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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卷二百O一‧列傳第八十九

陶琰子滋 王縝 李充嗣 吳廷舉弟廷弼 方良永弟良節 子重杰 王爌 王軏 徐問 張邦奇族父時徹 韓邦奇弟邦靖 周金 吳嶽譚大初

陶琰,字廷信,絳州人。父銓,進士,陝西右參議。琰舉成化七年鄉試第一,十七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弘治初,進員外郎。歷固原兵備副使。練士卒,廣芻粟。歷九年,部內晏如。遷福建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

正德初,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遷刑部右侍郎。陝西遊擊徐謙訐御史李高。謙故劉瑾黨,行厚賂,欲中高危法。琰往按,直高。瑾怒,假他事下琰詔獄,禠其職,又罰米四百石輸邊。瑾誅,起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

六年轉南京刑部侍郎。明年,賊劉七等將犯江南,王浩八又入衢州。進琰右都御史,巡視浙江。至則七等已滅,浩八聽撫。會寧、紹瀕海地颶風大作,居民漂沒萬數。琰出帑金振救,而大築蕭山至會稽堤五萬餘丈。奏設兵備道守耍害,防浩八黨出沒,遣將擊斬其渠魁。遂城開化、常山、遂安、蘭谿,境內以靖。復命總督漕運,七疏乞歸。世宗嗣位,起故官。凡三督漕,軍民習其政,不嚴而肅。

琰性清儉,飯惟一疏。每到官及罷去,行李止三竹笥。尋加戶部尚書。嘉靖元年召拜工部尚書。其冬,改南京兵部,加太子少保。未浹歲,屢引年乞休。加太子太保,乘傳歸,有司歲時存問。又九年卒,年八十有四。贈少保,諡恭介。

子滋,以進士授行人。諫武宗南巡,杖闕下,謫國子學正。嘉靖初,歷兵部郎中。率同官伏闕爭「大禮」,再受杖,謫戍榆林。兵部尚書王時中等言,琰老病呻吟,冀父子一相見,乞改調近衞。不許。十五年赦還,卒。

王縝,字文哲,東莞人。父恪,寶慶知府。縝登弘治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劾三邊總制王越附汪直、李廣,不可復玷節鉞。出理南畿屯田。有司徵松江白紵六千疋,縝言紵非正供,且請停上清宮役。詔皆罷之。累遷工科都給事中。

武宗初立,內府工匠以營造加恩。縝率同官言:「陛下初登大寶,工匠末技已有以微勞進者,誠不可示後世。宜散遣先朝諸畫士,革工匠所授官。」帝不能用。中官張永請改築通州新城,縝言泰陵工作方興,不當復興無益之役。帝乃止。

正德元年出為山西右參政。歷福建布政使,遷右副都御史,巡撫蘇、松諸府。協平江西賊王浩八。乾清宮災,疏請養宗室子宮中,定根本,去南京新增內官,召還建言被黜諸臣。不報。已,調鄖陽巡撫,遷南京刑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陳正本十事。嘉靖二年就擢戶部尚書。卒官。

李充嗣,字士修,內江人。給事中蕃孫也。登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弘治初,授戶部主事。以從父臨安為郎中。改刑部。坐累,謫岳州通判。久之,移隨州知州,擢陝西僉事,歷雲南按察使。

正德九年舉治行卓異,累遷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歲大祲。請發帑金移粟振之,不足則勸貸富室。時流民多聚開封,煮糜哺之。踰月,資遣還鄉。初,鎮守中官廖堂黨於劉瑾,假進貢名,要求百端,繼者以為常。充嗣言:「近中官進貢,有古銅器、窰變盆、黃鷹、角鷹、錦雞、走狗諸物,皆借名科斂。外又有拜見銀、須知銀及侵扣驛傳快手月錢、河夫歇役之屬,無慮十餘事,苛派動數十萬。其左右用事者,又私於境內抑買雜物,擅榷商賈貨利。乞嚴行禁絕。」詔但禁下人科取而已。

