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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卷第二百七十五 後唐紀四

起柔兆閹茂(丙戌)四月,盡強圉大淵獻(丁亥)六月,凡一年有奇。

明宗聖德和武欽孝皇帝天成元年(丙戌、九二六年)
  • 夏,四月,丁亥朔,嚴辦將發,騎兵陳於宣仁門外,步兵陳於五鳳門外。從馬直指揮使郭從謙不知睦王存乂已死,欲奉之以作亂,帥所部兵自營中露刃大呼,與黃甲兩軍攻興敎門。帝方食,聞變,帥諸王及近衞騎兵擊之,逐亂兵出門。時蕃漢馬步使朱守殷將騎兵在外,帝遣中使急召之,欲與同擊賊;守殷不至,引兵憩於北邙茂林之下。亂兵焚興敎門,緣城而入,近臣宿將皆釋甲潛遁,獨散員都指揮使李彥卿及宿衞軍校何福進、王全斌等十餘人力戰。俄而帝為流矢所中,鷹坊人善友扶帝自門樓下,至絳霄殿廡下,抽矢,渴懣求水,皇后不自省視,遣宦者進酪,須臾,帝殂。李彥卿等慟哭而去,左右皆散,善友斂廡下樂器覆帝尸而焚之。彥卿,存審之子;福進、全斌皆太原人也。劉后囊金寶繫馬鞍,與申王存渥及李紹榮引七百騎,焚嘉慶殿,自師子門出走。通王存確、雅王存紀奔南山。宮人多逃散,朱守殷入宮,選宮人三十餘人,各令自取樂器珍玩,內於其家。於是諸軍大掠都城。

    是日,李嗣源至甖子谷,聞之,慟哭,謂諸將曰:「主上素得士心,正為羣小蔽惑至此,今吾將安歸乎!」

    戊子,朱守殷遣使馳白嗣源,以「京城大亂,諸軍焚掠不已,願亟來救之!」乙丑,嗣源入洛陽,止于私第,禁焚掠,拾莊宗骨於灰燼之中而殯之。

    嗣源之入鄴也,前直指揮使平遙侯益脫身歸洛陽,莊宗撫之流涕。至是,益自縛請罪;嗣源曰:「爾為臣盡節,又何罪也!」使復其職。

    嗣源謂朱守殷曰:「公善巡徼,以待魏王。淑妃、德妃在宮,供給尤宜豐備。吾俟山陵畢,社稷有奉,則歸藩為國家扞禦北方耳。」

    是日,豆盧革帥百官上牋勸進,嗣源面諭之曰:「吾奉詔討賊,不幸部曲叛散;欲入朝自訴,又為紹榮所隔,披猖至此。吾本無他心,諸君遽爾見推,殊非相悉,願勿言也!」革等固請,嗣源不許。

    李紹榮欲奔河中就永王存霸,從兵稍散;庚寅,至平陸,止餘數騎,為人所執,折足送洛陽。存霸亦帥衆千人棄鎮奔晉陽。

  • 辛卯,魏王繼岌至興平,聞洛陽亂,復引兵而西,謀保據鳳翔。
  • 向延嗣至鳳翔,以莊宗之命誅李紹琛。
  • 初,莊宗命呂、鄭二內養在晉陽,一監兵,一監倉庫,自留守張憲以下皆承應不暇。及鄴都有變,又命汾州刺史李彥超為北都巡檢。彥超,彥卿之兄也。

    莊宗旣殂,推官河間張昭遠勸張憲奉表勸進,憲曰:「吾一書生,自布衣至服金紫,皆出先帝之恩,豈可偷生而不自愧乎!」昭遠泣曰:「此古人之事,公能行之,忠義不朽矣。」

    有李存沼者,莊宗之近屬,自洛陽奔晉陽,矯傳莊宗之命,陰與二內養謀殺憲及彥超,據晉陽拒守。彥超知之,密告憲,欲先圖之。憲曰:「僕受先帝厚恩,不忍為此。徇義而不免於禍,乃天也。」彥超謀未決,壬辰夜,軍士共殺二內養及存沼於牙城,因大掠達旦。憲聞變,出奔忻州。會嗣源移書至,彥超號令士卒,城中始安,遂權知太原軍府。

