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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三百五十五‧列傳第一百一十四 

賈易 董敦逸 上官均 來之邵 葉濤 楊畏 崔台符 楊汲 呂嘉問 李南公 董必 虞策 郭知章

賈易字明叔,無為人。七歲而孤。母彭,以紡績自給,日與易十錢,使從學。易不忍使 一錢,每浹旬,輒復歸之。

年踰冠,中進士甲科,調常州司法參軍。自以儒者不閑法令,歲議獄,唯求合於人情, 曰:「人情所在,法亦在焉。」訖去,郡中稱平。

元祐初,為太常丞、兵部員外郎,遷左司諫。論呂陶不爭張舜民事,與陶交攻,遂劾陶 黨附蘇軾兄弟,并及文彥博、范純仁。宣仁后怒其訐,欲謫之,呂公著救之力,出知懷 州。御史言其謝表文過,徙廣德軍。明年,提點江東刑獄,召拜殿中侍御史。遂疏彥博 至和建儲之議為不然,宣仁後命付史館,彥博不自安,竟解平章重事而去。蘇轍為中丞 ,易引前嫌求避,改度支員外郎,孫升以為左遷。又改國子司業,不拜,提點淮東刑獄 。

復入,為侍御史。上書言:

天下大勢可畏者五:一曰上下相蒙,而燬譽不得其真。故人主聦明壅蔽,下情不得上達 ;邪正無別,而君子之道日消,小人之黨日進。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責。故治 道不成,萬事隳廢,惡吏市姦而自得,良民受弊而無告;愁歎不平之氣,充溢宇宙,以 干陰陽之和。三曰經費不充,而生財不得其道。故公私困弊,無及時預備之計,衣食之 源日蹙;無事之時尚猶有患,不幸倉卒多事,則狼狽窮迫而禍敗至矣。四曰人材廢闕, 而教養不以其方。故士君子無可用之實,而愚不肖充牣於朝;汙合苟容之俗滋長,背上 欺君之風益扇,士氣浸弱,將誰與立太平之基。五曰刑賞失中,而人心不知所向。故以 非為是,以黑為白,更相欺惑,以罔其上;爵之以高祿而不加勸,僇之以顯罰而不加懼 ,徼利苟免之姦,冒貨犯義之俗,將何所不有。

今二聖焦勞念治,而天下之勢乃如此,任事者不可以不憂。是猶寢於積薪之上,火未及 然,而自以為安,可不畏乎?

然則欲知燬譽真偽之情,則莫若明目達聦,使下無壅蔽之患。欲官人皆任其責,則莫若 詢事考言,循名責實。欲生財不逆其道,則莫若敦本業而抑末作,崇儉約而戒奢僭。欲 教養必以其方,則莫若廣詳延之路,厲廉恥之節,使公卿大臣各舉所知,召對延問,以 觀其能否,善者用之,不善者罷之。欲人心皆知所向,則莫若賞以勸善,刑以懲惡,不 以親疏貴賤為之輕重。則民志一定,而放僻邪侈不為矣。

其言雖頗切直,然皆老生常談,志於抵扼時事,無他奇畫。

蘇軾守杭,訴浙西災潦甚苦。易率其僚楊畏、安鼎論軾姑息邀譽,眩惑朝聽,乞加考實 。詔下,給事中范祖禹封還之,以謂正宜闊略不問,以活百姓。易遂言:「軾頃在揚州 題詩,以奉先帝遺詔為『聞好語』;草呂大防制云『民亦勞止』,引周厲王詩以比熙寧 、元豐之政。弟轍蚤應制科試,文繆不應格,幸而濫進,與軾昔皆誹怨先帝,無人臣禮 。」至指李林甫、楊國忠為喻,議者由是薄易,出知宣州。除京西轉運副使,徙蘇州、 徐州,加直祕閣。元符中,累謫保靜軍行軍司馬,邵州安置。

徽宗立,召為太常少卿,進右諫議大夫。陳次升論其為曾布客,改權刑部侍郎,歷工部 、吏部,未滿歲為真。以寶文閣待制知鄧州,尋入黨籍。卒,年七十三。

董敦逸字夢授,吉州永豐人。登進士第,調連州司理參軍、知穰縣。時方興水利,提舉 官調民鑿馬渡港,雲可灌田二百頃,敦逸言於朝,以為利不補害,覈實如敦逸言。免役 夫十六萬,全舊田三千六百頃。徙知弋陽縣,寶豐銅冶役卒多困於誘略,有致死者,敦 逸推見本末,縱還鄉者數百人。稍遷梓州路轉運判官。

