

  〔一〕 鲍本言危欲相之。

  〔二〕 鲍本秦人。

  〔三〕 姚本刘,一无下「也」字。

  〔四〕 鲍本劲,秦人而魏相之故。正曰:俱无考。

  〔五〕 鲍本闵。

  〔六〕 鲍本楚为齐请如其使者。礼,行人使适四方。

  〔七〕 鲍本贸,言欲易取其首。

  〔八〕 鲍本疾相秦,茂相魏故。


  齐秦约攻楚

  齐、秦约攻楚,楚令景翠以六城赂齐〔一〕,太子为质〔二〕。昭雎谓景翠曰:「秦恐且因景鲤、苏厉而效地於楚。公出地以取〔三〕齐,鲤与厉且以收地取秦〔四〕,公事必败〔五〕。公不如令王重赂景鲤、苏厉,使入秦〔六〕,秦〔七〕恐〔八〕,必不求地〔九〕而合於楚。若齐不求,是公与约也。」〔一0〕

  〔一〕 姚本一本下有「以」字。

  〔二〕 鲍本此二十九年,太子横。

  〔三〕 姚本「取」一作「收」,别本作「牧」。 鲍本取,犹收,犹悦。

  〔四〕 鲍本收前所效者。盖二人之辞。曰楚出地取齐,楚既弱矣,何足与地。秦收所效,必悦二人也。正曰:景鲤乃楚臣,秦可因之以责地。见楚弱,而劝秦收所效之地,恐非。

  〔五〕 鲍本楚不得秦地,景翠赂齐,楚必怨翠。

  〔六〕 鲍本二人得楚赂,不复为秦收地矣。

  〔七〕 姚本一本下有「齐」字。 札记吴氏正曰,「秦」字疑当作「齐」,是也。

  〔八〕 鲍本以齐、楚合故。

  〔九〕 鲍本不收所效。

  〔一0〕鲍本两国各不取地而止攻,是约者复和也。与,如与国之与,和好也。言翠能和两国之约。正曰:战国之时,秦之割地希矣,惟赧王十七年割三城和齐、韩、魏一事尔。怀王末年,楚益以弱,虽合齐,秦未必递惧而割也。效地於楚者,令楚效地。恐者,恐或如此之辞也。景翠必与景鲤、苏厉不合者,故雎言翠既以地赂齐,则秦恐或且因苏厉、景鲤而令楚效地,是翠出地取齐,而二人收所出之地以取秦,翠事岂不败乎?今不如重赂二人,使入秦为解,则秦恐或必不求地而与楚合。齐见秦、楚之合,若不求地,则是公能和好结约也。「秦恐必不求地」,「秦」字疑当作「齐」字。谓重赂二人入秦,则齐和。秦、楚之和,恐不敢求所赂地。若果不求,是公能和好结约也。说亦通。


  术视伐楚

  术视〔一〕伐楚,楚令昭鼠以十万军汉中。昭雎胜秦於重丘〔二〕,苏厉谓宛公昭鼠〔三〕曰:「王〔四〕欲昭雎之乘〔五〕秦也,〔六〕必分公之兵以益之。秦知公兵之分也,必出汉中〔七〕。请为公令辛戎〔八〕谓王〔九〕曰:『秦兵且出汉中。』则公之兵全矣。〔一0〕」

  〔一〕 鲍本秦人。

  〔二〕 姚本别本「丘」作「兵」。 鲍本属平原。正曰:恐非。

  〔三〕 鲍本鼠为宛尹。

  〔四〕 鲍本王,楚王。

  〔五〕 鲍本乘,犹凌。

  〔六〕 鲍本无「也」字。○

  〔七〕 鲍本出兵伐此。

  〔八〕 鲍本「辛」作「芈」。○ 戎,楚人,贵於秦。补曰:当作「芈」。

  〔九〕 鲍本如以私告楚王者。

  〔一0〕鲍本欲其备秦,故不分其兵。


  四国伐楚〔校一〕

  〔校一〕姚本此篇与《术视伐楚》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四国伐楚〔一〕,楚令昭雎将以距〔二〕秦。楚王欲击秦,昭侯〔三〕不欲。桓臧为昭雎谓楚王曰:「雎战胜〔四〕,三国恶楚之强也,恐秦之变而听楚也,必深攻楚以劲秦〔五〕。秦王〔六〕怒於战不胜,必悉起而击楚,是王与秦相罢〔七〕,而以〔八〕利三国也。战不胜秦,秦进兵而攻。不如益昭雎之兵,令之示秦必战。秦王恶与楚相弊而令天下〔九〕,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一0〕。秦、楚之合,而燕、赵、魏不敢不听,三国可定也。」