十二年移撫應天諸府。寧王宸濠反,充嗣謂尚書喬宇曰:「都城守禦屬於公,畿輔則充嗣任之。」乃自將精兵萬人,西屯采石。遣使入安慶城中,令指揮楊銳等堅守。傳檄部內,聲言京邊兵十萬旦夕至,趣供餉,以紿賊。賊果疑懼。事定,兵部及巡按御史胡潔言其功。時已就進戶部右侍郎,乃賜敕嘉勞。

有建議修蘇、松水利者,進充嗣工部尚書兼領水利事。未幾,世宗嗣位,遣工部郎林文霈、顏如瓌佐之。開白茅港,疏吳淞江,六閱月而訖工。語詳河渠志。

嘉靖元年論平宸濠功,加太子少保。蘇、松白糧輸內府。正德時驟增內使五千人,糧亦加十三萬石。帝用充嗣言,減從故額。又請常賦外盡蠲歲辦之浮額者,內府徵收,監以科道官,毋縱內臣苛索。帝俱從之。尋改南京兵部尚書。七年致仕,卒。久之,詔贈太子太保,諡康和。

吳廷舉,字獻臣,其先嘉魚人,祖戍梧州,遂家焉。成化二十三年登進士,除順德知縣。上官屬修中貴人先祠,廷舉不可。市舶中官市葛,以二葛與之,曰:「非產也。」中官大怒。御史汪宗器亦惡廷舉,曰:「彼專抗上官,市名耳。」會廷舉毀淫祠二百五十所,撤其材作堤,葺學宮、書院。宗器謂有所侵盜,執下獄。按之不得間,慚而止。

為縣十年,稍遷成都同知。憂歸,補松江。用尚書馬文升、劉大夏薦,擢廣東僉事。從總督潘蕃討平南海、清遠諸盜。正德初,歷副使。發總鎮中官潘忠二十罪。忠亦訐廷舉他事,逮繫詔獄。劉瑾矯詔,枷之十餘日,幾死。戍雁門,旋赦免。

楊一清薦其才,擢江西右參政,敗華林賊於連河。從陳金大破姚源賊。其黨走裴源,復從俞諫破之。賊首胡浩三既撫復叛,廷舉往諭,為所執。居三月,盡得其要領,誘使攜。及得還,浩三果殺其兄浩二,內亂。官兵乘之,遂擒浩三。

與副使李夢陽不協,奏夢陽侵官,因乞休。不俟命竟去,坐停一歲俸。起廣東右布政使,復佐陳金平府江賊。擢右副都御史,振湖廣饑。已,復出湖南定諸夷疆地。寧王宸濠有逆謀,疏陳江西軍政六事,為豫防計。

世宗立,召為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上疏詆陸完、王瓊、梁儲及少傅蔣冕,而自以為己昔居憲職無一言,乞罷黜以儆幸位。時完早得罪,瓊及儲已罷去,廷舉借以傾冕。冕遂求罷。帝頗不直廷舉,調南京工部,而慰諭冕。冕固請留之,不聽。

嘉靖元年,廷舉乞休。尋以災異復自劾求罷,勸帝修德應天,因奏行其部興革十二事。尋就改戶部,遷右都御史,巡撫應天諸府。長洲知縣郭波以事挫織造中官張志聰。志聰伺波出,倒曳之車後。典史蕭景腆操兵教場,急率兵救。百姓登屋,飛瓦擊志聰。志聰奏逮波、景腆,廷舉具白志聰貪黷狀。帝乃降波五級,調景腆遠方,志聰亦召還。

三年,以「大禮」議未定,請如洪武中修孝慈錄故事,令兩京部、寺、臺、省及天下督、撫各條所見,並詢家居老臣,采而行之,彙為一書,以詔後世。時已定稱本生考,廷舉窺帝意不慊,故為此奏。給事中張原、劉祺交劾之,不報。尋改南京工部尚書,辭不拜,稱疾乞休。帝慰留。已,復辭,且引白居易、張詠詩,語多詼諧,中復用嗚呼字。帝怒,以廷舉怨望無人臣禮,勒致仕。

廷舉面如削瓜。衣敝帶穿,不事藻飾。言行必自信,人莫能奪。其在太學時,兄事羅玘。玘病痢,僕死,自煮藥飲之。負以如厠,一晝夜數十反。玘嘗語人曰:「獻臣生我。」廷舉好薛瑄、胡居仁學,尊事陳獻章。居湫隘,亡郭外田,有書萬卷。及卒,總督姚鏌庀其喪。隆慶中,追諡清惠。