  • 百官三牋請嗣源監國,嗣源乃許之。甲午,入居興聖宮,始受百官班見。下令稱敎,百官稱之曰殿下。莊宗後宮存者猶千餘人,宣徽使選其美少者數百獻於監國,監國曰:「奚用此為!」對曰:「宮中職掌不可闕也。」監國曰:「宮中職掌宜諳故事,此輩安知!」乃悉用老舊之人補之,其少年者皆出歸其親戚,無親戚者任其所適。蜀中所送宮人亦準此。

    乙未,以中門使安重誨為樞密使,鎮州別駕張延朗為副使。延朗,開封人也,仕梁為租庸吏,性纖巧,善事權貴,以女妻重誨之子,故重誨引之。

    監國令所在訪求諸王。通王存確、雅王存紀匿民間,或密告安重誨,重誨與李紹真謀曰:「今殿下旣監國典喪,諸王宜早為之所,以壹人心。殿下性慈,不可以聞。」乃密遣人就田舍殺之。後月餘,監國乃聞之,切責重誨,傷惜久之。

    劉皇后與申王存渥奔晉陽,在道與存渥私通。存渥至晉陽,李彥超不納,走至風谷,為其下所殺。明日,永王存霸亦至晉陽,從兵逃散俱盡,存霸削髮、僧服謁李彥超,「願為山僧,幸垂庇護。」軍士爭欲殺之,彥超曰:「六相公來,當奏取進止。」軍士不聽,殺之於府門碑下。劉皇后為尼於晉陽,監國使人就殺之。薛王存禮及莊宗幼子繼嵩、繼潼、繼蟾、繼嶤,遭亂皆不知所終。惟邕王存美以病風偏枯得免,居于晉陽。

  • 徐溫、高季興聞莊宗遇弒,益重嚴可求、梁震。

    梁震薦前陵州判官貴平孫光憲於季興,使掌書記。季興大治戰艦,欲攻楚,光憲諫曰:「荊南亂離之後,賴公休息士民,始有生意,若又與楚國交惡,他國乘吾之弊,良可憂也。」季興乃止。

  • 戊戌,李紹榮至洛陽,監國責之曰:「吾何負於爾,而殺吾兒!」紹榮瞋目直視曰:「先帝何負於爾?」遂斬之,復其姓名曰元行欽。

  • 監國恐征蜀軍還為變,以石敬瑭為陝州留後;己亥,以李從珂為河中留後。

  • 樞密使張居翰乞歸田里,許之。李紹真屢薦孔循之才,庚子,以循為樞密副使。李紹宏請復姓馬。

    監國下敎,數租庸使孔謙奸佞侵刻窮困軍民之罪而斬之,凡謙所立苛斂之法皆罷之,因廢租庸使及內勾司,依舊為鹽鐵、戶部、度支三司,委宰相一人專判。又罷諸道監軍使;以莊宗由宦官亡國,命諸道盡殺之。

  • 魏王繼岌自興平退至武功,宦者李從襲曰:「禍福未可知,退不如進,請王亟東行以救內難。」繼岌從之。還,至渭水,權西都留守張籛已斷浮梁;循水浮渡,是日至渭南,腹心呂知柔等皆已竄匿。從襲謂繼岌曰:「時事已去,王宜自圖。」繼岌徘徊流涕,乃自伏於床,命僕夫李環縊殺之。任圜代將其衆而東。監國命石敬瑭慰撫之,軍士皆無異言。

    先是,監國命所親李沖為華州都監,應接西師。沖擅逼華州節度使史彥鎔入朝;同州節度使李存敬過華州,沖殺之,幷屠其家;又殺西川行營都監李從襲。彥鎔泣訴於安重誨,重誨遣彥鎔還鎮,召沖歸朝。

    自監國入洛,內外機事皆決於李紹真。紹真擅收威勝節度使李紹欽、太子少保李紹沖下獄,欲殺之。安重誨謂紹真曰:「溫、段罪惡皆在梁朝,今殿下新平內難,冀安萬國,豈專為公報仇邪!」紹真由是稍沮。辛丑,監國敎,李紹沖、紹欽復姓名為溫韜、段凝,並放歸田里。

