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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卷一四七 【梁紀三】

起著雍困敦(戊子),盡閼逢敦牂(甲午),凡七年。

高祖武皇帝天監七年(戊子,公元五O八年)
  • 春,正月,魏潁川太守王神念來奔。
  • 壬子,以衞尉吳平侯昺兼領軍將軍。
  • 詔吏部尚書徐勉定百官九品為十八班,以班多者為貴。二月,乙丑,增置鎮、衞將軍以下為十品,凡二十四班;不登十品,別有八班。又置施外國將軍二十四班,凡一百九號。

  • 庚午,詔置州望、郡宗、鄉豪各一人,專掌搜薦。

  • 乙亥,以南兗州刺史呂僧珍為領軍將軍。領軍掌內外兵要,宋孝建以來,制局用事,與領軍分兵權,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領軍拱手而已。及吳平侯昺在職峻切,官曹肅然;制局監皆近倖,頗不堪命,以是不得久留中,丙子,出為雍州刺史。

  • 三月,戊子,魏皇子昌卒,侍御師王顯失於療治,時人皆以為承高肇之意也。

  • 夏,四月,乙卯,皇太子納妃,大赦。

  • 五月,己亥,詔復置宗正、太僕、大匠、鴻臚,又增太府、太舟,仍先為十二卿。

  • 癸卯,以安成王秀為荊州刺史。先是,巴陵馬營蠻緣江為寇,州郡不能討。秀遣防閤文熾帥衆燔其林木,蠻失其險,州境無寇。

  • 秋,七月,甲午,魏立高貴嬪為皇后。尚書令高肇益貴重用事。肇多變更先朝舊制,減削封秩,抑黜勳人,由是怨聲盈路。羣臣宗室皆卑下之,唯度支尚書元匡與肇抗衡,先自造棺置聽事,欲輿棺詣闕論肇罪惡,自殺以切諫;肇聞而惡之。會匡與太常劉芳議權量事,肇主芳議,匡遂與肇喧競,表肇指鹿為馬。御史中尉王顯奏彈匡誣毀宰相,有司處匡死刑。詔恕死,降為光祿大夫。

  • 八月,癸丑,竟陵壯公曹景宗卒。

  • 初,魏主為京兆王愉納于后之妹為妃,愉不愛,愛妾李氏,生子寶月。于后召李氏入宮,棰之。愉驕奢貪縱,所為多不法。帝召愉入禁中推按,杖愉五十,出為冀州刺史。愉自以年長,而勢位不及二弟,潛懷愧恨。又,身與妾屢被頓辱,高肇數譖愉兄弟,愉不勝忿;癸亥,殺長史羊靈引、司馬李遵,詐稱得清河王懌密疏,云「高肇弒逆」。遂為壇於信都之南,卽皇帝位,大赦,改元建平,立李氏為皇后。法曹參軍崔伯驥不從,愉殺之。在北州鎮皆疑魏朝有變,定州刺史安樂王詮具以狀告之,州鎮乃安。乙丑,魏以尚書李平為都督北討諸軍、行冀州事以討愉。平,崇之從父弟也。

  • 丁卯,魏大赦,改元永平。

  • 魏京兆王愉遣使說平原太守清河房亮,亮斬其使;愉遣其將張靈和擊之,為亮所敗。李平軍至經縣,諸軍大集。夜,有蠻兵數千斫平營,矢及平賬;平堅臥不動,俄而自定。九月,辛巳朔,愉逆戰於城南草橋,平奮擊,大破之,愉脫身走入城,平進圍之。壬辰,安樂王詮破愉兵於城北。

