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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卷一三五 【齊紀一】

起屠維協洽(己未),盡昭陽大淵獻(癸亥),凡五年。

太祖高皇帝建元元年(己未,公元四七九年)
  • 春,正月,甲辰,以江州刺史蕭嶷為都督荊‧湘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尚書左僕射王延之為江州刺史,安南長史蕭子良為督會稽等五郡諸軍事、會稽太守。

    初,沈攸之欲聚衆,開民相告,士民坐執役者甚衆,嶷至鎮,一日罷遣三千餘人。府州儀物,務存儉約,輕刑薄斂,所部大悅。

  • 辛亥,以竟陵世子賾為尚書僕射,進號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 太傅道成以謝朏有重名,必欲引參佐命,以為左長史。嘗置酒與論魏、晉故事,因曰:「石苞不早勸晉文,死文慟哭,方之馮異,非知機也。」朏曰:「晉文世事魏室,必將身終北面;借使魏依康、虞故事,亦當三讓彌高。」道成不悅。甲寅,以朏為侍中,更以王儉為左長史。

  • 丙辰,以給事黃門侍郎蕭長懋為雍州刺史。
  • 二月,丙子,邵陵殤王友卒。
  • 辛巳,魏太皇太后及魏主如代郡溫泉。
  • 甲午,詔申前命,命太傅贊拜不名。
  • 己亥,魏太皇太后及魏主如西宮。
  • 三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 甲辰,以太傅為相國,總百揆,封十郡,為齊公,加九錫;其驃騎大將軍、揚州牧、南徐州刺史如故。己巳,詔齊國官爵禮儀,並倣天朝。丙午,以世子賾領南豫州刺史。

  • 楊運長去宜城郡還家,齊公遣人殺之。凌源令潘智與運長厚善;臨川王綽,義慶之孫也。綽遣腹心陳讚說智曰:「君先帝舊人,身是宗室近屬,如此形勢,豈得久全!若招合內外,計多有從者。臺城內人常有此心,正苦無人建意耳!」智卽以告齊公。庚戌,誅綽兄弟及其黨與。

  • 甲寅,齊公受策命,赦其境內,以石頭為世子宮,一如東宮。褚淵引何曾自魏司徒為晉丞相故事,求為齊官,齊公不許。以王儉為齊尚書右僕射,領吏部;儉時年二十八。

    夏,四月,壬申朔,進齊公爵為王,增封十郡。

    甲戌,武陵王贊卒,非疾也。

    丙戌,加齊王殊禮,進世子為太子。

    辛卯,宋順帝下詔禪位于齊。壬辰,帝當臨軒,不肯出,逃于佛蓋之下,王敬則勒兵殿庭,以板輿入迎帝。太后懼,自帥閹人索得之,敬則啟譬令出,引令升車。帝收淚謂敬則曰:「欲見殺乎?」敬則曰:「出居別宮耳。官先取司馬家亦如此。」帝泣而彈指曰:「願後身世世勿復生天王家!」宮中皆哭。帝拍敬則手曰:「必無過慮,當餉輔國十萬錢。」是日,百僚陪位。侍中謝朏在直,當解璽綬,陽為不知,曰:「有何公事?」傳詔云:「解璽綬授齊王。」朏曰:「齊自應有侍中。」乃引枕臥。傳詔懼,使朏稱疾,欲取兼人,朏曰:「我無疾,何所道!」遂朝服步出東掖門,仍登車還宅。乃以王儉為侍中,解璽綬。禮畢,帝乘畫輪車,出東掖門就東邸,問:「今日何不奏鼓吹?」左右莫有應者。右光祿大夫王琨,華之從父弟也,在晉世已為郎中,至是,攀車獺尾慟哭曰:「人以壽為歡,老臣以壽為戚。旣不能先驅螻蟻,乃復頻見此事!」嗚咽不自勝,百官雨泣。

    司空兼太保褚淵等奉璽綬,帥百官詣齊宮勸進;王辭讓未受。淵從弟前安成太守炤謂淵子賁曰:「司空今日何在?」賁曰:「奉璽綬在齊大司馬門。」炤曰:「不知汝家司空將一家物與一家,亦復何謂!」甲午,王卽皇帝位于南郊。還宮,大赦,改元。奉宋順帝為汝陰王,優崇之禮,皆倣宋初。築宮丹楊,置兵守衞之。宋神主遷汝陰廟,諸王皆降為公;自非宣力齊室,餘皆除國,獨置南康、華容、蓱鄉三國,以奉劉穆之、王弘、何無忌之後,除國者凡百二十人。二臺官僚,依任攝職,名號不同、員限盈長者,別更詳議。

    以褚淵為司徒。賓客賀者滿座,褚炤歎曰:「彥回少立名行,何意披猖至此!門戶不幸,乃復有今日之拜。使彥回作中書郎而死,不當為一名士邪!名德不昌,乃復有期頤之壽!」淵固辭不拜。

