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宋之樂,自建隆訖崇寧,凡六改作。始,太祖以雅樂聲高,不合中和,乃詔和峴以王 朴律準較洛陽銅望臬石尺為新度,以定律呂,故建隆以來有和峴樂。仁宗留意音律,判 太常燕蕭言器久不諧,復以朴準考正。時李照以知音聞,謂朴準高五律,與古制殊,請 依神瞽法鑄編鐘。既成,遂請改定雅樂,乃下三律,煉白石為磬,范中金為鐘,圖三辰 、五靈為器之飾,故景祐中有李照樂。未幾,諫官、御史交論其非,竟復舊制。其後詔 侍從、禮官參定聲律,阮逸、胡瑗實預其事,更造鐘磬,止下一律,樂名大安。乃試考 擊,鐘聲弇鬱震掉,不和滋甚,遂獨用之常祀、朝會焉,故皇祐中有阮逸樂。神宗御曆 ,嗣守成憲,未遑製作,間從言者緒正一二。知禮院楊傑條上舊樂之失,召范鎮、劉幾 與傑參議。幾、傑請遵祖訓,一切下王樸樂二律,用仁宗時所制編鐘,追考成周分樂之 序,辨正二舞容節;而鎮欲求一稃二米真黍,以律生尺,改修鐘量,廢四清聲。詔悉從 幾、傑議。樂成,奏之郊廟,故元豐中有楊傑、劉幾樂。范鎮言其聲雜鄭、衛,請太府 銅製律造樂。哲宗嗣位,以樂來上,按試於庭,比李照樂下一律,故元祐中有范鎮樂。 楊傑復議其失,謂出於鎮一家之學,卒置不用。徽宗銳意製作,以文太平,於是蔡京主 魏漢津之說,破先儒累黍之非,用夏禹以身為度之文,以帝指為律度,鑄帝鼐、景鐘。 樂成,賜名大晟,謂之雅樂,頒之天下,播之教坊,故崇寧以來有魏漢津樂。
夫韶、濩之音,下逮戰國,歷千數百年,猶能使人感歎作興。當是時,桑間、濮上之音 已作,而古帝王之樂猶存,豈不以其製作有一定之器,而授受繼承亦代有其人歟?由是 論之,鄭衛、風雅,不異器也。知此道也,則雖百世不易可也。禮樂道喪久矣,故宋之 樂屢變,而卒無一定不易之論。考諸家之說,累黍既各執異論,而身為度之說尤為荒唐 。方古製作,欲垂萬世,難矣!觀其高二律、下一律之說,雖賢者有所未知,直曰樂聲 高下於歌聲,則童子可知矣;八音克諧之說,智者有所未諭,直以歌聲齊簫聲,以簫聲 定十六聲而齊八器,則愚者可諭矣。審乎此道,以之製作,器定聲應,自不奪倫,移宮 換羽,特餘事耳。去惉懘靡曼而歸之和平澹泊,大雅之音,不是過也。
南渡之後,大抵皆用先朝之舊,未嘗有所改作。其後諸儒朱熹、蔡元定輩出,乃相與講 明古今製作之本原,以究其歸極,著為成書,理明義析,具有條制,粲然使人知禮樂之 不難行也。惜乎宋祚告終,天下未一,徒亦空言而已。
今集累朝製作損益因革、議論是非,於著於編,俾來者有考焉。為樂志。
王者致治,有四達之道,其二曰樂,所以和民心而化天下也。歷代相因,咸有製作。唐 定樂令,惟著器服之名。後唐莊宗起於朔野,所好不過北鄙鄭、衛而已,先王雅樂,殆 將掃地。晉天福中,始詔定朝會樂章、二舞、鼓吹十二案。周世宗嘗觀樂縣,問宮人, 不能答。由是患雅樂凌替,思得審音之士以考正之,乃詔翰林學士竇儼兼判太常寺,與 樞密使王樸同詳定,樸作律準,編古今樂事為正樂。
