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文化研究院
《南史》共有八十卷,為唐代李延壽所撰。李延壽,字遐齡,隴西(今甘肅臨洮南)人,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貞觀年中,官職升至崇賢館學士,並因參與《晉書》、《隋書》、《五代史志》(即《隋書》十志)的編撰,再升官為符璽郎、兼修國史。
李延壽的父親李大師仿《吳越春秋》體例,以編年體撰寫南、北朝史,李大師死後,李延壽改用紀傳體續修,刪補南朝宋、齊、梁、陳四書而寫成《南史》,包括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其中刪減《宋書》較多,補充《梁書》為多,敘事簡潔明瞭。但其刪補亦有不當之處,如刪掉了梁朝范縝的《神滅論》,以及增補了一些宣揚天命鬼神的怪異謠讖等內容。《南史》也增補了許多有價值的史料,因而與南朝四書可互相補充,但不可互相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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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唐朝李延壽撰。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宋永初元年(420),下迄陳禎明三年(589)。記南朝宋、齊、梁、陳四比一百七十年史事。記載南朝歷史。《南史》與《北史》是唐初史家李延壽的作品。他撰寫這兩部書是為了「追終先志」,繼承父親李大師(570-628)未完成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