  • 壬寅,以孔循為樞密使。

  • 有司議卽位禮。李紹真、孔循以為唐運已盡,宜自建國號。監國問左右:「何謂國號?」對曰:「先帝賜姓於唐,為唐復讎,繼昭宗後,故稱唐。今梁朝之人不欲殿下稱唐耳。」監國曰:「吾年十三事獻祖,獻祖以吾宗屬,視吾猶子。又事武皇垂三十年,先帝垂二十年,經綸攻戰,未嘗不預;武皇之基業則吾之基業也,先帝之天下則吾之天下也,安有同家而異國乎!」令執政更議。吏部尚書李琪曰:「若改國號,則先帝遂為路人,梓宮安所託乎!不惟殿下忘三世舊君,吾曹為人臣者能自安乎!前代以旁支入繼多矣,宜用嗣子柩前卽位之禮。」衆從之。丙午,監國自興聖宮赴西宮,服斬衰,於柩前卽位,百官縞素。旣而御袞冕受冊,百官吉服稱賀。

  • 戊申,敕中外之臣毋得獻鷹犬奇玩之類。
  • 有司劾奏太原尹張憲委城之罪;庚戌,賜憲死。
  • 任圜將征蜀兵二萬六千人至洛陽,明宗慰撫之,各令還營。
  • 甲寅,大赦,改元。量留後宮百人,宦官三十人,敎坊百人,鷹坊二十人,御廚五十人,自餘任從所適。諸司使務有名無實者皆廢之。分遣諸軍就食近畿,以省饋運。除夏、秋稅省耗。節度、防禦等使,正、至、端午、降誕四節聽貢奉,毋得斂百姓;刺史以下不得貢奉。選人先遭塗毀文書者,令三銓止除詐偽,餘復舊規。

  • 五月,丙辰朔,以太子賓客鄭珏、工部尚書任圜並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圜仍判三司。圜憂公如家,簡拔賢俊,杜絕僥倖,期年之間,府庫充實,軍民皆足,朝綱粗立。圜每以天下為己任,由是安重誨忌之。

  • 武寧節度使李紹真、忠武節度使李紹瓊、貝州剌吏李紹英、齊州防禦使李紹虔、河陽節度使李紹奇、洺州刺史李紹能,各請復舊姓名為霍彥威、萇從簡、房知溫、王晏球、夏魯奇、米君立,許之。從簡,陳州人也。晏球本王氏子,畜於杜氏,故請復姓王。

  • 丁巳,初令百官正衙常朝外,五日一赴內殿起居。

  • 宦官數百人竄匿山林,或落髮為僧,至晉陽者七十餘人,詔北都指揮使李從溫悉誅之。從溫,帝之姪也。

  • 帝以前相州刺史安金全有功於晉陽,壬戌,以金全為振武節度使、同平章事。

  • 丙寅,趙在禮請帝幸鄴都。戊辰,以在禮為義成節度使;辭以軍情未聽,不赴鎮。

  • 李彥超入朝,帝曰:「河東無虞,爾之力也。」庚午,以為建雄留後。

  • 甲戌,加王延翰同平章事。

  • 帝目不知書,四方奏事皆令安重誨讀之,重誨亦不能盡通,乃奏稱:「臣徒以忠實之心事陛下,得典樞機,今事粗能曉知,至於古事,非臣所及。願倣前朝侍講、侍讀、近代直崇政、樞密院,選文學之臣與之共事,以備應對。」乃置端明殿學士,乙亥,以翰林學士馮道、趙鳳為之。

  • 丙子,聽郭崇韜歸葬,復朱友謙官爵;兩家貨財田宅,前籍沒者皆歸之。

  • 戊寅,以安重誨領山南東道節度使。重誨以襄陽要地,不可乏帥,無宜兼領,固辭;許之。

  • 詔發汴州控鶴指揮使張諫等三千人戍瓦橋。六月,丁酉,出城,復還,作亂,焚掠坊市,殺權知州、推官高逖。逼馬步都指揮使、曹州刺史李彥饒為帥,彥饒曰:「汝欲吾為帥,當用吾命,禁止焚掠。」衆從之。己亥旦,彥饒伏甲於室,諸將入賀,彥饒曰:「前日唱亂者數人而已。」遂執張諫等四人,斬之。其黨張審瓊帥衆大譟於建國門,彥饒勒兵擊之,盡誅其衆四百人,軍、州始定。卽日,以軍、州事牒節度推官韋儼權知,具以狀聞。庚子,詔以樞密使孔循知汴州,收為亂者三千家,悉誅之。彥饒,彥超之弟也。