元祐六年,召為監察御史,同御史黃慶基言:「蘇軾昔為中書舍人,制誥中指斥先帝事 ,其弟轍相為表裡,以紊朝政。」宰相呂大防奏曰:「敦逸、慶基言軾所撰制詞,以為 謗燬先帝。臣竊觀先帝聖意,本欲富國彊兵,鞭撻不庭,一時群臣將順太過,故事或失 當。及太皇太后與皇帝臨御,因民所欲,隨事救改,蓋事理當然爾。昔漢武帝好用兵, 重斂傷民,昭帝嗣位,博采眾議,多行寢罷,明帝尚察,屢興慘獄,章帝改之以寬厚, 天下悅服,未有以為謗燬先帝者也。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財;仁宗即位 ,罷脩宮觀以息民力。凡此皆因時施宜,以補助先朝闕政,亦未聞當時士大夫有以為謗 燬先帝者也。比惟元祐以來,言事官用此以中傷士人,兼欲動搖朝廷,意極不善。」轍 復奏曰:「臣昨日取兄軾所撰呂惠卿告觀之,其言及先帝者,有曰:『始以帝堯之仁, 姑試伯鯀;終然孔子之聖,不信宰予。』兄軾亦豈是謗燬先帝者邪?臣聞先帝末年,亦 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爾。元祐改更,蓋追述先帝美意而已。」宣仁后曰:「先帝 追悔往事,至於泣下。」大防曰:「先帝一時過舉,非其本意。」宣仁后曰:「皇帝宜 深知。」於是敦逸、慶基並罷。敦逸出為湖北運判,改知臨江軍。

紹聖初,軾、轍失位,劉拯訟敦逸無罪。哲宗記其人,曰:「非前日白鬚御史乎?」復 除監察御史。論常安民為二蘇之黨,凡論議主元祐者,斥去之。改工部員外郎,遷殿中 待御史、左司諫、侍御史,入謝曰:「臣再污言路,第恐擠逐,不能久奉彈糾之責。」 哲宗曰:「卿能言,無患朕之不能聽;卿言而信,無患朕之不能行也。」

瑤華祕獄成,詔詣掖庭錄問。敦逸察知冤狀,握筆弗忍書,郝隨從旁脅之,乃不敢異。 獄既上,於心終不安。幾兩旬,竟上疏,其略云:「瑤華之廢,事有所因,情有可察。 詔下之日,天為之陰翳,是天不欲廢之也;人為之流涕,是人不欲廢之也。臣嘗閱錄其 獄,恐得罪天下。」哲宗讀之怒,蔡卞欲加重貶,章惇、曾布以為不可,曰:「陛下本 以皇城獄出於近習,故使臺端錄問,冀以取信中外。今謫敦逸,何以解天下後世之謗。 」哲宗意解而止。明年,用他事出知興國軍,徙江州。

徽宗即位,加直龍圖閣、知荊南,召入,為左諫議大夫,敦逸極言蔡京、蔡卞過惡。遷 戶部侍郎。卒,年六十九。

上官均字彥衡,邵武人。神宗熙寧親策進士,擢第二,為北京留守推官、國子直講。元 豐中,蔡確薦為監察御史裡行。時相州富人子殺人,讞獄為審刑、大理所疑,京師流言 法官竇莘等受賕。蔡確引猜險吏數十人,窮治莘等慘酷,無敢明其冤。均上疏言之,乞 以獄事詔臣參治,坐是,謫知光澤縣。莘等卒無罪,天下服其持平。有巫託神能禍福人 ,致貲甚富,均焚像杖巫,出諸境。還,監都進奏院。

哲宗即位,擢開封府推官。元祐初,復為監察御史。議者請兼用詩賦取土,宰相遂欲廢 經義。均言:「經術以理為主,而所根者本也,詩賦以文為工,而所逐者末也。今不計 本末,而欲襲詩賦之敝,未見其不得也。」自熙寧以來,京師百司有謁禁。均言:「以 誠待人,則人思竭忠;以疑遇物,則人思苟免。願除開封、大理外,餘皆釋禁,以明洞 達不疑之意。」遂論青苗,以為有惠民之名而無惠民之實,有目前之利而為終歲之患, 願罷之而復為常平糴糶之法。

又言官冗之弊,請罷粟補吏,減任子員,節特奏名之濫,增攝官之舉數,抑胥史之幸進 ,以清入仕之源。詔有司議,久之不能有所省。復疏言:「今會議之臣,畏世俗之譏評 ,不計朝廷之利害,閔鄙耄之不進,不思才者之閑滯,非策之善也。」因請對,力陳之 ,宣仁後曰:「當從我家始。」乃自後屬而下至大夫,悉裁其數。

又言:「治天下道二,寬與猛而已。寬過則緩而傷義,猛過則急而傷恩。術雖不同,其 蠹政害民,一也。間者,監司務為慘覈,郡縣望風趣辦,不暇以便民為意。陛下臨御, 務從寬大,為吏者又復苟簡縱弛,猛寬二者胥失。願明詔四方,使之寬不縱惡,猛不傷 惠,以起中和之風。」詔下其章。

