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玄黓困敦(壬子),盡屠維協洽(己未),凡八年。
高祖文皇帝開皇十二年(壬子,公元五九二年)
- 春,二月,己巳,以蜀王秀為內史令兼右領軍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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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博士何妥與尚書右僕射邳公蘇威爭議事,積不相能。威子夔為太子通事舍人,少敏辯,有盛名,士大夫多附之。及議樂,夔與妥各有所持;詔百僚署其所同,百僚以威故,同夔者什八九。妥恚曰:「吾席間函丈四十餘年,反為昨暮兒之所屈邪!」遂奏:「威與禮部尚書盧愷、吏部侍郎薛道衡、尚書右丞王弘、考功侍郎李同和等共為朋黨。省中呼弘為世子,同和為叔,言二人如威之子弟也。」復言威以曲道任其從父弟徹、肅罔冒為官等數事。上命蜀王秀、上柱國虞慶則等雜按之,事頗有狀。上大怒。秋,七月,乙巳,威坐免官爵,以開府儀同三司就第;盧愷除名,知名之士坐威得罪者百餘人。
初,周室以來,選無清濁;及愷攝吏部,與薛道衡甄別士流,故涉朋黨之謗,以至得罪。未幾,上曰:「蘇威德行者,但為人所誤耳!」命之通籍。威好立條章,每歲責民間五品不遜,或答云:「管內無五品之家。」其不相應領,類多如此。又為餘糧簿,欲使有無相贍;民部侍郎郎茂以為煩迂不急,皆奏罷之。茂,基之子也,嘗為衞國令,有民張元預兄弟不睦,丞、尉請加嚴刑,茂曰:「元預兄弟本相憎疾,又坐得罪,彌益其忿,非化民之意也。」乃徐諭之以義。元預等各感悔,頓首請罪,遂相親睦,稱為友悌。
- 己巳,上享太廟。
- 壬申晦,日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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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天下用律者多踳駁,罪同論異,八月,甲戌,制:「諸州死罪,不得輒決,悉移大理按覆,事盡,然後上省奏裁。」
- 冬,十月,壬午,上享太廟。十一月,辛亥,祀南郊。
- 己未,新義公韓擒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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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乙酉,以內史令楊素為尚書右僕射,與高熲專掌朝政。素性疏辯,高下在心,朝臣之內,頗推高熲,敬牛弘,厚接薛道衡,視蘇威蔑如也,自餘朝貴,多被陵轢。其才藝風調優於熲;至於推誠體國,處物平當,有宰相識度,不如熲遠矣。
右領軍大將軍賀若弼,自謂功名出朝臣之右,每以宰相自許。旣而楊素為僕射,弼仍為將軍,甚不平,形於言色,由是坐免官,怨望愈甚。久之,上下弼獄,謂之曰:「我以高熲、楊素為宰相,汝每昌言曰:『此二人惟堪啗飯耳!』是何意也?」弼曰:「熲,臣之故人;素,臣舅子。臣並知其為人,誠有此語。」公卿奏弼怨望,罪當死。上曰:「臣下守法不移,公可自求活理。」弼曰:「臣恃至尊威靈,將八千兵渡江,擒陳叔寶,竊以此望活。」上曰:「此已格外重賞,何用追論!」弼曰:「臣已蒙格外重賞,今還格外望活。」旣而上低回數日,惜其功,特令除名。歲餘,復其爵位,上亦忌之,不復任使,然每宴賜,遇之甚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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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上言:「府藏皆滿,無所容,積於廊廡。」帝曰:「朕旣薄賦於民,又大經賜用,何得爾也?」對曰:「入者常多於出,略計每年賜用,至數百萬段,曾無減省。」於是更闢左藏院以受之。詔曰:「寧積於人,無藏府庫。河北、河東今年田租三分減一,兵減半功,調全免。」時天下戶口歲增,京輔及三河地少而人衆,衣食不給,帝乃發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狹鄉每丁纔至二十畝,老少又少焉。
文帝開皇十三年(癸丑,公元五九三年)
- 春,正月,壬子,上祀感生帝。
- 壬戌,行幸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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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丙午,詔營仁壽宮於岐州之北,使楊素監之。素奏前萊州刺史宇文愷檢校將作大匠,記室封德彝為土木監。於是夷山堙谷以立宮殿,崇臺累榭,宛轉相屬。役使嚴急,丁夫多死,疲頓顛仆,推填坑坎,覆以土石,因而築為平地。死者以萬數。
- 丁亥,上至自岐州。
- 己卯,立皇孫暕為豫章王。暕,廣之子也。
- 丁酉,制:「私家不得藏緯候、圖讖。」
