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元朝脫脫等撰的紀傳體金代史,共135卷。包括本紀19卷、志39卷、表4卷、列傳71卷,記述了從女真族的興起到金朝建立和滅亡。後附《金國語解》1卷。清朝施國祁有《金史譯校》10卷。
《金史》纂修始於元世祖忽必烈時期。中統二年(1261),議修遼、金二史。滅宋後,又議修遼、金、宋三史。但終因體例無法確定而不能成書。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三月,詔修遼、金、宋三史,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為都緫裁官,翰林學士歐陽玄等六人為緫裁官,主持修纂。五年十月,遼、金、宋三史告成。元人修《金史》所依據的資料主要有金代實錄,包括完顏勖所撰《始祖以下十帝實錄》三卷,以及《太祖實錄》、《太宗實錄》、《熈宗實錄》、《海陵實錄》、《世宗實錄》、《章宗實錄》、《宣宗實錄》等。唯衛紹王無實錄,現存的材料是由王鶚多方收集而來。金末的事迹則多取材於元好問的《王辰雜編》和劉祁《歸潛志》、王鶚《汝南遺事》、楊奐《天興近鑒》等。由於《金史》依據比較完整的《實錄》,經元好問、王鶚等補充,元初以來又經幾次修撰,實際上是經營已久,與宋遼二史倉卒成書不同,故在三史之中號稱最善。傳記中有關諸人參預的同一事件,則在首要人物的傳中詳見事實本末,其他傳中則旁參側見,避免重述。但是,《金史》也存在一些記事互相矛盾、重疊,史實錯誤、踈略,年次顛倒脫舛,人地名混亂和記述戰事則揚勝諱敗的現象。清人施國祁著《金史詳校》十卷,校勘和考訂《金史》四千餘條。
《金史》於元至正年間刻成。明代有南北兩監本、清有武英殿本。乾隆間,四庫館臣校勘武英殿傑將地名、人名等譯名任意改譯,造成混亂。1935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百衲本《金史》,是以元至正刊一百三十五卷本(其中八十卷是初刻,五十五卷是後來的復刻本)影印的。1975年,中華書局出版了《金史》標點校勘本,以百衲本為底本,並與監本、殿本參考,又參考有關史料進行校勘,吸取了前人的考訂成果,是目前較好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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