  • 蜀百官至洛陽,永平節度使兼侍中馬全曰:「國亡至此,生不如死!」不食而卒。以平章事王鍇等為諸州府刺史、少尹、判官、司馬,亦有復歸蜀者。

  • 辛丑,滑州都指揮使于可洪等縱火作亂,攻魏博戍兵三指揮,逐出之。

  • 乙巳,敕:「朕二名,但不連稱,皆無所避。」
  • 戊申,加西川節度使孟知祥兼侍中。
  • 李繼曮至華州,聞洛中亂,復歸鳳翔;帝為之誅柴重厚。
  • 高季興表求夔、忠、萬三州為屬郡,詔許之。
  • 安重誨恃恩驕橫,殿直馬延誤衝前導,斬之於馬前,御史大夫李琪以聞。秋,七月,重誨白帝下詔,稱延陵突重臣,戒諭中外。

  • 于可洪與魏博戍將互相奏云作亂,帝遣使按驗得實,辛酉,斬可洪於都市,其首謀滑州左崇牙全營族誅,助亂者右崇牙兩長劍建平將校百人亦族誅。

  • 壬申,初令百官每五日起居,轉對奏事。

  • 契丹主攻勃海,拔其夫餘城,更命曰東丹國。命其長子突欲鎮東丹,號人皇王,以次子德光守西樓,號元帥太子。

    帝遣供奉官姚坤告哀於契丹。契丹主聞莊宗為亂兵所害,慟哭曰:「我朝定兒也。吾方欲救之,以勃海未下,不果往,致吾兒及此。」哭不已。虜言「朝定」,猶華言朋友也。又謂坤曰:「今天子聞洛陽有急,何不救?」對曰:「地遠不能及。」曰:「何故自立?」坤為言帝所以卽位之由,契丹主曰:「漢兒喜飾說,毋多談!」突欲侍側,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可乎?」坤曰:「中國無主,唐天子不得已而立;亦由天皇王初有國,豈強取之乎!」契丹主曰:「理當然。」又曰:「聞吾兒專好聲色遊畋,宜其及此。我自聞之,舉家不飲酒,散遣伶人,解縱鷹犬。若亦效吾兒所為,行自亡矣。」又曰:「吾兒與我雖世舊,然屢與我戰爭,於今天子則無怨,足以脩好。若與我大河之北,吾不復南侵矣。」坤曰:「此非使臣之所得專也。」契丹主怒,囚之,旬餘,復召之,曰:「河北恐難得,得鎮、定、幽州亦可也。」給紙筆趣令為狀,坤不可,欲殺之,韓延徽諫,乃復囚之。

  • 丙子,葬光聖神閔孝皇帝于雍陵,廟號莊宗。

  • 丁丑,鎮州留後王建立奏涿州剌史劉殷肇不受代,謀作亂,已討擒之。

  • 己卯,置彰國軍於應州。

  • 門下侍郎、同平章事豆盧革、韋說奏事帝前,或時禮貌不盡恭;百官俸錢皆折估,而革父子獨受實錢;百官自五月給,而革父子自正月給;由是衆論沸騰。說以孫為子,奏官;受選人王傪賂,除近官。中旨以庫部郎中蕭希甫為諫議大夫,革、說覆奏。希甫恨之,上疏言「革、說不忠前朝,阿諛取容」;因誣「革強奪民田,縱田客殺人;說奪鄰家井,取宿藏物。」制貶革辰州刺史,說潊州剌史。庚辰,賜希甫金帛,擢為散騎常侍。

  • 辛巳,契丹主阿保機卒於夫餘城,述律后召諸將及酋長難制者之妻,謂曰:「我今寡居,汝不可不效我。」又集其夫泣問曰:「汝思先帝乎?」對曰:「受先帝恩,豈得不思!」曰:「果思之,宜往見之。」遂殺之。

