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是明朝的宋濂等撰紀傳體元代史。共二百十一卷,有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九卷。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二年(1369年)下令修《元史》,以徐達從元大都取得的「十三朝實錄」和元代修的典章制度史《經世大典》為基礎,命左丞相李善長為監修官,前《起居注》宋濂、漳州府通判王禕為緫裁官,徵山林遺逸之士汪克寬、胡翰、宋僖、陶凱、陳基、曾魯、高啟、趙汸、張文海、徐尊生、黃篪、傅恕、王錡、傅著、謝徽等十六人為纂修官[1],開局於天界寺,宋濂是主要負責人,八月十一日,完成了本紀三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列傳六十三卷。由於元順帝脫歡帖木兒以後的實錄,暫付闕如,全書沒有完成;朱元璋又遣歐陽佑等十二人,收集史料。洪武三年明太祖再次下詔重修《元史》,二月六日重開史局,仍以宋濂、王禕為緫裁,以趙壎、朱右、貝瓊、朱世廉、王廉、王彝、張盂兼、高遜志、李懋、張宣、李汶、張簡、杜寅、俞寅、殷弼等十五人為纂修官。是年七月一日,纂成順帝一朝本紀十卷,志五卷、表二卷、列傳三十六卷。至此《元史》粗成,前後兩度開館修史,成書僅用331天。記元太祖成吉思汗(1206年)至元順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
《元史》的〈本紀〉和〈志〉佔全書一半,而〈本紀〉佔全書近四分之一,《文宗紀》幾是一年一卷。清代學者錢大昕(1728年—1804年)說:「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亦無如《元史》者。」主要認為它的編纂工作過於草率,錯誤百出,清代汪輝祖的《元史本證》指出《元史》中3700餘項錯誤。例如:《元史》中存在有一人兩傳的缺失,如速不台與雪不台本是一人,完者都與完者拔都是一人,石抹也先與石抹阿辛是一個人,《元史》中都列有兩傳。再者,譯名不一,如八思巴,又譯八合思八、巴思八、八合斯巴等。錢大昕有志重修元史,但只完成了《氏族表》和《藝文志》。明清以來即有許多學者進行補正、重修,但始終不能替代《元史》。
清代洪鈞出使歐洲各國後,發現西方各國之蒙古學研究甚豐,遂羅集當時西方有關蒙古之書,翻譯成《元史譯文証補》,在中國印行後,震驚史學界,引起中國參考西書重修元史之風,如:魏源《元史新編》、邵遠平《元史類編》。
直到清末民初柯劭忞(1848年~1933年)集三十年努力撰成《新元史》,凡二百五十七卷,才算有了一部差強人意的元代史書。1921年,北洋政府大緫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為「正史」,與舊有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
縱使如此,從史學角度而言,由於《大元一統志》、《經世大典》等書已經散佚,《元史》作為研究元代之原始史料之價值,仍然是不能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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