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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经第二分方便般若校勘说明
一. 是编校历三周.第一译校.用鸠摩罗什所译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及西藏所译般
若二万五千颂对勘译文.第二类校.用奘译大般若经初分三分及什译大智度论
对勘章段.第三刻校.用北宋南宋丽元明五刻对勘版本.
二. 译校所用什译本略称秦本.西藏本略称番本.二本品目开合同异之处.悉爲注
出曰.以下秦本某品.番本卷第几.品第几.
三. 译校之文义歧异处.悉爲注出曰.秦本云云.番本云云.秦番结构与奘译大般若
三分相近.因又与三分合勘其同处.亦爲注出曰.与三分同.又因对校而见奘译未
善者.则加按语曰.今译云云.
四. 译校之文义畅达处.悉爲注出曰.勘秦本意谓云云.勘番本意谓云云.
五. 类校初分三分今特於广略开合处注意.附注曰.以下初分卷第几.某品第几.三
分某品第几.或三分此处不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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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类校大智度论某段当经论某段.其对照处旁注论第几卷第几段.略号作(论觿)觿.
七. 刻校以南宋刻爲主.用以对校余刻文字.有理长者.皆从改正.附注曰.原作某.今
依余某刻改.其据余刻删补者.例同.
八.是篇对校秦本及智论系用大正大藏经本.宋丽诸刻则依日本弘教正藏及大
正大藏经附注.又番本系用北平经局刻本.c#es-rab-kyi pha-rol-tu phyin-pa 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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