    奉朝請河東裴顗上表,數帝過惡,掛冠徑去;帝怒,殺之。太子賾請殺謝朏,帝曰:「殺之遂成其名,正應容之度外耳。」久之,因事廢于家。

    帝問為政於前撫軍行參軍沛國劉瓛,對曰:「政在孝經。凡宋氏所以亡,陛下所以得者,皆是也。陛下若戒前車之失,加之以寬厚,雖危可安;若循其覆轍,雖安必危矣!」帝歎曰:「儒者之言,可寶萬世!」

  • 丙申,魏主如崞山。

  • 丁酉,以太子詹事張緒為中書令,齊國左衞將軍陳顯達為中護軍,右衞將軍李安民為中領軍。緒,岱之兄子也。

  • 戊戌,以荊州刺史嶷為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刺史。

  • 帝命羣臣各言得失。淮南、宣城二郡太守劉善明「請除宋氏大明、泰始以來諸苛政細制,以崇簡易。」又以為:「交州險遠,宋末政苛,遂至怨叛。今大化創始,宜懷以恩德。且彼土所出,唯有珠寶,實非聖朝所須之急。討伐之事,謂宜且停。」給事黃門郎清河崔祖思亦上言,以為:「人不學則不知道,此悖逆禍亂所由生也。今無員之官,空受祿力,彫耗民財。宜開文武二學,課臺、府、州、國限外之人各從所樂,依方習業,若有廢惰者,遣還故郡;經藝優殊者,待以不次。又,今陛下雖躬履節儉,而羣下猶安習侈靡。宜褒進朝士之約素清脩者,貶退其驕奢荒淫者,則風俗可移矣。」宋元嘉之世,凡事皆責成郡縣。世祖徵求急速,以郡縣遲緩,始遣臺使督之。自是使者所在旁午,競作威福,營私納賂,公私勞擾。會稽太守聞喜公子良上表極陳其弊,以為:「臺有求須,但明下詔敕,為之期會,則人思自竭;若有稽遲,自依糾坐之科。今雖臺使盈湊,會取正屬所辦,徒相疑憤,反更淹懈,宜悉停臺使。」員外散騎郎劉思效上言:「宋自大明以來,漸見凋弊,徵賦有加而天府尤貧。小民嗷嗷,殆無生意;而貴族富室,以侈麗相高,乃至山澤之民,不敢采食其水草。陛下宜一新王度,革正其失。」上皆加褒賞,或以表付外,使有司詳擇所宜,奏行之。己亥,詔:「二宮諸王,悉不得營立屯邸,封略山湖。」

  • 魏主還平城。

  • 魏秦州刺史尉洛侯、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長安鎮將陳提等皆坐貪殘不法,洛侯、目辰伏誅,提徙邊。

    又詔以「候官千數,重罪受賕不列,輕罪吹毛發舉,宜悉罷之。」更置謹直者數百人,使防邏街術,執喧鬬者而已。自是吏民始得安業。

  • 自泰始以來,內外多虞,將帥各募部曲,屯聚建康。李安民上表,以為「自非淮北常備外,餘軍悉皆輸遣;若親近宜立隨身者,聽限人數。」上從之;五月,辛亥,詔斷衆募。

  • 壬子,上賞佐命之功,褚淵、王儉等進爵、增戶各有差。處士何點謂人曰:「我作齊書已竟,贊云:『淵旣世族,儉亦國華;不賴舅氏,遑恤國家!』」點,尚之之孫也。淵母宋始安公主,繼母吳郡公主;又尚巴西公主。儉母武康公主;又尚陽羨公主。故點云然。

  • 己未,或走馬過汝陰王之門,衞士恐。有為亂者奔入殺王,而以疾聞,上不罪而賞之。辛酉,殺宋宗室陰安公燮等,無少長皆死。前豫州刺史劉澄之,遵考之子也,與褚淵善,淵為之固請曰:「澄之兄弟不武,且於劉宗又疏。」故遵考之族獨得免。

  • 丙寅,追尊皇考曰宣皇帝,皇妣陳氏曰孝皇后。
  • 丁卯,封皇子鈞為衡陽王。
  • 上謂兗州刺史垣崇祖曰:「吾新得天下,索虜必以納劉昶為辭,侵犯邊鄙。壽陽當虜之衝,非卿無以制此虜也。」乃徙崇祖為豫州刺史。

  • 六月,丙子,誅游擊將軍姚道和,以其貳於沈攸之也。

  • 甲子,立太子賾為皇太子;皇子嶷為豫章王,映為臨川王,晃為長沙王,曄為武陵王,暠為安成王,鏘為鄱陽王,鑠為桂陽王,鑑為廣陵王;皇孫長懋為南郡王。

  • 乙酉,葬宋順帝于遂寧陵。

  • 帝以建康居民舛雜,多姦盜,欲立符伍以相檢括,右僕射王儉諫曰:「京師之地,四方輻湊,必也持符,於事旣煩,理成不曠;謝安所謂『不爾何以為京師』也。」乃止。

  • 初,交州刺史李長仁卒,從弟叔獻代領州事,以號令未行,遣使求刺史於宋。宋以南海太守沈煥為交州刺史,以叔獻為煥寧遠司馬、武平‧新昌二郡太守。叔獻旣得朝命,人情服從,遂發兵守險,不納煥。煥停鬱林,病卒。