弟廷弼,舉於鄉。廷舉枷吏部前。廷弼臥其械下。刑部主事宿進為奏記張綵,乃得釋。

方良永,字壽卿,莆田人。弘治三年進士。督逋兩廣,峻卻饋遺,為布政使劉大夏所器。還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擢廣東僉事。瓊州賊符南蛇為亂,大夏時為總督,檄攝海南兵備,會師討平之。御史坐良永失利。大夏已入為本兵,為白於朝,賚銀幣。

正德初,父喪除,待銓闕下。外官朝見畢,必謁劉瑾。鴻臚導良永詣左順門叩頭畢,令東向揖瑾,良永竟出。或勸詣瑾家,良永不可。及吏部除良永河南撫民僉事,中旨勒致仕。既去,瑾怒未已,欲假海南殺人事中之。刑部郎中周敏力持,乃不坐。瑾誅,起湖廣副使。尋擢廣西按察使。發巡按御史朱志榮罪至謫戍。遷山東右布政使。旋調浙江,改左。

錢寧以鈔二萬鬻於浙,良永上疏曰:「四方盜甫息,瘡痍未瘳,浙東西雨雹。寧厮養賤流,假義子名,躋公侯之列。賜予無算,納賄不貲,乃敢攫民財,戕邦本。有司奉行急於詔旨,胥吏緣為奸,椎膚剝髓,民不堪命。鎮守太監王堂、劉璟畏寧威,受役使。臣何敢愛一死,不以聞。乞陛下下寧詔獄,明正典刑,並治其黨,以謝百姓。」寧懼,留疏不下。謀遣校尉捕假勢鬻鈔者,以自飾於帝,而請以鈔直還之民,陰召還前所遣使。寧初欲散鈔徧天下,先行之浙江、山東,山東為巡撫趙璜所格,而良永白發其奸,寧自是不敢鬻鈔矣。寧方得志,公卿、臺諫無敢出一語。良永以外僚訟言誅之,聞者震悚。良永念母老,恐中禍,三疏乞休去。

世宗即位,中外交薦。拜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以母老,再疏乞終養。都御史姚鏌請破格褒寵。尚書喬宇、孫交言,良永家無贏貲,宜用侍郎潘禮、御史陳茂烈故事,賜廩米。詔月給三石。久之,母卒,詔賜祭葬。皆異數也。服除,以故官巡撫應天,即家賜敕。至衢州疾作,連疏乞致仕,未報遽歸,卒。卒後有南京刑部尚書之命。暨訃聞,賜卹如制,諡簡肅。

良永侍父疾,衣不解帶者三月。母病,良永年六十餘矣,手進湯藥無少怠。居倚廬哀毀,稱純孝焉。素善王守仁,而論學與之異。嘗語人曰:「近世專言心學,自謂超悟獨到,推其說以自附於象山,而上達於孔子。目賢聖教人次第為小子無用之學,程、朱而下無不受擯,而不知其入於妄。」

弟良節,官廣東左布政使,亦有治行。子重杰,舉於鄉,以孝聞。

王爌,字存納,黃巖人。弘治十五年進士。除太常博士。正德時,屢遷刑科都給事中。武定侯郭勛鎮兩廣,行事乖謬。詔自陳,勛強辨,爌等駁之。都察院覆奏,不錄爌言,爌並劾都御史彭澤。帝責澤,置勛不問。御史林有年直言下獄,浙江僉事韓邦奇忤中官被逮,爌皆救之。帝幸大同久不反,爌力請回鑾。又與工科石天柱救彭澤,忤王瓊。中旨調兩人於外,爌得惠州推官。

世宗立,召復都給事中。旋擢太僕少卿,改太常。嘉靖三年遷應天府尹。歲大祲,奏免其賦。居四年,遷南京刑部右侍郎,以母老歸養。

家居十年,起故官。尋擢南京右都御史。守備中官進表,率以兩御史監禮。爌曰:「中官安得役御史?」止之。奉賀入朝,謁內閣夏言。言倨甚,大臣多隅坐,爌獨引坐正之。言不悅,爌遂謝病歸。