  〔一〕 鲍本楚记,二十八年,秦、齐、韩、魏共攻楚。

  〔二〕 鲍本拒同。

  〔三〕 鲍本「侯」作「雎」。○

  〔四〕 姚本一本下有「秦」字。

  〔五〕 鲍本坚其伐楚之心。

  〔六〕 鲍本昭。

  〔七〕 鲍本音疲。

  〔八〕 姚本一本无「以」字。

  〔九〕 鲍本「下」下补「利」字。○ 正曰:谓以相弊,令以天下使知。 札记今本「下」下有「利」字,乃误涉鲍也。丕烈案:「令」乃「全」字之讹,吴说亦未是。

  〔一0〕鲍本秦见楚将必战,必割地与楚和,战伐之害可息也。收,犹息。正曰:秦恶与楚相敝而不战,则楚可以少割地而收秦。一本无「害」字,是。 札记吴氏正曰,一本无「害」字,是。丕烈案:此因上文「割」字而误衍。「害」、「割」同字。


  楚怀王拘张仪

  楚怀王拘张仪〔一〕,将欲杀之。靳尚〔二〕为仪谓楚王曰:「拘张仪,秦王必怒。天下见楚之无秦也,楚必轻矣。」又谓王之幸夫人郑袖曰:「子亦自知且贱於王乎?」郑袖曰:「何也?」尚曰:「张仪者,秦王〔三〕之忠信有功臣也。今楚拘之,秦王欲出之。秦王有爱女而美,又简择宫中佳翫丽好翫习音者〔四〕,以懽从之;资之金玉宝器,奉以上庸六县为汤沐邑〔五〕,欲因张仪内之楚王。楚王必爱,秦女依强秦以为重,挟宝地以为资,势〔六〕为王妻以临于楚。王惑於虞乐,必厚尊敬亲爱之而忘子,子益贱而日疏矣。」郑袖曰:「愿委之於公,为之奈何?」曰:「子何不急言王,出张子。张子得出,德子无已时,秦女必不来,而秦必重子。子内擅楚之贵,外结秦之交,畜张子以为用,子之子孙必为楚太子矣,此非布衣之利也。〔七〕」郑袖遽说楚王出张子。〔八〕

  〔一〕 鲍本以其欺楚以商於故。

  〔二〕 鲍本楚人。

  〔三〕 鲍本惠。

  〔四〕 鲍本原注衍上「翫」字。○ 好翫,人之可好可翫者。书曰,「翫人丧德」。习音,所谓懽也,以从爱女。补曰:一本无上「翫」字。正曰:习於音声者。

  〔五〕 鲍本以邑为女汤沐之具。

  〔六〕 鲍本「势」下补「必」字。○ 补曰:此下疑有缺字。 札记丕烈案:鲍、吴皆非。此无缺,读以「势为王妻以临于楚」八字为一句。

  〔七〕 鲍本利在为王。

  〔八〕 鲍本此十八年。补曰:史,楚愿得张仪而献黔中,秦王欲遣之,口弗忍言。仪请行,曰,「臣善靳尚,尚得事郑袖,袖所言皆从」。遂使楚。仪固已料是谋之必中矣。


  楚王将出张子

  楚王将出张子,恐其败己也〔一〕,靳尚谓楚王曰:「臣请随之。仪事王不善,臣请杀之。」

  〔一〕 姚本「败」一作「欺」。

  楚小臣,靳尚之仇也,谓张旄〔一〕曰:「以张仪之知,而有秦、楚之用,君必穷矣。君不如使人微要靳尚而刺之〔二〕,楚王必大怒仪也。彼仪穷,则子重矣。楚、秦相难,则魏无患矣。」