  • 癸巳,立皇子績為南康王。

  • 魏高后之立也,彭城武宣王勰固諫,魏主不聽。高肇由是怨之,數譖勰於魏主,魏主不之信。勰薦其舅潘僧固為長樂太守,京兆王愉之反,脅僧固與之同,肇固誣勰北與愉通,南招蠻賊。彭城郎中令魏偃、前防閤高祖珍希肇提擢,構成其事。肇令侍中元暉以聞,暉不從,又令左衞元珍言之。帝以問暉,暉明勰不然;又以問肇,肇引魏偃、高祖珍為證,帝乃信之。戊戌,召勰及高陽王雍、廣陽王嘉、清河王懌、廣平王懷、高肇俱入宴。勰妃李氏方產,固辭不赴。中使相繼召之,不得已,與妃訣而登車,入東掖門,度小橋,牛不肯進,擊之良久,更有使者責勰來遲,乃去牛,人挽而進。宴於禁中,至夜,皆醉,各就別所消息。俄而元珍引武士齎毒酒而至,勰曰:「吾無罪,願一見至尊,死無恨!」元珍曰:「至尊何可復見!」勰曰:「至尊聖明,不應無事殺我,乞與告者一對曲直!」武士以刀鐶築之,勰大言曰:「冤哉,皇天!忠而見殺!」武士又築之,勰乃飲毒酒,武士就殺之,向晨,以褥裹尸載歸其第,云王因醉而薨。李妃號哭大言曰:「高肇枉理殺人,天道有靈,汝安得良死!」魏主舉哀於東堂,贈官、葬禮皆優厚加等。在朝貴賤,莫不喪氣,行路士女皆流涕曰:「高令公枉殺賢王!」由是中外惡之益甚。

    京兆王愉不能守信都,癸卯,燒門,攜李氏及其四子從百餘騎突走。李平入信都,斬愉所置冀州牧韋超等,遣統軍叔孫頭追執愉,置信都,以聞。羣臣請誅愉,魏主不許,命鎖送洛陽,申以家人之訓。行至野王,高肇密使人殺之。諸子至洛,魏主皆赦之。

    魏主將屠李氏,中書令崔光諫曰:「李氏方姙,刑至刳胎,乃桀、紂所為,酷而非法。請俟產畢,然後行刑。」從之。

    李平捕愉餘黨千餘人,將盡殺之,錄事參軍高顥曰:「此皆脅從,前旣許之原免矣,宜為表陳。」平從之,皆得免死。顥,祐之孫也。

    濟州刺史高植帥州軍擊愉,有功當封,植不受,曰:「家荷重恩,為國致效,乃其常節,何敢求賞!」植,肇之子也。

    加李平散騎常侍。高肇及中尉王顯素惡平,顯彈平在冀州隱截官口,肇奏除平名。

    初,顯祖之世,柔然萬餘口降魏,置之高平、薄骨律二鎮,及太和之末,叛走略盡,唯千餘戶在。太中大夫王通請徙置淮北,以絕其叛,詔太僕卿楊椿持節往徙之,椿上言:「先朝處之邊徼,所以招附殊俗,且別異華、戎也。今新附之戶甚衆,若舊者見徙,新者必不自安,是驅之使叛也。且此屬衣毛食肉,樂冬便寒;南士濕熱,往必殲盡。進失歸附之心,退無藩衞之益,置之中夏,或生後患,非良策也。」不從。遂徙於濟州,緣河處之。及京兆王愉之亂,皆浮河赴愉,所在抄掠,如椿之言。

  • 庚子,魏郢州司馬彭珍等叛魏,潛引梁兵趨義陽,三關戍主侯登等以城來降。郢州刺史婁悅嬰城自守,魏以中山王英都督南征諸軍事,將步騎三萬出汝南以救之。

  • 冬,十月,魏懸瓠軍主白早生殺豫州刺史司馬悅,自號平北將軍,求援於司州馬仙琕。時荊州刺史安成王秀為都督,仙琕籤求應赴。參佐咸謂宜待臺報,秀曰:「彼待我以自存,援之宜速,待敕雖舊,非應急也。」卽遣兵赴之。上亦詔仙琕救早生。仙琕進頓楚王城,遣副將齊苟兒以兵二千助守懸瓠。詔以早生為司州刺史。

  • 丙寅,以吳興太守張稷為尚書左僕射。

  • 魏以尚書邢巒行豫州事,將兵擊白早生。魏主問之曰:「卿言,早生走也?守也?何時可平?」對曰:「早生非有深謀大智,正以司馬悅暴虐,乘衆怒而作亂,民迫於凶威,不得已而從之。縱使梁兵入城,水路不通,糧運不繼,亦成禽耳。早生得梁之援,溺於利欲,必守而不走。若臨以王師,士民必翻然歸順,不出今年,當傳首京師。」魏主悅,命巒先發,使中山王英繼之。

    巒帥騎八百,倍道兼行,五日至鮑口。丙子,早生遣其大將胡孝智將兵七千,離城二百里逆戰。巒奮擊,大破之,乘勝長驅至懸瓠。早生出城逆戰,又破之,因渡汝水,圍其城。詔加巒都督南討諸軍事。

