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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卷五十六‧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殿前都點檢司 宣徽院 祕書監 太府監 少府監 軍器監 都水監 諫院 大理寺 弘文院 豋聞鼓院 豋聞檢院 記注院 集賢院 益政院 武衛軍都指揮使司 衛尉司 六部所轄諸司 三路檢察及外路倉庫牧圉等職

殿前都點檢司。(天眷元年置。)掌親軍,緫領左右衛將軍、符寶郎、宿直將軍、左右振肅,宮籍監、近侍等諸局署、鷹坊、頓舍官隸焉。

殿前都點檢,正三品。兼侍衛將軍都指揮使。掌行從宿衛,關防門禁,督攝隊仗,緫判司事。

殿前左副都點檢,從三品。兼侍衛將軍副都指揮使。殿前右副都點檢,從三品。兼侍衛將軍副都指揮使。掌宮掖及行從。殿前都點檢判官,從六品。大定十二年設。知事一員,從七品。

殿前左衛將軍,殿前右衛將軍,殿前左衛副將軍,殿前右衛副將軍,掌宮禁及行從宿衛警嚴,仍緫領護衛。右衛同此。

符寶郎四員,掌御寶及金銀等牌。(舊名牌印祗候,大定二年改為符寶祗候,改牌印令史為符寶典書,四人。)

左右宿直將軍,從五品,掌緫領親軍。凡宮城諸門衛禁、並行從宿衛之事,八員。(大定二十九年作十員,復作十一員。)

左右振肅,正七品,掌妃嬪出入緫領護衛導從。(本妃嬪護衛之長,大定二年改今名。)

宮籍監

提點,正五品。監,從五品。副監,從六品。丞,從七品。掌內外監戶、及地土錢帛小大差發。直長二員,正八品。掌同丞。

近侍局

提點,正五品。(泰和八年創設。)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侍從、承勑令、轉進奏帖。

直長,正八品。(大定十八年增二員。奉御十六人,舊名入寢殿小底。奉職三十人,舊名不入寢殿小底,又名外帳小底,皆大定十二年更。)

器物局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進御器械鞍轡諸物。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品。(明昌三年省罷。)同監,從九品。(泰和四年設。)

尚廄局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御馬調習牧養,以奉其事。(大定二十九年添副使一員,管小馬群。直長一員,司馬牛群。)

掌廄都轄,正九品。(不限員。)副轄,從九品。(不限員數資考。)

尚輦局

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承奉輿輦等事。直長,正八品。(不限資考,大定十九年,除年六十以下人充。)典輿都轄,從九品。(不限資考。)收支都監,正九品。大定二十年設,掌給受之事。同監,泰和四年設。大安二年省。本把,四人。

鷹坊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調養鷹鶻海東青之類。直長,正八品。(不限員。)管勾,從九品。(不限員數資考。)

武庫署

令,從六品,掌收貯諸路常課甲仗。(以曉軍器女直人充。)丞,從七品。直長二員,正八品。(大定二年省一員。)

武器署

提點,從五品,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祭祀、朝會、巡幸及公卿婚葬鹵簿儀仗旗鼓笛角之事。

直長,正八品。(或二員。)頓舍官二員(泰和令緫格作四員。)正八品。直長。(見士民須知,泰和令無。)

右屬殿前都點檢司。

宣徽院

左宣徽使,正三品。右宣徽使,正三品。同知宣徽院事,正四品。同簽宣徽院事,正五品。宣徽判官,從六品。

掌朝會、燕享,凡殿庭禮儀及監知御膳。(所隸弩手、傘子二百三十九人,控鶴二百人。)

拱衛直使司,威捷軍隸焉。舊名龍翔軍,正隆二年更為神衛軍,大定二年更名為拱衛司。都指揮使,從四品。(舊曰使。)

副使指揮使,從五品。(舊曰副使。)掌緫統本直,謹嚴儀衛。大定五年,詔以使為都指揮使,副使為副都指揮使。

什將。長行。

威捷軍(承安二年,簽弩手千人。)泰和四年,以之備邊事。鈐轄,正六品。都轄,從九品。(不奏。)