  〔一〕 鲍本魏之用事者。

  〔二〕 鲍本「刺」作「杀」。○ 微,不显也,使若仪杀之。


  张旄果令人要靳尚刺之。楚王大怒,秦构〔一〕兵而战。秦、楚争事魏,张旄果大重。〔二〕

  〔一〕 鲍本「构」上补「楚」字。○

  〔二〕 鲍本彪谓:张旄欲穷仪,则如杀仪斯已矣。今不杀仪,顾从说者杀尚,以 之智,为足以免於死也。补曰:大事记,靳尚之出张仪,欲以求福也,反以杀身。事变之来, 可迎随哉?此可为小人之戒。屈原曰,「前大王见欺於张仪,仪至,臣以为大王烹之」。吁!岂惟屈原,虽庸人孰不谓然?怀王听靳尚,随袖之言而出之。既出之,又恐其欺己,而使尚随之,不悟其诳。尚之见杀,则虽怒而终不能诛仪也。杜忠言,惑邪说,玩弄於仪掌股之上,召寇衄师,丧国亡身,死有余责。特以为秦人诈诱天下,反从而怜之,计其愚闇强愎,六国之主,无与辈也。


  秦败楚汉中

  秦败楚汉中〔一〕。楚王入秦,秦王〔二〕留之。游腾为楚谓秦王曰:「王挟楚王,而与天下攻楚,则伤行矣。不与天下共攻之,则失利矣。王不如与之盟而归之。楚王畏〔三〕,必不敢倍〔四〕盟。王〔五〕因与三国攻之,义也。」〔六〕

  〔一〕 鲍本此三十年,秦伐我,取入城,宜得汉中。

  〔二〕 鲍本昭。

  〔三〕 鲍本畏,畏秦。

  〔四〕 鲍本「倍」作「背」。○

  〔五〕 鲍本「王」下补「背盟」二字。○ 补曰:宜复有「背盟」二字。

  〔六〕 鲍本彪谓:此言亦可听也。而秦志在乱楚,不为之动,所以卒并天下。後人守此。


  楚襄王为太子之时

  楚襄王为太子之时,质於齐。怀王薨,太子辞於齐王〔一〕而归。齐王隘〔二〕之:「予我东地五百里,乃归子。子不予我,不得归。」太子曰:「臣有傅,请追〔三〕而问傅。」傅慎子曰:「献之地,所以为身也。爱地不送死父,不义。臣故曰,献之便〔四〕。」太子入,致命齐王曰〔五〕:「敬献地五百里。」齐王归楚太子。

  〔一〕 鲍本闵。

  〔二〕 鲍本隘,犹阻。未即许,求地也。补曰:隘,从厄音,下同。

  〔三〕 鲍本「追」作「退」。○ 补曰:「退」字讹。 札记今本「追」作「退」,乃误涉鲍也。

  〔四〕 姚本「便」一作「使」。曾作「便」。

  〔五〕 鲍本致命,归诚之言。正曰:送致命令,如项羽使人致命怀王。


  太子归,即位为王。齐使车五十乘,来取东地於楚。楚王告慎子曰:「齐使来求东地,为之奈何?」慎子曰:「王明日朝群臣,皆令献其计。」

  上柱国子良入见。王曰:「寡人之得求反〔一〕,王〔二〕坟墓、复〔三〕群臣、归社稷也,以东地五百里许齐。齐令〔四〕使来求地,为之奈何?」子良曰:「王不可不与也。王身出玉声,许强万乘之齐而不与,则不信,後不可以约结诸侯。请与而复攻之。与之信,攻之武。臣故曰与之。」

  〔一〕 鲍本求反国而得。

  〔二〕 鲍本「王」作「主」。○ 札记今本「王」作「主」。

  〔三〕 鲍本复,见之。

  〔四〕 姚本「令」一作「今」。


  子良出,昭常入见。王曰:「齐使来求东地五百里,为之奈何?」昭常曰:「不可与也。万乘者,以地大为万乘。今去东地五百里,是去战国之半也,有万乘之号而无千乘之用也,不可。臣故曰勿与。常请守之」。

  昭常出,景鲤入见。王曰:「齐使来求东地五百里,为之奈何?」景鲤曰:「不可与也。虽然,楚不能独守。王身出玉声,许万乘之强齐也而不与,负不义於天下。楚亦不能独守〔一〕。臣请西索救於秦。」

