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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卷八十一 【晉紀三】

起上章困敦(庚子),盡著雍涒灘(戊申),凡九年。

世祖武皇帝太康元年(庚子、二八O年)
  • 春,正月,吳大赦。

  • 杜預向江陵,王渾出橫江,攻吳鎮、戍,所向皆克。二月,戊午,王濬、唐彬擊破丹陽監盛紀。吳人於江磧要害之處,並以鐵鎖橫截之;又作鐵錐,長丈餘,暗置江中,以逆拒舟艦。濬作大筏數十,方百餘步,縛草為人,被甲持仗,令善水者以筏先行,遇鐵錐,錐輒著筏而去。又作大炬,長十餘丈,大數十圍,灌以麻油,在船前,遇鎖,然炬燒之,須臾,融液斷絕,於是船無所礙。庚申,濬克西陵,殺吳都督留憲等。壬戌,克荊門、夷道二城,殺夷道監陸晏。杜預遣牙門周旨等帥奇兵八百汎舟夜渡江,襲樂鄉,多張旗幟,起火巴山。吳都督孫歆懼,與江陵督伍延書曰:「北來諸軍,乃飛渡江也。」旨等伏兵樂鄉城外,歆遣軍出拒王濬,大敗而還。旨等發伏兵隨歆軍而入,歆不覺,直至帳下,虜歆而還。乙丑,王濬擊殺吳水軍都督陸景。杜預進攻江陵,甲戌,克之,斬伍延。於是沅、湘以南,接于交、廣,州郡皆望風送印綬。預杖節稱詔而綏撫之。凡所斬獲吳都督、監軍十四,牙門、郡守百二十餘人。胡奮克江安。

    乙亥,詔:「王濬、唐彬旣定巴丘,與胡奮、王戎共平夏口、武昌,順流長騖,直造秣陵。杜預當鎮靜零、桂,懷輯衡陽。大兵旣過,荊州南境固當傳檄而定。預等各分兵以益濬、彬,太尉充移屯項。」

    王戎遣參軍襄陽羅尚、南陽劉喬將兵與王濬合攻武昌,吳江夏太守劉朗、督武昌諸軍虞昺皆降。昺,翻之子也。

    杜預與衆軍會議,或曰:「百年之寇,未可盡克,方春水生,難於久駐,宜俟來冬,更為大舉。」預曰:「昔樂毅藉濟西一戰以幷強齊,今兵威已振,譬如破竹,數節之後,皆迎刃而解,無復著手處也。」遂指授羣帥方略,徑造建業。

    吳主聞王渾南下,使丞相張悌督丹陽太守沈瑩、護軍孫震、副軍師諸葛靚帥衆三萬渡江逆戰。至牛渚,沈瑩曰:「晉治水軍於蜀久矣,上流諸軍,素無戒備,名將皆死,幼少當任,恐不能禦也。晉之水軍必至於此,宜畜衆力以待其來,與之一戰,若幸而勝之,江西自清。今渡江與晉大軍戰,不幸而敗,則大事去矣!」悌曰:「吳之將亡,賢愚所知,非今日也。吾恐蜀兵至此,衆心駭懼,不可復整。及今渡江,猶可決戰。若其敗喪,同死社稷,無所復恨。若其克捷,北敵奔走,兵勢萬倍,便當乘勝南上,逆之中道,不憂不破也。若如子計,恐士衆散盡,坐待敵到,君臣俱降,無復一人死難者,不亦辱乎!」

    三月,悌等濟江,圍渾部將城陽都尉張喬於楊荷;喬衆纔七千,閉柵請降。諸葛靚欲屠之,悌曰:「強敵在前,不宜先事其小;且殺降不祥。」靚曰:「此屬以救兵未至,力少不敵,故且偽降以緩我,非真伏也。若捨之而前,必為後患。」悌不從,撫之而進。悌與揚州刺史汝南周浚,結陳相對,沈瑩帥丹陽銳卒、刀楯五千,三衝晉兵,不動。瑩引退,其衆亂;將軍薛勝、蔣班因其亂而乘之,吳兵以次奔潰,將帥不能止,張喬自後擊之,大敗吳兵于版橋。諸葛靚帥數百人遁去,使過迎張悌,悌不肯去,靚自往牽之曰:「存亡自有大數,非卿一人所支,柰何故自取死!」悌垂涕曰:「仲思,今日是我死日也!且我為兒童時,便為卿家丞相所識拔,常恐不得其死,負名賢知顧。今以身徇社稷,復何道邪!」靚再三牽之,不動,乃流淚放去,行百餘步,顧之,已為晉兵所殺,幷斬孫震、沈瑩等七千八百級,吳人大震。