宋初,命儼仍兼太常。建隆元年二月,儼上言曰:「三、五之興,禮樂不相沿襲。洪惟 聖宋,肇建皇極,一代之樂,宜乎立名。樂章固當易以新詞,式遵舊典。」從之,因詔 儼專其事。儼乃改周樂文舞崇德之舞為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為武功之舞,改樂章十 二「順」為十二「安」,蓋取「治世之音安以樂」之義。祭天為高安,祭地為靜安,宗 廟為理安,天地、宗廟登歌為嘉安,皇帝臨軒為隆安,王公出入為正安,皇帝食飲為和 安,皇帝受朝、皇后入宮為順安,皇太子軒縣出入為良安,正冬朝會為永安,郊廟俎豆 入為豐安,祭享、酌獻、飲福、受胙為禧安,祭文宣王、武成王同用永安,籍田、先農 用靜安。
五月,有司上言:「僖祖文獻皇帝室奏大善之舞,順祖惠元皇帝室奏大寧之舞,翼祖簡 恭皇帝室奏大順之舞,宣祖昭武皇帝室奏大慶之舞。」從之。
乾德元年,翰林學士承旨陶穀等奉詔撰定祀感生帝之樂章、曲名,降神用大安,太尉行 用保安,奠玉幣用慶安,司徒奉俎用咸安,酌獻用崇安,飲福用廣安,亞獻、終獻用文 安,送神用普安。五代以來,樂工未具,是歲秋,行郊享之禮,詔選開封府樂工八百三 十人,權隸太常習鼓吹。
四年春,遣拾遺孫吉取成都孟昶偽宮縣至京師,太常官屬閱視,考其樂器,不協音律, 命毀棄之。六月,判太常寺和峴言:「大樂署舊制,宮縣三十六虡設於庭,登歌兩架設 於殿上。望詔有司別造,仍令徐州求泗濱石以充磬材。」許之。先是,晉開運末,禮樂 之器淪陷,至是,始令有司復二舞、十二案之制。二舞郎及引舞一百五十人,按視教坊 、開封樂籍,選樂工子弟以備其列,冠服準舊制。鼓吹十二案,其制:設氈床十二,為 熊羆騰倚之狀,以承其下;每案設大鼓、羽葆鼓、金錞各一,歌、簫、笳各二,凡九人 ,其冠服同引舞之制。
十月,峴又言:「樂器中有叉手篴,樂工考驗,皆與雅音相應。按唐呂才歌白雪之琴, 馬滔進太一之樂,當時得與宮縣之籍。況此篴足以協十二旋相之宮,亦可通八十四調, 其制如雅篴而小,長九寸,與黃鐘管等。其竅有六,左四右二,樂人執持,兩手相交, 有拱揖之狀,請名之曰『拱宸管』。望於十二案、十二編磬並登歌兩架各設其一,編於 令式。」詔可。
太祖每謂雅樂聲高,近於哀思,不合中和。又念王朴、竇儼素名知樂,皆已淪沒,因詔 峴討論其理。峴言:「以樸所定律呂之尺較西京銅望臬古制石尺短四分,樂聲之高,良 由於此。」乃詔依古法別創新尺,以定律呂。自此雅音和暢,事具律曆志。
自國初已來,御正殿受朝賀,用宮縣;次御別殿,群臣上壽,舉教坊樂。是歲冬至,上 御乾元殿受賀畢,群臣詣大明殿行上壽禮,始用雅樂、登歌、二舞。是月,和峴又上言 :
郊廟殿庭通用文德、武功之舞,然其綴兆未稱武功、文德之形容。又依古義,以揖讓得 天下者,先奏文舞;以征伐得天下者,先奏武舞。陛下以推讓受禪,宜先奏文舞。按尚 書,舜受堯禪,玄德升聞,乃命以位。請改殿宇所用文舞為玄德升聞之舞。其舞人,約 唐太宗舞圖,用一百二十八人,以倍八佾之數,分為八行,行十六人,皆著履,執拂, 服袴褶,冠進賢冠。引舞二人,各執五采纛,其舞狀、文容、變數,聊更增改。又陛下 以神武平一宇內,即當次奏武舞。按尚書,周武王一戎衣而天下大定,請改為天下大定 之舞,其舞人數、行列悉同文,其人皆被金甲、持戟。引舞二人,各執五采旗。其舞六 變:一變象六師初舉,二變象上黨克平,三變象維揚底定,四變象荊湖歸復,五變象邛 蜀納款,六變象兵還振旅。乃別撰舞典、樂章。其鐃、鐸、雅、相、金錞、鼗鼓並引二 舞等工人冠服,即依樂令,而文德、武功之舞,請於郊廟仍舊通用。