蔡確弟碩盜貸官錢以萬計,獄既上,均論確為宰相,挾邪撓法,當顯正其罪,以厲百官 。張璪、李清臣執政,與正人異趣,相繼擊去之。監察御史張舜民論邊事,因及宰相文 彥博,舜民左遷。均言:「風憲之任許風聞,所以廣耳目也。舜民之言是,當行之;其 言非,當容之。願復舜民職。」不從。臺諫約再論,均謂事小不當再論,王巖叟遂劾均 反覆,巖叟移官。均遷殿中侍御史,內不自安,引義丐去,改禮部員外郎。居三年,復 為殿中侍御史。

西夏自永樂之戰,怙勝氣驕,欲復故地。朝廷用趙离計,棄四砦,至是,又請蘭州為砦 地。均上疏曰:「先王之御外國,知威之不可獨立,故假惠以濟威,知惠之不可獨行, 故須威以行惠,然後外國且懷且畏,無怨望輕侮之心。今西夏所爭蘭州砦地,皆控扼要 路,若輕以予之,恐夏人擣虛,熙河數郡,孤立難守。若繼請熙河故地,將何辭以拒之 ?是傅虎以翼,借寇以兵,不惟無益,祗足為患。不如治兵積穀,畫地而守,使夏人曉 然知朝廷意也。」

時傅堯俞為中書侍郎,許將為左丞,韓忠彥為同知樞密院。三人者,論事多同異,俱求 罷。均言:「大臣之任同國休戚,廟堂之上當務協諧,使中外之人,泯然不知有同異之 跡。若悻悻然辨論,不顧事體,何以觀視百僚。堯俞等雖有辨論之失,然事皆緣公,無 顯惡大過,望令就職。」詔從之。

御史中丞蘇轍等尚以為言,均上疏曰:「進退大臣當,則天下服陛下之明,而大臣得以 安其位。進退不當,則累陛下之哲,而言者自此得以朋黨,合謀併力,以傾搖大臣。天 下之事,以是非為主。所論若當,雖異,不害其為善;所論若非,雖同,未免為不善。 今堯俞等但不能協和,實無大過。蘇轍乃以許將當時已定議,既而背同列之議,獨上論 奏。臣以為善則順之,惡則正之,豈在每事唯命,遂非不改,然後為忠邪?將捨同列之 議,上奉聖旨,是能將順其美,不當反以為過惡也。若使不忠,雖與同列協和,是乃姦 臣爾,非朝廷之利也。」

將罷,均又言:「呂大防堅彊自任,每有差除,同列不敢異,唯許將時有異同。轍素與 大防善,盡力排將,期於心勝。臣恐綱紀法令,自此敗壞矣。」因論:「御史,耳目之 任;中丞,風憲之長。轍當公是公非,別白善惡,而不當妄言也。」遂乞罷,出知廣德 軍,改提點河北東路刑獄。

紹聖初,召拜左正言。時大防、轍已罷政,均論大防、轍六罪,並再黜大防,史禍由此 起。又奏罷詩賦,專以經術取士。宰相章惇欲更政事,專黜陟之柄,陰去異己,出吏部 尚書彭汝礪知成都府,召朱服為中書舍人。均言汝礪不可出,服不可用。惇怒,遷均為 工部員外郎。尋提點京東、淮東刑獄,歷梓州淮南轉運副使、知越州。

徽宗立,入為祕書少監,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同脩國史兼哲宗實錄脩撰,遷給事中 。太學生張寅亮應詔論事,得罪屏斥,均言:「寅亮雖不識忌諱,然志非懷邪。陛下既 招其來,又罪其言,恐沮多士之氣。」寅亮得免。時宰相欲盡循熙、豐法度為紹述以風 均,均曰:「法度惟是之從,無彼此之辨。」由是不協,以龍圖閣待制知永興軍,徙襄 州。崇寧初,與元祐黨籍,奪職,主管崇禧觀。政和中,復集賢院脩撰、提舉洞霄宮。 久之,復龍圖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八。

來之邵字祖德,開封咸平人。登進士第,由潞州司理參軍為刑部詳斷官。元豐中,改大 理評事,御史中丞黃履薦為監察御史。未幾,買倡家女為妾,履劾其汙行,左遷將作丞 。

哲宗即位,為太府丞、提舉秦鳳常平、利州成都路轉運判官,入為開封府推官,復拜監 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之邵資性姦譎,與楊畏合攻蘇頌,論頌稽留賈易知蘇州之命。 又論梁燾緣劉摯親黨,致位丞弼。又論范純仁不可復相,乞進用章惇、安燾、呂惠卿。

紹聖初,國事丕變,之邵逆探時指,先劾呂大防。惇既相,擢為侍御史。王安石配食神 宗,之邵又請加美諡。疏:「司馬光等畔道逆理,典刑未正,鬼得而誅。獨劉摯尚存, 實天以遺陛下。」其阿恣無忌憚如此。