    初,詔書使王濬下建平,受杜預節度,至建業,受王渾節度。預至江陵,謂諸將曰:「若濬得建平,則順流長驅,威名已著,不宜令受制於我;若不能克,則無緣得施節度。」濬至西陵,預與之書曰:「足下旣摧其西藩,便當徑取建業,討累世之逋寇,釋吳人於塗炭,振旅還都,亦曠世一事也!」濬大悅,表陳預書。及張悌敗死,揚州別駕何惲謂周浚曰:「張悌舉全吳精兵殄滅於此,吳之朝野莫不震懾。今王龍驤旣破武昌,乘勝東下,所向輒克,土崩之勢見矣。謂宜速引兵渡江,直指建業,大軍猝至,奪其膽氣,可不戰禽也!」浚善其謀,使白王渾。惲曰:「渾闇於事機,而欲慎己免咎,必不我從。」浚固使白之,渾果曰:「受詔但令屯江北以抗吳軍,不使輕進,貴州雖武,豈能獨平江東乎!今者違命,勝不足多,若其不勝,為罪已重。且詔令龍驤受我節度,但當具君舟檝,一時俱濟耳。」惲曰:「龍驤克萬里之寇,以旣成之功來受節度,未之聞也。且明公為上將,見可而進,豈得一一須詔令乎!今乘此渡江,十全必克,何疑何慮而淹留不進!此鄙州上下所以恨恨也。」渾不聽。

    王濬自武昌順流徑趣建業;吳主遣游擊將軍張象帥舟師萬人禦之,象衆望旗而降。濬兵甲滿江,旌旗燭天,威勢甚盛,吳人大懼。

    吳主之嬖臣岑昏,以傾險諛佞,致位九列,好興功役,為衆患苦。及晉兵將至,殿中親近數百人叩頭請於吳主曰:「北軍日近而兵不舉刃,陛下將如之何?」吳主曰:「何故?」對曰:「正坐岑昏耳。」吳主獨言:「若爾,當以奴謝百姓!」衆因曰:「唯!」遂並起收昏;吳主駱驛追止,已屠之矣。

    陶濬將討郭馬,至武昌,聞晉兵大入,引兵東還。至建業,吳主引見,問水軍消息,對曰:「蜀船皆小,今得二萬兵,乘大船以戰,自足破之。」於是合衆,授濬節鉞。明日當發,其夜,衆悉逃潰。

    時王渾、王濬及琅邪王伷皆臨近境,吳司徒何植、建威將軍孫晏悉送印節詣渾降。吳主用光祿勳薛瑩、中書令胡沖等計,分遣使者奉書於渾、濬、伷以請降。又遺其羣臣書,深自咎責,且曰:「今大晉平治四海,是英俊展節之秋,勿以移朝改朔,用損厥志。」使者先送璽綬於琅邪王伷。壬寅,王濬舟師過三山,王渾遣信要濬蹔過論事,濬舉帆直指建業,報曰:「風利,不得泊也。」是日,濬戎卒八萬,方舟百里,鼓譟入于石頭,吳主皓面縛輿櫬,詣軍門降。濬解縛焚櫬,延請相見。收其圖籍,克州四,郡四十三,戶五十二萬三千,兵二十三萬。

    朝廷聞吳已平,羣臣皆賀上壽,帝執爵流涕曰:「此羊太傅之功也。」票騎將軍孫秀不賀,南向流涕曰:「昔討逆弱冠以一校尉創業,今後主舉江南而棄之,宗廟山陵,於此為墟,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吳之未下也,大臣皆以為未可輕進,獨張華堅執以為必克。賈充上表稱:「吳地未可悉定,方夏,江、淮下濕,疾疫必起,宜召諸軍還,以為後圖。雖腰斬張華不足以謝天下。」帝曰:「此是吾意,華但與吾同耳。」荀勗復奏,宜如充表。帝不從。杜預聞充奏乞罷兵,馳表固爭,使至轘轅而吳已降。充慚懼,詣闕請罪,帝撫而不問。

    夏,四月,甲申,詔賜孫皓爵歸命侯。

    乙酉,大赦,改元。大酺五日。遣使者分詣荊、揚撫慰,吳牧、守已下皆不更易;除其苛政,悉從簡易。

    滕脩討郭馬未克,聞晉伐吳,帥衆赴難,至巴丘,聞吳亡,縞素流涕,還,與廣州刺史閭豐、蒼梧太守王毅各送印綬請降。孫皓遣陶璜之子融持手書諭璜,璜流涕數日,亦送印綬降。帝皆復其本職。