爌與御史潘壯不相能。壯坐大獄,詔爌提問。爌力白壯罪,至忤旨。人以此稱爌長者。卒,贈工部尚書。

王軏,開平衞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正德初,歷工部員外郎,屢遷山東左布政使。

嘉靖初,入為順天府尹。房山地震,軏言召災有由,語多指斥。忤旨切責。尋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芒部土官知府隴慰死,庶子政與嫡子壽爭立,朝議立壽。政倚烏撒,數搆兵,使人誘殺壽,奪其印。軏請討之。乃會貴州兵分道進,擒政於水西,招降四十九砦。璽書奬勞。

時將營仁壽宮,就拜軏工部右侍郎,督採大木。工罷,召還,改戶部。覈九門苜蓿地,以餘地歸之民。勘御馬監草埸,釐地二萬餘頃,募民以佃。房山民以牧馬地獻中官韋恒,軏釐歸之官。奸人馮賢等復獻中官李秀,秀為請於帝,軏抗疏劾之。帝雖宥秀,竟治賢等如律。出覈勛戚莊田,請如周制,計品秩,別親疏,以定多寡,非詔賜而隱占者俱追斷。戶部尚書梁材採其言,兼并者悉歸官。稍進左侍郎。

初,軏之平隴政也,以隴氏無後,請改設流官,兵部尚書李鉞等然之。遂改芒部為鎮雄府,分置四長官司,授隴氏疎屬阿濟等為長官,而擢重慶通判程洸為試知府。隴氏舊部沙保等攻執洸,奪其印,欲復立隴氏後。巡撫王廷相等破保,洸得還。保子普奴復連烏撒、水西苗攻剽畢節諸衞。帝命伍文定圖之。以朝議不合,召還。御史戴金因言:「芒部改流之議,諸司咸執不可。軏徇洸邪說,違衆獨行,致疆埸不靖。」遂罷軏官。

以兵部尚書李承勛薦,起故官,總督倉場,再遷南京戶部尚書。御史龔湜劾軏老悖,吏部言軏居官儉素,搢紳儀表。帝乃責湜妄言。久之,就改兵部,參贊機務。詔舉將材,薦鄭卿、沈希儀等二十一人,皆擢用。居四年,以老乞罷。疏中言享年若干,帝以為非告君體,勒為民。久之卒。

徐問,字用中,武進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廣平推官。遷刑部主事,歷兵部,出為登州知府。地濱海多盜,問盡捕之。調臨江。修築壞堤七十二。轉長蘆鹽運使。運司故利藪,自好者不樂居。問曰:「吾欲清是官也。」終任不取一錢。累遷廣東左布政使。

嘉靖十一年以治行卓異,拜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獨山州賊蒙鉞弒父為亂。問聞南丹、泗城欲助逆,檄廣西撫按伐其謀。又檄鉞弟釗復父讐,事平得承襲。鉞援絕。問督大兵分道入,誅之。捷聞,賜金綺,召為兵部右侍郎。疏陳武備八事。又言:「兩廣、雲、貴半土司,深山密菁,瑤、僮、羅、僰所窟穴。邊將喜功召釁,好為掃穴之舉。王師每入。巨憝潛踪,所誅戮率無辜赤子。興大兵,費厚餉,以易無辜命,非陛下好生意。宜敕邊臣布威信,嚴阨塞,謹哨探,使各安邊境,以絕禍萌。」帝深納其言。尋引疾歸。

二十一年召為南京禮部侍郎。久之,就遷戶部尚書。復引疾去,卒於家。

問清節自勵。居官四十年,敝廬蕭然,田不滿百畝。好學不倦,粹然深造,為士類所宗。隆慶初,諡莊裕。

張邦奇,字常甫,鄞人。年十五,作易解及釋國語。登弘治末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出為湖廣提學副使。下教曰:「學不孔、顏,行不曾、閔,雖文如雄、褒,吾且斥之。」在任三四年,諸生競勸。時世宗方為興世子,獻皇遣就試。乃特設兩案,己居北而使世子居南。文成,送入學。世宗由此知邦奇。