  • 癸未,再貶豆盧革費州司戶,韋說夷州司戶。甲申,革流陵州,說流合州。

  • 孟知祥陰有據蜀之志,閱庫中,得鎧甲二十萬,置左右牙等兵十六營,凡萬六千人,營於牙城內外。

  • 八月,乙酉朔,日有食之。

  • 丁亥,契丹述律后使少子安端少君守東丹,與長子突欲奉契丹主之喪,將其衆發夫餘城。

  • 初,郭崇韜以蜀騎兵分左、右驍衞等六營,凡三千人;步兵分左、右寧遠等二十營,凡二萬四千人。庚寅,孟知祥增置左、右衝山等六營,凡六千人,營於羅城內外;又置義寧等二十營,凡萬六千人,分戍管內州縣就食;又置左、右牢城四營,凡四千人,分戍成都境內。

  • 王公儼旣殺楊希望,欲邀節鉞,揚言符習為治嚴急,軍府衆情不願其還。習還,至齊州,公儼拒之,習不改前。公儼又令將士上表請己為帥,詔除登州剌史。

    公儼不時之官,託云軍情所留,帝乃徙天平節度使霍彥威為平盧節度使,聚兵淄州,以圖攻取,公儼懼,乙未,始之官。丁酉,彥威至青州,追擒之,幷其族黨悉斬之,支使北海韓叔嗣預焉。其子熙載將奔吳,密告其友汝陰進士李穀,穀送至正陽,痛飲而別。熙載謂穀曰:「吳若用吾為相,當長驅以定中原。」穀笑曰:「中原若用吾為相,取吳如囊中物耳。」

  • 庚子,幽州言契丹寇邊,命齊州防禦使安審通將兵禦之。

  • 九月,壬戌,孟知祥置左、右飛棹兵六營,凡六千人,分戍濱江諸州,習水戰以備夔、峽。

  • 癸酉,盧龍節度使李紹斌請復姓趙,從之,仍賜名德鈞。德鈞養子延壽尚帝女興平公主,故德鈞尤蒙寵任。延壽本蓨令劉邟之子也。

  • 加楚王殷守尚書令。

  • 契丹述律后愛中子德光,欲立之,至西樓,命與突欲俱乘馬立帳前,謂諸奠長曰:「二子吾皆愛之,莫知所立,汝曹擇可立者執其轡。」酋長知其意,爭執德光轡讙躍曰:「願事元帥太子。」后曰:「衆之所欲,吾安敢違?」遂立之為天皇王,突欲慍,帥數百騎欲奔唐,為邏者所遏;述律后不罪,遣歸東丹。天皇王尊述律后為太后,國事皆決焉。太后復納其姪為天皇王后。天皇王性孝謹,母病不食亦不食,侍於母前應對或不稱旨,母揚眉視之,輒懼而趨避,非復召不敢見也。以韓延徽為政事令。聽姚坤歸復命,遣其臣阿思沒骨餒來告哀。

  • 壬午,賜李繼曮名從曮。
  • 冬,十月,甲申朔,初賜文武官春冬衣。
  • 昭武節度使、同平章事王延翰,驕淫殘暴,己丑,自稱大閩國王。立宮殿,置百官,威儀文物皆倣天子之制,羣下稱之曰殿下。赦境內,追尊其父審知曰昭武王。

  • 靜難節度使毛璋,驕僭不法,訓卒繕兵,有跋扈之志,詔以潁州團練使李承約為節度副使以察之。壬辰,徙璋為昭義節度使。璋欲不奉詔,承約與觀察判官長安邊蔚從容說諭,久之,乃肯受代。

  • 庚子,幽州奏契丹盧龍節度使盧文進來奔。初,文進為契丹守平州,帝卽位,遣間使說之,以易代之後,無復嫌怨。文進所部皆華人,思歸,乃殺契丹戍平州者,帥其衆十餘萬、車帳八千乘來奔。

  • 初,魏王繼岌、郭崇韜率蜀中富民輸犒賞錢五百萬緡,聽以金銀繒帛充,晝夜督責,有自殺者,給軍之餘,猶二百萬緡。至是,任圜判三司,知成都富饒,遣鹽鐵判官、太僕卿趙季良為孟知祥官告國信兼三川都制置轉運使。甲辰,季良至成都。蜀人欲皆不與,知祥曰:「府庫他人所聚,輸之可也。州縣租稅,以贍鎮兵十萬,決不可得。」季良但發庫物,不敢復言制置轉運職事矣。