進刑部侍郎。陽翟民蓋漸以訟至有司,之邵二子皆娶蓋氏,誣漸非蓋氏子,以規其貲。 諫官張商英論之,以直龍圖閣出知蔡州。卒,年四十八。蔡京為相,特贈太中大夫。

葉濤字致遠,處州龍泉人。進士乙科,為國子直講。虞蕃訟起,濤坐受諸生茶紙免官。 濤,王氏婿也,即往從安石於金陵,學為文詞。哲宗立,上章自理,得太學正,遷博士 。紹聖初,為祕書省正字,編脩神宗史,進校書郎。曾布薦為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 司馬光、呂公著、王巖叟追貶,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范純仁責官,皆濤為制詞 ,文極醜詆。安燾降學士,濤封還命書,云:「燾在元祐時,嘗詆文彥博棄熙河,全先 帝萬世之功,不宜加罪。」蔡京劾為黨,罷知光州。又以訴理有過,為范鏜所論,連三 黜。曾布引為給事中,居數月而病,以龍閣閣待制提舉崇禧觀,卒。

楊畏字子安,其先遂寧人,父徙洛陽。畏幼孤好學,事母孝,不事科舉。黨友交勸之, 乃擢進士第。調成紀主簿,不之官,刻志經術,以所著書謁王安石、呂惠卿,為鄆州教 授。自是尊安石之學,以為得聖人之意。除西京國子監教授,舒亶薦為監察御史裡行。 時有御史中丞出為郡守,監司薦之,畏言:「侍從賢否,上所素知,監司乃敢妄薦,蓋 為異日地爾,乞戒其觀望。」舒亶有盜學士院廚錢罪,為王安禮所白,畏抗章辨論,以 為可謂之失,未可謂之故。亶罷,畏坐左轉宗正丞,出提點夔州路刑獄。

元祐初,請祠歸洛。畏恐得罪於司馬光,嘗曰:「畏官夔峽,雖深山群獠,聞用司馬光 ,皆相賀,其盛德如此。」至光卒,畏復曰:「司馬光若知道,便是皋、夔、稷、契; 以不知道,故於政事未盡也。」呂大防、劉摯為相,俱與畏善,用畏為工部員外郎,除 監察御史,擢殿中侍御史。畏助大防攻摯十事,并言梁燾、王巖叟、劉安世、朱光庭皆 其死黨,必與為地。既而燾等果救摯,皆不納。摯罷,蘇頌為相,畏復攻頌,以留賈易 除書為頌罪。頌罷,畏意欲蘇轍為相。宣仁后外召范純仁為右僕射,畏又攻純仁,不報 。畏本附轍,知轍不相,復上疏詆轍不可用。其傾危反覆如此,百僚莫不側目。

遷侍御史,畏言事之未治有四:曰邊疆,曰河事,曰役法,曰內外官政。時有旨令兩省 官舉臺官,畏言:「御史與宰執,最為相關之地。宰執既不自差,使其屬舉之,可乎? 」太常博士朱彥以議皇地示祭不同,自列乞罷。畏言:「彥據經論理,若彥罷出,恐自 是人務觀望,不敢以守官為義。」宣仁後崩,呂大防欲用畏諫議大夫,范純仁以畏非端 士,不可,大防乃遷畏禮部侍郎。及大防為宣仁后山陵使,畏首背大防,稱述熙寧、元 豐政事與王安石學術,哲宗信之,遂薦章惇、呂惠卿可大任。廷試進士,李清臣發策有 紹述意,考官第主元祐者居上,畏復考,悉下之,拔畢漸以為第一。

惇入相,畏遣所親陰結之,曰:「畏前日度勢力之輕重,遂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 梁燾。方欲逐呂、蘇,二人覺,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首為相公開路者也 。」惇至,徙畏吏部,引以自助。中書侍郎李清臣、知樞密院安燾與惇不合,畏復陰附 安、李,惇覺其情;又曾布、蔡卞言畏平日所為於惇,遂以寶文閣待製出知真定府。天 下於是目為「楊三變」,謂其進於元豐,顯於元祐,遷於紹聖也。

尋落職知虢州,入元祐黨。後知郢州,復集賢殿脩撰、知襄州,移荊南,提舉洞霄宮, 居於洛。未幾,知鄧州,再丐祠,以言者論列落職,主管崇禧觀。

蔡京為相,畏遣子姪見京,以元祐末論蘇轍不可大用等章自明,又因京黨河南尹薛昂致 言於京,遂出黨籍。尋復寶文閣待制。政和二年,洛人詣闕,請封禪嵩山,畏上疏累千 餘言,極其諛佞。方洽行,得疾卒,年六十九。