    王濬之東下也,吳城戍皆望風款附,獨建平太守吾彥嬰城不下,聞吳亡,乃降。帝以彥為金城太守。

    初,朝廷尊寵孫秀、孫楷,欲以招來吳人。及吳亡,降秀為伏波將軍,楷為度遼將軍。

    琅邪王伷遣使送孫皓及其宗族詣洛陽。五月,丁亥朔,皓至,與其太子瑾等泥頭面縛,詣東陽門。詔遣謁者解其縛,賜衣服、車乘、田三十頃,歲給錢穀、綿絹甚厚。拜瑾為中郎,諸子為王者皆為郎中,吳之舊望,隨才擢敍。孫氏將吏渡江者復十年,百姓復二十年。

    庚寅,帝臨軒,大會文武有位及四方使者,國子學生皆預焉。引見歸命侯皓及吳降人。皓登殿稽顙。帝謂皓曰:「朕設此座以待卿久矣。」皓曰:「臣於南方,亦設此座以待陛下。」賈充謂皓曰:「聞君在南方鑿人目,剝人面皮,此何等刑也?」皓曰:「人臣有弒其君及姦回不忠者,則加此刑耳。」充默然甚愧,而皓顏色無怍。

    帝從容問散騎常侍薛瑩,孫皓所以亡,對曰:「皓昵近小人,刑罰放濫,大臣諸將,人不自保,此其所以亡也。」他日,又問吾彥,對曰:「吳主英俊,宰輔賢明。」帝笑曰:「若是,何故亡?」彥曰:「天祿永終,曆數有屬,故為陛下禽耳。」帝善之。

    王濬之入建業也,其明日,王渾乃濟江,以濬不待己至,先受孫皓降,意甚愧忿,將攻濬。何攀勸濬送皓與渾,由是事得解。何惲以渾與濬爭功,與周浚牋曰:「書貴克讓,易大謙光。前破張悌,吳人失氣,龍驤因之,陷其區宇。論其前後,我實緩師,旣失機會,不及於事,而今方競其功;彼旣不吞聲,將虧雍穆之弘,興矜爭之鄙,斯實愚情之所不取也。」浚得牋,卽諫止渾。渾不納,表濬違詔不受節度,誣以罪狀。渾子濟,尚常山公主,宗黨強盛。有司奏請檻車徵濬,帝弗許,但以詔書責讓濬以不從渾命,違制昧利。濬上書自理曰:「前被詔書,令臣直造秣陵,又令受太尉充節度。臣以十五日至三山,見渾軍在北岸,遣書邀臣;臣水軍風發,徑造賊城,無緣迴船過渾。臣以日中至秣陵,暮乃被渾所下當受節度之符,欲令臣明十六日悉將所領還圍石頭,又索蜀兵及鎮南諸軍人名定見。臣以為皓已來降,無緣空圍石頭;又,兵人定見,不可倉猝得就,皆非當今之急,不可承用,非敢忽棄明制也。皓衆叛親離,匹夫獨坐,雀鼠貪生,苟乞一活耳;而江北諸軍不知虛實,不早縛取,自為小誤。臣至便得,更見怨恚,並云守賊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臣愚以為事君之道,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若其顧嫌疑以避咎責,此是人臣不忠之利,實非明主社稷之福也!」渾又騰周浚書云:「濬軍得吳寶物。」又云:「濬牙門將李高放火燒皓偽宮。」濬復表曰:「臣孤根獨立,結恨強宗。夫犯上干主,其罪可救;乖忤貴臣,禍在不測。偽中郎將孔攄說:去二月武昌失守,水軍行至,皓按行石頭還,左右人皆跳刀大呼云:『要當為陛下一死戰決之,』皓意大喜,意必能然,便盡出金寶以賜與之。小人無狀,得便馳走。皓懼,乃圖降首。降使適去,左右劫奪財物,略取妻妾,放火燒宮。皓逃身竄首,恐不脫死。臣至,遣參軍主者救斷其火耳。周浚先入皓宮,渾又先登皓舟,臣之入觀,皆在其後。皓宮之中,乃無席可坐,若有遺寶,則浚與渾先得之矣。浚等云臣屯聚蜀人,不時送皓,欲有反狀。又恐動吳人,言臣皆當誅殺,取其妻子,冀其作亂,得騁私忿。謀反大逆,尚以見加,其餘謗20d32,故其宜耳。今年平吳,誠為大慶;於臣之身,更受咎累。」濬至京師,有司奏濬違詔,大不敬,請付廷尉科罪。詔不許。又奏濬赦後燒賊船百三十五艘,輒敕付廷尉禁推。詔勿推。