    安重誨以知祥及東川節度使董璋皆據險要,擁強兵,恐久而難制;又知祥乃莊宗近姻,陰欲圖之。客省使、泗州防禦使李嚴自請為西川監軍,必能制知祥;己酉,以嚴為西川都監,文思使太原朱弘昭為東川副使。李嚴母賢明,謂嚴曰:「汝前啟滅蜀之謀,今日再往,必以死報蜀人矣。」

  • 舊制,吏部給告身,先責其人輸朱膠綾軸錢。喪亂以來,貧者但受敕牒,多不取告身。十一月,甲戌,吏部侍郎劉岳上言:「告身有褒貶訓戒之辭,豈可使其人初不之覩!」敕文班丞、郎、給、諫,武班大將軍以上,宜賜告身。其後執政議,以為朱膠綾軸,厥費無多,朝廷受以官祿,何惜小費!乃奏:「凡除官者更不輸錢,皆賜告身。」當是時,所除正員官之外,其餘試銜、帖號止以寵激軍中將校而已,及長興以後,所除浸多,乃至軍中卒伍,使州鎮戍胥史,皆得銀青階及憲官,歲賜告身以萬數矣。

  • 閩王延翰蔑棄兄弟,襲位纔踰月,出其弟延鈞為泉州刺史。延翰多取民女以充後庭,采擇不已。延鈞上書極諫,延翰怒,由是有隙。父審知養子延稟為建州刺史,延翰與書使之采擇,延稟復書不遜,亦有隙。十二月,延稟、延鈞合兵襲福州。延稟順流先至,福州指揮使陳陶帥衆拒之,兵敗,陶自殺。是夜,延稟帥壯士百餘人趣西門,梯城而入,執守門者,發庫取兵仗。及寢門,延翰驚匿別室;辛卯旦,延稟執之,暴其罪惡,且稱延翰與妻崔氏共弒先王,告諭吏民,斬于紫宸門外。是日,延鈞至城南,延稟開門納之,推延鈞為威武留後。

  • 癸巳,以盧文進為義成節度使、同平章事。
  • 庚子,以皇子從榮為天雄節度使、同平章事。
  • 趙季良等運蜀金帛十億至洛陽,時朝廷方匱乏,賴此以濟。
  • 是歲,吳越王鏐以中國喪亂,朝命不通,改元寶正;其後復通中國,乃諱而不稱。

明宗天成二年(丁亥、九二七年)
  • 春,正月,癸丑朔,帝更名亶。

  • 孟知祥聞李嚴來監其軍,惡之;或請奏止之,知祥曰:「何必然,吾有以待之。」遣吏至綿、劍迎候。會武信節度使李紹文卒,知祥自言嘗受密詔許便宜從事,壬戌,以西川節度副使、內外馬步軍都指揮使李敬周為遂州留後,趣之上道,然後表聞。嚴先遣使至成都,知祥自以於嚴有舊恩,冀其懼而自回,乃盛陳甲兵以示之,嚴不以為意。

  • 安重誨以孔循少侍宮禁,謂其諳練故事,知朝士行能,多聽其言。豆盧革、韋說旣得罪,朝廷議置相,循意不欲用河北人,先已薦鄭珏,又薦太常卿崔協。任圜欲用御史大夫李琪;鄭珏素惡琪,故循力沮之,謂重誨曰:「李琪非無文學,但不廉耳。宰相但得端重有器度者,足以儀刑多士矣。」他日議於上前,上問誰可相者,重誨以協對。圜曰:「重誨未悉朝中人物,為人所賣。協雖名家,識字甚少。臣旣以不學忝相位,柰何更益以協,為天下笑乎!」上曰:「宰相重任,卿輩更審議之。吾在河東時見馮書記多才博學,與物無競,此可相矣。」旣退,孔循不揖,拂衣徑去,曰:「天下事一則任圜,二則任圜,圜何者!使崔協暴死則已,不死會須相之。」因稱疾不朝者數日,上使重誨諭之,方入。重誨私謂圜曰:「今方乏人,協且備員,可乎?」圜曰:「明公捨李琪而相崔協,是猶棄蘇合之丸,取蛣蜣之轉也。」循與重誨共事,日短琪而譽協,癸亥,竟以端明殿學士馮道及崔協並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協,邠之曾孫也。