    丁丑,魏鎮東參軍成景雋殺宿豫戍主嚴仲賢,以城來降。時魏郢、豫二州,自懸瓠以南至于安陸諸城皆沒,唯義陽一城為魏堅守。蠻帥田益宗帥羣蠻以附魏,魏以為東豫州刺史;上以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五千戶郡公招之,益宗不從。

    十一月,庚寅,魏遣安東將軍楊椿將兵四萬攻宿豫。

    魏主聞邢巒屢捷,命中山王英趣義陽,英以衆少,累表請兵,弗許。英至懸瓠,輒與巒共攻之。十二月,己未,齊苟兒等開門出降,斬白早生及其黨數十人,英乃引兵前趨義陽。寧朔將軍張道凝先屯楚王城,癸亥,棄城走;英追擊,斬之。

    魏義陽太守狄道辛祥與婁悅共守義陽,將軍胡武城、陶平虜攻之,祥夜出襲其營,擒平虜,斬武城,由是州境獲全。論功當賞,婁悅恥功出其下,間之於執政,賞遂不行。

  • 壬申,魏東荊州表「桓暉之弟叔興前後招撫太陽蠻,歸附者萬餘戶,請置郡十六,縣五十。」詔前鎮東府長史酈道元案行置之。道元,範之子也。

  • 是歲,柔然佗汗可汗復遣紇奚勿六跋獻貂裘於魏,魏主弗受,報之如前。

    初,高車侯倍窮奇為嚈噠所殺,執其子彌俄突而出,其衆分散,或奔魏,或奔柔然。魏主遣羽林監河南孟威撫納降戶,置於高平鎮。高車王阿伏至羅殘暴,國人殺之,立其宗人跋利延。嚈噠奉彌俄突以伐高車,國人殺跋利延,迎彌俄突而立之。彌俄突與佗汗可汗戰于蒲類海,不勝,西走三百餘里。佗汗軍於伊吾北山。會高昌王麴嘉求內徙於魏,時孟威為龍驤將軍,魏主遣威發涼州兵三千人迎之,至伊吾,佗汗見威軍,怖而遁去。彌俄突聞其離駭,追擊,大破之,殺佗汗於蒲類海北,割其髮送於威,且遣使入貢於魏。魏主使東城子于亮報之,賜遺甚厚。高昌王嘉失期不至,威引兵還。

    佗汗可汗子醜奴立,號豆羅伏跋豆伐可汗,改元建昌。

  • 宋、齊舊儀,祀天皆服袞冕,兼著作郎高陽許懋請造大裘,從之。

  • 上將有事太廟,詔以「齋日不樂。自今輿駕始出,鼓吹從而不作;還宮,如常儀。」

武帝天監八年(己丑,公元五O九年)
  • 春,正月,辛巳,上祀南郊,大赦。時有請封會稽、禪國山者,上命諸儒草封禪儀,欲行之。許懋建議,以為「舜柴岱宗,是為巡狩。而鄭引孝經鉤命決云:『封于太山,考績柴燎;禪乎梁甫,刻石紀號。』此緯書之曲說,非正經之通義也。舜五載一巡狩,春夏秋冬周徧四嶽,若為封禪,何其數也!又如管夷吾所說七十二君,燧人之前,世質民淳,安得泥金檢玉!結繩而治,安得鐫文告成!夷吾又云:『惟受命之君然後得封禪。』周成王非受命之君,云何得封太山禪社首!神農卽炎帝也,而夷吾分為二人,妄亦甚矣!若聖主,不須封禪;若凡主,不應封禪。蓋齊桓公欲行此事,夷吾知其不可,故舉怪物以屈之。秦始皇嘗封太山,孫皓嘗遣兼司空董朝至陽羨封禪國山,皆非盛德之事,不足為法。然則封禪之禮,皆道聽所說,失其本文,由主好名於上,而臣阿旨於下也。古者祀天祭地,禮有常數,誠敬之道,盡此而備。至於封禪,非所敢聞。」上嘉納之,因推演懋議,稱制旨以答請者,由是遂止。

  • 魏中山王英至義陽,將取三關,先策之曰:「三關相須如左右手,若克一關,兩關不待攻而破;攻難不如攻易,宜先攻東關。」又恐其幷力於東,乃使長史李華帥五統向西關,以分其兵勢,自督諸軍向東關。