客省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接伴人使見辭之事。

引進司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進外方人使貢獻禮物事。

閤門(明昌五年,閤門官以次排轉除授。)

東上閤門使二員,正五品。(明昌六年省一員,作從五品。西同。)副使二員,正六品。(明昌六年,省一員。西同。)簽事一員,從六品。掌簽判閤門事。(西同。明昌六年,以減副使置。)

西上閤門使二員,正五品。副使二員,正六品。簽事一員,從六品,掌贊導殿庭禮儀。(西閤門餘副貳同。)

閤門祗候二十五人。(正大間三十二。)閤門通事舍人二員,從七品,掌通班贊唱、承奏勞問之事。承奉班都知,正七品,掌緫率本班承奉之事。舊置判官,後罷。內承奉班押班,正七品,掌緫率本班承奉之事。御院通進四員,從七品,掌諸進獻禮物及薦享編次位序。

尚衣局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御用衣服、冠帶等事。都監,正九品。(舊設,後罷。)直長,正八品。同監,從九品。

儀鸞局(泰和四年,或以少府監官兼,或兼少府監官。)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殿庭鋪設、帳幕、香燭等事。直長四員,正八品。(泰和令三員。)

收支都監,正九品,二員,一員掌給受鋪陳諸物,一員掌萬寧宮收支庫。(大定七年置,明昌二年增一員。)

同監二員,從九品。(司使二人,如內藏庫知書例。)

尚食局(元光二年,參用近侍、奉御、奉職。)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緫知御膳、進食先嘗、兼管從官食。直長一員,正八品。(不限資考。)都監三員,正九品。(不限資考。)生料庫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生料物色。收支庫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金銀裹諸色器皿。(以外路差除人內選充。)

尚藥局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出職官內選除。)副使,從六品。掌進湯藥茶果。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品。果子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進御果子。(本局本把四人。)

太醫院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判官,從八品,掌諸醫藥,緫判院事。

管勾,從九品,隨科至十人設一員,以術精者充。如不至十人併至十人置。(不限資考。)

正奉上太醫(一百二十月升除。)副奉上太醫,(不算月日。)長行太醫,(不算月日。)十科額五十人。

御藥院

提點,從五品。直長,正八品。掌進御湯藥。(明昌五年設,以親信內侍人充。)都監,正九品。(不限員,泰和令四員。)同監,從九品。(不常除,泰和令無。)

教坊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判官,從八品。掌殿庭音樂,緫判院事。諧音郎,從九品。(不限資考、員數。)

內藏庫(大定二年,分為四庫。)

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內府珍寶財物,率隨庫都監等供奉其事。直長一員。(承安三年增。)

頭面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本把七人,大定二年定出身,依不入寢殿小底例。)

段匹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本把十二人。)

金銀庫都監,正九品。(本把八人。)

雜物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本把八人。每庫知書各二人。)

宮闈局(舊名宮闈司,大定二年改為局,舊設令,丞,改為使、副。)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宮中閤門之禁,率隨位都監、同監及內直各給其事。直長,正八品。內直一百七十人。(後作百七十九人。)

內侍局

令二員,從八品。(興定五年,升作從六品。)丞二員,從九品。(興定五年,升從七品。)掌正位閤門之禁,率殿位都監、同監及御直各給其事。

局長二員,從九品,興定五年陞正八品。(御直、內直共六十四人。明昌元年,分宮闈局正位內直置,初隸宮闈局。)