    秋,七月,丁未,詔曰:「交趾、比景獨隔書朔,斯乃前運方季,因迷遂往。宜曲赦交州,卽以叔獻為刺史,撫安南土。」

  • 魏葭蘆鎮主楊廣香請降,丙辰,以廣香為沙州刺史。
  • 八月,乙亥,魏主如方山;丁丑,還宮。
  • 上聞魏將入寇,九月,乙巳,以豫章王嶷為荊、湘二州刺史,都督如故;以臨川王映為揚州刺史。

  • 丙午,以司空褚淵領尚書令。

  • 壬子,魏以侍中、司徒、東陽王丕為太尉,侍中、尚書右僕射陳建為司徒,侍中、尚書代人苟頹為司空。

  • 己未,魏安樂厲王長樂謀反,賜死。
  • 庚申,魏隴西宣王源賀卒。
  • 冬,十月,己巳朔,魏大赦。
  • 癸未,汝陰太妃王氏卒,諡曰宋恭皇后。
  • 初,晉壽民李烏奴與白水氐楊成等寇梁州,梁州刺史范柏年說降烏奴,擊成,破之。及沈攸之事起,柏年遣兵出魏興,聲云入援,實候望形勢。事平,朝廷遣王玄邈代之。詔柏年與烏奴俱下,烏奴勸柏年不受代;柏年計未決,玄邈已至,柏年乃留烏奴於漢中,還至魏興,盤桓不進。左衞率豫章胡諧之嘗就柏年求馬,柏年曰:「馬非狗也,安能應無已之求!」待使者甚薄;使者還,語諧之曰:「柏年云:『胡諧之何物狗!所求無厭!』」諧之恨之,譖於上曰:「柏年恃險聚衆,欲專據一州。」上使雍州刺史南郡王長懋誘柏年,啟為府長史。柏年至襄陽,上欲不問,諧之曰:「見虎格得,而縱上山乎?」甲午,賜柏年死。李烏奴叛入氐,依楊文弘,引氐兵千餘人寇梁州,陷白馬戍。王玄邈使人詐降誘烏奴,烏奴輕兵襲州城,玄邈伏兵邀擊,大破之,烏奴挺身復走入氐。

    初,玄邈為青州刺史,上在淮陰,為宋太宗所疑,欲北附魏,遣書結玄邈,玄邈長史清河房叔安曰:「將軍居方州之重,無故舉忠孝而棄之,三齊之士,寧蹈東海而死耳,不敢隨將軍也!」玄邈乃不答上書。及罷州還,至淮陰,嚴軍直過;至建康,啟太宗,稱上有異志。及上為驃騎,引為司馬,玄邈甚懼,而上待之如初。及破烏奴,上曰:「玄邈果不負吾意遇也。」叔安為寧蜀太守,上賞其忠正,欲用為梁州,會病卒。

  • 十一月,辛亥,立皇太子妃斐氏。

  • 癸丑,魏遣假梁郡王嘉督二將出淮陰,隴西公琛督三將出廣陵,河東公薛虎子督三將出壽陽,奉丹陽王劉昶入寇;許昶以克復舊業,世胙江南,稱藩于魏。蠻酋桓誕請為前驅,以誕為南征西道大都督。義陽民謝天蓋自稱司州刺史,欲以州附魏,魏樂陵鎮將韋珍引兵渡淮應接。豫章王嶷遣中兵參軍蕭惠朗將二千人助司州刺史蕭景先討天蓋,韋珍略七千餘戶而去。景先,上之從子也。南兗州刺史王敬則聞魏將濟淮,委鎮還建康,士民驚散,旣而魏竟不至。上以其功臣,不問。

    上之輔宋也,遣驍騎將軍王洪範使柔然,約與共攻魏。洪範自蜀出吐谷渾歷西域乃得達。至是,柔然十餘萬騎寇魏,至塞上而還。

  • 是歲,魏詔中書監高允議定律令。允雖篤老,而志識不衰。詔以允家貧養薄,令樂部絲竹十人五日一詣允以娛其志,朝晡給膳,朔望致牛酒,月給衣服綿絹;入見則備几杖,問以政治。

  • 契丹莫賀弗勿干帥部落萬餘口入附于魏,居白狼水東。

高帝建元二年(庚申,公元四八O年)
  • 春,正月,戊戌朔,大赦。
  • 以司空褚淵為司徒,尚書右僕射王儉為左僕射;淵不受。
  • 辛丑,上祀南郊。
  • 魏隴西公琛等攻拔馬頭戍,殺太守劉從。乙卯,詔內外纂嚴,發兵拒魏,徵南郡王長懋為中軍將軍,鎮石頭。

  • 魏廣川莊王略卒。

  • 魏師攻鍾離,徐州刺史崔文仲擊破之。文仲遣軍主崔孝伯渡淮,攻魏茌眉戍主龍得侯等,殺之。文仲,祖思之族人也。

    羣蠻依阻山谷,連帶荊、湘、雍、郢、司五州之境,聞魏師入寇,官盡發民丁,南襄城蠻秦遠乘虛寇潼陽,殺縣令。司州蠻引魏兵寇平昌,平昌戍主苟元賓擊破之。北上黃蠻文勉德寇汶陽,汶陽太守戴元賓棄城奔江陵,豫章王嶷遣中兵參軍劉伾緒將千人討之,至當陽,勉德請降,秦遠遁去。