    渾、濬爭功不已,帝命守廷尉廣陵劉頌校其事,以渾為上功,濬為中功。帝以頌折法失理,左遷京兆太守。

    庚辰,增賈充邑八千戶;以王濬為輔國大將軍,封襄陽縣侯;杜預為當陽縣侯;王戎為安豐縣侯;封琅邪王伷二子為亭侯;增京陵侯王渾邑八千戶,進爵為公;尚書關內侯張華進封廣武縣侯,增邑萬戶;荀勗以專典詔命功,封一子為亭侯;其餘諸將及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帝以平吳功,策告羊祜廟,乃封其夫人夏侯氏為萬歲鄉君,食邑五千戶。

    王濬自以功大,而為渾父子及黨與所挫抑,每進見,陳其攻伐之勞及見枉之狀,或不勝忿憤,徑出不辭;帝每容恕之。益州護軍范通謂濬曰:「卿功則美矣,然恨所以居美者未盡善也。卿旋旆之日,角巾私第,口不言平吳之事;若有問者,則曰:『聖人之德,羣帥之力,老夫何力之有!』此藺生所以屈廉頗也,王渾能無愧乎!」濬曰:「吾始懲鄧艾之事,懼禍及身,不得無言;其終不能遣諸胸中,是吾褊也。」時人咸以濬功重報輕,為之憤邑;博士秦秀等並上表訟濬之屈,帝乃遷濬鎮軍大將軍。王渾嘗詣濬,濬嚴設備衞,然後見之。

    杜預還襄陽,以為天下雖安,忘戰必危,乃勤於講武,申嚴戍守。又引滍、淯水以浸田萬餘頃,開揚口通零、桂之漕,公私賴之。預身不跨馬,射不穿札,而用兵制勝,諸將莫及。預在鎮,數餉遺洛中貴要,或問其故,預曰:「吾但恐為害,不求益也。」

    王渾遷征東大將軍,復鎮壽陽。

    諸葛靚逃竄不出。帝與靚有舊,靚姊為琅邪王妃,帝知靚在姊間,因就見焉。靚逃于廁,帝又逼見之,謂曰:「不謂今日復得相見!」靚流涕曰:「臣不能漆身皮面,復覩聖顏,誠為慙恨!」詔以為侍中;固辭不拜,歸于鄉里,終身不向朝廷而坐。

  • 六月,復封丹水侯睦為高陽王。
  • 秋,八月,己未,封皇弟延祚為樂平王,尋薨。
  • 九月,庚寅,賈充等以天下一統,屢請封禪;帝不許。
  • 冬,十月,前將軍青州刺史淮南胡威卒。威為尚書,嘗諫時政之寬。帝曰:「尚書郎以下,吾無所假借。」威曰:「臣之所陳,豈在丞、郎、令史,正謂如臣等輩,始可以肅化明法耳!」

  • 是歲,以司隸所統郡置司州,凡州十九,郡國一百七十三,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

  • 詔曰:「昔自漢末,四海分崩,刺史內親民事,外領兵馬。今天下為一,當韜戢干戈,刺史分職,皆如漢氏故事;悉去州郡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交州牧陶璜上言:「交、廣東西數千里,不賓屬者六萬餘戶,至於服從官役,纔五千餘家。二州脣齒,唯兵是鎮。又,寧州諸夷,接據上流,水陸並通,州兵未宜約損,以示單虛。」僕射山濤亦言「不宜去州郡武備」;帝不聽。及永寧以後,盜賊羣起,州郡無備,不能禽制,天下遂大亂,如濤所言。然其後刺史復兼兵民之政,州鎮愈重矣。

  • 漢、魏以來,羌、胡、鮮卑降者,多處之塞內諸郡。其後數因忿恨,殺害長吏,漸為民患。侍御史西河郭欽上疏曰:「戎狄強獷,歷古為患。魏初民少,西北諸郡,皆為戎居,內及京兆、魏郡、弘農,往往有之。今雖服從,若百年之後有風塵之警,胡騎自平陽、上黨不三日而至孟津,北地、西河、太原、馮翊、安定、上郡盡為狄庭矣。宜及平吳之威,謀臣猛將之略,漸徙內郡雜胡於邊地,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此萬世之長策也。」帝不聽。
武帝太康二年(辛丑、二八一年)
  • 春,三月,詔選孫皓宮人五千人入宮。帝旣平吳,頗事遊宴,怠於政事,掖庭殆將萬人。常乘羊車,恣其所之,至便宴寢;宮人競以竹葉插戶,鹽汁灑地,以引帝車。而后父楊駿及弟珧、濟始用事,交通請謁,勢傾內外,時人謂之三楊,舊臣多被疏退。山濤數有規諷,帝雖知而不能改。