  〔一〕 姚本曾圈去「王身」至「独守」二十七字。

  景鲤出,慎子入,王以三大夫计告慎子曰:「子良见寡人曰:『不可不与也,与而复攻之。』常见寡人曰:『不可与也,常请守之。』鲤见寡人曰:『不可与也,虽然楚不能独守也,臣请索救於秦。』寡人谁用於三子之计?」慎子对曰:「王皆用之。」王怫然作色〔一〕曰:「何谓也?」慎子曰:「臣请效其说,而王且见其诚然也。王发上柱国子良车五十乘,而北献地五百里於齐。发子良之明日,遣昭常为大司马,令往守东地。遣昭常之明日,遣景鲤车五十乘,西索救於秦。」王曰:「善。」乃遣子良北献地於齐。遣子良之明日,立昭常为大司马,使守东地。又遣景鲤西索救於秦。

  〔一〕 鲍本怫,郁也。正曰:怫,音拂,当与孟子「艴然」之「艴」同义,怒变色也。

  子良至齐,齐使人以甲受东地。昭常应齐使曰:「我典主东地,〔一〕且与死生〔二〕。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三〕。」齐王谓子良曰:「大夫来献地,今常守之何如?」子良曰:「臣身受命弊邑之王,是常矫也。王攻之。」齐王大兴兵,攻东地,伐昭常。未涉疆,秦以五十万临齐右壤。曰:「夫隘楚太子弗出,不仁;又欲夺之东地五百里,不义。其缩甲则可〔四〕,不然,则愿待战。」齐王恐焉。乃请子良南道楚,西使秦,解齐患。士卒不用,东地复全。〔五〕

  〔一〕 鲍本典,犹职。主,犹守。

  〔二〕 鲍本地有则生,无地死之。

  〔三〕 鲍本凡人相趋则有尘,战亦有尘。不敢与齐抗,故言下。

  〔四〕 鲍本缩,蹙也。盖东之。

  〔五〕 鲍本彪谓:此四臣皆国士也。襄王无若人,岂能反国?慎子能兼用之,其最优乎?方之晋五臣,其舅犯欤?此书三书怀王薨而太子归。史记独谓「太子归而王乃薨」,又谓「王逃归不达,薨」。夫秦能劫留之,岂不能卫之?孟尝之逃,先以计免,犹危不脱。楚王何以能逃?可疑也。楚王亡死,太子在外,郢中必立王以绝秦望。太子以齐之重,归义嗣也,其谁敢干之?於是王乃定。齐策乃云,「忠王而走太子」,则是太子卒不得位,亦非也。盖郢中立王时,苏子以此策干田文,而语人以九可,文不之用,世犹载其语也。正曰:顷襄之辞於齐,齐隘之以割地,虽不雠,非不信也。齐使之来,当直拒之,昭常之不与,是矣。然不知出地而较计於大小之间,抑末矣。子良之与而复攻,缪矣。景鲤为之索救於秦,夫不共戴天之雠,在所当绝,尚忍乞哀而求援哉!鲤罪特甚也。慎子不知择其是非,决以大义,请皆用之,则兼其失矣。且秦之责齐曰,「隘楚太子不仁,夺东地不义」。斯言也,出於雠国之口,而四人皆无一语及之,尚何足称乎?余说并见齐策。春秋、战国之时,在他国而逃归者多矣,岂无卫之者邪?以此疑怀王之逃不可也。补曰:「使车」、「使人」之「使」,如字。「为身」之「为」,去声。


  女阿谓苏子

  女阿谓苏子曰〔一〕:「秦栖楚王〔二〕,危太子者,公也。今楚王归〔三〕,太子南〔四〕,公必危。公不如令人谓太子曰:『苏子知太子之怨己也,必且务不利太子。太子不如善苏子,苏子必且为太子入矣〔五〕。』」苏子乃令人谓太子。太子复请善於苏子〔六〕。

  〔一〕 鲍本未详。补曰:疑此乃齐策「苏子说薛公」章脱简。首「女阿」二字,又他章错脱。又「说薛公」策末,欠苏子自解於薛公一节,此为苏子自解於太子也。疑亦有差舛。 札记丕烈案:吴说误。女阿者,太子之阿,内则所谓可者,与齐策不相涉。

  〔二〕 姚本「栖」,别本作「西」。 鲍本怀王见劫,客秦如栖。

  〔三〕 鲍本以此书及史考之,王皆不归。今此盖其丧归。正曰:此谋度之言。

  〔四〕 鲍本自齐归楚为南。

  〔五〕 鲍本入,言其归之之深。正曰:使太子得入也。

  〔六〕 鲍本详此,亦无走太子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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