    魏將薛道標引兵趣壽陽,上使齊郡太守劉懷慰作冠軍將軍薛淵書以招道標;魏人聞之,召道標還,使梁郡王嘉代之。懷慰,乘民之子也。二月,丁卯朔,嘉與劉昶寇壽陽。將戰,昶四向拜將士,流涕縱橫,曰:「願同戮力,以雪讎恥!」

    魏步騎號二十萬,豫州刺史垣崇祖集文武議之,欲治外城,堰肥水以自固。皆曰:「昔佛貍入寇,南平王士卒完盛,數倍於今,猶以郭大難守,退保內城。且自有肥水,未嘗堰也,恐勞而無益。」崇祖曰:「若棄外城,虜必據之,外脩樓櫓,內築長圍,則坐成擒矣。守郭築堰,是吾不諫之策也。」乃於城西北堰肥水,堰北築小城,周為深塹,使數千人守之,曰:「虜見城小,以為一舉可取,必悉力攻之,以謀破堰;吾縱水衝之,皆為流尸矣。」魏人果蟻附攻小城,崇祖著白紗帽,肩輿上城,晡時,決堰下水;魏攻城之衆漂墜塹中,人馬溺死以千數。魏師退走。

  • 謝天蓋部曲殺天蓋以降。

  • 宋自孝建以來,政綱弛紊,簿籍訛謬,上詔黃門郎會稽虞玩之等更加檢定,曰:「黃籍,民之大紀,國之治端。自頃巧偽日甚,何以釐革?」玩之上表,以為:「元嘉中,故光祿大夫傅隆年出七十,猶手自書籍,躬加隱校。今欲求治取正,必在勤明令長。愚謂宜以元嘉二十七年籍為正,更立明科,一聽首悔;迷而不返,依制必戮;若有虛昧,州縣同科。」上從之。

  • 上以羣蠻數為叛亂,分荊、益置巴州以鎮之。壬申,以三巴校尉明慧昭為巴州刺史,領巴東太守。是時,齊之境內,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九十,縣千四百八十五。

    乙酉,崔文仲遣軍主陳靖拔魏竹邑,殺戍主白仲都;崔叔延破魏睢陵,殺淮陽太守梁惡。

  • 三月,丁酉朔,以侍中西昌侯鸞為郢州刺史。鸞,帝兄始安貞王道生之子也,早孤,為帝所養,恩過諸子。

  • 魏劉昶以雨水方降,表請還師,魏人許之;丙午,遣車騎大將軍馮熙將兵迎之。

  • 夏,四月,辛巳,魏主如白登山;五月,丙申朔,如火山;壬寅,還平城。

  • 自晉以來,建康宮之外城唯設竹籬,而有六門。會有發白虎樽者,言「白門三重關,竹籬穿不完」。上感其言,命改立都牆。

  • 李烏奴數乘間出寇梁州,豫章王嶷遣中兵參軍王圖南將益州兵從劍閣掩擊之;梁、南秦二州刺史崔慧景發梁州兵屯白馬,與圖南覆背擊烏奴,大破之,烏奴走保武興。慧景,祖思之族人也。

  • 秋,七月,辛亥,魏主如火山。
  • 戊午,皇太子穆妃裴氏卒。
  • 詔南郡王長懋移鎮西州。
  • 角城戍主舉城降魏;秋,八月,丁酉,魏遣徐州刺史梁郡王嘉迎之。又遣平南將軍郎大檀等三將出朐城,將軍白吐頭等二將出海西,將軍元泰等二將出連口,將軍封延等三將出角城,鎮南將軍賀羅出下蔡,同入寇。

  • 甲辰,魏主如方山;戊申,遊武州山石窟寺。庚戌,還平城。

  • 崔慧景遣長史裴叔保攻李烏奴於武興,為氐王楊文弘所敗。

  • 九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 丙午,柔然遣使來聘。
  • 汝南太守常元真、龍驤將軍胡青苟降於魏。
  • 閏月,辛巳,遣領軍李安民循行清、泗諸戍以備魏。
  • 魏梁郡王嘉帥衆十萬圍朐山,朐山戍主玄元度嬰城固守,青、冀二州刺史范陽盧紹之遣子奐將兵助之。庚寅,元度大破魏師。臺遣軍主崔靈建等將萬餘人自淮入海,夜至,各舉兩炬;魏師望見,遁去。

  • 冬,十月,王儉固請解選職,許之;加儉侍中,以太子詹事何戢領選。上以戢資重,欲加常侍,褚淵曰:「聖旨每以蟬冕不宜過多。臣與王儉旣已左珥,若復加戢,則八座遂有三貂;若帖以驍、游,亦為不少。」乃以戢為吏部尚書,加驍騎將軍。