- 秋,七月,戊辰晦,日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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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歲,上命禮部尚書牛弘等議明堂制度。宇文愷獻明堂木樣,上命有司規度安業里地,將立之;而諸儒異議,久之不決,乃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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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之滅陳也,以陳叔寶屏風賜突厥大義公主。公主以其宗國之覆,心常不平,書屏風,為詩敍陳亡以自寄;上聞而惡之,禮賜漸薄。彭公劉昶先尚周公主,流人楊欽亡入突厥,詐言昶欲與其妻作亂攻隋,遣欽密告大義公主,發兵擾邊。都藍可汗信之,乃不脩職貢,頗為邊患。上遣車騎將軍長孫晟使於突厥,微觀察之。公主見晟,言辭不遜,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與楊欽計議,扇惑都藍。晟至京師,具以狀聞。上遣晟往索欽;都藍不與,曰:「檢校客內無此色人。」晟乃賂其達官,知欽所在,夜,掩獲之,以示都藍,因發公主私事,國人大以為恥。都藍執安遂迦等,并以付晟。上大喜,加授開府儀同三司,仍遣入突厥廢公主。內史侍郎裴矩請說都藍使殺公主。時處羅侯之子染干,號突利可汗,居北方,遣使求婚,上使裴矩謂之曰:「當殺大義公主,乃許婚。」突利復譖之於都藍,都藍因發怒,殺公主,更表請婚,朝議將許之。長孫晟曰:「臣觀雍虞閭反覆無信,直以與玷厥有隙,所以欲依倚國家,雖與為婚,終當叛去。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靈,玷厥、染干必受其徵發。強而更反,後恐難圖。且染干者,處羅侯之子,素有誠款,於今兩代,前乞通婚,不如許之,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撫馴,使敵雍虞閭以為邊捍。」上曰:「善。」復遣晟慰諭染干,許尚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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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弘使協律郎范陽祖孝孫等參定雅樂,從陳陽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布管飛灰,順月皆驗。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為六十音,因而六之,為三百六十音,分直一歲之日以配七音,而旋相為宮之法,由是著名。弘等乃奏請復用旋宮法,上猶記何妥之言,注弘奏下,不聽作旋宮,但用黃鍾一宮。於是弘等復為奏,附順上意,其前代金石並銷毀之,以息異議。弘等又作武舞,以象隋之功德;郊廟饗用一調,迎氣用五調。舊工稍盡,其餘聲律,皆不復通。
文帝開皇十四年(甲寅,公元五九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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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三月,樂成。夏,四月,乙丑,詔行新樂,且曰:「民間音樂,流僻日久,棄其舊體,競造繁聲,宜加禁約,務存其本。」萬寶常聽太常所奏樂,泫然泣曰:「樂聲淫厲而哀,天下不久將盡!」時四海全盛,聞者皆謂不然;大業之末,其言卒驗。寶常貧而無子,久之,竟餓死。且死,悉取其書燒之,曰:「用此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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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臺、省、府、寺及諸州皆置公廨錢,收息取給。工部尚書蘇孝慈以為「官司出舉興生,煩擾百姓,敗損風俗,請皆禁止,給地以營農。」上從之。六月,丁卯,始詔「公卿以下皆給職田,毋得治生,與民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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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蘇威為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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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張賓曆旣行,廣平劉孝孫、冀州秀才劉焯並言其失。賓方有寵於上,劉暉附會之,共短孝孫,斥罷之。後賓卒,孝孫為掖縣丞,委官入京,上其事,詔留直太史,累年不調,乃抱其書,使弟子輿櫬來詣闕下,伏而慟哭;執法拘而奏之。帝異焉,以問國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乃遣與賓曆比較短長。直太史勃海張胄玄與孝孫共短賓曆,異論鋒起,久之不定。上令參問日食事,楊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率皆無驗,胄玄所刻,前後妙中,孝孫所刻,驗亦過半。」於是上引孝孫、胄玄等親自勞徠。孝孫請先斬劉暉,乃可定曆,帝不懌,又罷之。孝孫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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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大旱,民飢,上遣左右視民食,得豆屑雜糠以獻。上流涕以示羣臣,深自咎責,為之不御酒肉,殆將一朞。八月,辛未,上帥民就食於洛陽,敕斥候不得輒有驅逼。