又按,唐貞觀十四年,景雲見,河水清,張文收采古朱鴈、天馬之義,作景雲河清歌, 名燕樂,元會第二奏者是也。伏見今年荊南進甘露,京兆、果州進嘉禾,黃州進紫芝, 和州進綠毛龜,黃州進白兔。欲依月律,撰神龜、甘露、紫芝、嘉禾、玉兔五瑞各一曲 ,每朝會登歌,首奏之。
有詔:「二舞人數衣冠悉仍舊制,樂章如所請。」
六年,峴又言:「漢朝獲天馬、赤鴈、神鼎、白麟之瑞,並為郊歌。國朝,合州進瑞木 成文,馴象由遠方自至,秦州獲白烏,黃州獲白雀,併合播在筦弦,薦于于廟。」詔峴 作瑞文、馴象、玉烏、皓雀四瑞樂章,以備登歌。未幾,峴復言:「按開元禮,郊祀,車 駕還宮入喜德門,奏采茨之樂;入太極門,奏太和之樂。今郊祀禮畢,登樓肆赦,然後 還宮,宮縣但用隆安,不用采茨。其隆安樂章本是御殿之辭,伏詳禮意,隆安之樂自內 而出,采茨之樂自外而入,若不並用,有失舊典。今太樂署丞王光裕誦得唐日采茨曲, 望依月律別撰其辭,每郊祀畢,車駕初入奏之。御樓禮畢還宮,即奏隆安之樂。」並從 之。太常寺又言:「準令,宗廟殿庭宮縣三十虡,郊社二十虡,殿庭加鼓吹十二案。開 寶四年,郊祀誤用宗廟之數,今歲親郊,欲用舊禮。」有詔,圜丘增十六虡,餘依前制 。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冬至上壽,復用教坊樂。九年,嵐州獻祥麟;雍熙中,蘇州貢白龜 ;端拱初,澶州河清,廣州鳳凰集;諸州麥兩穗、三穗者,連歲來上。有司請以此五瑞 為祥麟、丹鳳、河清、白龜、瑞麥之曲,薦於朝會,從之。
淳化二年,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和蠓上言:「兄峴嘗於乾德中約唐志故事,請改殿庭二 舞之名,舞有六變之象,每變各有樂章,歌詠太祖功業。今睹來歲正會之儀,登歌五瑞 之曲已從改製,則文武二舞亦當定其名。周易有『化成天下』之辭,謂文德也;漢史有 『威加海內』之歌,謂武功也。望改殿庭舊用玄德升聞之舞為化成天下之舞,天下大定 之舞為威加海內之舞。其舞六變:一變象登臺講武,二變象漳、泉奉土,三變象杭、越 來朝,四變象克殄并、汾,五變象肅清銀、夏,六變象兵還振旅。每變樂章各一首。」 詔可。
三年,元日朝賀畢,再御朝元殿,群臣上壽,復用宮縣、二舞,登歌五瑞曲,自此遂為 定制。蠓又請取今朝祥瑞之殊尤者作為四瑞樂章,備郊廟奠獻,以代舊曲,詔從之。有 司雖承詔,不能奉行,故今闕其曲。
太宗嘗謂舜作五絃之琴以歌南風,後王因之,復加文武二絃。至道元年,乃增作九絃琴 、五絃阮,別造新譜三十七卷。凡造九絃琴宮調、鳳吟商調、角調、徵調、羽調、龍仙 羽調、側蜀調、黃鐘調、無射商調、瑟調變弦法各一。制宮調鶴唳天弄、鳳吟商調鳳來 儀弄、龍仙羽調八仙操,凡三曲。又以新聲被舊曲者,宮調四十三曲,商調十三曲,角 調二十三曲,徵調十四曲,羽調二十六曲,側蜀調四曲,黃鐘調十九曲,無射商調七曲 ,瑟調七曲。造五弦阮宮調、商調、鳳吟商調、角調、徵調、羽調黃鐘調、無射商調、 瑟調、碧玉調、慢角調、金羽調變弦法各一。制宮調鶴唳天弄、鳳吟商調鳳來儀弄凡二 曲。又以新聲被舊曲者,宮調四十四曲、商調十三曲、角調十一曲、徵調十曲、羽調十 曲、黃鐘調十九曲、無射商調七曲、瑟調七曲、碧玉調十四曲、慢角調十曲、金羽調三 曲。阮成,以示中書門下,因謂曰:「雅樂與鄭、衛不同,鄭聲淫,非中和之道。朕常 思雅正之音可以治心,原古聖之旨,尚存遺美。琴七絃,朕今增之為九,其名曰君、臣 、文、武、禮、樂、正、民、心,則九奏克諧而不亂矣。阮四絃,增之為五,其名曰: 水、火、金、木、土,則五材並用而不悖矣。」因命待詔朱文濟、蔡裔齎琴、阮詣中書 彈新聲,詔宰相及近侍咸聽焉。由是中外獻賦頌者數十人。二年,太常音律官田琮以九 絃琴、五弦阮均配十二律,旋相為宮,隔八相生,並協律呂,冠於雅樂,仍具圖以獻。 上覽而嘉之,遷其職以賞焉。自是遂廢拱宸管。