  • 甲辰,以沙州刺史楊廣香為西秦州刺史,又以其子炅為武都太守。

  • 丁未,魏以昌黎王馮熙為西道都督,與征南將軍桓誕出義陽,鎮南將軍賀羅出鍾離,同入寇。

  • 淮北四州民不樂屬魏,常思歸江南,上多遣間諜誘之。於是,徐州民桓標之、兗州民徐猛子等所在蠭起為寇盜,聚衆保伍固,推司馬朗之為主。魏遣淮陽王尉元、平南將軍薛虎子等討之。

  • 十一月,戊寅,丹陽尹王僧虔上言:「郡縣獄相承有上湯殺囚,名為救疾,實行冤暴。豈有死生大命,而潛制下邑!愚謂囚病必先刺郡,求職司與醫對共診驗,遠縣家人省視,然後處治。」上從之。

  • 戊子,以楊難當之孫後起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鎮武興。

  • 十二月,戊戌,以司空褚淵為司徒。淵入朝,以腰扇障日,征虜功曹劉祥從側過,曰:「作如上舉止,羞面見人,扇障何益!」淵曰:「寒士不遜!」祥曰:「不能殺袁、劉,安得免寒士!」祥,穆之之孫也。祥好文學,而性韻剛疏,撰宋書,譏斥禪代;王儉密以聞,坐徙廣州而卒。

    太子宴朝臣於玄圃,右衞率沈文季與褚淵語相失,文季怒曰:「淵自謂忠臣,不知死之日何面目見宋明帝!」太子笑曰:「沈率醉矣」

  • 壬子,以豫章王嶷為中書監、司空、揚州刺史,以臨川王映為都督荊‧雍等九州諸軍事、荊州刺史。

  • 是歲,魏尚書令王叡進爵中山王,加鎮東大將軍;置王官二十二人,以中書侍郎鄭羲為傅,郎中令以下皆當時名士。又拜叡妻丁氏為妃。

高帝建元三年(辛酉,公元四八一年)
  • 春,正月,封皇子鋒為江夏王。

  • 魏人寇淮陽,圍軍主成買於甬城,上遣領軍將軍李安民為都督,與軍主周盤龍等救之。魏人緣淮大掠,江北民皆驚走渡江,成買力戰而死。盤龍之子奉叔以二百人陷陳深入,魏以萬餘騎張左右翼圍之。或告盤龍云「奉叔已沒」,盤龍馳馬奮矟,直突魏陳,所向披靡。奉叔已出,復入求盤龍。父子兩騎縈擾,魏數萬之衆莫敢當者;魏師遂敗,殺傷萬計。魏師退,李安民等引兵追之,戰於孫溪渚,又破之。

  • 己卯,魏主南巡,司空苟頹留守;丁亥,魏主至中山。
  • 二月,丁卯朔,魏大赦。
  • 丁酉,游擊將軍桓康復敗魏師於淮陽,進攻樊諧城,拔之。
  • 魏主自中山如信都;癸卯,復如中山;庚戌,還,至肆州。

    沙門法秀以妖術惑衆,謀作亂於平城;苟頹帥禁兵收掩,悉擒之。魏主還平城,有司囚法秀,加以籠頭,鐵鎖無故自解。魏人穿其頸骨,祝之曰:「若果有神,當令穿肉不入。」遂穿以徇,三日乃死。議者或欲盡殺道人,馮太后不可,乃止。

  • 垣崇祖之敗魏師也,恐魏復寇淮北,乃徙下蔡戍於淮東。旣而魏師果至,欲攻下蔡;聞其內徙,欲夷其故城。己酉,崇祖引兵渡淮擊魏,大破之,殺獲千計。

  • 晉、宋之際,荊州刺史多不領南蠻校尉,別以重人居之。豫章王嶷為荊、湘二州刺史,領南蠻。嶷罷,更以侍中王奐為之,奐固辭,曰:「西土戎燼之後,痍毀難復。今復割撤太府,制置偏校,崇望不足助強,語實交能相弊。且資力旣分,職司增廣,衆勞務倍,文案滋煩,竊以為國計非允。」癸丑,罷南蠻校尉官。

  • 三月,辛酉朔,魏主如肆州;己巳,還平城。

  • 魏法秀之亂,事連蘭臺御史張求等百餘人,皆以反法當族。尚書令王叡請誅首惡,宥其餘黨。乃詔:「應誅五族者,降為三族;三族者,門誅;門誅,止其身。」所免千餘人。

  • 夏,四月,己亥,魏主如方山。馮太后樂其山川,曰:「他日必葬我於是,不必祔山陵也。」乃為太后作壽陵,又建永固石室於山上,欲以為廟。

  • 桓標之等有衆數萬,寨險求援;庚子,詔李安民督諸將往迎之,又使兗州刺史周山圖自淮入清,倍道應接。淮北民桓磊磈破魏師於抱犢固。李安民赴救遲留,標之等皆為魏所滅,餘衆得南歸者尚數千家;魏人亦掠三萬餘口歸平城。