東門都監、同監。諸隨殿位承應都監,同監,掌各位承應及門禁管鑰。昭明殿都監、同監。(大定二十九年設,各一員。)承徽殿都監、同監。(麗妃位。)隆徽殿都監、同監。(本隆和殿,系皇后位。)鸞翔殿都監、同監。崇儀殿都監、同監。迎暉殿都監、同監。(七妃充容,泰和三年罷。)蕊珠殿都監、同監。瑞寧殿都監、同監。回春殿都監、同監。芸香殿都監、同監。瑞象殿都監、同監。(系佛殿。以上「殿」字下無「位」字。)凝福、(改韶景。)溫芳二位都監、同監。瑤華、柔則二位都監、同監。(以上無「殿」字及「承應」字。)嘉福等殿位都監、同監。(四位。)廣仁殿都監、同監。睿思殿都監、同監。(以上有「承應」字。)滋福殿都監、同監。(本以隆慶改,無「位」字。)咨正殿都監、同監。邇英殿都監、同監。長慶院都監、同監。仙韶院都監、同監。貞和門都監、同監。(應系錢帛經此門出入。明昌四年添一員。)右昇平門都監、同監。長樂門都監、同監。瓊林苑都監、同監。(各二員。)廣樂園都監、同監。順儀位提控、都監、同監。(舊寶林位。)瑞華門(俗名金骨朶門。)都監一員,同監三員。太師位提控、都監、同監。寶昌門都監、同監。會昌門都監、同監。東京孝寧宮都監、同監。崇妃位提控。(世宗夫人,興陵。)惠妃位提控、都監、同監。(裕陵。)溫妃位提控、都監、同監。(裕陵二位,明昌四年添。)報德寺提控、都監、同監。(世宗御容。光泰門街。)報恩寺提控、都監、同監。(世宗御容。清夷門街。明昌三年設,三。)

孝嚴寺都監、同監。(在南京,安宣宗御容,改興國感誠寺。正大元年設,三。以下皆在南京。)

福寧殿都監、同監。三。純和殿都監、同監。三。仁安殿都監、同監。三。真妃位都監、同監。二。麗妃位都監、同監。宣儀位都監、同監。莊獻妃位都監、同監。三廟都監、同監。(貞祐二年設。)西華門都監、同監。京後園都監、同監。

內侍寄祿官,(泰和二年設,初隸宮闈局,尋直隸宣徽院。)所以陞用內侍局御直、內直有年勞者。

中常侍。(正五品。)給事中。(從五品。)內殿通直。(正六品。先名內殿給使。)黃門郎。(從六品。)內謁者。(正七品。)內侍殿頭。(從七品。)內侍高品。(正八品。不限員。)內侍高班。(從八品。)

典衛司(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寶林位各設。泰和五年閏八月,以崇妃薨罷。興定元年復設。世宗妃、才人、寶林位各設防衛軍導從人。)

令,正七品。丞,從七品。直長。(見士民潣知。)

孝靖宮(章宗五妃位。大安元年以有監同、無緫領者,故設。)

令,從八品。丞,正九品。端妃位同監。(真妃徒單氏。)慧妃位同監。(麗妃徒單氏。)貞妃位同監。(柔妃唐括氏。)靚儀位同監。(昭儀夾谷氏。)才媛位同監。(修儀吾古論氏。)

懿安家(貞祐三年,為莊獻太子設。)

令,從八品。丞,正九品。

宮苑司

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宮庭修飭灑掃、啟閉門戶、鋪設氈席之事。直長,正八品一員。(泰和令二員。)都監、同監二員。(泰和元年設。泰和四年罷同監。)

尚醞署

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進御酒醴。直長,正八品。二員。

典客署

令,從六品。丞,從七品。直長,後罷。(書表十八人。)

侍儀司(舊名擎執局,大定元年改為侍儀局,大定五年升局為司。)

令,從六品。(舊日局使。)掌侍奉朝儀,率捧案、擎執、奉輦各給其事。直長,正七品。(舊設局副,品從七。)

右屬宣徽院。

秘書監。著作局、筆硯局、書畫司、司天臺隸焉。監一員,從三品。少監一員,正五品。丞一員,正六品。秘書郎二員,正七品。(泰和元年定為二員。)通掌經籍圖書。

校書郎一員,從七品,(承安五年二員。泰和五年以翰林院官兼,大安二年省一員。)專掌校勘在監文籍。

著作局

著作郎一員,從六品。著作佐郎一員,正七品。掌修日曆。(皇統六年,著作局設著作郎、佐郎各二員,編修日曆,以學士院兼領之。)

