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北宋歐陽修、宋祁、范鎮、呂夏卿等合撰,是記載唐朝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新唐書共225卷,分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五代時期就曾有《唐書》(即後來的《舊唐書》)編成,但宋仁宗認為《唐書》淺陋,下詔重修。前後參預其事的有歐陽修、宋祁,《新唐書》所依據的唐人文獻及唐史著作均審慎選擇,刪除當中的讖緯怪誕內容,裁減舊史本紀十分之七,其內容質素遠較《舊唐書》為好,更為精煉。《新唐書》對志十分重視,新增《儀衛志》、《選舉志》和《兵志》,原有的《天文志》和《曆志》篇幅超過《舊唐書》三倍。《新唐書》也恢復了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鎮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歷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學者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說:「新書最佳者志、表」,這是允評。
《新唐書》一共修了十七年,北宋慶曆四年(1044年),工部尚書宋祁主持修纂〈列傳〉,至和元年(1054年),由歐陽修接續編修本紀、志、表。兩人在七年內竟沒見過面。草稾初成,呈宋仁宗審閱。仁宗看後,發現這部史書出於二人之手,體例與文采均不盡相同,於是令歐陽修刪改修飾為一體。歐陽修此時卻拒不修改,他說:「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已意?」最後僅校閱過一遍,一無所易。
《新唐書》修成之後,《舊唐書》便不再流傳,直到明朝又流行於世。據清代學者趙翼《廿二史劄記》載:「觀新唐書藝文志所載唐代史事,無慮百數十種,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據以參考,自得為詳。又宋初績學之士,各據所見聞,別有撰述。」但《舊唐書》較多保存唐代原始文獻的面貌,而《新唐書》語多刪節,徒增後世研究的困擾,例如舊唐書本紀部分近三十萬字,到《新唐書》僅剩下九萬字,雖達到文字精湛,卻失去許多珍貴史料;而《舊唐書》寫得極為悲壯感人的《封常清傳》、《高仙芝傳》,在《新唐書》竟刪得索然乏味,亦不見玄奘等佛門之事蹟。後人多批評歐陽修撰《新唐書》「著意文字而忽略考證」(近代學者王欣夫語)。故不可取代《舊唐書》。由於《新唐書》存在不少問題,在頒行不久,吳縝寫了《新唐書糾謬》,共舉出該書四百六十條錯誤。在找出《新唐書》差錯的同時,亦認為撰修者是「不知刊修之要而各徇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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