真宗咸平四年,太常寺言:「樂工習藝匪精,每祭享郊廟,止奏黃鐘宮一調,未嘗隨月 轉律,望示條約。」乃命翰林侍讀學士夏侯嶠、判寺郭贄同按試,擇其曉習月律者,悉 增月奉,自餘權停廩給,再俾學習,以獎勵之。雖頗振綱紀,然亦未能精備。蓋樂工止 以年勞次補,而不以藝進,至有抱其器而不能振作者,故難於驟變。
景德二年八月,監察御史艾仲孺上言,請修飾樂器,調正音律,乃詔翰林學士李宗諤權 判太常寺,及令內臣監修樂器。後復以龍圖閣待制戚綸同判寺事,乃命太樂、鼓吹兩署 工校其優劣,黜去濫吹者五十餘人。宗諤因編次律呂法度、樂物名數,目曰樂纂,又裁 定兩署工人試補條式及肄習程課。
明年八月,上御崇政殿張宮縣閱試,召宰執、親王臨觀,宗諤執樂譜立侍。先以鐘磬按 律準,次令登歌,鐘、磬、塤、篪、琴、阮、笙、簫各二色合奏,箏、瑟、築三色合奏 ,迭為一曲,復擊鎛鐘為六變、九變。又為朝會上壽之樂及文武二舞、鼓吹、導引、警 夜之曲,頗為精習。上甚悅。舊制,巢笙、和笙每變宮之際,必換義管,然難於遽易, 樂工單仲辛遂改為一定之制,不復旋易,與諸宮調皆協。又令仲辛誕唱八十四調曲,遂 詔補副樂正,賜袍笏、銀帶,自餘皆賜衣帶、緡錢,又賜宗諤等器幣有差。自是,樂府 制度頗有倫理。
先是,惟天地、感生帝、宗廟用樂,親祀用宮縣,有司攝事,止用登歌,自餘大祀,未 暇備樂。時既罷兵,垂意典禮,至是詔曰:「致恭明神,邦國之重事;升薦備樂,方冊 之彝章。矧在尊神,固當嚴奉。舉行舊典,用格明靈。自今諸大祠並宜用樂,皆同感生 帝,六變、八變如通禮所載。」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詳定所言:「東封道路稍遠,欲依故事,山上園臺及山下封祀壇前 俱設登歌兩架,壇下設二十架并二舞,其朝覲壇前亦設二十架,更不設熊羆十二案。」 從之。
九月,都官員外郎、判太常禮院孫奭上言:「按禮文,饗太廟終獻降階之後,武舞止, 太祝徹豆,豐安之樂作,一成止,然後理安之樂作,是謂送神。論語曰:『三家者以雍 徹。』又周禮樂師職曰:『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曰:『謂歌雍也。』郊祀錄載 登歌徹豆一章,奏無射羽。然則宗廟之樂,禮有登歌徹豆,今於終獻降階之後即作理安 之樂,誠恐闕失,望依舊禮增用。」詔判太常寺李宗諤與檢討詳議以聞。宗諤等言:「 國初撰樂章,有徹豆豐安曲辭,樂署因循不作,望如奭所奏。」從之。時以將行封禪, 詔改酌獻昊天上帝禧安之樂為封安,皇地祇禧安之樂為禪安,飲福禧安之樂為祺安,別 製天書樂章瑞安、靈文二曲,每親行禮用之。又作醴泉、神芝、慶雲、靈鶴、瑞木五曲 ,施於朝會、宴享,以紀瑞應。