筆硯局

直長二員,正八品,掌御用筆墨硯等事。泰和七年以女直應奉兼。(舊名筆硯令史,大定三年改為筆硯供奉,以避諱改為承奉。)

書畫局

直長一員,正八品,掌御用書畫紙札。都監,正九品,二員或一員。

司天臺

提點,正五品。監,從五品。掌天文曆數、風雲氣色,密以奏聞。少監,從六品。判官,從八品。

教授,舊設二員,正大初省一員。(係籍學生七十六人,漢人五十人,女直二十六人,試補長行。)

司天管勾,從九品。(不限資考、員數,隨科十人設一員,以藝業尤精者充。)長行人五十人。(未授職事者,試補管勾。)天文科,女直、漢人各六人。算曆科,八人。三式科,四人。測驗科,八人。漏刻科,二十五人。(銅儀法物舊在法物庫,貞元二年始付本臺。)

右屬秘書監。

國子監。國子學、太學隸焉。祭酒,正四品。司業,正五品,掌學校。丞二員,從六品。明昌二年增一員,兼提控女直學。

國子學

博士二員,正七品,分掌教授生員、考藝業。(太學同。明昌二年添女直一員,泰和四年減,大安二年並罷。)

助教二員,正八品。(女直、漢人各一員。)教授四員,正八品。分掌教誨諸生。(明昌二年,小學各添二員,承安五年一員不除。)

國子校勘,從八品,掌校勘文字。國子書寫官,從八品,掌書寫實錄。

太學

博士四員,正七品。(大安二年減二員。)助教四員,正八品。明昌二年不除一員,大安二年減一員。

右屬國子監。

太府監。左右藏、支應所、太倉、酒坊、典給署、市買司隸焉。

監,正四品。少監,從五品。丞二員,從六品。掌出納邦國財用錢穀之事。

左藏庫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興定三年增一員。)掌金銀珠玉、寶貨錢幣。(本把四人。)

右藏庫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興定三年添一員。)掌錦帛絲綿毛褐、諸道常課諸色雜物。(本把四人。)

支應所(又作支承所。)都監二員,正九品。掌宮中出入、御前支賜金銀幣帛。(大安三年省。)

太倉使,從六品。掌九穀廩藏、出納之事。(預除人。)副使,從七品。

酒坊(部除。)使,從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醞造御酒及支用諸色酒醴。典給署,本鉤盾署,明昌三年更。令,從六品,舊曰鉤盾使。丞,從七品,舊曰鉤盾副使。掌宮中所用薪炭冰燭、並管官戶。直長一員,正八品。

市買司,天德二年更為市買局。使,從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買宮中所用果實生料諸物。

右屬太府監。

少府監。尚方、織染、文思、裁造、文繡等署隸焉。(泰和四年,選能幹官兼儀鸞局近上官。)

監,正四品。少監,從五品。丞二員,從六品。(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復置。)掌邦國百工營造之事。

尚方署

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造金銀器物、亭帳、車輿、床榻、簾席、鞍轡、傘扇及裝釘之事。(大定二十年,令不專除人,令人兼。)

直長,正八品。

圖畫署(明昌七年,省入祗應司。)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圖畫縷金匠。直長,正八品。(明昌三年罷。)

裁造署

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造龍鳳車具、亭帳、鋪陳諸物,宮中隨位床榻、屏風、簾額、絛結等,及陵廟諸物並省臺部內所用物。(泰和令有畫繪之事。)

直長,從八品。(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針工婦人三十七人。)

文繡署

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繡造御用並妃嬪等服飾、及燭籠照道花卉。(貞祐二年,止設官一員。)