男女參廁於仗衞之間,遇扶老攜幼者,輒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艱險之處,見負擔者,令左右扶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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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閏十月,甲寅,詔以齊、梁、陳宗祀廢絕,命高仁英、蕭琮、陳叔寶以時脩祭,所須器物,有司給之。陳叔寶從帝登邙山,侍飲,賦詩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壯帝居;太平無以報,願上東封書。」并表請封禪。帝優詔答之。他日,復侍宴,及出,帝目之曰:「此敗豈不由酒!以作詩之功,何如思安時事!當賀若弼渡京口,彼人密啟告急,叔寶飲酒,遂不之省。高熲至日,猶見啟在牀下,未開封。此誠可笑,蓋天亡之也。昔苻氏征伐所得國,皆榮貴其主,苟欲求名,不知違天命;與之官,乃違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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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州刺史盧賁坐民飢閉民糶,除名。帝後復欲授以一州,賁對詔失旨,又有怨言,帝大怒,遂不用。皇太子為言:「此輩並有佐命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帝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劉昉、鄭譯、盧賁、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及帝大漸,顏之儀等請以趙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於我。我將為政,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譯為巫蠱。如賁之例,皆不滿志,任之則不遜,置之則怨望,自為難信,非我棄之。衆人見此,謂我薄於功臣,斯不然矣。」賁遂廢,卒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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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王廣帥百官抗表,固請封禪。帝令牛弘等創定儀注,旣成,帝視之,曰:「茲事體大,朕何德以堪之!但當東巡,因致祭泰山耳。」十二月,乙未,車駕東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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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禨祥小數,上儀同三司蕭吉上書曰:「甲寅,乙卯,天地之合也。今茲甲寅之年,以辛酉朔旦冬至,來年乙卯,以甲子夏至。冬至陽始,郊天之日,卽至尊本命;夏至陰始,祀地之辰,卽皇后本命。至尊德並乾之覆育,皇后仁同地之載養,所以二儀元氣並會本辰。」上大悅,賜物五百段。吉,懿之孫也。員外散騎侍郎王劭言上有龍顏戴干之表,指示羣臣。上悅,拜著作郎。劭前後上表言上受命符瑞甚衆,又採民間歌謠,引圖書讖緯,捃摭佛經,回易文字,曲加誣飾,撰皇隋靈感志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劭集諸州朝集,使盥手焚香,而讀之,曲折其聲,有如歌詠,經涉旬朔,徧而後罷。上益喜,前後賞賜優洽。
文帝開皇十五年(乙卯,公元五九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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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壬戌,車駕頓齊州。庚午,為壇於泰山,柴燎祀天,以歲旱謝愆咎,禮如南郊;又親祀青帝壇。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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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丙辰,收天下兵器,敢私造者坐之;關中、緣邊不在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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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己未,至自東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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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壽宮成。丁亥,上幸仁壽宮。時天暑,役夫死者相次於道,楊素悉焚除之,上聞之,不悅。及至,見制度壯麗,大怒曰:「楊素殫民力為離宮,為吾結怨天下。」素聞之,惶恐,慮獲譴,以告封德彝,曰:「公勿憂,俟皇后至,必有恩詔。」明日,上果召素入對,獨孤后勞之曰:「公知吾夫婦老,無以自娛,盛飾此宮,豈非忠孝!」賜錢百萬,錦絹三千段。素負貴恃才,多所陵侮;唯賞重德彝,每引之與論宰相職務,終日忘倦,因撫其牀曰:「封郎必當據吾此坐。」屢薦於帝,帝擢為內史舍人。