  • 魏任城康王雲卒。

  • 五月,壬戌,鄧至王像舒遣使入貢于魏。鄧至者,羌之別種,國於宕昌之南。

  • 六月,壬子,大赦。

  • 甲辰,魏中山宣王王叡卒。叡疾病,太皇太后、魏主累至其家視疾。及卒,贈太宰,立廟於平城南。文士為叡作哀詩及誄者百餘人,及葬,自稱親姻、義舊,縗絰哭送者千餘人。魏主以叡子中散大夫襲代叡為尚書令,領吏部曹。

  • 戊午,魏封皇叔簡為齊郡王,猛為安豐王。
  • 秋,七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 上使後軍參軍車僧朗使於魏。甲子,僧朗至平城,魏主問曰:「齊輔宋日淺,何故遽登大位?」對曰:「虞、夏登庸,身陟元后,魏、晉匡輔,貽厥子孫,時宜各異耳。」

  • 辛酉,柔然別帥他稽帥衆降魏。

  • 楊文弘遣使請降,詔復以為北秦州刺史。先是,楊廣香卒,其衆半奔文弘,半奔梁州。文弘遣楊後起據白水。上雖授以官爵,而陰敕晉壽太守楊公則使伺便圖之。

  • 宋昇明中,遣使者殷靈誕、苟昭先如魏,聞上受禪,靈誕謂魏典客曰:「宋、魏通好,憂患是同。宋今滅亡,魏不相救,何用和親!」及劉昶入寇,靈誕請為昶司馬,不許。九月,庚午,魏閱武於南郊,因宴羣臣,置車僧朗於靈誕下,僧朗不肯就席,曰:「靈誕昔為宋使,今為齊民。乞魏主以禮見處。」靈誕遂與相忿詈。劉昶賂宋降人解奉君於會刺殺僧朗,魏人收奉君,誅之;厚送僧朗之喪,放靈誕等南歸。及世祖卽位,昭先具以靈誕之語啟聞,靈誕坐下獄死。

  • 辛未,柔然主遣使來聘,與上書,謂上為「足下」,自稱曰「吾」,遺上師子皮袴褶,約共伐魏。

  • 魏尉元、薛虎子克五固,斬司馬朗之,東南諸州皆平。尉元入為侍中、都曹尚書,薛虎子為彭城鎮將,遷徐州刺史。時州鎮戍兵,資絹自隨,不入公庫。虎子上表,以為:「國家欲取江東,先須積穀彭城。切惟在鎮之兵,不減數萬,資糧之絹,人十二匹;用度無準,未及代下,不免飢寒,公私損費。今徐州良田十萬餘頃,水陸肥沃,清、汴通流,足以溉灌。若以兵絹市牛,可得萬頭,興置屯田,一歲之中,且給官食。半兵芸殖,餘兵屯戍,且耕且守,不妨捍邊。一年之收,過於十倍之絹;蹔時之耕,足充數載之食。於後兵資皆貯公庫,五稔之後,榖帛俱溢,非直戍卒豐飽,亦有吞敵之勢。」魏人從之。虎子為政有惠愛,兵民懷之。會沛郡太守邵安、下邳太守張攀以贓汙為虎子所按,各遣子上書,告虎子與江南通,魏主曰:「虎子必不然。」推按,果虛,詔安、攀皆賜死,二子各鞭一百。

  • 吐谷渾王拾寅卒,世子度易侯立。冬,十月,戊子朔,以度易侯為西秦‧河二州刺史、河南王。

  • 魏中書令高閭等更定新律成,凡八百三十二章;門房之誅十有六,大辟二百三十五,雜刑三百七十七。

  • 初,高昌王闞伯周卒,子義成立;是歲,其從兄首歸殺義成自立。高車王可至羅殺首歸兄弟,以敦煌張明為高昌王。國人殺明,立馬儒為王。

高帝建元四年(壬戌,公元四八二年)
  • 春,正月,壬戌,詔置學生二百人,以中書令張緒為國子祭酒。
  • 甲戌,魏大赦。
  • 三月,庚申,上召司徒褚淵、尚書左僕射王儉受遺詔輔太子;壬戌,殂于臨光殿。太子卽位,大赦。

    高帝沉深有大量,博學能文。性清儉,主衣中有玉導,上敕中書曰:「留此正是興長病源!」卽命擊碎;仍檢按有何異物,皆隨此例。每曰:「使我治天下十年,當使黃金與土同價。」

  • 乙丑,以褚淵錄尚書事,王儉為侍中、尚書令,車騎將軍張敬兒開府儀同三司。丁卯,以前將軍王奐為尚書左僕射。庚午,以豫章王嶷為太尉。

  • 庚辰,魏主臨虎圈,詔曰:「虎狼猛暴,取捕之日,每多傷害;旣無所益,損費良多,從今勿復捕貢。」

  • 夏,四月,庚寅,上大行諡曰高皇帝,廟號太祖。丙午,葬泰安陵。

  • 辛卯,追尊穆妃為皇后。六月,甲申朔,立南郡王長懋為皇太子。丙申,立太子妃王氏。妃,琅邪人也。封皇子聞喜公子良為竟陵王,臨汝公子卿為廬陵王,應城公子敬為安陸王,江陵公子懋為晉安王,枝江公子隆為隨郡王,子真為建安王,皇孫昭業為南郡王。