直長,正八品。(繡工一人,都繡頭一人,副繡頭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內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織染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直長,正八品。掌織紝、色染諸供御及宮中錦綺幣帛紗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應司。)

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造內外局分印合,傘浮圖金銀等尚輦儀鸞局車具亭帳之物並三國生日等禮物,織染文繡兩署金線。直長,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右屬少府監。

軍器監。承安二年設,泰和四年罷,復並甲坊、利器兩署為軍器署,置令、丞、直長,直隸兵部。至寧元年復為軍器監,軍器庫、利器署隸焉。舊轄甲坊、利器兩署。

監,從五品。少監,從六品。丞,從七品。掌修治邦國戎器之事。直長,正八品。(泰和令無,緫格有。)

軍器庫,至寧元年隸大興府,貞祐三年來屬。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省擬,不奏。)掌收支河南一路並在京所造常課橫添和買軍器。(大定五年設。)

甲坊署,泰和四年廢,舊置令、丞、直長。利器署,本都作院,興定二年更今名。同隨朝來屬。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修弓弩刀槊之屬。直長,正八品。

右屬軍器監。

都水監:街道司隸焉。分治監,專規措黃、沁河、衛州置司。

監,正四品,掌川澤、津梁、舟楫、河渠之事。興定五年兼管勾沿河漕運事,作從五品,少監正六品以下皆同兼漕事。

少監,從五品。(明昌二年增一員,衛州分治。)丞二員,正七品,內一員外監分治。貞元元年置。

掾,正八品,掌與丞同,外監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員,明昌三年並罷之,六年復置二員。)

勾當官四員,準備分治監差委。(明昌五年以罷掾設二員,興定五年設四員。)

街道司

管勾,正九品,掌灑掃街道、修治溝渠。(舊南京街道司,隸都水外監,貞元二年罷歸京城所。)

都巡河官,從七品,掌巡視河道、修完隄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分治監巡河官同此。其瀘溝、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橋使,通濟河節巡官兼建春宮地分河道。諸都巡河官,掌提控諸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設,以合得縣令人年六十者選充。大定二年設滹沱河巡河官二員。散巡河官。於諸局及丞簿廉舉人,並見勾當人六十以下者充。)

黃汴都巡河官,下六處河陰、雄武、滎澤、原武、陽武、延津各設散巡河官一員。黃沁都巡河官,下四處懷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設黃沁散巡河官各一員。衛南都巡河官,下四處崇福上、崇福下、衛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員。滑濬都巡河官,下四處武城、白馬、書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員。曹甸都巡河官,下四處東明、西佳、孟華、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員。

曹濟都巡河官,下四處定陶、濟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員。凡二十五埽,埽兵萬二千人。

諸埽物料場官,掌受給本場物料。分治監物料場官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料場官與當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橋官,兼譏察事。管勾一員,同管勾一員,掌橋船渡口譏察濟渡、給受本橋諸物等事,內譏察事隸留守司。餘浮橋官同此。

右屬都水監。皇統三年四月,懷州置黃沁河隄大管勾司,未詳何年罷。正大二年,外監東置于歸德,西置於河陰。

諫院左諫議大夫、右諫議大夫,皆正四品。左司諫、右司諫,皆從五品。左補闕、右補闕正七品。左拾遺、右拾遺正七品。

大理寺。天德二年置。自少卿至評事,漢人通設六員,女直、契丹各四員。卿,正四品。少卿,從五品。正,正六品。丞,從六品。掌審斷天下奏案、詳讞疑獄。司直四員,正七品,掌參議疑獄、披詳法狀。(舊有契丹司直一員,明昌二年罷。)

評事三員,正八品,掌同司直。(明昌二年省契丹評事二員,大安二年省漢人一員。)知法十一員,從八品,(女直司五員,漢人司六員。)掌檢斷刑名事。明法二員,從八品,興定二年置,同流外,四年罷之。