    先是,馬仙琕使雲騎將軍馬廣屯長薄,軍主胡文超屯松峴。丙申,英至長薄,戊戌,長薄潰,馬廣遁入武陽,英進圍之。上遣冠軍將軍彭甕生、驃騎將軍徐元季將兵援武陽,英故縱之使入城,曰:「吾觀此城形勢易取。」甕生等旣入,英促兵攻之,六日而拔,虜三將及士卒七千餘人。進攻廣峴,太子左衞率李元履棄城走;又攻西關,馬仙琕亦棄城走。

    上使南郡太守韋叡將兵救仙琕,叡至安陸,增築城二丈餘,更開大塹,起高樓。衆頗譏其示怯,叡曰:「不然,為將當有怯時,不可專勇。」中山王英急追馬仙琕,將復邵陽之恥,聞叡至,乃退。上亦有詔罷兵。

    初,魏主遣中書舍人鮦陽董紹慰勞叛城,白早生襲而囚之,送於建康。魏主旣克懸瓠,命於齊苟兒等四將之中分遣二人,敕揚州為移,以易紹及司馬悅首。移書未至,領軍將軍呂僧珍與紹言,愛其文義,言於上,上遣主書霍靈超謂紹曰:「今聽卿還,令卿通兩家之好,彼此息民,豈不善也!」因召見,賜衣物,令舍人周捨慰勞之,且曰:「戰爭多年,民物塗炭,吾是以不恥先言與魏朝通好,比亦有書全無報者,卿宜備申此意。今遣傳詔霍靈秀送卿至國,遲有嘉問。」又謂紹曰:「卿知所以得不死不?今者獲卿,乃天意也。夫立君以為民也,凡在民上,豈可不思此乎!若欲通好,今以宿豫還彼,彼當以漢中見歸。」紹還魏言之,魏主不從。

  • 三月,魏荊州刺史元志將兵七萬寇潺溝,驅迫羣蠻,羣蠻悉渡漢水來降,雍州刺史吳平侯昺納之。綱紀皆以蠻累為邊患,不如因此除之,昺曰:「窮來歸我,誅之不祥。且魏人來侵,吾得蠻以為屏蔽,不亦善乎!」乃開樊城受其降,命司馬朱思遠等擊志於潺溝,大破之,斬首萬餘級。志,齊之孫也。

  • 夏,四月,戊申,以臨川王宏為司空,加車騎將軍王茂開府儀同三司。

  • 丁卯,魏楚王城主李國興以城降。
  • 秋,七月,癸巳,巴陵王蕭寶義卒。
  • 九月,辛巳,魏封故北海王詳子顥為北海王。
  • 魏公孫崇造樂尺,以十二黍為寸;劉芳非之,更以十黍為寸。尚書令高肇等奏:「崇所造八音之器及度量,皆與經傳不同,詰其所以然,云『必依經文,聲則不協。』請更令芳依周禮造樂器,俟成,集議並呈,從其善者。」詔從之。

  • 冬,十月,癸丑,魏以司空廣陽王嘉為司徒。

  • 十一月,己丑,魏主於式乾殿為諸僧及朝臣講維摩詰經。時魏主專尚釋氏,不事經籍,中書侍郎河東裴延雋上疏,以為「漢光武、魏武帝,雖在戎馬之間,未嘗廢書;先帝遷都行師,手不釋卷。良以學問多益,不可暫輟故也。陛下升法座,親講大覺,凡在瞻聽,塵蔽俱開。然五經治世之模楷,應務之所先,伏願經書互覽,孔、釋兼存,則內外俱周,真俗斯暢矣。」

    時佛敎盛於洛陽,沙門之外,自西域來者三千餘人,魏主別為之立永明寺千餘間以處之。處士南陽馮亮有巧思,魏主使與河南尹甄琛、沙門統僧暹擇嵩山形勝之地立閒居寺,極巖壑土木之美。由是遠近承風,無不事佛,比及延昌,州郡共有一萬三千餘寺。

  • 是歲,魏宗正卿元樹來奔,賜爵鄴王。樹,翼之弟也。時翼為青、冀二州刺史,鎮郁洲,久之,翼謀舉州降魏,事泄而死。

武帝天監九年(庚寅,公元五一O年)
  • 春,正月,乙亥,以尚書令沈約為左光祿大夫,右光祿大夫王瑩為尚書令。約文學高一時,而貪冒榮利,用事十餘年,政之得失,唯唯而已。自以久居端揆,有志台司,論者亦以為宜,而上終不用;乃求外出,又不許。徐勉為之請三司之儀,上不許。