  • 戊辰,王延稟還建州,王延鈞送之,將別,謂延鈞曰:「善守先人基業,勿煩老兄再下!」延鈞遜謝甚恭而色變。

  • 庚午,初令天下長吏每旬親引慮繫囚。

  • 孟知祥禮遇李嚴甚厚,一日謁知祥,知祥謂曰:「公前奉使王衍,歸而請兵伐蜀,莊宗用公言,遂致兩國俱亡。今公復來,蜀人懼矣。且天下皆廢監軍,公獨來監吾軍,何也?」嚴惶怖求哀,知祥曰:「衆怒不可遏也。」遂揖下,斬之。又召左廂馬步都虞候丁知俊,知俊大懼,知祥指嚴尸謂曰:「昔嚴奉使,汝為之副,然則故人也,為我瘞之。」因誣奏:「嚴詐宣口敕,云代臣赴闕,又擅許將士優賞,臣輒已誅之。」

    內八作使楊令芝以事入蜀,至鹿頭關,聞嚴死,奔還。朱弘昭在東川,聞之,亦懼,謀歸洛;會有軍事,董璋使之入奏,弘昭偽辭然後行,由是得免。

  • 癸酉,以皇子從厚同平章事,充河南尹,判六軍諸衞事。從榮聞之,不悅。

  • 己卯,加樞密使安重誨兼侍中,孔循同平章事。

  • 吳馬軍都指揮使柴再用戎服入朝,御史彈之,再用恃功不服。侍中徐知誥陽於便殿誤通起居,退而自劾,吳王優詔不問。知誥固請奪一月俸;由是中外肅然。

  • 契丹改元天顯,葬其主阿保機於木葉山。述律太后左右有桀黠者,后輒謂曰:「為我達語於先帝!」至墓所則殺之,前後所殺以百數。最後,平州人趙思溫當往,思溫不行,后曰:「汝事先帝嘗親近,何為不行?」對曰:「親近莫如后,后行,臣則繼之。」后曰:「吾非不欲從先帝於地下也,顧嗣子幼弱,國家無主,不得往耳。」乃斷一腕,令置墓中。思溫亦得免。

  • 帝以冀州刺史烏震三將兵運糧入幽州,二月,戊子,以震為河北道副招討,領寧國節度使,屯盧臺軍。代泰寧節度使、同平章事房知溫歸兗州。

  • 庚寅,以保義節度使石敬瑭兼六軍諸衞副使。
  • 丙申,以從馬直指揮使郭從謙為景州刺史,旣至,遣使族誅之。
  • 高季興旣得三州,請朝廷不除刺史,自以子弟為之,不許。及夔州刺史潘炕罷官,季興輒遣兵突入州城,殺戍兵而據之。朝廷除奉聖指揮使西方鄴為刺史,不受;又遣兵襲涪州,不克。魏王繼岌遣押牙韓珙等部送蜀珍貨金帛四十萬,浮江而下,季興殺珙等於峽口,盡掠取之。朝廷詰之,對曰:「珙等舟行下峽,涉數千里,欲知覆溺之故,自宜按問水神。」帝怒,壬寅,制削奪季興官爵,以山南東道節度使劉訓為南面招討使、知荊南行府事,忠武節度使夏魯奇為副招討使,將步騎四萬討之。東川節度使董璋充東南面招討使,新夔州刺史西方鄴副之,將蜀兵下峽,仍會湖南軍三面進攻。

  • 三月,甲寅,以李敬周為武信留後。
  • 丙辰,初置監牧,蕃息國馬。
  • 初,莊宗之克梁也,以魏州牙兵之力;及其亡也,皇甫暉、張破敗之亂亦由之。趙在禮之徙滑州,不之官,亦實為其下所制。在禮欲自謀脫禍,陰遣腹心詣闕求移鎮,帝乃為之除皇甫暉陳州刺史,趙進貝州刺史,徙在禮為橫海節度使;以皇子從榮鎮鄴都,命宣徽北院使范延光將兵送之,且制置鄴都軍事。乃出奉節等九指揮三千五百人,使軍校龍晊部之,戍盧臺軍以備契丹,不給鎧仗,但繫幟於長竿以別隊伍,由是皆俛首而去。中塗聞孟知祥殺李嚴,軍中籍籍,已有訛言;旣至,會朝延不次擢烏震為副招討使,訛言益甚。