十月,真宗親習封禪儀於崇德殿,睹亞獻、終獻皆不作樂,因令檢討故事以聞。有司按 開寶通禮,親郊,壇上設登歌,皇帝升降、奠獻、飲福則作樂;壇下設宮縣,降神、迎 俎、退文舞、引武舞、迎送皇帝則作。亞獻、終獻、升降在退文舞引武舞之間。有司攝 事,不設宮架、二舞,故三獻、升降並用登歌。今山上設登歌,山下設宮縣、二舞,其 山上圜臺亞獻、終獻準親祠例,無用樂之文。於時特詔亞、終獻並用登歌。
五年,聖祖降,有司言:「按唐太清宮樂章,皆明皇親製,其崇奉玉皇、聖祖及祖宗配 位樂章,並望聖制。」詔可之。聖制薦獻聖祖文舞曰發祥流慶之舞,武舞曰降真觀德之 舞。自是,玉清昭應宮、景靈宮親薦皆備樂,用三十六虡。景靈宮以庭狹,止用二十虡 。上又取太宗所撰萬國朝天曲曰同和之舞,平晉曲曰定功之舞,親作樂辭,奏於郊廟。 自時厥後,仁宗以大明之曲尊真宗,英宗以大仁之曲尊仁宗,神宗以大英之曲尊英宗。
仁宗天聖五年十月,翰林侍講學士孫奭言:「郊廟二舞失序,願下有司考議。」於是翰 林學士承旨劉筠等議曰:「周人奏清廟以祀文王,執竟以祀武王,漢高帝、文帝亦各有 舞。至唐有事太廟,每室樂歌異名。蓋帝王功德既殊,舞亦隨變。屬者,有司不詳舊制 ,奠獻止登歌而樂舞不作,其失明甚。請如舊制,宗廟酌獻復用文舞,皇帝還版位,文 舞退,武舞入。亞獻酌醴已,武舞作,至三獻已奠還位則正。蓋廟室各頌功德,故文舞 迎神後各奏逐室之舞。郊祀則降神奏高安之曲,文舞已作及皇帝酌獻,惟登歌奏禧安之 樂,而縣樂舞綴不作,亞獻、終獻仍用武舞。」詔從之。是時,仁宗始大朝會,群臣上 壽,作甘露、瑞木、嘉禾之曲。
明道初,章獻皇太后御前殿,見群臣,作玉芝、壽星、奇木連理之曲,厚德無疆、四海 會同之舞。明年,太后躬謝宗廟,帝耕籍田、享先農,率有樂歌。其後親祀南郊、享太 廟、奉慈廟、大享明堂、祫享,帝皆親制製神、送神、奠幣、瓚稞、酌獻樂章,餘詔諸 臣為之。至於常祀、郊廟、社稷諸祠,亦多親製。
景祐元年八月,判太常寺燕肅等上言:「大樂製器歲久,金石不調,願以周王朴所造律 準考按修治,并閱樂工,罷其不能者。」乃命直史館宋祁、內侍李隨同肅等典其事,又 命集賢校理李照預焉。於是,帝御觀文殿取律準閱視,親篆之,以屬太常。明年二月, 肅等上考定樂器并見工人,帝御延福宮臨閱,奏郊廟五十一曲,因問照樂音高,命詳陳 之。照言:「朴準視古樂高五律,視教坊樂高二律。蓋五代之亂,雅樂廢壞,朴刱意造 準,不合古法,用之本朝,卒無福應。又編鐘、鎛、磬無大小、輕重、厚薄、長短之差 ,銅錫不精,聲韻失美,大者陵,小者抑,,非中度之器也。昔軒轅氏命伶倫截竹為律 ,後令神瞽協其中聲,然後聲應鳳鳴,而管之參差亦如鳳翅。其樂傳之亙古,不刊之法 也。願聽臣依神瞽律法,試鑄編鐘一虡,可使度、量、權、衡協和。」乃詔於錫慶院鑄 之。既成,奏御。
照遂建議請改制大樂,取京縣秬黍累尺成律,鑄鐘審之,其聲猶高。更用太府布帛尺為 法,乃下太常制四律。別詔潞州取羊頭山秬黍上送於官,照乃自為律管之法,以九十黍 之量為四百二十星,率一星占九秒,一黍之量得四星六秒,九十黍得四百二十星,以為 十二管定法。乃詔內侍鄧保信監視群工。照并引集賢校理聶冠卿為檢討雅樂制度故實官 ,入內都知閻文應董其事,中書門下總領焉。凡所改制,皆關中書門下詳定以聞。別詔 翰林侍讀學士馮元同祁、冠卿、照討論樂理,為一代之典。又詔天下有深達鐘律者,在 所亟以名聞。於是,杭州鄭向言阮逸、蘇州范仲淹言胡瑗皆通知古樂,詔遣詣闕。其他 以樂書獻者,悉上有司。