  • 初,鮮卑莫護跋始自塞外入居遼西棘城之北,號曰慕容部。莫護跋生木延,木延生涉歸,遷於遼東之北,世附中國,數從征討有功,拜大單于。冬十月,涉歸始寇昌黎。

  • 十一月,壬寅,高平武公陳騫薨。

  • 是歲,揚州刺史周浚移鎮秣陵。吳民之未服者,屢為寇亂,浚皆討平之;賓禮故老,搜求俊乂,威惠並行,吳人悅服。
武帝太康三年(壬寅、二八二年)
  • 春,正月,丁丑朔,帝親祀南郊。禮畢,喟然問司隸校尉劉毅曰:「朕可方漢之何帝?」對曰:「桓、靈。」帝曰:「何至於此?」對曰:「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以此言之,殆不如也。」帝大笑曰:「桓、靈之世,不聞此言,今朕有直臣,固為勝之。」

    毅為司隸,糾繩豪貴,無所顧忌。皇太子鼓吹入東掖門,毅劾奏之。中護軍、散騎常侍羊琇,與帝有舊恩,典禁兵,豫機密十餘年,恃寵驕侈,數犯法。毅劾奏琇罪當死;帝遣齊王攸私請琇於毅,毅許之。都官從事廣平程衞徑馳入護軍營,收琇屬吏,考問陰私,先奏琇所犯狼籍,然後言於毅。帝不得已,免琇官。未幾,復使以白衣領職。

    琇,景獻皇后之從父弟也;後將軍王愷,文明皇后之弟也;散騎常侍石崇,苞之子也。三人皆富於財,競以奢侈相高:愷以25e4b澳釜,崇以蠟代薪;愷作紫絲步障四十里,崇作錦步障五十里;崇塗屋以椒,愷用赤石脂。帝每助愷,嘗以珊瑚樹賜之,高二尺許。愷以示石崇,崇便以鐵如意碎之;愷怒,以為疾己之寶。崇曰:「不足多恨,今還卿!」乃命左右悉取其家珊瑚樹,高三、四尺者六、七株,如愷比者甚衆,愷怳然自失。

    車騎司馬傅咸上書曰:「先王之治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竊謂奢侈之費,甚於天災。古者人稠地狹,而有儲蓄,由於節也。今者土廣人稀,而患不足,由於奢也。欲人崇儉,當詰其奢,奢不見詰,轉相高尚,無有窮極矣!」

  • 尚書張華,以文學才識,名重一時,論者皆謂華宜為三公;中書監荀勗、侍中馮紞以伐吳之謀深疾之。會帝問華:「誰可託後事者?」華對以「明德至親,莫如齊王。」由是忤旨,勗因而譖之。甲午,以華都督幽州諸軍事。華至鎮,撫循夷夏,譽望益振,帝復欲徵之。馮紞侍帝,從容語及鍾會,紞曰:「會之反,頗由太祖。」帝變色曰:「卿是何言邪!」紞免冠謝曰:「臣聞善御者必知六轡緩急之宜,故孔子以仲由兼人而退之,冉求退弱而進之。漢高祖尊寵五王而夷滅,光武抑損諸將而克終。非上有仁暴之殊,下有愚智之異也,蓋抑揚與奪,使之然耳。鍾會才智有限,而太祖誇獎無極,居以重勢,委以大兵,使會自謂算無遺策,功在不賞,遂搆凶逆耳。向令太祖錄其小能,節以大禮,抑之以威權,納之以軌則,則亂心無由生矣。」帝曰:「然。」紞稽首曰:「陛下旣然臣之言,宜思堅冰之漸,勿使如會之徒復致傾覆。」帝曰:「當今豈復有如會者邪?」紞因屏左右而言曰:「陛下謀畫之臣,著大功於天下,據方鎮、總戎馬者,皆在陛下聖慮矣。」帝默然,由是止不徵華。