  • 司徒褚淵寢疾,自表遜位,世祖不許,淵固請懇切,癸卯,以淵為司空,領驃騎將軍。侍中、錄尚書如故。

  • 秋,七月,魏發州郡五萬人治靈丘道。

  • 吏部尚書濟陽江謐,性諂躁,太祖殂,謐恨不豫顧命;上卽位,謐又不遷官;以此怨望、誹謗。會上不豫,謐詣豫章王嶷請間,曰:「至尊非起疾,東宮又非才,公今欲作何計?」上知之,使御史中丞沈沖奏謐前後罪惡,庚寅,賜謐死。

  • 癸卯,南康文簡公褚淵卒,世子侍中賁恥其父失節,服除,遂不仕,以爵讓其弟蓁,屏居墓下終身。

  • 九月,丁巳,以國哀罷國子學。

  • 氐王楊文弘卒,諸子皆幼,乃以兄子後起為嗣。九月,辛酉,魏以後起為武都王,文弘子集始為白水太守。旣而集始自立為王,後起擊破之。

  • 魏以荊州巴、氐擾亂,以鎮西大將軍李崇為荊州刺史。崇,顯祖之舅子也。將之鎮,敕發陝、秦二州兵送之,崇辭曰:「邊人失和,本怨刺史。今奉詔代之,自然安靖;但須一詔而已,不煩發兵自防,使之懷懼也。」魏朝從之。崇遂輕將數十騎馳至上洛,宣詔慰諭,民夷帖然。崇命邊戍掠得齊人者悉還之,由是齊人亦還其生口二百許人,二境交和,無復烽燧之警。久之,徙兗州刺史。兗土舊多劫盜,崇命村置一樓,樓皆懸鼓,盜發之處,亂擊之;旁村始聞者,以一擊為節,次二,次三,俄頃之間,聲布百里;皆發人守險要。由是盜發,無不擒獲。其後諸州皆效之,自崇始也。

  • 辛未,以征南將軍王僧虔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以尚書右僕射王奐為湘州刺史。

  • 宋故建平王景素主簿何昌3762、記室王摛及所舉秀才劉璡,前後上書陳景素德美,為之訟冤。冬,十月,辛丑,詔聽以士禮還葬舊塋。璡,瓛之弟也。

  • 十一月,魏高祖將親祀七廟,命有司具儀法,依古制備牲牢、器服及樂章;自是四時常祀皆舉之。

世祖武皇帝永明元年(癸亥,公元四八三年)
  • 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大赦,改元。
  • 詔以邊境寧晏,治民之官,普復田秩。
  • 以太尉豫章王嶷領太子太傅。嶷不參朝務,而常密獻謀畫,上多從之。

  • 壬戌,立皇弟銳為南平王,鏗為宜都王,皇子子明為武昌王,子罕為南海王。

  • 二月,辛巳,以征虜將軍楊炅為沙州刺史、陰平王。

  • 辛丑,以宕昌王梁彌機為河、涼二州刺史,鄧至王像舒為西涼州刺史。

  • 宋末,以治民之官六年過久,乃以三年為斷,謂之小滿;而遷換去來,又不能依三年之制。三月,癸丑,詔:「自今一以小滿為限。」

  • 有司以天文失度,請禳之。上曰:「應天以實不以文。我克己求治,思隆惠政;若災眚在我,禳之何益!」

  • 夏,四月,壬午,昭:「袁粲、劉秉、沈攸之,雖末節不終,而始誠可錄。」皆命以禮改葬。

  • 上之為太子也,自以年長,與太祖同創大業,朝事大小,率皆專斷,多違制度。信任左右張景真,景真驕侈,被服什物,僭擬乘輿;內外畏之,莫敢言者。

    司空諮議荀伯玉,素為太祖所親厚,歎曰:「太子所為,官終不知,豈得畏死,蔽官耳目!我不啟聞,誰當啟者!」因太子拜陵,密以啟太祖。太祖怒,命檢校東宮。

    太子拜陵還,至方山,晚,將泊舟,豫章王嶷自東府乘飛鷰東迎太子,告以上怒之意。太子夜歸,入宮,太祖亦停門籥待之。明日,太祖使南郡王長懋、聞喜公子良宣敕詰責,并示以景真罪狀,使以太子令收景真,殺之。太子憂懼,稱疾。

    月餘,太祖怒不解,晝臥太陽殿,王敬則直入,叩頭啟太祖曰:「官有天下日淺,太子無事被責,人情恐懼;願官往東宮解釋之。」太祖無言。敬則因大聲宣旨,裝束往東宮,又敕太官設饌,呼左右索輿,太祖了無動意。敬則索衣被太祖,乃牽強登輿。太祖不得已至東宮,召諸王宴於玄圃。長沙王晃捉華蓋,臨川王映執雉尾扇,聞喜公子良持酒鎗,南郡王長懋行酒,太子及豫章王嶷、王敬則自捧酒饌,至暮,盡醉乃還。