    房知溫怨震驟來代己,震至,未交印。壬申,震召知溫及諸道先鋒馬軍都指揮使、齊州防禦使安審通博於東寨,知溫誘龍晊所部兵殺震於席上,其衆譟於營外,安審通脫身走,奪舟濟河,將騎兵按甲不動。知溫恐事不濟,亦上馬出門,軍士攬其轡曰:「公當為士卒主,去欲何之?」知溫紿之曰:「騎兵皆在河西,不收取之,獨有步兵,何能集事!」遂躍馬登舟濟河,與審通合謀擊亂兵,亂兵遂南行。騎兵徐踵其後,部伍甚整。亂者相顧失色,列炬宵行,疲於荒澤,詰朝,騎兵四合擊之,亂兵殆盡,餘衆復趣故寨,審通已焚之,亂兵進退失據,遂潰。其匿於叢薄溝塍得免者什無一二。范延光還至淇門,聞盧臺亂,發滑州兵復如鄴都,以備奔逸。

  • 帝遣客省使李仁矩如西川,傳詔安諭孟知祥及吏民;甲戌,至成都。

  • 劉訓兵至荊南,楚王殷遣都指揮使許德勳等將水軍屯岳州。高季興堅壁不戰,求救於吳,吳人遣水軍援之。

  • 夏,四月,庚寅,敕盧臺亂兵在營家屬並全門處斬。敕至鄴都,闔九指揮之門,驅三千五百家凡萬餘人於石灰窯,悉斬之,永濟渠為之變赤。

  • 朝廷雖知房知溫首亂,欲安反仄,癸巳,加知溫兼侍中。

  • 先是,孟知祥遣牙內指揮使文水武漳迎其妻瓊華長公主及子仁贊於晉陽,及鳳翔,李從曮聞知祥殺李嚴,止之,以聞,帝聽其歸蜀;丙申,至成都。

  • 鹽鐵判官趙季良與孟知祥有舊,知祥奏留季良為副使。朝廷不得已,丁酉,以季良為西川節度副使。李昊歸蜀,知祥以為觀察推官。

  • 江陵卑濕,復值久雨,糧道不繼,將士疾疫,劉訓亦寢疾;癸卯,帝遣樞密使孔循往視之,且審攻戰之宜。

  • 五月,癸丑,以威武留後王延鈞為本道節度使、琅邪王。

  • 孔循至江陵,攻之不克,遣人入城說高季興;季興不遜。丙寅,遣使賜湖南行營夏衣萬襲;丁卯,又遣使賜楚王殷鞍馬玉帶,督饋糧於行營,竟不能得。庚午,詔劉訓等引兵還。

  • 楚王殷遣中軍使史光憲入貢,帝賜之駿馬十,美女二。過江陵,高季興執光憲而奪之,且請舉鎮自附於吳。徐溫曰:「為國者當務實效而去虛名。高氏事唐久矣,洛陽去江陵不遠,唐人步騎襲之甚易,我以舟師泝流救之甚難。夫臣人而弗能救,使之危亡,能無愧乎!」乃受其貢物,辭其稱臣,聽其自附於唐。

  • 任圜性剛直,且恃與帝有舊,勇於敢為,權倖多疾之。舊制,館券出於戶部,安重誨請從內出,與圜爭於上前,往復數四,聲色俱厲。上退朝,宮人問上:「適與重誨論事為誰?」上曰:「宰相。」宮人曰:「妾在長安宮中,未嘗見宰相、樞密奏事敢如是者,蓋輕大家耳。」上愈不悅,卒從重誨議。圜因求罷三司,詔以樞密承旨孟鵠充三司副使權判。鵠,魏州人也。

  • 六月,庚辰,太子詹事溫輦請立太子。
  • 丙戌,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任圜罷守太子少保。
  • 己丑,以宣徽北院使張延朗判三司。
  • 壬辰,貶劉訓為檀州刺史。
  • 丙申,封楚王殷為楚國王。
  • 西方鄴敗荊南水於峽中,復取夔、忠、萬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