  • 庚寅,新作緣淮塘,北岸起石頭迄東冶,南岸起後渚籬門迄三橋。

  • 三月,丙戌,魏皇子詡生。詡母胡充華,臨涇人,父國珍襲武始伯。充華初選入掖庭,同列以故事祝之:「願生諸王、公主,勿生太子。」充華曰:「妾之志異於諸人,柰何畏一身之死而使國家無嗣乎!」及有娠,同列勸去之,充華不可,私自誓曰:「若幸而生男,次第當長,男生身死,所不憾也!」旣而生詡。

    先是,魏主頻喪皇子,年漸長,深加慎護,擇良家宜子者以為乳保,養於別宮,皇后、充華皆不得近。

  • 己丑,上幸國子學,親臨講肄。乙未,詔皇太子以下及王侯之子年可從師者皆入學。

  • 舊制:尚書五都令史皆用寒流。夏,四月,丁巳,詔曰:「尚書五都,職參政要,非但總領衆局,亦乃方軌二丞;可革用士流,秉此羣目。」於是以都令史視奉朝請,用太學博士劉納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參軍劉顯兼吏部都,太學博士孔虔孫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參軍蕭軌兼左右戶都,宣毅墨曹參軍王顒兼中兵都;並以才地兼美,首膺其選。

  • 六月,宣城郡吏吳承伯挾妖術聚衆。癸丑,攻郡殺太守朱僧勇,轉屠旁縣。閏月,己丑,承伯踰山,奄至吳興。東土人素不習兵,吏民恇擾奔散,或勸太守蔡撙避之,撙不可,募勇敢閉門拒守。承伯盡銳攻之,撙帥衆出戰,大破之,臨陳,斬承伯。撙,興宗之子也。承伯餘黨入新安,攻陷黟、歙諸縣,太守謝覽遣兵拒之,不勝,逃奔會稽,臺軍討賊,平之。覽,瀹之子也。

  • 冬,十月,魏中山獻武王英卒。

  • 上卽位之三年,詔定新曆。員外散騎侍郎祖暅奏其父沖之考古法為正,曆不可改。至八年,詔太史課新舊二曆,新曆密,舊曆疏,是歲,始行沖之大明曆。

  • 魏劉芳奏「所造樂器及敎文‧武二舞、登歌、鼓吹曲等已成,乞如前敕集公卿羣儒議定,與舊樂參呈,若臣等所造,形制合古,出拊會節,請於來年元會用之。」詔:「舞可用新,餘且仍舊。」

武帝天監十年(辛卯,公元五一一年)
  • 春,正月,辛丑,上祀南郊,大赦。

  • 尚書左僕射張稷,自謂功大賞薄,嘗侍宴樂壽殿,酒酣,怨望形於辭色。上曰:「卿兄殺郡守,弟殺其君,有何名稱!」稷曰:「臣乃無名稱,至於陛下,不得言無勳。東昏暴虐,義師亦來伐之,豈在而已!」上捋其須曰:「張公可畏人!」稷旣懼且恨,乃求出外;癸卯,以稷為青、冀二州刺史。

    王珍國亦怨望,罷梁、秦二州刺史還,酒後於坐啟云:「臣近入梁山便哭。」上大驚曰:「卿若哭東昏,則已晚;若哭我,我復未死!」珍國起拜謝,竟不答,坐卽散,因此疏退。久之,除都官尚書。

  • 丁巳,魏汾州山胡劉龍駒聚衆反,侵擾夏州,詔諫議大夫薛和發東秦、汾、華、夏四州之衆以討之。

  • 辛酉,上祀明堂。

  • 三月,琅邪民王萬壽殺東莞、琅邪二郡太守劉晣,據朐山,召魏軍。

  • 壬戌,魏廣陽懿烈王嘉卒。

  • 魏徐州刺史盧昶遣郯城戍副張天惠、琅邪戍主傅文驥相繼赴朐山,青、冀二州刺史張稷遣兵拒之,不勝。夏,四月,文驥等據朐山,詔振遠將軍馬仙琕擊之。魏又遣假安南將軍蕭寶寅、假平東將軍天水趙遐將兵據朐山,受盧昶節度。