五月,照言:「既改制金石,則絲、笙、匏、土、革、木亦當更制,以備獻享。」奏可 。照乃鑄銅為龠、合、升、斗四物,以興鐘、鎛、聲量之法,龠之率六百三十黍為黃鐘 之容,合三倍於龠,升十二倍於合,斗十倍於升。乃改造諸器,以定其法。俄又以鎛之 容受差大,更增六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銘曰「樂斗」。後數月,潞州上秬黍 ,照等擇大黍縱累之,檢考長短,尺成,與太府尺合,法乃定。
先時,太常鐘磬每十六枚為虡,而四清聲相承不擊,照因上言:「十二律聲已備,餘四 清聲乃鄭、衛之樂,請於編縣止留十二中聲,去四清聲,則哀思邪僻之聲無由而起也。 」元等駮之曰:「前聖制樂,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 ,二十五絃之瑟,十三絃之箏,九絃、七絃之琴,十六枚之鐘磬,各自取義,寧有一之 於律呂專為十二數者?且鐘磬,八音之首,絲竹以下受之於均,故聖人尤所用心焉。春 秋號樂,總言金奏;詩·頌稱美,實依磬聲。此二器非可輕改。今照欲損為十二,不得其 法,稽諸古制,臣等以為不可,且聖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鐘,又設黃鐘至夾鐘四清聲以 附正聲之次,原四清之意,蓋為夷則至應鐘四宮而設也。夫五音:宮為君,商為臣,角 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不相凌謂之正,迭相凌謂之慢,百王所不易也。聲重濁者為尊 ,輕清者為卑,卑者不可加於尊,古今之所同也。故列聲之尊卑者,事與物不與焉。何 則?事為君治,物為君用,不能尊於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則自有上下之分,不得 相越。故四清聲之設,正謂臣民相避以為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鐘旋相考擊,至夷則以 下四管為宮之時,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則凌犯之音作矣。此甚不可者也。其鐘、磬十 六,皆本周、漢諸儒之說及唐家典法所載,欲損為十二,惟照獨見,臣以為且如舊制便 。」帝令權用十二枚為一格,且詔曰:「俟有知者,能考四鐘協調清濁,有司別議以聞 。」鐘舊飾旋蟲,改為龍。乃遣使采泗濱浮石千餘段以為縣磬。
先是,宋祁上言:「縣設建鼓,初不考擊,又無三鼗,且舊用諸鼓率多陋敝。」於是敕 元等詳求典故而言曰:「建鼓四,今皆具而不擊,別設四散鼓於縣間擊之,以代建鼓。 乾德四年,秘書監尹拙上言:『散鼓不詳所置之由,且於古無文,去之便。』時雖奏可 ,而散鼓於今仍在。又雷鼓、靈鼓、路鼓雖擊之,皆不成聲,故常賴散鼓以為樂節,而 雷鼗、靈鼗、路鼗闕而未製。今既修正雅樂,謂宜申敕大匠改作諸鼓,使擊考有聲。及 創為三鼗,如古之制,使先播之,以通三鼓。罷四散鼓,如乾德詔書。」奏可。