嘉靖初,提學四川,以親老乞歸。久之,桂萼掌銓,去留天下提學官,起邦奇福建。未幾,選外僚入坊局,改右庶子,遷南京祭酒。以身為教,學規整肅。就遷吏部侍郎。丁外艱歸。

帝嘗奉太后謁天壽諸陵,語及擇相。太后曰:「先皇嘗言提學張邦奇器識,他日可為宰相,其人安在?」帝憬然曰:「尚未用也。」服闋,即召為吏部右侍郎,掌部事。推轂善類,人不可干以私。銓部升除,多受教政府,邦奇獨否,大學士李時銜之,郭勛家人犯法,舁重賄請寬,邦奇不從。帝欲即授邦奇尚書,為兩人沮止。尋改掌翰林院事,充日講官,加太子賓客,改掌詹事府。

九載考績,晉禮部尚書。以母老欲便養,乃改南京吏部。復改兵部,參贊機務。帝猶念邦奇,時與嚴嵩語及之。嵩曰:「邦奇性至孝,母老,不樂北來。」帝信其言,遂不召。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一。贈太子太保,諡文定。

邦奇之學以程、朱為宗。與王守仁友善,而語每不合。躬修力踐,跬步必謹。晝之所為,夕必書於冊。性篤孝,以養親故,屢起輒退。其母後邦奇卒,壽至百歲。邦奇事寡嫂如事母。所著學庸傳、五經說及文集,粹然一出於正。

族父時徹,少邦奇二十歲,受業於邦奇。仕至南京兵部尚書。有文名。

韓邦奇,字汝節,朝邑人。父紹宗,福建副使。邦奇登正德三年進士,除吏部主事,進員外郎。

六年冬,京師地震,上疏陳時政闕失。忤旨,不報。會給事中孫禎等劾臣僚不職者,並及邦奇。吏部已議留,帝竟以前疏故,黜為平陽通判。遷浙江僉事,轄杭、嚴二府。宸濠令內豎假飯僧,聚千人於杭州天竺寺,邦奇立散遣之。其儀賓託進貢假道衢州,邦奇詰之曰:「入貢當沿江下,奚自假道?歸語王,韓僉事不可誑也。」

時中官在浙者凡四人,王堂為鎮守,晁進督織造,崔珤主市舶,張玉管營造。爪牙四出,民不聊生。邦奇疏請禁止,又數裁抑堂。邦奇閔中官採富陽茶魚為民害,作歌哀之。堂遂奏邦奇沮格上供,作歌怨謗。帝怒,逮至京,下詔獄。廷臣論救,皆不聽,斥為民。

嘉靖初,起山東參議。乞休去。尋用薦,以故官蒞山西。再乞休去。起四川提學副使,入為春坊右庶子。七年偕同官方鵬主應天鄉試,坐試錄謬誤,謫南京太僕丞。復乞歸。起山東副使,遷大理丞,進少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入佐院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時遼陽兵變,侍郎黃宗明言邦奇素有威望,請假以便宜,速往定亂。帝方事姑息,不從,命與山西巡撫任洛換官。至山西,為政嚴肅,有司供具悉不納,間日出俸米易肉一斤。

居四年,引疾歸。中外交薦,以故官起督河道。遷刑部右侍郎,改吏部,拜南京右都御史,進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致仕歸。三十四年,陝西地大震,邦奇隕焉。贈太子少保,諡恭簡。

邦奇性嗜學。自諸經、子、史及天文、地理、樂律、術數、兵法之書,無不通究。著述甚富。所撰志樂,尤為世所稱。

弟邦靖,字汝度。年十四舉於鄉。與邦奇同登進士,授工部主事,榷木浙江,額不充,被劾,以守官廉得免。進員外郎。乾清宮災,指斥時政甚切。武宗大怒,下之詔獄。給事中李鐸等以為言,乃奪職為民。世宗即位,起山西左參議,分守大同。歲饑,人相食,奏請發帑,不許。復抗疏千餘言,不報。乞歸,不待命輒行。軍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未幾,邦奇亦以參議蒞大同。父老因邦靖故,前迎,皆泣下。邦奇亦泣。