  • 甲戌,魏薛和破劉龍駒,悉平其黨,表置東夏州。
  • 五月,丙辰,魏禁天文學。
  • 以國子祭酒張充為尚書左僕射。充,緒之子也。
  • 馬仙琕圍朐山,張稷權頓六里以督饋運,上數發兵助之。秋,魏盧昶上表請益兵六千,米十萬石,魏主以兵四千給之。冬,十一月,己亥,魏主詔揚州刺史李崇等治兵壽陽,以分朐山之勢。盧昶本儒生,不習軍旅。朐山城中糧樵俱竭,傅文驥以城降;十二月,庚辰,昶引兵先遁,諸軍相繼皆潰。會大雪,軍士凍死及墮手足者三分之二,仙琕追擊,大破之。二百里間,殭尸相屬,魏兵免者什一二。收其糧畜器械,不可勝數。昶單騎而走,棄其節傳、儀衞俱盡;至郯城,借趙遐節以為軍威。魏主命黃門侍郎甄琛馳馹鎖昶,窮其敗狀,及趙遐皆免官。唯蕭寶寅全軍而歸。

    盧昶之在朐山也,御史中尉游肇言於魏主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卑濕難居,於我非急,於賊為利。為利,故必致死以爭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衆擊必死之師,恐稽延歲月,所費甚大。假令得朐山,徒致交爭,終難全守,所謂無用之田也。聞賊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若必如此,持此無用之地,復彼舊有之疆,兵役時解,其利為大。」魏主將從之,會昶敗,遷肇侍中。肇,明根之子也。

    馬仙琕為將,能與士卒同勞逸,所衣不過布帛,所居無幃幕衾屏,飲食與廝養最下者同。其在邊境,常單身潛入敵境,伺知壁壘村落險要處,所攻戰多捷,士卒亦樂為之用。

  • 魏以甄琛為河南尹,琛表曰:「國家居代,患多盜竊,世祖發憤,廣置主司、里宰,皆以下代令長及五等散男有經略者乃得為之。又多置吏士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今遷都已來,天下轉廣,四遠赴會,事過代都,五方雜沓,寇盜公行,里正職輕任碎,多是下才,人懷苟且,不能督察。請取武官八品將軍已下幹用貞濟者,以本官俸恤領里尉之任,高者領六部尉,中者領經途尉,下者領里正。不爾,請少高里尉之品,選下品中應遷者進而為之。督責有所,輦轂可清。」詔曰:「里正可進至勳品,經途從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諸職中簡取,不必武人。」琛又奏以羽林為游軍,於諸坊巷司察盜賊。於是洛城清靜,後常踵焉。

  • 是歲,梁之境內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是後州名浸多,廢置離合,不可勝記。魏朝亦然。

  • 上敦睦九族,優借朝士,有犯罪者,皆屈法申之。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逃亡,舉家質作,民旣窮窘,姦宄益深。嘗因郊祀,有秣陵老人遮車駕言曰:「陛下為法,急於庶民,緩於權貴,非長久之道。誠能反是,天下幸甚。」上於是思有以寬之。

武帝天監十一年(壬辰,公元五一二年)
  • 春,正月,壬辰,詔:「自今逋讁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

  • 以臨川王宏為太尉,驃騎將軍王茂為司空、尚書令。

  • 丙辰,魏以車騎大將軍、尚書令高肇為司徒,清河王懌為司空,廣平王懷進號驃騎大將軍,加儀同三司。肇雖登三司,猶自以去要任,怏怏形於言色,見者嗤之。尚書右丞高綽、國子博士封軌,素以方直自業,及肇為司徒,綽送迎往來,軌竟不詣肇。綽顧不見軌,乃遽歸,歎曰:「吾平生自謂不失規矩,今日舉措,不如封生遠矣。」綽,允之孫;軌,懿之族孫也。

    清河王懌有才學聞望,懲彭城之禍,因侍宴,謂肇曰:「天子兄弟詎有幾人,而翦之幾盡!昔王莽頭禿,藉渭陽之資,遂篡漢室。今君身曲,亦恐終成亂階。」會大旱,肇擅錄囚徒,欲以收衆心。懌言於魏主曰:「昔季氏旅於泰山,孔子疾之。誠以君臣之分,宜防微杜漸,不可瀆也。減膳錄囚,乃陛下之事,今司徒行之,豈人臣之義乎!明君失之於上,姦臣竊之於下,禍亂之基,於此在矣。」帝笑而不應。

  • 夏,四月,魏詔尚書與羣司鞫理獄訟,令飢民就榖燕、恆二州及六鎮。

  • 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 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詡為太子,始不殺其母。以尚書右僕射郭祚領太子少師。祚嘗從魏主幸東宮,懷黃3f10以奉太子;時應詔左右趙桃弓深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時人謂之「桃弓僕射」、「黃3f10少師」。

