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辯字景宣,范陽涿人。累世儒學。父靖,太常丞。
辯少好學,博通經籍,舉秀才,為太學博士。以大戴禮未有解詁,辯乃注之。其兄景裕為當時碩儒,謂辯曰:「昔侍中注小戴,今爾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及帝入關,事起倉卒,辯不及至家,單馬而從。或問辯曰:「得辭家不?」辯曰:「門外之治,以義斷恩,復何辭也。」孝武至長安,授給事黃門侍郎,領著作。太祖以辯有儒術,甚禮之,朝廷大議,常召顧問。趙青雀之亂,魏太子出居渭北。辯時隨從,亦不告家人。其執志敢決,皆此類也。尋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諸王等,皆行束脩之禮,受業於辯。進爵范陽公,轉少師。
自魏末離亂,孝武西遷,朝章禮度,湮墜咸盡。辯因時制宜,皆合軌度。性彊記默契,能斷大事。凡所創制,處之不疑。累遷尚書右僕射。世宗即位,進位大將軍。帝嘗與諸公幸其第,儒者榮之。出為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廟庭。子慎。
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幾而綽卒,乃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並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依古禮,革漢、魏之法。事並施行。今錄辯所述六官著之於篇。天官府管冢宰等衆職,地官府領司徒等衆職,春官府領宗伯等衆職,夏官府領司馬等衆職,秋官府領司寇等衆職,冬官府領司空等衆職。史雖具載,文多不錄。
辯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茲厥後,世有損益。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意變革。至如初置四輔官,及六府諸司復置中大夫,并御正、內史增置上大夫等,則載於外史。餘則朝出夕改,莫能詳錄。于時雖行周禮,其內外衆職,又兼用秦漢等官。今略舉其名號及命數,附之於左。其紀傳內更有餘官而於此不載者,亦史闕文也。
柱國大將軍,大將軍。右正九命。
驃騎、車騎等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牧。右九命。
驃騎、車騎等將軍,左、右光祿大夫,戶三萬以上州刺史。右正八命。
征東、征西、征南、征北、中軍、鎮軍、撫軍等將軍,左、右金紫光祿大夫,大都督,戶二萬以上州刺史,京兆尹。右八命。
平東、平西、平南、平北、前、後將軍,左、右將軍,左、右銀青光祿大夫,帥都督,戶一萬以上州刺史,柱國大將軍府長史、司馬、司錄。右正七命。
冠軍、輔國等將軍,太中、中散等大夫,都督,戶五千以上州刺史,戶一萬五千以上郡守。右七命。
鎮遠、建忠等將軍,諫議、誠議等大夫,別將,開府長史、司馬、司錄,戶不滿五千以下州刺史,戶一萬以上郡守,大呼藥。右正六命。
中堅、寧朔等將軍;左、右中郎將;儀同府、正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戶五千以上郡守;小呼藥。右六命。
寧遠、揚烈等將軍;左、右員外常侍;統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柱國大將軍府中郎掾屬;戶一千以上郡守;長安、萬年縣令。右正五命。
伏波、輕車等將軍;奉車、奉騎等都尉;四征中鎮撫軍府、正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開府府中郎掾屬;戶不滿千以下郡守;戶七千以上縣令;正八命州呼藥。右五命。
宣威、明威等將軍;武賁、冗從等給事;儀同府中郎掾屬;柱國大將軍府列曹參軍;四平前後左右將軍府、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八命州別駕;戶四千以上縣令;八命州呼藥。右正四命。
襄威、厲威將軍;給事中;奉朝請;軍主;開府府列曹參軍;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七命州別駕;正八命州治中;七命郡丞;戶二千以上縣令;正七命州呼藥。右四命。
威烈、討寇將軍,左、右員外侍郎,幢主,儀同府、正八命州列曹參軍,柱國府參軍,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府長史、司馬,正六命州別駕,正七命州治中,正六命郡丞,戶五百以上縣令,七命州呼藥。右正三命。
蕩寇、蕩難將軍,武騎常侍、侍郎,開府府參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列曹參軍,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府長史,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戶不滿五百以下縣令,戍主,正六命州呼藥。右三命。
殄寇、殄難將軍,彊弩、積弩司馬,四征中鎮撫軍府、正七命州列曹參軍,正五命郡丞。右正二命。
掃寇、掃難將軍,武騎、武威司馬,〕四平前後左右府、七命州列曹參軍,戍副,五命郡丞。右二命。
曠野、橫野將軍,殿中、員外二司馬,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列曹參軍。右正一命。
武威、武牙將軍,淮海、山林二都尉,鎮遠建忠中堅寧朔寧遠揚烈伏波輕車府列曹參軍。右一命。
周制:封郡縣五等爵者,皆加開國;授柱國大將軍、開府、儀同者,並加使持節、大都督;其開府又加驃騎大將軍、侍中;其儀同又加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其授總管刺史,則加使持節、諸軍事。以此為常。大象元年,詔總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節,餘悉罷之。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國大將軍,改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