  • 三月,安北將軍嚴詢敗慕容涉歸於昌黎,斬獲萬計。

  • 魯公賈充老病,上遣皇太子省視起居。充自憂諡傳,從子模曰:「是非久自見,不可掩也!」夏,四月,庚午,充薨,世子黎民早卒,無嗣,妻郭槐欲以充外孫韓謐為世孫,郎中令韓咸、中尉曹軫諫曰:「禮無異姓為後之文,今而行之,是使先公受譏於後世而懷愧於地下也。」槐不聽。咸等上書,求改立嗣,事寢不報。槐遂表陳之,云充遺意。帝許之,仍詔「自非功如太宰,始封、無後者,皆不得以為比。」及太常議諡,博士秦秀曰:「充悖禮溺情,以亂大倫。昔鄫養外孫莒公子為後,春秋書『莒人滅鄫』。絕父祖之血食,開朝廷之亂原。按諡法:『昏亂紀度曰荒』,請諡荒公。」帝不從,更諡曰武。

  • 閏月,丙子,廣陸成侯李胤薨。

  • 齊王攸德望日隆,荀勗、馮紞、楊珧皆惡之。紞言於帝曰:「陛下詔諸侯之國,宜從親者始。親者莫如齊王,今獨留京師,可乎?」勗曰:「百僚內外皆歸心齊王,陛下萬歲後,太子不得立矣。陛下試詔齊王之國,必舉朝以為不可,則臣言驗矣。」帝以為然。冬,十二月,甲申,詔曰:「古者九命作伯,或入毗朝政,或出御方嶽,其揆一也。侍中、司空、齊王攸,佐命立勳,劬勞王室,其以為大司馬、都督青州諸軍事,侍中如故,仍加崇典禮,主者詳按舊制施行。」以汝南王亮為太尉、錄尚書事、領太子太傅,光祿大夫山濤為司徒,尚書令衞瓘為司空。

    征東大將軍王渾上書,以為:「攸至親盛德,侔於周公,宜贊皇朝,與聞政事。今出攸之國,假以都督虛號,而無典戎幹方之實,虧友于款篤之義,懼非陛下追述先帝、文明太后待攸之宿意也。若以同姓寵之太厚,則有吳、楚逆亂之謀,漢之呂、霍、王氏,皆何人也!歷觀古今,苟事之輕重所在,無不為害,唯當任正道而求忠良耳。若以智計猜物,雖親見疑,至於疏者,庸可保乎!愚以為太子太保缺,宜留攸居之,與汝南王亮、楊珧共幹朝事。三人齊位,足相持正,旣無偏重相傾之勢,又不失親親仁覆之恩,計之盡善者也。」於是扶風王駿、光祿大夫李憙、中護軍羊琇、侍中王濟、甄德皆切諫;帝並不從。濟使其妻常山公主及德妻長廣公主俱入,稽顙涕泣,請帝留攸。帝怒,謂侍中王戎曰:「兄弟至親,今出齊王,自是朕家事,而甄德、王濟連遣婦來生哭人邪!」乃出濟為國子祭酒,德為大鴻臚。羊琇與北軍中候成粲謀見楊珧,手刃殺之;珧知之,辭疾不出,諷有司奏琇,左遷太僕,琇憤怨,發病卒。李憙亦以年老遜位,卒於家。憙在朝,姻親故人,與之分衣共食,而未嘗私以王官,人以此稱之。

  • 是歲,散騎常侍薛瑩卒。或謂吳郡陸喜曰:「瑩於吳士當為第一乎?」喜曰:「瑩在四五之間,安得為第一!夫以孫皓無道,吳國之士,沈默其體,潛而勿用者,第一也;避尊居卑,祿以代耕者,第二也;侃然體國,執正不懼者,第三也;斟酌時宜,時獻微益者,第四也;溫恭脩慎,不為諂首者,第五也;過此以往,不足復數。故彼上士多淪沒而遠悔吝,中士有聲位而近禍殃。觀瑩之處身本末,又安得為第一乎!」
武帝太康四年(癸卯、二八三年)
  • 春,正月,甲申,以尚書右僕射魏舒為左僕射,下邳王晃為右僕射。晃,孚之子也。