  • 十一月,乙未,以吳郡太守袁昂兼尚書右僕射。

  • 初,齊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世祖詔選學士十人脩五禮,丹楊尹王儉總之。儉卒,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胤還東山,齊明帝敕尚書令徐孝嗣掌之。孝嗣誅,率多散逸,詔驃騎將軍何佟之掌之。經齊末兵火,僅有在者。帝卽位,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以為庶務權輿,宜俟隆平,欲且省禮局,併還尚書儀曹。詔曰:「禮壞樂缺,實宜以時脩定。但頃之脩撰不得其人,所以歷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旣經國所先,可卽撰次。」於是尚書僕射沈約等奏:「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令自舉學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請制旨斷決。」乃以右軍記室明山賓等分掌五禮,佟之總其事。佟之卒,以鎮北諮議參軍伏暅代之。暅,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禮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條,詔有司遵行。

  • 己酉,臨川王宏以公事在遷驃騎大將軍。
  • 是歲,魏以桓叔興為南荊州刺史,治安昌,隸東荊州。
武帝天監十二年(癸巳,公元五一三年)
  • 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 二月,辛酉,以兼尚書右僕射袁昂為右僕射。
  • 己卯,魏高陽王雍進位太保。
  • 鬱洲迫近魏境,其民多私與魏人交布。朐山之亂,或陰與魏通,朐山平,心不自安。青、冀二州刺史張稷不得志,政令寬弛,僚吏頗多侵漁。庚辰,鬱洲民徐道角等夜襲州城,殺稷,送其首降魏,魏遣前南兗州刺史樊魯將兵赴之。於是魏饑,民餓死者數萬,侍中游肇諫,以為「朐山濱海,卑濕難居,鬱洲又在海中,得之尤為無用。其地於賊要近,去此閒遠,以閒遠之兵攻要近之衆,不可敵也。方今年饑民困,唯宜安靜,而復勞以軍旅,費以饋運,臣見其損,未見其益。」魏主不從,復遣平西將軍奚康生將兵逆之。未發,北兗州刺史康絢遣司馬霍奉伯討平之。

  • 辛巳,新作太極殿。

  • 上嘗與侍中、太子少傅建昌侯沈約各疏栗事,約少上三事,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則羞死!」上聞之怒,欲治其罪,徐勉固諫而止。上有憾於張稷,從容與約語及之,約曰:「左僕射出作邊州,已往之事,何足復論!」上以約與稷昏家相為,怒曰:「卿言如此,是忠臣邪!」乃輦歸內殿。約懼,不覺上起,猶坐如初;及還,未至牀而憑空,頓於戶下,因病;夢齊和帝以劍斷其舌,乃呼道士奏赤章於天,稱「禪代之事,不由己出」。上遣主書黃穆之視疾,夕還,增損不卽啟聞,懼罪,乃白赤章事。上大怒,中使譴責者數四。約益懼,閏月,乙丑,卒。有司諡曰「文」,上曰:「情懷不盡曰隱。」改諡隱侯。

  • 夏,五月,壽陽久雨,大水入城,廬舍皆沒。魏揚州刺史李崇勒兵泊於城上,水增未已,乃乘船附於女牆,城不沒者二板。將佐勸崇棄壽陽保北山,崇曰:「吾忝守藩岳,德薄致災,淮南萬里,繫于吾身,一旦動足,百姓瓦解,揚州之地,恐非國物。吾豈愛一身,取愧王尊!但憐此士民無辜同死,可結筏隨高,人規自脫,吾必與此城俱沒,幸諸君勿言!」

    揚州治中裴絢帥城南民數千家汎舟南走,避水高原,謂崇還北,因自稱豫州刺史,與別駕鄭祖起等送任子來請降。馬仙琕遣兵赴之。

    崇聞絢叛,未測虛實,遣國侍郎韓方興單舸召之。絢聞崇在,悵然驚恨,報曰:「比因大水顛狽,為衆所推。今大計已爾,勢不可追,恐民非公民,吏非公吏,願公早行,無犯將士。」崇遣從弟寧朔將軍神等將水軍討之,絢戰敗,神追拔其營。絢走,為村民所執,還,至尉升湖,曰:「吾何面見李公乎!」乃投水死。絢,叔業之兄孫也。鄭祖起等皆伏誅。崇上表以水災求解州任,魏主不許。