畏頗為縱橫學,有才辯而多捭闔,與刑恕締交,其好功名富貴亦同。然恕疏而多失,畏 謀必中,其究俱為搢紳禍云。

論曰:賈易初以剛直名,觀其再劾文彥博、范純仁,而斥蘇軾、蘇轍尤甚,何以剛直為 哉?董敦逸於元祐末與黃慶基誣二蘇,以開紹聖之禍,及紹聖則肆詆元祐諸臣,甚至瑤 華之冤不能持正,雖終悔而諫,亦何及焉。及見蔡京、蔡卞稔惡,乃論其過惡以自文, 杯水不足以救車薪之火也。上官均諫切中時事,及不從紹述之議,其為人若可觀,然論 呂大防、蘇轍,以之再黜,是亦助紹述者也。楊畏傾危反覆,周流不窮,雖儀、秦縱橫 ,無以尚之,豈徒有三變而已。至於倡紹述以取信哲宗,又謂王安石之學有聖人意,可 謂小人無忌憚也哉。來之邵盡擊時賢而進章惇、安燾、呂惠卿,又請加美諡於安石,其 流惡不已,乃誣人非其子而欲掩其貲,亦何所不至焉。葉濤在太學,已著汙跡,擢第之 後,諂安石而從之學,後得曾布之薦,凡元祐名賢貶責制辭,肆筆醜詆,雖有善猶不能 自滌,況無可述者乎!

崔台符字平叔,蒲陰人。中明法科,為大理詳斷官,校試殿帷,仁宗賜以「盡美」二字 。熙寧中,文彥博薦為群牧判官,除河北監牧使,入判大理寺。初,王安石定按問欲舉 法,舉朝以為非,台符獨舉手加額曰:「數百年誤用刑名,今乃得正。」安石喜其附己 ,故用之。歷知審刑院,判少府監。復置大理獄,拜右諫議大夫,為大理卿。時中官石 得一以皇城偵邏為獄,台符與少卿楊汲輒迎伺其意,所在以鍛煉笞掠成之,都人惴慄, 至不敢偶語。數年間,麗文法者且萬人。官制行,遷刑部侍郎,官至光祿大夫。元祐初 ,御史林旦、上官均發其惡,出知潞州,又貶秩徙相州。後兼監牧使。卒,年六十四。

舊制,武臣至內殿崇班,始蔭其族。台符言:「文吏州判司猶許用蔭,武臣五歲一遷, 自借職四十年乃得通朝籍,輕重不相準。請自供奉官即用蔭。」從之。嘗使遼,至其朝 ,久立帳前,儐者不讚導。問其故,曰:「太子未至。」台符誚之曰:「安有君父臨軒 而臣子偃蹇不至,久立使者禮乎?」儐者懼,贊導如儀。

楊汲字潛古,泉州晉江人。登進士第,調趙州司法參軍。州民曹潯者,兄遇之不善,兄 子亦加侮焉。潯持刀逐兄子,兄挾之以走,潯曰:「兄勿避,自為姪爾。」既就吏,兄 子云:「叔欲紿吾父,止而殺之。」吏當潯謀殺兄,汲曰:「潯呼兄使勿避,何謂謀。 若以意為獄,民無所措手足矣。」州用其言,讞上,潯得不死。

主管開封府界常平,權都水丞,與侯叔獻行汴水淤田法,遂釃汴流漲潦以溉西部,瘠土 皆為良田。神宗嘉之,賜以所淤田千畝。提點淮西刑獄,提舉西路常平,脩古芍陂,引 漢泉灌田萬頃。召判都水監,為大理卿,遷刑部、戶部侍郎。元祐初,以寶文閣待制知 廬州。崔台符被劾,汲亦落職知黃州。歷徐、襄、越州。紹聖中,復為戶部侍郎,卒。

呂嘉問字望之,以蔭入官。熙寧初,條例司引以為屬,權戶部判官,莞諸司庫務,行連 灶法於酒坊,歲省薪錢十六萬緡。王安石用魏繼宗議,即京城置市易務,命嘉問提舉。 上建置十三事,其一欲於律外禁兼并之家輒取利,神宗去之,安石執不可。居二年,連 以羨課受賞。神宗聞其擾民。語安石。安石曰:「嘉問奉法不公,以是媒怨。」神宗曰 :「免行錢所收細瑣,市易鬻及果實,大傷國體。」安石偽辨自解,至譏神宗為叢脞, 不知帝王大略,且曰:「非嘉問,執敢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為嘉問辨?」神宗曰: 「即如是,士大夫何故以為不便?」安石請言者姓名,令嘉問條析。

七年,旱,帝憂心惻怛,語韓維、孫永集市人問之,減坐賈錢千萬。安石遂持嘉問條析 奏曰:「此皆百姓所願,不如人言也。」嘉問言:「朝廷所以許民輸錢免行者,蓋人情 安於樂業,厭於追擾,若一切罷去,則無人祗承。又吏胥祿廩薄,勢不得不求於民,非 重法莫禁。以薄廩申重法,則法有時而不行。縣官為給事,則三司經費有限,今取民於 鮮,而吏知自重,此臣等推行之本意也。議者乃欲除去,是殆不然。民未嘗不畏吏,方 其以行役觸罪,雖欲出錢,亦不可得。今吏祿可謂厚矣,然未及昔日取民所得之半,市 易所收免行錢,亦未足以償倉法所增之祿,以此推窮,則利害立見矣。」