    太祖嘉伯玉忠藎,愈見親信,軍國密事,多委使之,權動朝右。遭母憂,去宅二里許,冠蓋已塞路。左率蕭景先、侍中王晏共弔之,自旦至暮,始得前。比出,飢乏,氣息惙然,憤悒形於聲貌。明日,言於太祖曰:「臣等所見二宮門庭,比荀伯玉宅可張雀羅矣。」晏,敬弘之從子也。

    驍騎將軍陳胤叔,先亦白景真及太子得失,而語太子皆云「伯玉以聞」。太子由是深怨伯玉。

    太祖陰有以豫章王嶷代太子之意,而嶷事太子愈謹,故太子友愛不衰。

    豫州刺史垣崇祖不親附太子,會崇祖破魏兵,太祖召還朝,與之密謀。太子疑之,曲加禮待,謂曰:「世間流言,我已豁懷;自今以富貴相付。」崇祖拜謝。會太祖復遣荀伯玉,敕以邊事,受旨夜發,不得辭東宮;太子以為不盡誠,益銜之。

    太祖臨終,指伯玉以屬太子。上卽位,崇祖累遷五兵尚書,伯玉累遷散騎常侍。伯玉內懷憂懼,上以伯玉與崇祖善,恐其為變,加意撫之。丁亥,下詔誣崇祖招結江北荒人,欲與伯玉作亂,皆收殺之。

  • 庚子,魏主如崞山;壬寅,還宮。

  • 閏月,癸丑,魏主後宮平涼林氏生子恂,大赦。文明太后以恂當為太子,賜林氏死,自撫養恂。

  • 五月,戊寅朔,魏主如武州山石窟佛寺。

  • 車騎將軍張敬兒好信夢。初為南陽太守,其妻尚氏夢一手熱如火;及為雍州,夢一胛熱;為開府,夢半身熱。敬兒意欲無限,當謂所親曰:「吾妻復夢舉體熱矣。」又自言夢舊村社樹高至天,上聞而惡之。垣崇祖死,敬兒內自疑,會有人告敬兒遣人至蠻中貨易,上疑其有異志。會上於華林園設八關齋,朝臣皆預,於坐收敬兒。敬兒脫冠貂投地曰:「此物誤我!」丁酉,殺敬兒,并其四子。

    敬兒弟恭兒,常慮為兄禍所及,居於冠軍,未常出襄陽,村落深阻,牆垣重複。敬兒每遣信,輒上馬屬鞬,然後見之。敬兒敗問至,席卷入蠻;後自出,上恕之。

    敬兒女為征北諮議參軍謝超宗子婦,超宗謂丹楊尹李安民曰:「『往年殺韓信,今年殺彭越。』尹欲何計!」安民具啟之。上素惡超宗輕慢,使兼御史中丞袁彖奏彈超宗,丁巳,收付廷尉,徙越巂,於道賜死。以彖語不刻切,又使左丞王逡之奏彈彖輕文略奏,撓法容非,彖坐免官,禁錮十年。超宗,靈運之孫;彖,顗之弟子也。

  • 秋,七月,丁丑,魏主及太后如神淵池。甲申,如方山。
  • 魏使假員外散騎常侍頓丘李彪來聘。
  • 侍中、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僧虔固辭開府,謂兄子儉曰:「汝任重於朝,行登三事;我若復有此授,乃是一門有二台司,吾實懼焉。」累年不拜,上乃許之,戊戌,加僧虔特進。儉作長梁齋,制度小過,僧虔視之,不悅,竟不入戶;儉卽日毀之。

    初,王弘與兄弟集會,任子孫戲適。僧達跳下地作虎子;僧綽正坐,采蠟燭珠為鳳皇,僧達奪取打壞,亦復不惜;僧虔累十二博棋,旣不墜落,亦不重作。弘歎曰:「僧達俊爽,當不減人,然恐終危吾家;僧綽當以名義見美;僧虔必為長者,位至公台。」已而皆如其言。

  • 八月,庚申,驍騎將軍王洪範自柔然還,經塗三萬餘里。

  • 冬,十月,丙寅,遣驍騎將軍劉纘聘於魏,魏主客令李安世主之。魏人出內藏之寶,使賈人鬻之於市。纘曰:「魏金玉大賤,當由山川所出。」安世曰:「聖朝不貴金玉,故賤同瓦礫。」纘初欲多市,聞其言,內慚而止。纘屢奉使至魏,馮太后遂私幸之。

  • 十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 癸丑,魏始禁同姓為婚。
  • 王儉進號衞將軍,參掌選事。
  • 是歲,省巴州。
  • 魏秦州刺史于洛侯,性殘酷,刑人必斷腕,拔舌,分懸四體。合州驚駭,州民王元壽等一時俱反。有司劾奏之,魏主遣使至州,於洛侯常刑人處宣告吏民,然後斬之。

    齊州刺史韓麒麟,為政尚寬,從事劉普慶說麒麟曰:「公杖節方夏,而無所誅斬,何以示威!」麒麟曰:「刑罰所以止惡,仁者不得已而用之。今民不犯法,又何誅乎?若必斷斬然後可以立威,當以卿應之!」普慶慚懼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