時有上言,以為雷鼓八面,前世用以迎神,不載考擊之法,而大樂所制,以柱貫中,故 擊之無聲。更令改造,山趺上出雲以承鼓,刻龍以飾柱,面各一工擊鼓,一工左執鼗以 先引。凡圓丘降神六變,初八面皆三擊,椎而左旋,三步則止。三者,取陽數也。又載 擊以為節,率以此法至六成。靈鼓、路鼓亦如之。植建鼓於四隅,皆有左鞞、右應。乾 隅,左鞞應鐘,亥之位也;中鼓黃鐘,子之位也;右應大呂,丑之位也。艮隅,左鞞太 簇,寅之位也;中鼓夾鐘,卯之位也;右應姑洗,辰之位也。巽隅,右應仲呂,巳之位 也;中鼓蕤賓,午之位也;左鞞林鐘,未之位也。坤隅,右應夷則,申之位也;中鼓南 呂,酉之位也;左鞞無射,戌之位也。宜隨月建,依律呂之均擊之。後照等復以殿庭備 奏,四隅既隨月協均,顧無以節樂,而周官·鼓人「以晉鼓鼓金奏」,應以施用。詔依周 官舊法製焉。於是縣內始有晉鼓矣。
古者,鎛鐘擊為節檢,而無合曲之義,大射有二鎛,皆亂擊焉。後周以十二鎛相生擊之 。景德中,李宗諤領太常,總考十二鎛鐘,而樂工相承,殿庭習用三調六曲。三調者, 黃鐘、大簇、蕤賓也;六曲者,調別有隆安、正安二曲。郊廟之縣則環而擊之。宗諤上 言曰:「金部之中,鎛鐘為難和,一聲不及,則宮商失序,使十二鎛工皆精習,則遲速 有倫,隨月用律,諸曲無不通矣。」真宗因詔黃鐘、太簇二宮更增文舞、武舞、福酒三 曲。至是,詔元等詢考擊之法,元等奏言:「後周嘗以相生之法擊之,音韻克諧,國朝 亦用隨均合曲,然但施殿庭,未及郊廟。謂宜使十二鍾依辰列位,隨均為節,便於合樂 ,仍得并施郊廟。若軒縣以下則不用此制,所以重備樂尊王制也。」詔從焉。
隋制,內宮縣二十虡,以大磬代鎛鐘而去建鼓。唐武后稱制,改用鐘,因而莫革。及是 ,乃詔訪元等曰:「大磬應何法考擊,何禮應用?」元等具言:「古者,特磬以代鎛鐘 ,本施內宮,遂及柔祀,隋、唐之代,繼有因改。先皇帝東禪梁甫,西瘞汾陰,並仍舊 章,陳於縣奏。若其所用,吉禮則中宮之縣,祀禮則皇地祇、神州地祇、先蠶、今之奉 慈廟、后廟,皆應陳設。宮縣則三十六虡,去四隅建鼓,如古便。若考擊之法,謂宜同 於鎛鐘。比緣詔旨,不俾循環互擊,而立依均合曲之制,則特磬固應不出本均,與編磬 相應,為樂之節也。」詔可。
九月,翰林學士承旨章得像等言:「宋祁所上大樂圖義,其論武舞所執九器,經、禮但 舉其凡而不著言其用後先,故旅進輩作而無終始之別。且鼗者,所謂導舞也;鐸者,所 謂通鼓也;錞者,所謂和鼓也;鐃者,所謂止鼓也;相者,所謂輔樂也;雅者,所謂陔 步也。寧有導舞方始而參以止鼓,止鼓既搖而亂以通鐸?臣謂當舞入之時,左執干,右 執戚,離為八列,別使工人執旌最前,鼗、鐸以發之,錞以和之,左執相以輔之,右執 雅以節之。及舞之將成也,則鳴鐃以退行列,築雅以陔步武,鼗、鐸、錞、相皆止而不 作。如此則庶協舞儀,請如祁所論。」其冬,帝躬款奉慈廟,樂縣罷建鼓,始以賣代鎛 鐘。
禮官又言:「春秋隱公五年:『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何休、范甯等咸謂,不言佾 者,明佾則干舞在其中,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也。江左宋建平、王宏皆據以為說,故 章皇后廟獨用文舞。至唐垂拱以來,中宮之縣既用鎛鐘,其後相承,故儀坤等廟獻武舞 ,備鐘石之樂,尤為失禮。前詔議奉慈之樂,有司援舊典,已用特磬代鎛鐘,取陰教尚 柔,以靜為體。今樂去大鐘而舞進干盾,頗戾經旨,請止用文德之舞。」奏可。