初,市易隸三司,嘉問恃勢陵使薛向,出其上。曾布代向,懷不能平。會神宗出手劄詢 布,布訪於魏繼宗,繼宗憤嘉問掠其功,列其與初議異者。布得實,具上嘉問多收息干 賞,挾官府而為兼并之事。神宗將委布考之,安石言二人有私忿,於是詔布與呂惠卿同 治。惠卿故憾布,至三司,召繼宗及市賈問狀,其辭同,乃脅繼宗使誣布語言增加,繼 宗不從。布言惠卿不可共事,神宗欲聽之,安石不可。神宗遂詔中書曰:「朝廷設市易 ,本為平準以便民,若周官泉府者。今顧使中人之家失業,宜釐定其制。」布見神宗曰 :「臣每聞德音,欲以王道治天下,今所為駸駸乎間架、除陌矣。嘉問又請販鹽鬻帛, 豈不詒四方笑?」神宗頷之。事未決,安石去位,嘉問持之以泣,安石勞之曰:「吾已 薦惠卿矣。」惠卿既執政,前獄遂成,布得罪,嘉問亦出知常州。

明年,安石復相,召檢正中書戶房。安石罷,以知江寧府。歲余,轉運使何琬劾嘉問營 繕越法,徙潤州,復坐免。久之,入為吏部郎中、光祿卿。言者交論市易之患,被於天 下。本錢無慮千二百萬緡,率二分其息,十有五年之間,子本當數倍,今乃僅足本錢。 蓋買物入官,未轉售而先計息取賞;至於物貨苦惡,上下相蒙,虧折日多,空有虛名而 已。於是削嘉問三秩,黜知淮陽軍,悉罪前被賞者。

紹聖中,擢寶文閣待制、戶部侍郎,加直學士、知開封府。專附章惇、蔡卞,多殺不辜 ,焚去案牘以滅口。嘗薦鄒浩,浩南遷,坐罷知懷州。徽宗時,屢暴其宿惡,至分司南 京,光州居住,郢州安置。然為蔡氏所右,其婿劉逵蹇序辰、其死友鄧洵武羽翼之,故 不久輒起。以龍圖閣學士、太中大夫卒,年七十七,贈資政殿學士。

初,嘉問竊從祖公弼論新法奏稿,以示王安石,公弼以是斥於外,呂氏號為「家賊」, 故不得與呂氏同傳。

李南公字楚老,鄭州人。進士及第,調浦江令。郡猾吏恃守以陵縣,不輸負租,南公捕 繫之。守怒,通判為謝曰:「能按郡吏,健令也。」卒寘諸法。知長沙縣,有嫠婦攜兒 以嫁,七年,兒族取兒,婦謂非前子,訟於官。南公問兒年,族曰九歲,婦曰七歲。問 其齒,曰:「去年燬矣。」南公曰:「男八歲而齔,尚何爭?」命歸兒族。熙寧中,提 舉京西常平、提點陝西河北刑獄、京西轉運副使,入為屯田員外郎。南公有女皆適人, 而同產女弟年三十不嫁,寄他妹家,為御史所論,罷主管崇福宮。

為河北轉運副使。先是,知澶州王令圖請開迎陽埽舊河,於孫村置約回水東注,南公與 范子奇以為可行,且欲於大吳北進鋸牙約河勢歸故道。朝廷命使者行視,兩人復以前議 為非,云:「迎陽下瞰京師,孫村水勢不便。」又為御史所論,詔罰金。

加直祕閣、知延安府。夏人犯涇原,南公出師擣其虛,夏人解去。進直龍閣閣,擢寶文 閣待制、知瀛州,拜戶部吏部侍郎、戶部尚書。歷知永興軍、成都、真定、河南府、鄭 州,擢龍圖閣直學士。

初,哲宗主入廟,南公脩奉,希執政指,請祔東夾室,禮官爭之不得。及更建廟室,坐 前議弗當,奪學士,未幾,復之,遂致仕。卒,年八十三。

南公為吏六十年,幹局明銳,然反覆詭隨,無特操,識者非之。子譓。

譓字智甫。第進士。紹聖間,知章丘縣。陝西麥熟,朝廷議遣官諸州,令民平償逋負, 譓與余景在選中。將賜對,曾布言於哲宗曰:「豐凶未可知,譓、景皆刻薄,必因此暴 斂,為民之憂。陛下臨政以來,延見人士未多,如兩人者,懼不足以辱大對。」乃喻使 戒飭。使還,為河東轉運判官,徙陝西。進築京師,訖役,除祕閣校理。以母憂去。