- 夏,四月,己丑朔,赦天下。
- 六月,戊子,詔鑿底柱。
- 庚寅,相州刺史豆盧通貢綾文布,命焚之於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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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納言蘇威坐從祠泰山不敬,免,俄而復位。上謂羣臣曰:「世人言蘇威詐清,家累金玉,此妄言也。然其性狠戾,不切世要,求名太甚,從己則悅,違之必怒,此其大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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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上至自仁壽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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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書韋世康為荊州總管。世康,洸之弟也,和靜謙恕,在吏部十餘年,時稱廉平。常有止足之志,謂子弟曰:「祿豈須多,防滿則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辭。」因懇乞骸骨。帝不許,使鎮荊州。時天下惟有四總管,幷、揚、益、荊,以晉、秦、蜀三王及世康為之,當世以為榮。
- 十一月,辛酉,上幸溫湯。
- 十二月,戊子,敕:「盜邊糧一升已上,皆斬,仍籍沒其家。」
- 己丑,詔文武官以四考受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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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州刺史令狐熙來朝,考績為天下之最,賜帛三百匹,頒告天下。熙,整之子也。
文帝開皇十六年(丙辰,公元五九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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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丁亥,以皇孫裕為平原王,筠為安成王,嶷為安平王,恪為襄城王,該為高陽王,韶為建安王,煚為潁川王,皆勇之子也。
- 夏,六月,甲午,初制工商不得仕進。
- 秋,八月,丙戌,詔:「決死罪者,三奏然後行刑。」
- 冬,十月,己丑,上幸長春宮;十一月,壬子,還長安。
- 党項寇會州,詔發隴西兵討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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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渾可汗世伏;世伏上表請稱公主為天后,上不許。
文帝開皇十七年(丁巳,公元五九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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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萬歲擊南寧羌,平之。初,梁睿之克王謙也,西南夷、獠莫不歸附,唯南寧州酋帥爨震恃遠不服。睿上疏,以為:「南寧州,漢世牂柯之地,戶口殷衆,金寶富饒。梁南寧州刺史徐文盛為湘東王徵赴荊州,屬東夏尚阻,未遑遠略,土民爨瓚遂竊據一方,國家遙授刺史,其子震相承至今。而震臣禮多虧,貢賦不入,乞因平蜀之衆,略定南寧。」其後南寧夷爨翫來降,拜昆州刺史,旣而復叛。乃以左領軍將軍史萬歲為行軍總管,帥衆擊之,入自蜻蛉川,至于南中。夷人前後屯據要害,萬歲皆擊破之;過諸葛亮紀功碑,渡西洱河,入渠濫川,行千餘里,破其三十餘部,虜獲男女二萬餘口。諸夷大懼,遣使請降,獻明珠徑寸,於是勒石頌美隋德。萬歲請將爨翫入朝,詔許之。爨翫陰有貳心,不欲詣闕,賂萬歲以金寶,萬歲於是捨翫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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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上幸仁壽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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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州俚帥李光仕作亂,帝遣上柱國王世積與前桂州總管周法尚討之,法尚發嶺南兵,世積發嶺北兵,俱會尹州。世積所部遇瘴,不能進,頓于衡州,法尚獨討之。光仕戰敗,帥勁兵走保白石洞。法尚大獲家口,其黨有來降者,輒以妻子還之,居旬日,降者數千人。光仕衆潰而走,追斬之。
帝又遣員外散騎侍郎何稠募兵討光仕,稠諭降其黨莫崇等,承制署首領為州縣官。稠,妥之兄子也。