  • 戊午,新沓康伯山濤薨。

  • 帝命太常議崇錫齊王之物。博士庾旉、太叔廣、劉暾、繆蔚、郭頤、秦秀、傅珍上表曰:「昔周選建明德以左右王室,周公、康叔、耼季,皆入為三公,明股肱之任重,守地之位輕也。漢諸侯王,位在丞相、三公上,其入讚朝政者,乃有兼官,其出之國,亦不復假台司虛名為隆寵也。今使齊王賢邪,則不宜以母弟之親尊居魯、衞之常職;不賢邪,不宜大啟土宇,表建東海也。古禮,三公無職,坐而論道,不聞以方任嬰之。惟宣王救急朝夕,然後命召穆公征淮夷,故其詩曰:『徐方不回,王曰旋歸。』宰相不得久在外也。今天下已定,六合為家,將數延三事,與論太平之基,而更出之,去王城二千里,違舊章矣。」旉,純之子;暾,毅之子也。旉旣具草,先以呈純,純不禁。

    事過太常鄭默、博士祭酒曹志,志愴然歎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室之隆,其殆矣乎!」乃奏議曰:「古之夾輔王室,同姓則周公、異姓則太公,皆身居朝廷,五世反葬。及其衰也,雖有五霸代興,豈與周、召之治同日而論哉!自羲皇以來,豈一姓所能獨有!當推至公之心,與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國久長。是以秦、魏欲獨擅其權而纔得沒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用,此前事之明驗也。志以為當如博士等議。」帝覽之,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且謂:「博士不答所問而答所不問,橫造異論。」下有司策免鄭默。於是尚書朱整、褚40ae等奏:「志等侵官離局,迷罔朝廷,崇飾惡言,假託無諱,請收志等付廷尉科罪。」詔免志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科罪。

    庾純詣廷尉自首:「旉以議草見示,愚淺聽之。」詔免純罪。廷尉劉頌奏旉等大不敬,當棄市。尚書奏請報聽廷尉行刑。尚書夏侯駿曰:「官立八座,正為此時。」乃獨為駮議。左僕射下邳王晃亦從駿議。奏留中七日,乃詔曰:「旉是議主,應為戮首;但旉家人自首,宜幷廣等七人皆丐其死命,並除名。」

    二月,詔以濟南郡益齊國。己丑,立齊王攸子長樂亭侯寔為北海王,命攸備物典策,設軒轅之樂,六佾之舞,黃鉞朝車,乘輿之副從焉。

  • 三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 齊獻王攸憤怨發病,乞守先后陵。帝不許,遣御醫診視,諸醫希旨,皆言無疾。河南尹向雄諫曰:「陛下子弟雖多,然有德望者少;齊王臥居京邑,所益實深,不可不思也。」帝不納,雄憤恚而卒。攸疾轉篤,帝猶催上道。攸自強入辭,素持容儀,疾雖困,尚自整厲,舉止如常,帝益疑其無疾;辭出數日,歐血而薨。帝往臨喪,攸子冏號踊,訴父病為醫所誣。詔卽誅醫,以冏為嗣。

    初,帝愛攸甚篤,為荀勗、馮紞等所構,欲為身後之慮,故出之。及薨,帝哀慟不已。馮紞侍側,曰:「齊王名過其實,天下歸之,今自薨殞,社稷之福也,陛下何哀之過!」帝收淚而止。詔攸喪禮依安平獻王故事。

    攸舉動以禮,鮮有過事,雖帝亦敬憚之。每引之同處,必擇言而後發。

  • 夏,五月,己亥,琅邪武王伷薨。
  • 冬,十一月,以尚書左僕射魏舒為司徒。
  • 河南及荊、揚等六州大水。
  • 歸命侯孫皓卒。
  • 是歲,鮮卑慕容涉歸卒。弟刪篡立,將殺涉歸子廆,廆亡匿於遼東徐郁家。

武帝太康五年(甲辰、二八四年)
  • 春,正月,己亥,有青龍二,見武庫井中。帝觀之,有喜色。百官將賀,尚書左僕射劉毅表曰:「昔龍降夏庭,卒為周禍。易稱『潛龍勿用,陽在下也。』尋案舊典,無賀龍之禮。」帝從之。