方建永泰陵,起使京西。諫官任伯雨言:「祖宗之世,朝廷有大事,邊鄙有兵革,將相 大臣召為侍從,乃不得已奪情。今山陵事人皆可辦,何至以一譓隳事體哉?」命遂格。 終制,以直龍圖閣知熙州。蔡京使王厚復河湟,譓與之異,召為光祿卿。厚奏功,罷譓 守虢。坐嘗言招納未便,停官。

後數年,為陝西轉運使。京兆麥價踴貴,譓與府縣議從民和市,民弗肯損價。譓移府勒 上戶閉糴,府帥徐處仁不聽,且責之。譓怒,上章言處仁沮格詔令,陵燬使者。詔黜處 仁,而擢譓顯謨閣待制,代其任。鄜延帥錢昂奏:「處仁本以官糴麥損價,與譓爭,乃 為民久長之論,不當黜。」詔以昂違道干譽,謫永州。譓又代任鄜延,復徙永興。偽為 蟾芝以獻,徽宗疑曰:「蟾,動物也,安得生芝?」命漬盆水,一夕而解。坐罔上,貶 散官安置,三年復之。歷數郡,卒。

董必字子彊,宣州南陵人。嘗謁王安石於金陵,咨質諸經疑義,為安石稱許。登進士第 。紹聖中,提舉湖南常平。時相章惇方置眾君子於罪。孔平仲在衡州,以倉粟腐惡,乘 饑歲,稍損價發之。必即劾其戾常平法,置鞫長沙,以承惇意,無辜繫訊多死者。平仲 坐徙韶州。

惇與蔡卞將大誅流人,遣呂升卿往廣東,必往廣西察訪。哲宗既止不治,然必所至,猶 以慘刻按脅立威,為五書歸奏。除工部員外郎,中書舍人郭知章封還其命;詔以付趙挺 之,權給事中陳次升復封駁不下。必於是訟知章、次升為元祐黨人。坐不當訟言者,出 知江州,改湖南轉運判官、提點河北刑獄,召為左司員外郎。

初,舒亶守荊南,起邊事,一切詐誕,雲徭人款附,實亦不然,必蓋與之謀。及是,亶 暴卒,加必直龍圖閣往代。乃城通道等六砦,置靖州折博市易,且移飛山營戍。公私煩 費,荊人病之。進集賢殿脩撰、顯謨閣待制。卒,年五十六,贈龍圖閣待制。

虞策字經臣,杭州錢塘人。登進士第,調台州推官、知烏程縣、通判蘄州。蔣之奇以江 、淮發運上計,神宗訪東南人才,以策對。王安禮、李常咸薦之,擢提舉利州路常平、 湖南轉運判官。

元祐五年,召為監察御史,進右正言。數上書論事,謂人主納諫乃有福,治道以清靜為 本。西夏未順命,策言:「今邊備解弛,戎備不脩。古之人,善鎮靜者警備甚密,務持 重者謀在其中,未有鹵莽闊疏,而曰吾鎮靜、吾持重者。」又乞詔內而省曹、寺監,外 而監司、守令,各得以其職陳朝政闕失、百姓疾苦。星文有變,乞順天愛民,警戒萬事 ,思治心脩身之道,勿以宴安為樂。哲宗納後,上正始要言。遷左司諫。

曾肇以議北郊事,與朝論不合,免禮部侍郎,為徐州。策時權給事中,還其命,以為肇 禮官也,不當以議禮得罪。不從。帝親政,條所當先者五十六事,後多施行。遷侍御史 、起居郎、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青州,改杭州。過闕,留為戶部侍郎。歷刑部、戶 部尚書,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成都府。

入為吏部尚書,奏疏徽宗,請均節財用,曰:「臣比在戶部,見中都經費歲六百萬,與 天下上供之數略相當。嘗以祖宗故實攷之,皇祐所入總三千九百萬,而費纔三之一;治 平四千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寧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今諸道隨一月所須,旋為裒 會,汲汲然不能終日。願深裁浮冗,以寬用度。」屬疾祈外,加龍圖閣學士、知潤州, 卒於道,年六十六。贈左正議大夫。

策在元祐、紹聖時,皆居言職。雖不依人取進,亦頗持兩端,故黨議之興,己獨得免。 弟奕。

奕字純臣。第進士。崇寧,提舉河北西路常平,洺、相饑,徙之東路。入對,徽宗問行 期,對曰:「臣退即行,流民不以時還,則來歲耕桑皆廢矣。」帝悅。既而西部盜起, 復徙提點刑獄。時朝廷將遣兵逐捕,奕條上方略,請罷勿用,而自計討賊,不閱月可定 。轉運使張摶以為不可,宰相主摶策,數月不效,卒用奕議,悉降之。擢監察御史。