上以嶺南夷、越數反,以汴州刺史令狐熙為桂州總管十七州諸軍事,許以便宜從事,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補授。熙至部,大弘恩信,其溪洞渠帥更相謂曰:「前時總管皆以兵威相脅,今者乃以手敎相諭,我輩其可違乎!」於是相帥歸附。先是州縣生梗,長吏多不得之官,寄政於總管府,熙悉遣之,為建城邑,開設學校,華、夷感化焉。俚帥甯猛力,在陳世已據南海,隋因而撫之,拜安州刺史。猛力恃險驕倨,未嘗參謁,熙諭以恩信,猛力感之,詣府請謁,不敢為非。熙奏改安州為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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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所在屬官不敬憚其上,事難克舉,三月,丙辰,詔「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於律外斟酌決杖。」於是上下相驅,迭行捶楚,以殘暴為幹能,以守法為懦弱。
帝以盜賊繁多,命盜一錢以上皆棄市,或三人共盜一瓜,事發卽死。於是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懍懍。有數人劫執事而謂之曰:「吾豈求財者邪!但為枉人來耳。而為我奏至尊:自古以來,體國立法,未有盜一錢而死者也。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而屬無類矣!」帝聞之,為停此法。
帝嘗乘怒,欲以六月杖殺人,大理少卿河東趙綽固爭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長庶類,不可以此時誅殺。」帝報曰:「六月雖曰生長,此時必有雷霆;我則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殺之。
大理掌固來曠上言大理官司太寬,帝以曠為忠直,遣每旦於五品行中參見。曠又告少卿趙綽濫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驗,初無阿曲,帝怒,命斬之。綽固爭,以為曠不合死,帝拂衣入閤。綽矯言:「臣更不理曠,自有他事,未及奏聞。」帝命引入閤,綽再拜請曰:「臣有死罪三,臣為大理少卿,不能制御掌固,使曠觸挂天刑,一也。囚不合死,而臣不能死爭,二也。臣本無他事,而妄言求入,三也。」帝解顏。會獨孤后在坐,命賜綽二金盃酒,并盃賜之。曠因免死,徙廣州。
蕭摩訶子世略在江南作亂,摩訶當從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為?以其名將之子,為人所逼耳。」因赦摩訶。綽固諫不可,上不能奪,欲綽去而赦之,因命綽退食。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上曰:「大理其為朕特赦摩訶也。」因命左右釋之。
刑部侍郎辛亶嘗衣緋褌,俗云利官;上以為厭蠱,將斬之。綽曰:「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詔。」上怒甚,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引綽斬之。綽曰:「陛下寧殺臣,不可殺辛亶。」至朝堂,解衣當斬,上使人謂綽曰:「竟何如?」對曰:「執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釋之。明日謝綽,勞勉之,賜物三百段。
時上禁行惡錢,有二人在市,以惡錢易好者,武候執以聞,上令悉斬之,綽進諫曰:「此人所坐當杖,殺之非法。」上曰:「不關卿事。」綽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對曰:「臣望感天心,何論動木。」上復曰:「啜羹者熱則置之,天子之威,欲相挫邪!」綽拜而益前,訶之,不肯退,上遂入。治書侍御史柳彧復上奏切諫,上乃止。
上以綽有誠直之心,每引入閤中,或遇上與皇后同榻,卽呼綽坐,評論得失,前後賞賜萬計。與大理卿薛胄同時,俱名平恕;然胄斷獄以情而綽守法,俱為稱職。胄,端之子也。
帝晚節用法益峻,御史於元日不劾武官衣劍之不齊者,帝曰:「爾為御史,縱捨自由。」命殺之;諫議大夫毛思祖諫,又殺之。將作寺丞以課麥遲晚,武庫令以署庭荒蕪,左右出使,或授牧宰馬鞭、鸚鵡,帝察知,並親臨斬之。
帝旣喜怒不恆,不復依準科律。信任楊素,素復任情不平,與鴻臚少卿陳延有隙,嘗經蕃客館,庭中有馬屎,又衆僕於氈上樗蒲,以白帝。帝大怒,主客令及樗蒲者皆杖殺之,棰陳延幾死。
帝遣親衞大都督長安屈突通往隴西檢覆羣牧,得隱匿馬二萬餘匹,帝大怒,將斬太僕卿慕容悉達及諸監官千五百人。通諫曰:「人命至重,陛下柰何以畜產之故殺千有餘人!臣敢以死請!」帝瞋目叱之,通又頓首曰:「臣一身分死,就陛下匄千餘人命。」帝感寤,曰:「朕之不明,以至於此!賴有卿忠言耳。」於是悉達等皆減死論,擢通為左武候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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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柱國劉昶與帝有舊,帝甚親之;其子居士,任俠不遵法度,數有罪,上以昶故,每原之。居士轉驕恣,取公卿子弟雄健者,輒將至家,以車輪括其頸而棒之,殆死能不屈者,稱為壯士,釋而與交。黨與三百人,毆擊路人,多所侵奪,至於公卿妃主,莫敢與校。或告居士謀為不軌,帝怒,斬之,公卿子弟坐居士除名者甚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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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素、牛弘等復薦張胄玄曆術。上令楊素與術數人立議六十一事,皆舊法久難通者,令劉暉等與胄玄等辯析。暉杜口一無所答,胄玄通者五十四,上乃拜胄玄員外散騎侍郎兼太史令,賜物千段,令參定新術。至是,胄玄曆成。