  • 初,陳羣以吏部不能審覈天下之士,故令郡國各置中正,州置大中正,皆取本土之人任朝廷官、德充才盛者為之,使銓次等級以為九品,有言行脩著則升之,道義虧缺則降之,吏部憑之以補授百官。行之浸久,中正或非其人,姦敝日滋。劉毅上疏曰:「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榮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威,公無考校之負,私無告訐之忌,用心百態,營求萬端,廉讓之風滅,爭訟之俗成,臣竊為聖朝恥之!蓋中正之設,於損政之道有八;高下逐強弱,是非隨興衰,一人之身,旬日異狀,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一也。置州都者,本取州里清議咸所歸服,將以鎮異同,一言議也。今重其任而輕其人,使駁違之論橫於州里,嫌讎之隙結於大臣,二也。本立格之體,為九品者,謂才德有優劣,倫輩有首尾也。今乃使優劣易地,首尾倒錯,三也。陛下賞善罰惡,無不裁之以法,獨置中正,委以一國之重,曾無賞罰之防,又禁人不得訴訟,使之縱橫任意,無所顧憚,諸受枉者,抱怨積直,不獲上聞,四也。一國之士,多者千數,或流徙異邦,或取給殊方,面猶不識,況盡其才!而中正知與不知,皆當品狀,采譽於臺府,納毀於流言,任己則有不識之蔽,聽受則有彼此之偏,五也。凡求人才,欲以治民也,今當官著效者或附卑品,在官無績者更獲高敍,是為抑功實而隆空名,長浮華而廢考績,六也。凡官不同人,事不同能。今不狀其才之所宜而但第為九品,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長,以狀取人,則為本品之所限,徒結白論而品狀相妨,七也。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各任愛憎,以植其私,天下之人焉得不懈德行而銳人事,八也。由此論之,職名中正,實為姦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損;古今之失,莫大於此!愚臣以為宜罷中正,除九品,棄魏氏之敝法,更立一代之美制。」太尉、汝南王亮、司空衞瓘亦上疏曰:「魏氏承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制,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今九域同規,大化方始,臣等以為宜皆蕩除末法,咸用土斷,自公卿以下,以所居為正,無復縣客,遠屬異土,盡除中正九品之制,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則華競自息,各求於己矣。」始平王文學江夏李重上疏;以為:「九品旣除,宜先開移徙,聽相幷就,則土斷之實行矣。」帝雖善其言而終不能改也。

  • 冬,十二月,庚午,大赦。
  • 閏月,當陽成侯杜預卒。
  • 是歲,塞外匈奴胡太阿厚帥部落二萬九千三百人來降;帝處之塞內西河。

  • 罷寧州入益州,置南夷校尉以護之。
武帝太康六年(乙巳、二八五年)
  • 春,正月,尚書左僕射劉毅致仕,尋卒。

  • 戊辰,以王渾為尚書左僕射,渾子濟為侍中。渾主者處事不當,濟明法繩之。濟從兄佑,素與濟不協,因毀濟不能容其父,帝由是疏濟,後坐事免官。濟性豪侈,帝謂侍中和嶠曰:「我將罵濟而後官之,如何?」嶠曰:「濟俊爽,恐不可屈。」帝召濟,切讓之,旣而曰:「頗知愧不?」濟曰:「尺布、斗粟之謠,常為陛下愧之。他人能令親者疏,臣不能令親者親,以此愧陛下耳。」帝默然。嶠,洽之孫也。

  • 青、梁、幽、冀州旱。
  • 秋,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 冬,十二月,庚子,襄陽武侯王濬卒。
  • 是歲,慕容刪為其下所殺,部衆復迎涉歸子廆而立之。涉歸與宇文部素有隙,廆請討之,朝廷弗許。廆怒,入寇遼西,殺略甚衆。帝遣幽州軍討廆,戰于肥如,廆衆大敗。自是每歲犯邊,又東擊扶餘,扶餘王依慮自殺,子弟走保沃沮。廆夷其國城,驅萬餘人而歸。

武帝太康七年(丙午、二八六年)
  •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魏舒稱疾,固請遜位,以劇陽子罷。舒所為,必先行而後言,遜位之際,莫有知者。衞瓘與舒書曰:「每與足下共論此事,日日未果,可謂『瞻之在前,忽焉在後』矣。」

  • 夏,慕容廆寇遼東,故扶餘王依慮子依羅求帥見人還復舊國,請援於東夷校尉何龕,龕遣督護賈沈將兵送之。廆遣其將孫丁帥騎邀之於路,沈力戰,斬丁,遂復扶餘。

  • 秋,匈奴胡都大博及萎莎胡各帥種落十萬餘口詣雍州降。
  • 九月,戊寅,扶風武王駿薨。
  • 冬,十一月,壬子,以隴西王泰都督關中諸軍事。泰,宣帝弟馗之子也。

  • 是歲,鮮卑拓跋悉鹿卒,弟綽立。
武帝太康八年(丁未、二八七年)
  • 春,正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 太廟殿陷,九月,改營太廟,作者六萬人。
  • 是歲,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等復帥種落萬一千五百口來降。
武帝太康九年(戊申、二八八年)
  • 春,正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 夏,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 郡國三十三大旱。
  • 秋,八月,壬子,星隕如雨。
  • 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