弘文院知院,從五品。同知弘文院事,從六品。校理,正八品。掌校譯經史。

豋聞鼓院

知豋聞鼓院,從五品。同知豋聞鼓院事,正六品。掌奏進告御史臺、豋聞檢院理斷不當事,承安二年以諫官兼。

知法二員,從八品。(女直、漢人各一員。)

豋聞檢院

知豋聞檢院,從五品。同知豋聞檢院,正六品。掌奏御進告尚書省、御史臺理斷不當事。

知法,從八品。(女直、漢人各一員。)

記注院。修起居注,掌記言、動。明昌元年,詔毋令諫官兼或以左右衛將軍兼。貞祐三年,以左右司首領官兼,為定制。

集賢院。貞祐五年設。知集賢院,從四品。(正大元年,授馬璘額外兼吏部郎中。)同知集賢院,從五品。司議官,正八品。(不限員。)咨議官,正九品。(不限員。)

益政院。正大三年置於內庭,以學問該博、議論宏遠者數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備顧問,講尚書、通鑒、貞觀政要。名則經筵,實內相也。末帝出,遂罷。

武衛軍都指揮使司(隸尚書兵部。)

都指揮使,從三品。(大定二十九年,以武衛軍六十人,兵馬一員、副都二員其職低,故設使,品正四,承安三年陞。)

副都指揮使二員,從四品。副都一員,從四品。(初正五品,承安三年升。)判官一員。(承安三年設。)掌防衛都城、警捕盜賊。

鈐轄司

鈐轄十員,正六品。(初設二員。)都鈐轄四員,從七品。(興定三年權設,巡把兩宅。)都將二十員,從九品。(大定十六年立名。)

掌管轄軍人、防衛警捕之事。(承安元年設萬人,內軍八千九百四十九人,忠衛二百人,隊正四百人。)

右屬武衛軍都指揮使司。

衛尉司(大安元年,擬隆慶宮人數定之。)中衛尉,從三品,掌緫中宮事務。副尉,從四品。左常侍,從五品。掌周護導從儀仗之事。右常侍,從五品。

常侍官:護衛三十人,(同東宮。)奉引八十人,(同控鶴。)傘子四人,(同控鶴。)執旗二人。(同儀鸞。)

給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內謁者兼司寶二員,從六品。(內直充。)奉閤一十人。(同東宮入殿小底。)閤直二十人。(同宮闈局內直。)

掖庭局

令,正九品,(內直充。)掌皇后宮事務。丞,從九品。(內直充。)宮令。(宮苑司、儀鸞局兼。)食官。(尚食局兼。)飲官。(尚醞署兼。)醫官。(尚藥局、太醫院兼。)主藏。(內藏、典給署兼。)主廩。(太倉兼。)

右屬衛尉司。

榷貨務(在京諸稅系中運司,見錢皆權於本務收。)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掌發賣給隨路香茶鹽鈔引。

交鈔庫使,(舊正八品,後升從七品,貞祐復。)掌諸路交鈔及檢勘錢鈔、換易收支之事。副使,從八品,掌書押印合同。判官,正九品。(貞祐二年作從九品。)都監,二員。(見泰和令。)

印造鈔引庫(大安二年兼抄紙坊。)

使,從八品。副,正九品。判,正九品。掌監視印造勘覆諸路交鈔、鹽引,兼提控抄造鈔引紙。(承安四年,罷四小庫,並罷庫判四員。至寧元年設二員,貞祐二年作從九品。)

抄紙坊(大安二年以印造鈔引庫兼。貞祐二年復置,仍設小都監二員。)使,從八品。(貞祐二年同隨朝。)副使,正九品。判,從九品。

交鈔庫物料場(至寧元年置。)場官,(舊正八品,後作正九品。)掌收支交鈔物料。

隨處交鈔庫抄紙坊

使,從八品。(貞祐二年,設於上京、西京、北京、東平、大名、益都、咸平、真定、河間、平陽、太原、京兆、平涼、廣寧等府,瑞、蔚、平、清、通、順、薊等州,貞祐三年罷之。)