夏,四月,戊寅,詔頒新曆;前造曆者劉暉四人並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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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桂州人李世賢反,上議討之。諸將數人請行,上不許,顧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曰:「位居宰相,爵乃上公,國家有賊,遂無行意,何也?」慶則拜謝,恐懼,乃以慶則為桂州道行軍總管,討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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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俊,幼仁恕,喜佛敎,嘗請為沙門,不許。及為幷州總管,漸好奢侈,違越制度,盛治宮室。俊好內,其妃崔氏,弘度之妹也,性妬,於瓜中進毒,由是得疾,徵還京師。上以為奢縱,丁亥,免俊官,以王就第。崔妃以毒王,廢絕,賜死於家。左武衞將軍劉昇諫曰:「秦王非有他過,但費官物,營廨舍而已,臣謂可容。」上曰:「法不可違。」楊素諫曰:「秦王之過,不應至此,願陛下詳之!」上曰:「我是五兒之父,非兆民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別制天子兒律!以周公之為人,尚誅管、蔡,我誠不及周公遠矣,安能虧法乎!」卒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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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突厥突利可汗來逆女,上舍之太常,敎習六禮,妻以宗女安義公主。上欲離間都藍,故特厚其禮,遣太常卿牛弘、納言蘇威、民部尚書斛律孝卿相繼為使。
突利本居北方,旣尚主,長孫晟說其帥衆南徙,居度斤舊鎮,錫賚優厚。都藍怒曰:「我,大可汗也,反不如染干!」於是朝貢遂絕,亟來抄掠邊鄙。突利伺知動靜,輒遣奏聞,由是邊鄙每先有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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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甲申,上至自仁壽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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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稠之自嶺南還也,甯猛力請隨稠入朝,稠見其疾篤,遣還欽州,與之約曰:「八九月間,可詣京師相見。」使還,奏狀,上意不懌。冬,十月,猛力病卒。上謂稠曰:「汝前不將猛力來,今竟死矣!」稠曰:「猛力與臣約,假令身死,當遣子入侍。越人性直,其子必來。」猛力臨終,果戒其子長真曰:「我與大使約,不可失信,汝葬我畢,卽宜登路。」長真嗣為刺史,如言入朝。上大悅曰:「何稠著信蠻夷,乃至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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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公虞慶則之討李世賢也,以婦弟趙什住為隨府長史。什住通於慶則愛妾,恐事泄,乃宣言慶則不欲此行,上聞之,禮賜甚薄。慶則還,至潭州臨桂嶺,觀眺山川形勢,曰:「此誠險固,加以足糧,若守得其人,攻不可拔。」使什住馳詣京師奏事,觀上顏色,什住因告慶則謀反,下有司按驗。十二月,壬子,慶則坐死,拜什住為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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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王湯聞陳亡,大懼,治兵積穀,為拒守之策。是歲,上賜湯璽書,責以「雖稱藩附,誠節未盡」。且曰:「彼之一方,雖地狹人少,今若黜王,不可虛置,終須更選官屬,就彼安撫。王若洒心易行,率由憲章,卽是朕之良臣,何勞別遣才彥!王謂遼水之廣,何如長江?高麗之人,多少陳國?朕若不存含育,責王前愆,命一將軍,何待多力!殷勤曉示,許王自新耳。」湯得書,惶恐,將奉表陳謝。會病卒,子元嗣立,上使使拜元為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公。元奉表謝恩,因請封王,上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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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谷渾大亂,國人殺世伏,立其弟伏允為主,遣使陳廢立之事,并謝專命之罪,且請依俗尚主;上從之。自是朝貢歲至。