    崇沈深寬厚,有方略,得士衆心,在壽春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寇來無不摧破,鄰敵謂之「臥虎」。上屢設反間以疑之,又授崇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萬戶郡公,諸子皆為縣侯,而魏主素知其忠篤,委信不疑。

  • 六月,癸巳,新作太廟。
  • 秋,八月,戊午,以臨川王宏為司空。
  • 魏恆、肆二州地震、山鳴,踰年不已,民履壓死傷甚衆。
  • 魏主幸東宮,以中書監崔光為太了少傅,命太子拜之。光辭不敢當,帝不許。太子南面再拜,詹事王顯啟請從太子拜,於是宮臣皆拜。光北面立,不敢答,唯西面拜謝而出。

武帝天監十三年(甲午,公元五一四年)
  • 春,二月,丁亥,上耕藉田,大赦。宋、齊藉田皆用正月,至是始用二月,及致齋祀先農。

  • 魏東豫州刺史田益宗衰老,與諸子孫聚斂無厭,部內苦之,咸言欲叛。魏主遣中書舍人劉桃符慰勞益宗,桃符還,啟益宗侵擾之狀。魏主賜詔曰:「桃符聞卿息魯生在淮南貪暴,為爾不已,損卿誠效。可令魯生赴闕,當加任使。」魯生久未至,詔徙益宗為鎮東將軍、濟州刺史;又慮其不受代,遣後將軍李世哲與桃符帥衆襲之,奄入廣陵。魯生與其弟魯賢、超秀皆奔關南,招引梁兵,攻取光城已南諸戍。上以魯生為北司州刺史,魯賢為北豫州刺史,超秀為定州刺史。三月,魏李世哲擊魯生等,破之,復置郡戍。以益宗還洛陽,授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益宗上表稱為桃符所讒,及言「魯生等為桃符逼逐使叛,乞攝桃符與臣對辯虛實。」詔不許,曰:「旣經大宥,不容方更為獄。」

  • 秋,七月,乙亥,立皇子綸為邵陵王,繹為湘東王,紀為武陵王。
  • 冬,十月,庚辰,魏主遣驍騎將軍馬義舒慰諭柔然。
  • 魏王足之入寇也,上命寧州刺史涪人李略禦之,許事平用為益州。足退,上不用,略怨望,有異謀,上殺之。其兄子苗奔魏,步兵校尉泰山淳于誕嘗為益州主簿,自漢中入魏,二人共說魏主以取蜀之策,魏主信之。辛亥,以司徒高肇為大將軍、平蜀大都督,將步騎十五萬寇益州;命益州刺史傅豎眼出巴北,梁州剌史羊祉出涪城,安西將軍奚康生出綿竹,撫軍將軍甄琛出劍閣;乙卯,以中護軍元遙為征南將軍,都督鎮遏梁、楚。游肇諫,以為「今頻年水旱,百姓不宜勞役。往昔開拓,皆因城主歸款,故有征無戰。今之陳計者真偽難分,或有怨於彼,不可全信。蜀地險隘,鎮戍無隙,豈得虛承浮說而動大軍!舉不慎始,悔將何及!」不從。以淳于誕為驍騎將軍,假李苗龍驤將軍,皆領鄉導統軍。

  • 魏降人王足陳計,求堰淮水以灌壽陽。上以為然,使水工陳承伯、材官將軍祖暅視地形,咸謂「淮內沙土漂輕不堅實,功不可就」。上弗聽,發徐、揚民率二十戶取五丁以築之,假太子右衞率康絢都督淮上諸軍事,并護堰作於鍾離。役人及戰士合二十萬,南起浮山,北抵巉石,依岸築土,合脊於中流。

  • 魏以前定州刺史楊津為華州刺史。津,椿之弟也。先是,官受調絹,尺度特長,任事因緣,共相進退,百姓苦之。津令悉依公尺,其輸物尤善者,賜以杯酒;所輸少劣,亦為受之,但無酒以示恥。於是人競相勸,官調更勝舊日。

  • 魏太子尚幼,每出入東宮,左右乳母而已,宮臣皆不知之。詹事楊昱上言:「乞自今召太子必降手敕,令臣等翼從。」魏主從之,命宮臣在直者從至萬歲門。

  • 魏御史中尉王顯問治書侍御史陽固曰:「吾作太府卿,府庫充實,卿以為何如?」固曰:「公收百官之祿四分之一,州郡贓贖,悉輸京師,以此充府,未足為多。且『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可不戒哉!」顯不悅,因事奏免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