邦奇嘗廬居,病歲餘不能起。邦靖藥必分嘗,食飲皆手進。後邦靖病亟,邦奇日夜持弟泣,不解衣者三月。及歿,衰絰蔬食,終喪弗懈。鄉人為立孝弟碑。

周金,字子庚,武進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累遷戶科都給事中。疏言:「京糧歲入三百五萬,而食者乃四百三萬,當痛為澄汰。中官迎佛及監織造者濫乞引鹽,暴橫道路,當罷。都督馬昂納有妊女弟,當誅昂而還其女。」朝議用兵土魯番,復哈密。金言西邊虛憊,而土魯番險遠,且青海之寇窺伺西寧,不宜計哈密。已,卒從金議。

嘉靖元年由太僕寺少卿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邊人貧甚。金為招商聚粟,廣屯積芻,以時給其食。改撫宣府,進右副都御史。大同叛卒殺張文錦,邊鎮兵皆驕。宣府總督侍郎馮清苛刻。諸軍請糧不從,且欲鞭之,衆轟然圍清府署。金方病,出坐院門,召諸軍官數之曰:「是若輩剝削之過。」欲痛鞭之。軍士氣稍平,擁而前請曰:「總制不恤我耳。」金從容諭以利害,衆乃散解去,得無變。

改撫保定。巡按御史李新芳疑廣平知縣謀己,欲抶之。知府為之解,並欲執知府,發兵二千捕之。知府及佐貳皆走,一城盡空。金發其罪狀,而都御史王廷相庇新芳,與相爭。帝卒下新芳刑部,黜官。

金遷兵部右侍郎。未幾,進右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久之,擢南京刑部尚書,就轉戶部。二十四年致仕歸,歲餘卒。贈太子太保,諡襄敏。

吳嶽,字汝喬,汶上人。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督餉宣府,吏進羨金數千,拒之。出知廬州府。稅課歲萬金,例輸府,嶽以代郵傳費。西山薪故供官爨,嶽弛以利民。以憂去。服除,改保定,治如廬州。歷山西副使、浙江參政、湖廣按察使、山西右布政使,並以清靜得民。

遷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六府。奏裁徵發冗費十六七,民力遂寬。甫浹歲,引疾去。久之,以貴州巡撫徵。尋進左副都御史,協理院事。

隆慶元年歷吏部左、右侍郎。京察竣,給事中胡應嘉有所申捄。嶽詣內閣抗聲曰:「科臣敢留考察罷黜官,有故事乎?」應嘉遂得譴。遷南京禮部尚書,就改吏部。抑浮薄,社僥倖,南都縉紳憚之。上疏陳六事,帝頗納其言。尋改兵部,參贊機務。未上,給由家過,病卒。詔贈太子太保,諡介肅。

嶽清望冠一時,禔躬嚴整。尚書馬森言平生見廉節士二人,嶽與譚大初耳。嶽知廬州時,王廷守蘇州,以公事遇京口。嶽召為金山遊,攜酒一缻,肉一斤,菜數束。廷笑曰:「止是乎?」嶽亦笑曰:「足供我兩人食矣。」歡竟日而還。去廬日,假一蓋禦雨,至即命還之。

譚大初,字宗元,始興人,嘉靖十七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憂歸。起補戶部,改戶科給事中。數論事。歷兵科左給事中,出為江西副使。清軍,多所釋。御史孫慎以失額為疑,大初曰:「失額罪小,殃民罪大。」嚴嵩親黨奪民田,治之不少貸。遷廣西右參政,投劾歸。久之,起故官河南。未上,擢南京右通政。俄遷應天府尹。將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參政

致仕,不許。隆慶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尋遷戶部左侍郎,督倉場。海瑞為僉都御史,大初力薦瑞。已而屢疏乞休,不允。拜南京戶部尚書,引疾去。家居,田不及百畝。卒年七十五。諡莊懿。

贊曰:當正、嘉之際,士大夫刓方為圓,貶其素履,羔羊素絲之節寖以微矣。陶琰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風。南都列卿,後先相望,不其賢乎。琰之督漕,充嗣之守禦,良永之遏錢寧,周金之弭亂卒,所豎立甚偉。至琰子之直節,廷弼、邦靖之篤行,尤無忝其父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