文帝開皇十八年(戊午,公元五九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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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二月,甲辰,上幸仁壽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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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王元帥靺鞨之衆萬餘寇遼西,營州總管韋沖擊走之。上聞而大怒,乙巳,以漢王諒、王世積並為行軍元帥,將水陸三十萬伐高麗,以尚書左僕射高熲為漢王長史,周羅為水軍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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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州刺史獨孤陀有婢曰徐阿尼,事貓鬼,能使之殺人,云每殺人,則死家財物潛移於畜貓鬼家。會獨孤后及楊素妻鄭氏俱有疾,醫皆曰:「貓鬼疾也。」上以陀,后之異母弟,陀妻,楊素異母妹,由是意陀所為,令高熲等雜治之,具得其實。上怒,令以犢車載陀夫妻,將賜死,獨孤后三日不食,為之請命曰:「陀若蠹政害民者,妾不敢言;今坐為妾身,敢請其命。」陀弟司勳侍郎整詣闕求哀,於是免陀死,除名為民,以其妻楊氏為尼。先是,有人訟其母為貓鬼所殺者,上以為妖妄,怒而遣之。至是,詔誅被訟行貓鬼家。夏,四月,辛亥,詔:「畜貓鬼、蠱毒、厭媚野道之家,並投於四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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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丙寅,下詔黜高麗王元官爵。漢王諒軍出臨渝關,值水潦,餽運不繼,軍中乏食,復遇疾疫。周羅睺自東萊泛海趣平壤城,亦遭風,船多飄沒。秋,九月,己丑,師還,死者什八九。高麗王元亦惶懼遣使謝罪,上表稱「遼東糞土臣元」,上於是罷兵,待之如初。
百濟王昌遣使奉表,請為軍導,帝下詔諭以「高麗服罪,朕已赦之,不可致伐。」厚其使而遣之。高麗頗知其事,以兵侵掠其境。
- 辛卯,上至自仁壽宮。
- 冬,十一月,癸未,上祀南郊。
- 十二月,自京師至仁壽宮,置行宮十有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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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夷爨翫復反。蜀王秀奏「史萬歲受賂縱賊,致生邊患。」上責萬歲,萬歲詆讕;上怒,命斬之。高熲及左衞大將軍元旻等固請曰:「萬歲雄略過人,將士樂為致力,雖古名將,未能過也。」上意少解,於是除名為民。
文帝開皇十九年(己未,公元五九九年)
- 春,正月,癸酉,赦天下。
- 二月,甲寅,上幸仁壽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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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突利可汗因長孫晟奏言都藍可汗作攻具,欲攻大同城。詔以漢王諒為元帥,尚書左僕射高熲出朔州道,右僕射楊素出靈州道,上柱國燕榮出幽州道以擊都藍,皆取漢王節度;然漢王竟不臨戎。
都藍聞之,與達頭可汗結盟,合兵掩襲突利,大戰長城下,突利大敗。都藍盡殺其兄弟子姪,遂渡河入蔚州。突利部落散亡,夜,與長孫晟以五騎南走,比旦,行百餘里,收得數百騎。突利與其下謀曰:「今兵敗入朝,一降人耳,大隋天子豈禮我乎!玷厥雖來,本無冤隙,若往投之,必相存濟。」晟知之,密遣使者入伏遠鎮,令速舉烽。突利見四烽俱發,以問晟,晟紿之曰:「城高地迥,必遙見賊來。我國家法,若賊少,舉二烽;來多,舉三烽;大逼,舉四烽。彼見賊多而又近耳。」突利大懼,謂其衆曰:「追兵已逼,且可投城。」旣入鎮,晟留其達官執室領其衆,自將突利馳驛入朝。夏,四月,丁酉,突利至長安。帝大喜,以晟為左勳衞驃騎將軍,持節護突厥。
上令突利與都藍使者因頭特勒相辯詰,突利辭直,上乃厚待之。都藍弟郁速六棄其妻子,與突利歸朝,上嘉之,使突利多遺之珍寶以慰其心。
高熲使上柱國趙仲卿將兵三千為前鋒,至族蠡山,與突厥遇,交戰七日,大破之;追奔至乞伏泊,復破之,虜千餘口,雜畜萬計。突厥復大舉而至,仲卿為方陳,四面拒戰,凡五日。會高熲大兵至,合擊之,突厥敗走,追度白道,踰秦山七百餘里而還。楊素軍與達頭遇。先是諸將與突厥戰,慮其騎兵奔突,皆以戎車步騎相參,設鹿角為方陳,騎在其內。素曰:「此乃自固之道,未足以取勝也。」於是悉除舊法,令諸軍為騎陳。達頭聞之,大喜曰:「天賜我也!」下馬仰天而拜,帥騎兵十餘萬直前。上儀同三司周羅睺曰:「賊陳未整,請擊之。」帥精騎逆戰,素以大兵繼之,突厥大敗,達頭被重創而遁,殺傷不可勝計,其衆號哭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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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為內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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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陽公王世積為涼州總管,其親信安定皇甫孝諧有罪,吏捕之,亡抵世積,世積不納。孝諧配防桂州,因上變,稱「世積嘗令道人相其貴不,道人答曰:『公當為國主,又將之涼州。』