平準務(元光二年五月設,十月罷。)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勾當官六員。

右自榷貨務以下,皆屬尚書戶部。

惠民司

令,從六品。掌修合發賣湯藥。(舊又設丞一員。大定三年,有司言,惠民歲入息錢不償官吏俸,上曰:設此本欲濟民,官非人,怠於監視藥物,財費何足計哉!可減員而已。)

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品。

右屬尚書禮部。

四方館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提控諸路驛捨驛馬並陳設器皿等事。

法物庫(元兼管大樂,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使,從六品。副使,從七品。掌鹵簿儀仗車輅法服等事。直長,正八品。(泰和三年省。)

承發司管勾,從七品。同管勾,從八品。掌受發省部及外路文字。

右屬尚書兵部。

萬寧宮提舉司(舊大寧宮,更名壽安宮,又更今名。)提舉,從六品。同提舉,從七品。掌守護宮城殿位。(本把五人。)

慶寧宮提舉司提舉,正七品,兼龍門縣令。同提舉,正八品,兼儀鸞監。

右屬尚書刑部。

修內司(大定七年設。)

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宮中營造事。(兵匠一千六十五人,兵夫二千人,仍命少府監長官提控。)

直長二員,正八品。部役官四員,正八品。掌監督工役。受給官二員,正八品。掌支納諸物。

都城所

提舉,從六品。同提舉,從七品。掌修完廟社及城隍門鑰、百司公廨、係官舍屋並栽植樹木工役等事。

左右廂官各二員,正八品,掌監督工役。受給官二員,正八品,掌支納諸物及埏埴等事。

祗應司提點,從五品。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給宮中諸色工作。直長,正八品。收支庫都監、同監。(泰和元年置。)

甄官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直長,正八品。掌劖石及埏埴之事。

上林署

提點,從五品。(泰和八年創,大安二年省。)令,從六品。掌諸苑園池沼、種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

丞,從七品。(大定七年,增一員,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大安三年復省一員。)直長二員,正八品。

花木局都監、同監。舊設接手官四人,泰和元年罷,復以諸司人內置都監、同監二員。貞祐三年罷都、同監、以同樂園管勾兼。

熈春園都監、同監三員。(泰和四年置,貞祐三年省。)同樂園管勾二員,每年額辦課程,隸南運司。宣宗南遷,罷課,改為隨朝職,正八品。右皆屬尚書工部。

京東、西、南三路檢察司(興定四年置。)

使,從六品。副使,正七品。掌檢察支散軍糧,驗軍戶實給,均軍戶差役,勸農種,毋犯私殺馬牛、私鹽酒麴。

南京豐衍東西庫(隸運司,貞祐二年同隨朝。)使,正八品。副使,從八品。判二員,正九品。監支、納各一員,正八品。

提舉南京榷貨司(貞祐四年置。)提舉,從五品。同提舉,從六品。勾當官三員,正九品。

提舉倉場司(貞祐五年置,先吏部辟舉,從省擬。)

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出納公平及毋致虧敗。監支納官,八品,十六員。(以年六十以下廉幹人充,女直、漢人各一。廣盈倉、豐盈倉、永豐倉、廣儲倉、富國倉、廣衍倉、三豋倉、常盈倉、西一場、西二場、西三場、東一場、東二場、南一場、北一場、北二場。 通濟倉與在京倉,置監支納使副各一員。豐備倉、豐贍倉、廣濟倉、潼關倉,興定五年創置潼關倉監支納一員,兼樞密院彈壓。 陳州倉四員。洧川倉二員。)

八作左右院設官同上,掌收軍須、軍器。

軍須庫(至寧二年置。)使,從八品。副,從九品。

典牧司(貞祐年置。)使,正七品。副,從八品。判官,正九品。

圉牧司(興定二年置。)使,正七品。副,正八品。判官,正九品。

提舉圉牧所(泰和二年置,隸各路統軍司。)河南東路、河南西路、陝西路皆設提舉、同提舉,山東路止設提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