親祭北郊,燕人趙良嗣為祕書丞侍祠,奕白其長曰:「今親衛不用三路人,而良嗣以外 國降子,顧得預祠事,可乎?」長用其言,具以請,不報。陽武民傭於富家,其室美, 富子欲私之,弗得,怒殺之,而賂其夫使勿言。事覺,府縣及大理鬻獄,奕受詔鞫訊, 皆伏辜。坐漏洩語言罷去。

再踰年,還故職,提點河北刑獄。自何承矩創邊地為塘濼,有定界。既中貴人典領,以 屯田開拓為功,肆侵民田,民上訴,屢出使者按治,皆不敢與直。奕曲折上之,疏其五 不可,詔罷屯田。加直祕閣、淮南轉運副使。

入為開封少尹。故時大理、開封治獄,得請實蔽罪,其後率任情棄法,法益不用。奕言 :「廷尉持天下平,京師諸夏本,法且不行,何以示萬國。請自今非情法實不相當,毋 得輒請。」從之。遷光祿卿、戶部侍郎。睦州亂,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鎮江府。寇平,論 勞增兩秩。

還為戶部。內侍總領內藏,予奪顓己,視戶部如僚屬。度支郎方討理滯,奉中旨,令開 封尹與總領者來。奕白宰相曰:「計臣不才,當去之而易能者,不可使他人侵其官。」 即自劾不稱職。詔為罷內侍,而徙奕工部。

襲慶守張崇使郡人詣闕請登封,東平守王靚諫以京東歲凶多盜,不當請封。為政者不悅 ,將罪靚,奕言:「靚憂民愛君,所當獎激,奈何用為罪乎?」靚獲免。未幾卒,年六 十,贈龍圖閣學士。

郭知章字明叔,吉州龍泉人。第進士,從劉彝廣西幕府,知浮梁、分寧縣。黃履薦為御 史,以憂不克拜,知海州、濮州,提點梓州路刑獄。復以鄭雍、顧臨薦,為監察御史。

哲宗親政,上書請用淳化、天禧詔增諫官員,曰:「館職無所用,朝廷設之不疑;諫官 最急,乃常不足。是急於所無用,緩其所當急也。又比歲選授監司,多繇寺監丞,不過 知縣資序。外官莫重於部使者,豈宜輕用若是?宜稍限以節。如轉運判官擇實任通判者 ,提點刑獄擇實任郡守者,然後考其治理,簡拔用之。」又言:「自大河東、北分流, 生靈被害。今水之趨東者已不可遏,順而導之,閉北而行東,其利百倍矣。」

遷殿中侍御史。言:「先帝闢地進壤,建策四砦,據高臨下,扼西戎咽喉。元祐用事者 委而棄之,願討賾議奏,顯行黜罰。」史院究神宗實錄誣罔事,知章請貶治呂大防等。 紹聖復制科,知章校試,言:「先朝既策進士,即廢此科,近年復置,誠無所補。」遂 復罷。又請復元豐役法,大抵迎合時好。

進左司員外郎,改左司諫。嘗言:「爵祿慶賞,以勸天下之善,願無以假借大臣,使行 私恩;刑罰誅戮,以懲天下之惡,願無以假借大臣,使快私忿。忠於陛下者,必見忌大 臣;黨於大臣者,必上負陛下。惟明主財察。」權工部侍郎,為中書舍人。

遼使蕭德崇來為夏人請還河西地,命知章報聘。德崇曰:「兩朝久通好,小國蕞爾疆土 ,還之可乎?」知章曰:「夏人累犯邊,法當致討,以北朝勸和之故,務為優容。彼若 恭順如初,當自有恩旨,非使人所能預知也。」歸未至,坐嘗主導河東流議,以集賢殿 脩撰知和州。

徽宗立,曾布用為工部侍郎,加寶文閣直學士、知太原府。召拜刑部尚書、知開封府, 為翰林學士。言者又論河事,罷知鄧州,旋入黨籍。數年,復顯謨閣直學士。政和初, 卒。

論曰:神宗好大喜功之資,王安石、呂惠卿出而與之遇合,流毒不能止也。哲、徽之世 ,一變而為蔡確、章惇、曾布,又變而為蔡京、蔡卞,日有甚之,而天下亡矣。乘時起 而附之者甚眾,若崔台符、楊汲以獄殺民;呂嘉問以均輸困民;董必肆酷,欲害流人以 取悅;李南公以反覆詭隨;虞策以心持兩端;郭知章迎合時好,且發實錄之誣。觀諸人 所學與其從政,已多可尚,何樂而為此惡哉?不過視一時君相之好尚,將以取富貴而已 。設使神宗如仁宗之治,哲、徽承之,必無紹述之禍,雖安石輩亦將有所薰陶,而未必 肆其情以至是,況此諸人乎?世道污隆,士習升降,繫於人主一念慮之趣向,可不戒哉 !可不懼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