其所親謂世積曰:『河西天下精兵處,可圖大事。』世積曰:『涼州土曠人希,非用武之國。』」世積坐誅,拜孝諧上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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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后性妬忌,後宮莫敢進御。尉遲迥女孫,有美色,先沒宮中,上於仁壽宮見而悅之,因得幸。后伺上聽朝,陰殺之,上由是大怒,單騎從苑中出,不由徑路,入山谷間二十餘里。高熲、楊素等追及上,扣馬苦諫。上太息曰:「吾貴為天子,不得自由!」高熲曰:「陛下豈以一婦人而輕天下!」上意少解,駐馬良久,中夜方還宮。后俟上於閤內,及至,后流涕拜謝,熲、素等和解之,因置酒極歡。先是后以高熲父之家客,甚見親禮,至是,聞熲謂己為一婦人,遂銜之。
時太子勇失愛於上,潛有廢立之志,從容謂熲曰:「有神告晉王妃,言王必有天下,若之何?」熲長跪曰:「長幼有序,其可廢乎!」獨孤后知熲不可奪,陰欲去之。
會上令選東宮衞士以入上臺,熲奏稱:「若盡取強者,恐東宮宿衞太劣。」上作色曰:「我有時出入,宿衞須得勇毅。太子毓德春宮,左右何須壯士!此極弊法。如我意者,恆於交番之日,分向東宮,上下團伍不別,豈非佳事!我熟見前代,公不須仍踵舊風。」熲子表仁,娶太子女,故上以此言防之。
熲夫人卒,獨孤后言於上曰:「高僕射老矣,而喪夫人,陛下何能不為之娶!」上以后言告熲。熲流涕謝曰:「臣今已老,退朝,唯齋居讀佛經而已。雖陛下垂哀之深,至於納室,非臣所願。」上乃止。旣而熲愛妾生男,上聞之,極喜,后甚不悅。上問其故,后曰:「陛下尚復信高熲邪?始,陛下欲為熲娶,熲心存愛妾,面欺陛下。今其詐已見,安得信之!」上由是疏熲。
伐遼之役,熲固諫,不從,及師無功,后言於上曰:「熲初不欲行,陛下強遣之,妾固知其無功矣!」又,上以漢王年少,專委軍事於熲,熲以任寄隆重,每懷至公,無自疑之意,諒所言多不用。諒甚銜之,及還,泣言於后曰:「兒幸免高熲所殺。」上聞之,彌不平。
及擊突厥,出白道,進圖入磧,遣使請兵,近臣緣此言熲欲反。上未有所答,熲已破突厥而還。及王世積誅,推覈之際,有宮禁中事,云於熲處得之,上大驚。有司又奏「熲及左右衞大將軍元旻、元胄,並與世積交通,受其名馬之贈。」旻、胄坐免官。上柱國賀若弼、吳州總管宇文、刑部尚書薛胄、民部尚書斛律孝卿、兵部尚書柳述等明熲無罪,上愈怒,皆以屬吏,自是朝臣無敢言者。秋,八月,癸卯,熲坐免上柱國、左僕射,以齊公就第。
未幾,上幸秦王俊第,召熲侍宴。熲歔欷悲不自勝,獨孤后亦對之泣。上謂熲曰:「朕不負公,公自負也。」因謂侍臣曰:「我於高熲,勝於兒子,雖或不見,常似目前;自其解落,瞑然忘之,如本無高熲。人臣不可以身要君,自云第一也。」
頃之,熲國令上熲陰事,稱其子表仁謂熲曰:「司馬仲達初託疾不朝,遂有天下。公今遇此,焉知非福!」於是上大怒,囚熲於內史省而鞫之。憲司復奏沙門真覺嘗謂熲云:「明年國有大喪。」尼令暉復云:「十七、十八年,皇帝有大厄,十九年不可過。」上聞而益怒,顧謂羣臣曰:「帝王豈可力求!孔子以大聖之才,猶不得天下。熲與子言,自比晉帝,此何心乎!」有司請斬之。上曰:「去年殺虞慶則,今茲斬王世積,如更誅熲,天下其謂我何!」於是除名為民。
熲初為僕射,其母戒之曰:「汝富貴已極,但有一斫頭耳,爾其慎之!」熲由是常恐禍變。至是,熲歡然無恨色。先是國子祭酒元善言於上曰:「楊素粗疏,蘇威怯懦,元胄、元旻正似鴨耳。可以付社稷者,唯獨高熲。」上初然之。及熲得罪,上深責之,善憂懼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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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以太常卿牛弘為吏部尚書。弘選舉先德行而後文才,務在審慎,雖致停緩,其所進用,並多稱職。吏部侍郎高孝基鑒賞機晤,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餘,迹似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唯弘深識其真,推心任委。隋之選舉得人,於斯為最,時論彌服弘識度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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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甲午,以突厥突利可汗為意利珍豆啟民可汗,華言「意智健」也。突厥歸啟民者男女萬餘口,上命長孫晟將五萬人於朔州,築大利城以處之。時安義公主已卒,復使晟持節送宗女義成公主以妻之。
晟奏:「染干部落,歸者益衆,雖在長城之內,猶被雍虞閭抄掠,不得寧居。請徙五原,以河為固,於夏、勝兩州之間,東西至河,南北四百里,掘為橫塹,令處其內,使得任情畜牧。」上從之。
又令上柱國趙仲卿屯兵二萬為啟民防達頭,代州總管韓洪等將步騎一萬鎮恆安。達頭騎十萬來寇,韓洪軍大敗,仲卿自樂寧鎮邀擊,斬首虜千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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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遣越公楊素出靈州,行軍總管韓僧壽出慶州。太平公史萬歲出燕州,大將軍武威姚辯出河州,以擊都藍。師未出塞,十二月,乙未,都藍為部下所殺,達頭自立為步迦可汗,其國大亂。長孫晟言於上曰:「今官軍臨境,戰數有功,虜內自攜離,其主被殺,乘此招撫,可以盡降。請遣染干部下分道招慰。」上從之。降者甚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