大樂塤,舊以漆飾,敕令黃其色,以本土音。或奏言:「柷,舊以方畫木為之,外圖以 時卉則可矣,而中設一色,非稱也。先儒之說曰:『有柄,連底挏之。』鄭康成以為設 椎其中撞之。今當刱法垂久,用明製作之意有所本焉。柷之中,東方圖以青,隱而為青 龍;南方圖以赤,隱而為丹鳳;西方圖以白,隱而為騶虞;北方圖以黑,隱而為靈龜; 中央圖以黃,隱而為神螾。撞擊之法,宜用康成之說。」從之。又詔以新製雙鳳管付大 樂局,其制,合二管以足律聲,管端刻飾雙鳳,施兩簧焉。照因自造葦籥、清管、簫管 、清篴、雅篴、大笙、大竽、宮琴、宮瑟、大阮、大嵇,凡十一種,求備雅器。詔許以 大竽、大笙二種下大樂用之。
時又出兩儀琴及十二絃琴二種,以備雅樂。兩儀琴者,施兩絃、十二柱;十二絃琴者, 如常琴之制而增其絃,皆以象律呂之數。又敕更造七絃、九絃琴,皆令圓其首者以祀天 ,方其首者以祀地。
帝乃親製樂曲,以夾鐘之宮、黃鐘之角、太簇之徵、姑洗之羽,作景安之曲,以祀昊天 。更以高安祀五帝、日月,作太安以享景靈宮,罷舊真安之曲。以黃鐘之宮、大呂之角 、太簇之徵、應鐘之羽作興安,以獻宗廟,罷舊理安之曲。景安、興安惟乘輿親行則用 之。以姑洗之角、林鐘之徵、黃鐘之宮、太簇之角、南呂之羽作祐安之曲,以酌獻五帝 。以林鐘之宮、太簇之角、姑洗之徵、南呂之羽作寧安之曲,以祭地及太社、太稷,罷 舊靖安之曲。
於時制詔有司,以太祖、太宗、真宗三聖並侑,乃以黃鐘之宮作廣安之曲以奠幣、彰安 之曲以酌獻。又詔,躬謁奉慈廟章獻皇后之室,作達安之曲以奠瓚、厚安以酌獻;章懿 皇后之室,作報安之曲以奠瓚、衍安以酌獻。皇帝入出作乾安,罷舊降安之曲。常祀: 至日祀圜丘,太祖配,以黃鐘之宮作定安以奠幣隆英安以酌獻;孟春祀感生帝,宣祖配 ,以太簇之宮作皇安以奠幣、肅安以酌獻;祈穀祀昊天,太宗配,作仁安以奠幣、紹安 以酌獻;孟夏雩上帝,)太祖配,以仲呂之宮作獻安以奠幣、感安以酌獻;夏至祭皇地 祇,太祖配,以蕤賓之宮作恭安以奠幣、英安以酌獻;季秋大饗明堂,真宗配,以無射 之宮作誠安以奠幣、德安以酌獻;孟冬祭神州地祇,太宗配,以應鐘之宮作化安以奠幣 、韶安以酌獻。又造沖安之曲,以七均演之為八十四,皆作聲譜以授有司,沖安之曲獨 未施行。親製郊廟樂章二十一曲,財成頌體,告於神明,詔宰臣呂夷簡等分造樂章,參 施群祀。
又為景祐樂髓新經,凡六篇:第一,釋十二均;第二,明所主事;第三,辨音聲;第四 ,圖律呂相生,并祭天地、宗廟用律及陰陽數配;第五,十二管長短;第六,歷代度、 量、衡。皆本之於陰陽,配之於四時,建之於日辰,通之於鞮笁,演之於壬式遁甲之法 ,以授樂府,以考正聲,以賜群臣焉。
初,照等改造金石所用員程凡七百十四:攻金之工百五十三,攻木之工二百十六,攻皮 之工四十九,刮摩之工九十一,搏埴之工十六,設色之工百八十九。起五月,止九月, 成金石具七縣。至於鼓吹及十二案,悉修飾之。令冠卿等纂景祐大樂圖二十篇,以載熔 金鑢石之法、歷世八音諸器異同之狀、新舊律管之差。是月,與新樂并獻於崇政殿,詔 中書、門下、樞密院大臣預觀焉。自董監而下至工徒凡七百餘人,進秩賞、賜各有差。 其年十一月,有事南郊,悉以新樂并聖制及諸臣樂章用之。
先是,左司諫姚仲孫言:「照所製樂多詭異,至如煉白石以為磬,範中金以作鐘,又欲 以三辰、五靈為樂器之飾。臣愚,竊有所疑。自祖宗考正大樂,薦之郊廟,垂七十年, 一旦黜廢而用新器,臣竊以為不可。」御史曹修睦亦為言。帝既許照製器,且欲究其術 之是非,故不聽焉。